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逃债“假离婚”,不料妻子起诉要求过户房车,法院判了】据潇湘晨报报道:有些夫妻通过“假离婚”,来达到拆迁补偿、购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共同债务、解决孩子上学等目的,约定目的达成后再复婚。
但当一方不愿复婚,“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时,夫妻间的财产又该如何分割?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起这样的案例。
基本案情
王某(女)与赖某(男)于2013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2020年3月,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约定两套房产及一辆小车归王某所有,孩子每人抚养一个,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或签字的债权及债务由各自负责。另外,双方曾于2017年4月签订过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其中关于财产的约定与《离婚协议书》基本一致。
王某称,双方离婚后,赖某怠于履行离婚协议义务,不愿过户两套房产及车辆,故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两套房产和车辆的产权。
赖某辩称,该离婚协议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办理离婚仅为达到“假离婚,真逃债”的不法目的。婚内财产协议书中约定将夫妻共有房产赠给王某,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其有权撤销赠与。基于上述离婚协议无效的前提,应视为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按平分原则分割,即房产、车辆由双方进行平分。
王某则称,赖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双方办理登记离婚以及签订《离婚协议书》和《婚内财产协议书》的法律后果。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并没有复婚,可见离婚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见详文:https://t.cn/A6Vp4rdt(潇湘晨报)
但当一方不愿复婚,“假离婚”变成“真离婚”时,夫妻间的财产又该如何分割?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起这样的案例。
基本案情
王某(女)与赖某(男)于2013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2020年3月,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约定两套房产及一辆小车归王某所有,孩子每人抚养一个,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或签字的债权及债务由各自负责。另外,双方曾于2017年4月签订过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其中关于财产的约定与《离婚协议书》基本一致。
王某称,双方离婚后,赖某怠于履行离婚协议义务,不愿过户两套房产及车辆,故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两套房产和车辆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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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则称,赖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双方办理登记离婚以及签订《离婚协议书》和《婚内财产协议书》的法律后果。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并没有复婚,可见离婚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见详文:https://t.cn/A6Vp4rdt(潇湘晨报)
【#地铁7号线二期设长洲站#】#广州房产# 日前,《长洲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经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公布。
其中提出,长洲岛要以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传统居住功能为主,对黄埔造船厂、部队进行搬迁,调整原有工业用地、军事用地功能;
同时优化入岛交通,地铁7号线二期设长洲站,与8号线换乘,规划开通长洲至南海神庙、海心沙、广州塔、黄埔古港的水巴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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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房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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