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日宣布的一条“ 生前预嘱 ”的地方法规,引爆了全网。作为目前国内第一个单独将生前预嘱立法的超级城市,《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众所周知,当患者进入生命的最后阶段,个人意愿既难以表达,更难得到尊重。尤其当各种导管插进患者身体,各种化疗仪器扎针抢救后,患者说话交流的机会丧失,想表达想法几乎不可能,即使因过度抢救导致患者十分痛苦,也只能被动忍受,直到生命结束。而生前预嘱既减轻了患者的痛苦,减少了医疗资源的浪费,也减轻了病人家属的负担,让老人的离世从“生死两相憾”变成“生死两相安”。深圳的条例修订无疑是个了不起的进步,将患者最终的治疗选择权、尊严权还给患者本人。这是对旧观念的挑战,是对法律和道德的敬重,是为多数“老年人必走之路”的关照。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变成了路。深圳敢为人先,我们期盼有更多的地方和城市重视老年人的临终关怀,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迎来一个新的医疗救援新气象、新时代!
【“生前预嘱”深圳率先入法 临终抢救由病人做主】医生抢救要尊重病人的“生前预嘱”,日前,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就要尊重其意愿,让生命的谢幕更圆满、更有尊严。该条例一经公布即引发了社会各界及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讨论。7月5日,深圳市人大召开法规解读会,首次对“生前预嘱”公开解读,指出三个立法关键,强调非完全不采取医疗措施。#生前预嘱首次入法# https://t.cn/A6a6OTIa
早安,送完奕奕上学,赶紧搬砖去!
这一周每天的时间差不多要精确分配到每分钟,战斗似的连轴转,经常是家和公司两地急行,从开始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渐渐适应,一切安好。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第78条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我要立这份遗嘱,不要将来让奕奕难做。
这一周每天的时间差不多要精确分配到每分钟,战斗似的连轴转,经常是家和公司两地急行,从开始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渐渐适应,一切安好。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第78条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我要立这份遗嘱,不要将来让奕奕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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