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刑事立案并被羁押将近一年了,河南郑州的张雪蓁和郭红雨一直坚定的认为,他们的丈夫都是冤枉的。而两个男人之所以摊上官司身陷囹圄,与几年前的公司股权转让后引发的一系列经济纠葛案件有关。
双赢的合作最终却对簿公堂
张雪蓁的丈夫叫钟盛,郭红雨的丈夫叫宋颖标,早在2016年以前,二人曾是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公司)的股东,两人各持公司50%股份,而当时的同生公司经营状况优秀,前途无限,也正因为这,被多家公司看中,相关的合作收购意向一直在洽谈。而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钟、宋二人也在一定前提下为公司和个人的前途谋划着。
“说是经济纠纷,其实事实很清楚,法院也已经最终认定并判决了。”张雪蓁说,当时向同生公司伸出橄榄枝的还有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公司),“作为民营环保企业,同生当时的业务几乎做到了极致,需要一个更大的平台,而当时的清水源也有业绩的需求,所以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张雪蓁说,2016年4月,钟、宋二人同清水源公司签订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钟盛、宋颖标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钟盛、宋颖标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清水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钟盛和宋颖标持有的同生公司100%股权事宜进行了约定。“当时是把同生公司估价4.9亿,其中30%是清水源以现金形式支付,剩下的70%用清水源公司的股票代替,但分批对这些股票的解禁时间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张雪蓁说,如此一来,钟、宋二人成了清水源公司的股东,两人加起来的股份成为清水源仅次于实际控制人王志清的第二大股东。随后,为了保障钟、宋利益,钟盛和宋颖标与王志清之间又签了一份《价值保障协议》,该协议承诺,当钟盛和宋颖标认购股份解除限售时,二人所持清水源股票市场价格按照不低于本次股份认购价格年化10%的收益予以保障,即保障价格本次股份认购价格×(1+10%×锁定年限)。2016年7月19日,钟、宋二人将其持有的同生公司100%股份按约定转让给清水源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
用张雪蓁的话讲,但接下来的合同履行就开始出现问题。2017年8月,钟盛按协议认购的清水源公司700万股股票中的30%,也就是210万股依约解除限售,但当时清水源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低于保障价格,按照保价协议约定,清水源公司应按约定支付钟盛补偿款1470万元;2018年8月,钟某持有的第二个210万股股票解除限售时,清水源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依然低于保障价格,王志清按约定应支付钟盛补偿款2803.5万元,然而,王志清却并未按约定向钟某支付。为了挽回损失,钟盛将王志清告到清水源公司所在地的河南省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对方依约偿还其补偿款及利息共计4600多万元的损失。
谁是孰非双方各执一词
然而在不久后,郑州警方即展开了对钟盛、宋颖标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调查。
王志清辩称,钟盛的诉讼是基于清水源公司与钟盛、宋颖标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钟盛、王志清签订的《价值保障协议》产生的,现在由于钟盛及宋颖标涉及刑事犯罪,已经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立案侦查,在庭审前,其已向法庭出示了2019年8月12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郑公郑东(经)立字(2019)11769号立案决定书,在该刑事案件的侦查中,发现在资产收购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该刑事案件的查处结果影响到《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效力,因此其庭前已经向法庭提交了中止审理申请,恳请合议庭能够采纳申请。而关于《价值保障协议》,王志清称从未签署过该协议,为此还在庭前向法庭提交了关于对《价值保障协议》中王志清签字的真实性鉴定的中请。王志清称,即使三份协议均真实存在,合法有效,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已经立案的职务侵占犯罪行为或许直接影响了同生公司实现的利润,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钟盛及宋颖标对收购后是有盈利承诺的,收购后利润的数量将直接影响钟盛应当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在在该案职务侵占犯罪侦查过程中,发现利润存在问题。钟盛所应当持有的股票数量在钟盛、宋颖标盈利预测期间,利润不确定的情况下,股票数量仍处于不确定状态,该股票数量的确定也应等到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再确定。再者,假如钟盛、王志清确实签订了《价值保障协议》,该《价值保障协议》要求王志清对股票价格进行保障,这也不符合证券法以及证券行业的相关规定,王志清认为自己是没有能力也不应当对股票的价格进行保障的。
