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國安法,前“港獨”組織“賢學思政”4成員今日認罪[并不简单]】香港已解散的組織“賢學思政”4名成員,包括王逸戰、陳枳森、朱慧盈、黃沅琳,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4人今早(2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還押至9月24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4名被告依次為王逸戰(20歲,學生)、陳枳森(20歲,無業)、朱慧盈(18歲,學生)及黃沅琳(19歲,學生)。控罪指,4人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 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
案情指,賢學思政於2020年5月成立,王逸戰擔任召集人,陳枳森擔任秘書長、黃沅琳和朱慧盈擔任發言人。四名被告於前年10月28日、11月1日、12月23日、去年1月31日、2月21日、2月28日及6月16日,先後共七次分別在沙田港鐵站外、屯門商場外、旺角東行人天橋、銅鑼灣港鐵站外及旺角西洋菜南街設置街站,每次為時約1至2小時。
四名被告均曾在街站發言,聲援12名逃犯和判監示威者,邀請市民參與“抗爭”,繼承判監示威者未竟之志,直至“重光”為止,又指和勇不分,要建立“香港民族”,煽動大眾在心態上裝備自己、武裝自己。
案情續指,四人又曾提出要反抗疫情防控措施,呼籲市民不要安裝“安心出行”,出入處所時使用虛假資訊,亦提到會開辦讀書班和拳擊班。警方去年9月20日到賢學思政於葵涌的一個單位,搜出揚聲器、單張、旗幟及紙牌,先後拘捕王逸戰、陳枳森和朱慧盈,黃沅琳及後自首。#守护香港# #佩洛西台湾行程为待定# #我也支持香港警察# #多地查处公务员省考违纪考生# #法考# #若佩洛西访台中国军队绝不会坐视不管#
4名被告依次為王逸戰(20歲,學生)、陳枳森(20歲,無業)、朱慧盈(18歲,學生)及黃沅琳(19歲,學生)。控罪指,4人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 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
案情指,賢學思政於2020年5月成立,王逸戰擔任召集人,陳枳森擔任秘書長、黃沅琳和朱慧盈擔任發言人。四名被告於前年10月28日、11月1日、12月23日、去年1月31日、2月21日、2月28日及6月16日,先後共七次分別在沙田港鐵站外、屯門商場外、旺角東行人天橋、銅鑼灣港鐵站外及旺角西洋菜南街設置街站,每次為時約1至2小時。
四名被告均曾在街站發言,聲援12名逃犯和判監示威者,邀請市民參與“抗爭”,繼承判監示威者未竟之志,直至“重光”為止,又指和勇不分,要建立“香港民族”,煽動大眾在心態上裝備自己、武裝自己。
案情續指,四人又曾提出要反抗疫情防控措施,呼籲市民不要安裝“安心出行”,出入處所時使用虛假資訊,亦提到會開辦讀書班和拳擊班。警方去年9月20日到賢學思政於葵涌的一個單位,搜出揚聲器、單張、旗幟及紙牌,先後拘捕王逸戰、陳枳森和朱慧盈,黃沅琳及後自首。#守护香港# #佩洛西台湾行程为待定# #我也支持香港警察# #多地查处公务员省考违纪考生# #法考# #若佩洛西访台中国军队绝不会坐视不管#
【黑暴“急救員”謀翻案 香港法官:若被告真是急救員,為何當時全身護甲?[拜拜]】黑暴分子於2019年8月31日發動暴亂,一名自稱為“義務急救員”的男子因為在銅鑼灣參與暴動罪和無牌管有無線電對講機,於去年初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及罰款5000元(港幣,下同)。他不服暴動罪定罪,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聲稱原審法官拒接納他是急救員屬於錯誤。律政司反駁指,被告並非真正的急救員,就算是急救員也並非“免死金牌”,急救員亦可以參與暴動。上訴庭法官質疑被告若真是急救員,為何當時全身護甲,並指即便是急救員,都能以支持者身份參與暴動。上訴庭將於6個月內以書面頒布裁決結果。
