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小结
去采风 去避暑 去采风 去避暑 补蓝人物料 学语言
大概就干了这些事吧!
这个月虽然没怎么像样的努力 但是幸福指数非常高 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喜欢”
没想到时隔多年再次被蓝人击倒了 大家都好可爱1551 虽然以前也被狠狠地戳到过 但是长大之后回看 更加更加喜欢他们之间的羁绊
从始至终地 依然非常喜欢特儿 非常喜欢 非常喜欢 早在刚刚开始过五四的小时候就非常喜欢他 至今仍然为热情的努力的臭屁的骄傲的温柔的看似完美的各种各样的他怦怦心动
说不出什么“果然”来 好像命中注定地无论从前还是现在的我总会为他倾倒 好喜欢 好喜欢
噢 七月初和小文去云南采风来着 催着她玩古剑三 然后大江南北地哼哧哼哧地走走画画 可能是防晒工作没做好 十多天下来全身上下只有双手手背黑了一大块(笑)到现在都还黑黑的 看起来奇奇怪怪的 像疤痕
去丽江古城瞎逛的时候遇见了一位特别有趣的老板 他让我叫他“大哥”于是我就叫他大哥 非常优雅 非常绅士 明明是台湾人 却很会说四川方言和天津方言 他说他卖过画 在北京生活过也在天津生活过 后来又来到丽江开了十八年的餐馆 我好喜欢他 想和他聊天又怕打扰到他招揽客人 于是决定第二天离开丽江之前再去一趟他的餐馆 可惜他中午时间不会来 所以没有见到
有一些难过的是 就像所谓“一期一会”的相遇 我这辈子 或者在未来的十多年离开可能再也不会来到丽江 和大哥的再次见面大概是再也不会有了 可是他真的是难得遇见的非常幽默 见多识广的有趣的人 如果相处只有匆匆一餐饭的时间 未免令人遗憾
回到重庆后的第一想法是快递我回云南吧!于是跟着妈妈马不停蹄地去避暑了
这个月遇到了很多人 很多风景 很多有趣的事 都很喜欢 很快乐 忽悠忽悠的
八月来啦 报的韩语课开课了 还有开学来的六级考试 还有想表达的画面 还有要熟悉的各种工具似乎自在的快乐留在七月就好了
八月要勤奋地去学 浪漫地去爱
其实想说的是
这一生都要勤奋地去学 浪漫地去爱
去采风 去避暑 去采风 去避暑 补蓝人物料 学语言
大概就干了这些事吧!
这个月虽然没怎么像样的努力 但是幸福指数非常高 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喜欢”
没想到时隔多年再次被蓝人击倒了 大家都好可爱1551 虽然以前也被狠狠地戳到过 但是长大之后回看 更加更加喜欢他们之间的羁绊
从始至终地 依然非常喜欢特儿 非常喜欢 非常喜欢 早在刚刚开始过五四的小时候就非常喜欢他 至今仍然为热情的努力的臭屁的骄傲的温柔的看似完美的各种各样的他怦怦心动
说不出什么“果然”来 好像命中注定地无论从前还是现在的我总会为他倾倒 好喜欢 好喜欢
噢 七月初和小文去云南采风来着 催着她玩古剑三 然后大江南北地哼哧哼哧地走走画画 可能是防晒工作没做好 十多天下来全身上下只有双手手背黑了一大块(笑)到现在都还黑黑的 看起来奇奇怪怪的 像疤痕
去丽江古城瞎逛的时候遇见了一位特别有趣的老板 他让我叫他“大哥”于是我就叫他大哥 非常优雅 非常绅士 明明是台湾人 却很会说四川方言和天津方言 他说他卖过画 在北京生活过也在天津生活过 后来又来到丽江开了十八年的餐馆 我好喜欢他 想和他聊天又怕打扰到他招揽客人 于是决定第二天离开丽江之前再去一趟他的餐馆 可惜他中午时间不会来 所以没有见到
有一些难过的是 就像所谓“一期一会”的相遇 我这辈子 或者在未来的十多年离开可能再也不会来到丽江 和大哥的再次见面大概是再也不会有了 可是他真的是难得遇见的非常幽默 见多识广的有趣的人 如果相处只有匆匆一餐饭的时间 未免令人遗憾
回到重庆后的第一想法是快递我回云南吧!于是跟着妈妈马不停蹄地去避暑了
这个月遇到了很多人 很多风景 很多有趣的事 都很喜欢 很快乐 忽悠忽悠的
八月来啦 报的韩语课开课了 还有开学来的六级考试 还有想表达的画面 还有要熟悉的各种工具似乎自在的快乐留在七月就好了
八月要勤奋地去学 浪漫地去爱
其实想说的是
这一生都要勤奋地去学 浪漫地去爱
所以剧情是在暗示小艾咪这般与世界格格不入的孩子其实是在坚定的执行着自己的任务,格外需要朋友的支持啊。一开始父母会因为是小孩子而“扮演”孩子的支持者,并不是真的觉醒,在孩子长大失去了年龄护盾之后,父母开始努力将孩子“劝回/暴力管束”回到世俗框架里,而一群先觉者的伙伴为小艾咪展示了如何坚定地做自己,这剧情虽然一再延期,但放在这时候登场真的太适合了。
#听说你想当我主人#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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