宋颖标的股票依约未到解除限售时间,但作为第三人参与了该诉讼。判决书中,他陈述称,《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是钟盛、宋颖标与清水源公司之间的协议,《价值保障协议》是王志清与钟盛、宋颖标签订的,属于个人之间的协议。他与钟盛两人在三年承诺期内已实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的利润,每年按照协议约定由清水源公司委派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告,均达到双方合同约定,并超额完成,清水源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与深交所备案,所以王志清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宋颖标认为,王志清提出的资产购买期间有违法行为不存在。因为在资产购买期间,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均由清水源公司委派,对同生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经清水源公司确认上交证监会,最后经证监会审核通过,所以王志清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
保价协议成关键,笔迹鉴定报告确认被告曾签署该协议
尽管清水源实际控制人王志清作为被告提出了多条申辩事由,但案件的关键点似乎最终落在了《价值保障协议》的签订与否。王志清称其本人从未签署过《价值保障协议》,2016年4月6日,王志清提出申请对《价值保障协议》中自己签字的真实性进行鉴定。法院判决显示,法院准许王志清的鉴定申请,委托上海润家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2016年4月6日的《价值保障协议》第3页中“王志清”的签名是否系其本人所进行鉴定。后上海润家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作出沪润司鉴[2019]技鉴字第31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送检的检材《价值保障协议》第3页落款“甲方”处的“王志清”签名字迹与样本字迹是同一人所写。另济源市中院查明,2019年8月12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曾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分局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被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但之后该案于2020年4月20日被公安机关以无犯罪事实撤案。2020年3月20日济源市公安局对宋颖标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立案调查。
法院认为,王志清所述的同生公司被职务侵占一案,现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以没有犯罪事实,撤销该案,王志清以该案正在立案侦查为由要求中止本案审理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关于济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宋某标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该刑事案件与本案的处理结果缺乏关联性,本案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中止的情形王志清申请中止审理本案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原告一审胜诉,被告被判赔上诉遭高院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关于本案,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志清和钟盛、宋颖标签订的《价值保障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对该协议予以认定。该《价值保障协议》第二条约定“1、王志清承诺:当钟盛、宋颖标本次认购股份解除限售时,清水源股票市场价格按照不低于本次股份认购价格年化10%的收益予以保障,即保障价格=本次股份认购价格×(1+10%×锁定年限)。如清水源股票市场价格低于所保障价格时,王志清对差额进行补足,具体金额为:(结算价格-保障价格)×本期解股份数量。”钟盛起诉的清水源公司420万股股票解除限售时,股票市场价格均低于价值保障协议所约定的保障价格,现钟盛要求王志清对该420万股股票差额进行补足,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本院予以支持。钟盛向法庭提供的补偿款计算方法符合双方协议约定,所以王志清应支付钟盛补偿款4109.7万元。因王志清未按协议约定对差额部分进行补足,构成违约,故钟盛要求王志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其损失并无不当。
2020年8月31日,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王志清支付钟盛补偿款4109.7万元及利息(其中1495.2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自2017年9月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2614.5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4109.7万元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对于此判决,王志清不服并提出上诉。2021年5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王志清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民事程序“尘埃暂定”,刑事案件有待审判
至此,仿佛这起曾被媒体多次报道的清水源公司、同生公司纠纷案件尘埃落定,然而对于双方来讲,纠葛却远没有结束。