案件上訴申請人陳佐豪(25歲),報稱任職運輸工,於2020年12月被裁定於2019年8月31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1號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於同日在銅鑼灣百德新街22號至36號外,非法管有一套無線電對講機。陳佐豪不服原審法官姚勳智對其暴動罪的定罪,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及黃宇逸大律師代表提出上訴申請,案件由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彭寶琴處理。
潘熙聲稱,上訴人被捕時並無戴口罩或蒙面,亦無證據顯示上訴人曾在暴動現場做過什麼行為。原審法官僅以當時上訴人身穿護甲,並持有對講機及繃帶等,就認定他屬於示威者一分子,但他的穿着其實與同案最終脫罪的被告相似,原審法官卻拒絕接納他攜帶的是急救員裝備,且沒有詳細解釋拒絕原因。
他續稱,當日在現場附近除了陳外,前方另有一名身穿反光衣、疑似急救員的女子被捕,後方有一名被捕時襲擊警察的男子,認為原審法官只考慮後方男子的行為,並沒有考慮前方女子的衣着等情況,屬於法律上犯錯。
惟上訴方的理據被3名上訴庭法官的質疑。法官潘敏琦強調,法官有權考慮環境證供作出推論,又批評申請方是“雙重標準”,只強調對自己有利的證供。
法官彭偉昌指出,即使是辯方也要根據證據法原則行事,並表示原審法官認為陳佐豪和該男子夥同行事,“此考慮有何不可?”陳佐豪被捕時全身都是護甲,且比其餘脫罪被告多穿了護甲,又質疑:“是急救員就不可以參與暴動?”
彭官舉例說:“如果在打仗時,有人身穿某國軍服戴上紅十字臂章,那麼你當然是軍醫,難道不是代表一方參與前線作戰?……如果(申請人)不是參與前線,那穿裝甲保護幹什麼?”針對申請人當時協助同一陣營受催淚彈影響的人洗眼,彭官質疑: “這難道不是支持?”
律政司一方強調,陳佐豪並非真正的急救員,也不是紅十字會或聖約翰救傷隊,且急救員亦非“免死金牌”,即使是急救員,不等於不會參與暴動,故法官須就環境及證據等作出事實裁決。
資料顯示,原審法官姚勳智當時在是案的判詞中指出,被告陳佐豪被捕時身穿胸口護甲、雙臂護甲、黑衫、黑褲、黑鞋、勞工手套,背囊有對講機、2個防煙濾罐、1副透明護目鏡、6包彈性繃帶、一對黑色手袖,“實難以接納他為急救員,更絕非圍觀者。”其背囊內只有小量繃帶,並無其他急救用品。#守护香港# #若佩洛西访台中国军队绝不会坐视不管# #我也支持香港警察# #多地查处公务员省考违纪考生# #法考# #佩洛西台湾行程为待定#
案件上訴申請人陳佐豪(25歲),報稱任職運輸工,於2020年12月被裁定於2019年8月31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1號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於同日在銅鑼灣百德新街22號至36號外,非法管有一套無線電對講機。陳佐豪不服原審法官姚勳智對其暴動罪的定罪,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及黃宇逸大律師代表提出上訴申請,案件由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彭寶琴處理。
潘熙聲稱,上訴人被捕時並無戴口罩或蒙面,亦無證據顯示上訴人曾在暴動現場做過什麼行為。原審法官僅以當時上訴人身穿護甲,並持有對講機及繃帶等,就認定他屬於示威者一分子,但他的穿着其實與同案最終脫罪的被告相似,原審法官卻拒絕接納他攜帶的是急救員裝備,且沒有詳細解釋拒絕原因。
他續稱,當日在現場附近除了陳外,前方另有一名身穿反光衣、疑似急救員的女子被捕,後方有一名被捕時襲擊警察的男子,認為原審法官只考慮後方男子的行為,並沒有考慮前方女子的衣着等情況,屬於法律上犯錯。
惟上訴方的理據被3名上訴庭法官的質疑。法官潘敏琦強調,法官有權考慮環境證供作出推論,又批評申請方是“雙重標準”,只強調對自己有利的證供。
法官彭偉昌指出,即使是辯方也要根據證據法原則行事,並表示原審法官認為陳佐豪和該男子夥同行事,“此考慮有何不可?”陳佐豪被捕時全身都是護甲,且比其餘脫罪被告多穿了護甲,又質疑:“是急救員就不可以參與暴動?”
