社会不允许再出现第2个孙小果,全国人民不答应#唐山被打女孩# ,100万,50万,还花50万请律师,如果这个律师真的敢为这样的辩护,那这个人眼里面只有钱良心之类的不在乎,像这样的律师,你配当这个职位吗,像这样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须严惩,如果连这样的人都活在社会上所谓,天理不容,法律不容,如果别人花100万,你就原谅他,那别人第2次再这样犯又给钱,你还会原谅他吗,像这样的人必须死刑,中国没有第二个孙小果,包括那些公安局里面,承担保护伞的也一律判,有期徒刑15年,无期徒刑或死刑,还有那些高级官员受贿,也一律严惩,像这样的人,如果现在还是打仗时期,你们认为他们会冲在第1线吗,他们冲到第1线打不过,跑的比兔子还快,或者是当叛徒,希望法律必须后续更严格一点 https://t.cn/R2Wx86P
1983年的严打,把唐山市菜刀帮的嚣张气焰打压下去了。当年严打确实把许多坏人给枪毙了,当然也有罪不至死的人被冤枉。总的来说在当时治安环境背景下,不得不枪毙一批坏人来给社会安宁!像这次唐山黑恶势力当众行凶,建议主犯死刑来给整个社会一个交代!任何律师辩护无效!我们所谓的法制就是庇护了坏人,消灭了侠义和正义!这次不枪毙主犯不足以平民愤!该杀得杀!同时对这些黑社会团伙背后的保护伞一律无期徒刑吧!看看全国各地各种凶案,谁还有安全感?
#腿姐陆寓丰#
看到一位考研政治老师说出这些话,虽不能说错,可总觉得怪怪的。思考了一下,怪在什么地方呢?
第一:面对这样一起极其恶劣的暴力事件,人们的愤怒是正常且有必要的,这种时候的冷静和宣扬美好本身是不合时宜的,这种不合时宜让人感受到的是一种冷漠和事不关己轻描淡写的心态。这并非不能求同存异,主流的声音为什么能成为主流呢,不是和大众一样就是跟风,你要知道人类的很多道德感是互通的。
第二:也许在她眼里,官媒发声司法介入就已经是一起社会新闻的终点,但实际上这只是起点。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都是法律监督的一部分,都应该伴随案件的始终,何况这起事件背后可能涉及更多的问题。不可否认舆论对司法有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有些人也许会发出一律死刑无期的言论,但我们都能意识到那只是愤怒的表现,不被舆论裹挟是司法人员的任务,而司法也没那么容易被舆论裹挟。
第三:那句反问“如果被打得不是女生,就不用严惩了么”,我也在思考。不管受害人是男性还是女性,当我们看到都是感到愤怒的,但不可否认因为是女性,我感到了更加的愤怒。这种愤怒源于先天生理弱势带来的无力感,让我感同身受。当我们说这件事应当严惩之时,并不代表我们不认为性别互换时不应该严惩,这种反问突然就将我们放在性别对立的角度,尽管我们本身并无这个意思。
当我在表达愤怒的时候,有人说你一个学法的都不理智思考问题了,我真的哭笑不得。何为愤怒,愤怒是我作为人的正常情绪,何为理智,理智是我思考并认可合法合理的处理结果,愤怒和理智从不冲突。我从不认为社会需要的是一个不会愤怒的法律人。
仅仅是个人的一些思考和评论,并没有批评的意思,言语会被正解也会被误解,只要不是无端的诋毁,就可以当做一场探讨。
看到一位考研政治老师说出这些话,虽不能说错,可总觉得怪怪的。思考了一下,怪在什么地方呢?
第一:面对这样一起极其恶劣的暴力事件,人们的愤怒是正常且有必要的,这种时候的冷静和宣扬美好本身是不合时宜的,这种不合时宜让人感受到的是一种冷漠和事不关己轻描淡写的心态。这并非不能求同存异,主流的声音为什么能成为主流呢,不是和大众一样就是跟风,你要知道人类的很多道德感是互通的。
第二:也许在她眼里,官媒发声司法介入就已经是一起社会新闻的终点,但实际上这只是起点。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都是法律监督的一部分,都应该伴随案件的始终,何况这起事件背后可能涉及更多的问题。不可否认舆论对司法有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有些人也许会发出一律死刑无期的言论,但我们都能意识到那只是愤怒的表现,不被舆论裹挟是司法人员的任务,而司法也没那么容易被舆论裹挟。
第三:那句反问“如果被打得不是女生,就不用严惩了么”,我也在思考。不管受害人是男性还是女性,当我们看到都是感到愤怒的,但不可否认因为是女性,我感到了更加的愤怒。这种愤怒源于先天生理弱势带来的无力感,让我感同身受。当我们说这件事应当严惩之时,并不代表我们不认为性别互换时不应该严惩,这种反问突然就将我们放在性别对立的角度,尽管我们本身并无这个意思。
当我在表达愤怒的时候,有人说你一个学法的都不理智思考问题了,我真的哭笑不得。何为愤怒,愤怒是我作为人的正常情绪,何为理智,理智是我思考并认可合法合理的处理结果,愤怒和理智从不冲突。我从不认为社会需要的是一个不会愤怒的法律人。
仅仅是个人的一些思考和评论,并没有批评的意思,言语会被正解也会被误解,只要不是无端的诋毁,就可以当做一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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