根据济源市公安局向张雪蓁和郭红雨出具的司法文件显示,钟盛于2021年1月19日晚被该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并羁押在济源看守所。宋颖标则于2020年12月9日晚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济源警方刑事拘留,同样羁押在济源市看守所,2021年1月15日下午,经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济源市公安局对宋颖标实施逮捕,案由是其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合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而钟盛也已被逮捕。“之前郑州公安就调查过,最后结论是没有犯罪事实,但有人不希望民事案件程序顺利走下去,又在济源立了案,而且是检察院监督立案。”张雪蓁和郭红雨来认为,自己丈夫的刑事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即便现在被羁押、被逮捕,但她们也一直在不断的申诉,“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
钟盛和宋颖标当时与清水源所签署的协议中约定,清水源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同生环境,对钟盛、宋颖标获得的清水源股票有解禁时间安排,钟盛分三次解禁,宋颖标一次性解禁,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8月7日、2018年9月5日钟盛各解禁210万股,此后再无两人股票解禁记录。此前的媒体报道中,钟盛、宋颖标曾公开表示,同生公司超额完成业绩,公司应该无条件解禁,但他们多次提出解禁申请并递交相应手续,但清水源迟迟未予办理。而基于此,钟、宋二人曾有多份诉讼指向王志清,然而,由于钟盛的部分股票和宋颖标的全部股票没有解禁,无法计算赔偿金额,故此其中两份诉讼中虽然都认定保价协议有效,却没有支持他们的赔偿诉求。
而王志清则曾表示,由于2019年7月,清水源公司收购同生公司后,在资金、业务、管理等各方面为同生环境都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但去接管同生进行董事会换届后,交接过程发现公章、财务相关资料没有移交,且一直联系钟盛、宋颖标二人,希望能协商解决,但一直未能实现。至于案件情况,王志清曾称以公开信息为准,时间会给出答案。
华商报记者 杨德合
双赢的合作最终却对簿公堂
张雪蓁的丈夫叫钟盛,郭红雨的丈夫叫宋颖标,早在2016年以前,二人曾是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公司)的股东,两人各持公司50%股份,而当时的同生公司经营状况优秀,前途无限,也正因为这,被多家公司看中,相关的合作收购意向一直在洽谈。而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钟、宋二人也在一定前提下为公司和个人的前途谋划着。
“说是经济纠纷,其实事实很清楚,法院也已经最终认定并判决了。”张雪蓁说,当时向同生公司伸出橄榄枝的还有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公司),“作为民营环保企业,同生当时的业务几乎做到了极致,需要一个更大的平台,而当时的清水源也有业绩的需求,所以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张雪蓁说,2016年4月,钟、宋二人同清水源公司签订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钟盛、宋颖标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钟盛、宋颖标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清水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钟盛和宋颖标持有的同生公司100%股权事宜进行了约定。“当时是把同生公司估价4.9亿,其中30%是清水源以现金形式支付,剩下的70%用清水源公司的股票代替,但分批对这些股票的解禁时间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张雪蓁说,如此一来,钟、宋二人成了清水源公司的股东,两人加起来的股份成为清水源仅次于实际控制人王志清的第二大股东。随后,为了保障钟、宋利益,钟盛和宋颖标与王志清之间又签了一份《价值保障协议》,该协议承诺,当钟盛和宋颖标认购股份解除限售时,二人所持清水源股票市场价格按照不低于本次股份认购价格年化10%的收益予以保障,即保障价格本次股份认购价格×(1+10%×锁定年限)。2016年7月19日,钟、宋二人将其持有的同生公司100%股份按约定转让给清水源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
用张雪蓁的话讲,但接下来的合同履行就开始出现问题。2017年8月,钟盛按协议认购的清水源公司700万股股票中的30%,也就是210万股依约解除限售,但当时清水源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低于保障价格,按照保价协议约定,清水源公司应按约定支付钟盛补偿款1470万元;2018年8月,钟某持有的第二个210万股股票解除限售时,清水源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依然低于保障价格,王志清按约定应支付钟盛补偿款2803.5万元,然而,王志清却并未按约定向钟某支付。为了挽回损失,钟盛将王志清告到清水源公司所在地的河南省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对方依约偿还其补偿款及利息共计4600多万元的损失。
谁是孰非双方各执一词
然而在不久后,郑州警方即展开了对钟盛、宋颖标涉嫌刑事犯罪的立案调查。