彭官舉例說:“如果在打仗時,有人身穿某國軍服戴上紅十字臂章,那麼你當然是軍醫,難道不是代表一方參與前線作戰?……如果(申請人)不是參與前線,那穿裝甲保護幹什麼?”針對申請人當時協助同一陣營受催淚彈影響的人洗眼,彭官質疑: “這難道不是支持?”
律政司一方強調,陳佐豪並非真正的急救員,也不是紅十字會或聖約翰救傷隊,且急救員亦非“免死金牌”,即使是急救員,不等於不會參與暴動,故法官須就環境及證據等作出事實裁決。
資料顯示,原審法官姚勳智當時在是案的判詞中指出,被告陳佐豪被捕時身穿胸口護甲、雙臂護甲、黑衫、黑褲、黑鞋、勞工手套,背囊有對講機、2個防煙濾罐、1副透明護目鏡、6包彈性繃帶、一對黑色手袖,“實難以接納他為急救員,更絕非圍觀者。”其背囊內只有小量繃帶,並無其他急救用品。#守护香港# #若佩洛西访台中国军队绝不会坐视不管# #我也支持香港警察# #多地查处公务员省考违纪考生# #法考# #佩洛西台湾行程为待定#
【全国首批!16名港澳工程人才获颁内地职称证书】#湾区资讯# #粤港澳大湾区[超话]#
“非常荣幸可以获得南沙内地首批港澳工程人才职称,过去由于受到职称的限制无法独立参加投标和全程参与工程管理情况,这次获得职称这让我的专业在内地也获得了认可,能更好地让自己融入内地的发展。”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卢建能获得了内地首批港澳工程人才职称建筑学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7月27日,广州南沙区为16名港澳人才颁发职称证书,这是内地首批获得职称证书的港澳工程人才。据悉,取得职称证书的港澳人才在内地承接和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时,将享有与内地工程师相同的资质和待遇。
29名港澳人才申请职称业务,16名获评审通过
此次拿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澳门注册土木工程师胡祖杰十分激动地告诉笔者:“去年11月看到南沙出台的《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交通工程专业港澳人才职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已经很心动,决定要当第一批申报的港澳人士!”
笔者从当日举行的证书颁发仪式上获悉,此前南沙在全国范围首创《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交通工程专业港澳人才职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为南沙打造大湾区人才高地畅通渠道机制。
《办法》的出台打通了具有职业资格港澳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通道,制定了港澳职业资格对应职称认可政策,港澳工程领域建筑、土木、规划、园林景观、屋宇装备、能源等20个专业的职业资格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即可直接申报相应等级的职称,最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无需逐级申报。
《办法》实施以来,南沙组织开展了首次港澳人才晋升内地职称评审活动。2021年度南沙区共收到全市范围内二十九名港澳人才职称业务申请,涵盖了正高、副高、中、初级职称,涉及工程设计、施工及管理等专业领域,经评委会严格审议,共有16名港澳工程技术人员获评审通过。
据胡祖杰介绍,整个申报过程十分顺畅。南沙区人社局专门制定了港澳人才的职称申报指南,开展港澳人才职称评审线上培训课程,并设置了咨询群和热线,为港澳申报人提供政策解读、申报流程指导等便利服务。“这是雪中送炭!我很顺利将职称申报的系统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上评委会。有关部门还考虑到疫情形势,贴心设置了线上答辩,不用来回奔波,服务非常周到。”胡祖杰表示。
南沙还设置了港澳专家顾问参与职称评议的工作机制,面向大湾区遴选了8名在业内享有公认声誉、具有长期在港澳地区从事工程建设丰富经验的港澳专家顾问,参与到职称评审工作中,更加科学、公平、公正评定港澳职称申报人在港澳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
首批南沙区引进担任公职的港澳青年洪逸曦是产业园开发建设管理局的一级专员,也在此次获得职称证书的16名港澳工程人才内。“这次我拿到的职称是助理工程师,我是2020年4月入职,然后去到港科大项目,这两年来我见证着南沙的发展,作为南沙区首批担任公职人员和首批拿到内地港澳人才职称的港澳青年,我相信我能在南沙实现自我价值并将自己的发展融入到南沙的发展中。”洪逸曦说。
“大湾区的建设,主要是靠人才的汇集,而更重要的是怎样留住人才。”华众创联建设工程顾问(广州)有限公司暨华众联创工程顾问三地联营事务所董事、总经理,香港大学副教授闫澍表示,南沙港澳人才职称评价有助于让年轻人走进南沙,让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融入南沙的建设。
形成“1+3+4”港澳人才职称评价体系