王志清辩称,钟盛的诉讼是基于清水源公司与钟盛、宋颖标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钟盛、王志清签订的《价值保障协议》产生的,现在由于钟盛及宋颖标涉及刑事犯罪,已经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立案侦查,在庭审前,其已向法庭出示了2019年8月12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郑公郑东(经)立字(2019)11769号立案决定书,在该刑事案件的侦查中,发现在资产收购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该刑事案件的查处结果影响到《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效力,因此其庭前已经向法庭提交了中止审理申请,恳请合议庭能够采纳申请。而关于《价值保障协议》,王志清称从未签署过该协议,为此还在庭前向法庭提交了关于对《价值保障协议》中王志清签字的真实性鉴定的中请。王志清称,即使三份协议均真实存在,合法有效,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已经立案的职务侵占犯罪行为或许直接影响了同生公司实现的利润,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钟盛及宋颖标对收购后是有盈利承诺的,收购后利润的数量将直接影响钟盛应当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在在该案职务侵占犯罪侦查过程中,发现利润存在问题。钟盛所应当持有的股票数量在钟盛、宋颖标盈利预测期间,利润不确定的情况下,股票数量仍处于不确定状态,该股票数量的确定也应等到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再确定。再者,假如钟盛、王志清确实签订了《价值保障协议》,该《价值保障协议》要求王志清对股票价格进行保障,这也不符合证券法以及证券行业的相关规定,王志清认为自己是没有能力也不应当对股票的价格进行保障的。
宋颖标的股票依约未到解除限售时间,但作为第三人参与了该诉讼。判决书中,他陈述称,《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是钟盛、宋颖标与清水源公司之间的协议,《价值保障协议》是王志清与钟盛、宋颖标签订的,属于个人之间的协议。他与钟盛两人在三年承诺期内已实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的利润,每年按照协议约定由清水源公司委派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告,均达到双方合同约定,并超额完成,清水源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与深交所备案,所以王志清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宋颖标认为,王志清提出的资产购买期间有违法行为不存在。因为在资产购买期间,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均由清水源公司委派,对同生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经清水源公司确认上交证监会,最后经证监会审核通过,所以王志清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
保价协议成关键,笔迹鉴定报告确认被告曾签署该协议
尽管清水源实际控制人王志清作为被告提出了多条申辩事由,但案件的关键点似乎最终落在了《价值保障协议》的签订与否。王志清称其本人从未签署过《价值保障协议》,2016年4月6日,王志清提出申请对《价值保障协议》中自己签字的真实性进行鉴定。法院判决显示,法院准许王志清的鉴定申请,委托上海润家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2016年4月6日的《价值保障协议》第3页中“王志清”的签名是否系其本人所进行鉴定。后上海润家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作出沪润司鉴[2019]技鉴字第31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送检的检材《价值保障协议》第3页落款“甲方”处的“王志清”签名字迹与样本字迹是同一人所写。另济源市中院查明,2019年8月12日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曾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分局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被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但之后该案于2020年4月20日被公安机关以无犯罪事实撤案。2020年3月20日济源市公安局对宋颖标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立案调查。
法院认为,王志清所述的同生公司被职务侵占一案,现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以没有犯罪事实,撤销该案,王志清以该案正在立案侦查为由要求中止本案审理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关于济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宋某标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该刑事案件与本案的处理结果缺乏关联性,本案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中止的情形王志清申请中止审理本案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原告一审胜诉,被告被判赔上诉遭高院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关于本案,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志清和钟盛、宋颖标签订的《价值保障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对该协议予以认定。该《价值保障协议》第二条约定“1、王志清承诺:当钟盛、宋颖标本次认购股份解除限售时,清水源股票市场价格按照不低于本次股份认购价格年化10%的收益予以保障,即保障价格=本次股份认购价格×(1+10%×锁定年限)。如清水源股票市场价格低于所保障价格时,王志清对差额进行补足,具体金额为:(结算价格-保障价格)×本期解股份数量。”钟盛起诉的清水源公司420万股股票解除限售时,股票市场价格均低于价值保障协议所约定的保障价格,现钟盛要求王志清对该420万股股票差额进行补足,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本院予以支持。钟盛向法庭提供的补偿款计算方法符合双方协议约定,所以王志清应支付钟盛补偿款4109.7万元。因王志清未按协议约定对差额部分进行补足,构成违约,故钟盛要求王志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其损失并无不当。