为解决港澳人才在专业服务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问题,南沙出台相应配套文件,配合《办法》形成港澳人才职称评价“1+3+4”体制,进一步打造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聚集。
据南沙区人社局副局长陈国红介绍,在现广东省职称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南沙结合港澳职称申报人特点,制定《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州市南沙区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职称评审直接申报条件(港澳工程专业人才适用)》,为全面、公平、公正评定港澳专业人才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提供相应依据。
其次,南沙通过建立建筑、交通工程领域职称专业设置与港澳工程专业及所属学会的对应关系,形成4个专业对应列表,以便港澳职称申报人准确选定专业申报方向。
同时,优化配套服务,据了解,南沙在国际人才港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职称和职业资格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这也是国内首个关于职称和职业资格业务一站式、全科型的综合服务平台。平台集约涵盖专业人才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考试、认可业务等事项,港澳人才可通过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
“港澳人才职称评价体系贯通了内地和港澳的两者的评价标准体系,有利于港澳取得人才评价的专业人士,到内地开展相关工作以后,能够完全融入到内地共同领域的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当中。”陈国红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推动更多的领域,吸引更多的港澳专业人才来参与到南沙港澳人才职称评价体系中,打通港澳和内地在工程领域专业人才评价的通道。
据悉,今年4月,南沙港澳执业资格认可工作又有新的突破性进展,国家人社部正式批复支持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港澳导游及领队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南沙新区便利执业,南沙区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尽快出台税务、旅游领域港澳专业人士便利执业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便利执业工作进程。
接下来,南沙将抢抓发展机遇,勇于突破创新,主动承担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重要职责,持续推进港澳人才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工作,不断完善粤港澳职称评价体制机制,全面促进粤港澳三地人才交流融合发展。
信息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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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荣幸可以获得南沙内地首批港澳工程人才职称,过去由于受到职称的限制无法独立参加投标和全程参与工程管理情况,这次获得职称这让我的专业在内地也获得了认可,能更好地让自己融入内地的发展。”梁黄顾建筑师(香港)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卢建能获得了内地首批港澳工程人才职称建筑学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7月27日,广州南沙区为16名港澳人才颁发职称证书,这是内地首批获得职称证书的港澳工程人才。据悉,取得职称证书的港澳人才在内地承接和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时,将享有与内地工程师相同的资质和待遇。
29名港澳人才申请职称业务,16名获评审通过
此次拿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澳门注册土木工程师胡祖杰十分激动地告诉笔者:“去年11月看到南沙出台的《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交通工程专业港澳人才职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已经很心动,决定要当第一批申报的港澳人士!”
笔者从当日举行的证书颁发仪式上获悉,此前南沙在全国范围首创《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交通工程专业港澳人才职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为南沙打造大湾区人才高地畅通渠道机制。
《办法》的出台打通了具有职业资格港澳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通道,制定了港澳职业资格对应职称认可政策,港澳工程领域建筑、土木、规划、园林景观、屋宇装备、能源等20个专业的职业资格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即可直接申报相应等级的职称,最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无需逐级申报。
《办法》实施以来,南沙组织开展了首次港澳人才晋升内地职称评审活动。2021年度南沙区共收到全市范围内二十九名港澳人才职称业务申请,涵盖了正高、副高、中、初级职称,涉及工程设计、施工及管理等专业领域,经评委会严格审议,共有16名港澳工程技术人员获评审通过。
据胡祖杰介绍,整个申报过程十分顺畅。南沙区人社局专门制定了港澳人才的职称申报指南,开展港澳人才职称评审线上培训课程,并设置了咨询群和热线,为港澳申报人提供政策解读、申报流程指导等便利服务。“这是雪中送炭!我很顺利将职称申报的系统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上评委会。有关部门还考虑到疫情形势,贴心设置了线上答辩,不用来回奔波,服务非常周到。”胡祖杰表示。
南沙还设置了港澳专家顾问参与职称评议的工作机制,面向大湾区遴选了8名在业内享有公认声誉、具有长期在港澳地区从事工程建设丰富经验的港澳专家顾问,参与到职称评审工作中,更加科学、公平、公正评定港澳职称申报人在港澳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
首批南沙区引进担任公职的港澳青年洪逸曦是产业园开发建设管理局的一级专员,也在此次获得职称证书的16名港澳工程人才内。“这次我拿到的职称是助理工程师,我是2020年4月入职,然后去到港科大项目,这两年来我见证着南沙的发展,作为南沙区首批担任公职人员和首批拿到内地港澳人才职称的港澳青年,我相信我能在南沙实现自我价值并将自己的发展融入到南沙的发展中。”洪逸曦说。
“大湾区的建设,主要是靠人才的汇集,而更重要的是怎样留住人才。”华众创联建设工程顾问(广州)有限公司暨华众联创工程顾问三地联营事务所董事、总经理,香港大学副教授闫澍表示,南沙港澳人才职称评价有助于让年轻人走进南沙,让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融入南沙的建设。
形成“1+3+4”港澳人才职称评价体系
为解决港澳人才在专业服务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问题,南沙出台相应配套文件,配合《办法》形成港澳人才职称评价“1+3+4”体制,进一步打造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聚集。
据南沙区人社局副局长陈国红介绍,在现广东省职称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南沙结合港澳职称申报人特点,制定《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州市南沙区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职称评审直接申报条件(港澳工程专业人才适用)》,为全面、公平、公正评定港澳专业人才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提供相应依据。
其次,南沙通过建立建筑、交通工程领域职称专业设置与港澳工程专业及所属学会的对应关系,形成4个专业对应列表,以便港澳职称申报人准确选定专业申报方向。
同时,优化配套服务,据了解,南沙在国际人才港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职称和职业资格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这也是国内首个关于职称和职业资格业务一站式、全科型的综合服务平台。平台集约涵盖专业人才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考试、认可业务等事项,港澳人才可通过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
“港澳人才职称评价体系贯通了内地和港澳的两者的评价标准体系,有利于港澳取得人才评价的专业人士,到内地开展相关工作以后,能够完全融入到内地共同领域的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当中。”陈国红表示,接下来将继续推动更多的领域,吸引更多的港澳专业人才来参与到南沙港澳人才职称评价体系中,打通港澳和内地在工程领域专业人才评价的通道。
据悉,今年4月,南沙港澳执业资格认可工作又有新的突破性进展,国家人社部正式批复支持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港澳导游及领队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南沙新区便利执业,南沙区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尽快出台税务、旅游领域港澳专业人士便利执业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便利执业工作进程。
接下来,南沙将抢抓发展机遇,勇于突破创新,主动承担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重要职责,持续推进港澳人才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工作,不断完善粤港澳职称评价体制机制,全面促进粤港澳三地人才交流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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