2020年8月31日,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王志清支付钟盛补偿款4109.7万元及利息(其中1495.2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自2017年9月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2614.5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4109.7万元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对于此判决,王志清不服并提出上诉。2021年5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王志清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民事程序“尘埃暂定”,刑事案件有待审判
至此,仿佛这起曾被媒体多次报道的清水源公司、同生公司纠纷案件尘埃落定,然而对于双方来讲,纠葛却远没有结束。
根据济源市公安局向张雪蓁和郭红雨出具的司法文件显示,钟盛于2021年1月19日晚被该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并羁押在济源看守所。宋颖标则于2020年12月9日晚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济源警方刑事拘留,同样羁押在济源市看守所,2021年1月15日下午,经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济源市公安局对宋颖标实施逮捕,案由是其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合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而钟盛也已被逮捕。“之前郑州公安就调查过,最后结论是没有犯罪事实,但有人不希望民事案件程序顺利走下去,又在济源立了案,而且是检察院监督立案。”张雪蓁和郭红雨来认为,自己丈夫的刑事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即便现在被羁押、被逮捕,但她们也一直在不断的申诉,“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
钟盛和宋颖标当时与清水源所签署的协议中约定,清水源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同生环境,对钟盛、宋颖标获得的清水源股票有解禁时间安排,钟盛分三次解禁,宋颖标一次性解禁,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8月7日、2018年9月5日钟盛各解禁210万股,此后再无两人股票解禁记录。此前的媒体报道中,钟盛、宋颖标曾公开表示,同生公司超额完成业绩,公司应该无条件解禁,但他们多次提出解禁申请并递交相应手续,但清水源迟迟未予办理。而基于此,钟、宋二人曾有多份诉讼指向王志清,然而,由于钟盛的部分股票和宋颖标的全部股票没有解禁,无法计算赔偿金额,故此其中两份诉讼中虽然都认定保价协议有效,却没有支持他们的赔偿诉求。
而王志清则曾表示,由于2019年7月,清水源公司收购同生公司后,在资金、业务、管理等各方面为同生环境都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但去接管同生进行董事会换届后,交接过程发现公章、财务相关资料没有移交,且一直联系钟盛、宋颖标二人,希望能协商解决,但一直未能实现。至于案件情况,王志清曾称以公开信息为准,时间会给出答案。
华商报记者 杨德合
关于YSF50-20的活动,给不知道的
好多人还是不知道这个活动具体怎么回事,这个其实是“银联伴你游中国”活动中的返券活动。吧友们充值上海交通卡app余额主要是利用了其钱包余额每个月有500元的免费体现额度,相当于无损抽券。
下面是活动细则,主要看高亮部分。
云闪付搜“银联伴你游中国”可以看细则及商户,也就是在这些商户中用ysf支付一笔就可以返券,但是券数量有限,8点以后基本上就没有了。
返券包括两张,一个是10-2的通用券,另一个是随机的,有50-20的超市券,20-10的便利店券,30-10的轻食券,打车,骑车券等等。
在返券专区里的活动时间和主活动的细则里不一致,大家要注意。
点亮假日・银联伴你游中国” 金秋消费季暨十一营销活动细则说明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9日-2021年11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一)首笔立减及跨场景返券
活动时间:2021年9月25日到2021年11月30日(活动商户自9月25日陆续上线,以云闪付APP展示为准)
活动对象:银联云闪付APP用户
活动一:首笔交易优惠
活动期间,用户登录云闪付APP,进入银联“点亮假日・银联伴你游中国”领券活动专区,可领取指定活动商户的立减优惠券(优惠力度、使用方法详见票券展示使用说明)。活动期间全国每日发放优惠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具体优惠券数量,请打开云闪付APP搜索“银联伴你游中国”小程序,进入领券活动专区查看优惠券使用细则。
注:
活动期间,对于高速通行、停车类商户,单用户每天在各商户限领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在各商户限领6张优惠券;
对于充电类商户,单用户每天在充电场景限领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限领6张优惠券;
对于加油类商户,单用户每天在所有加油商户限领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在所有加油商户限领3张优惠券;
对于云闪付网约车、骑行类优惠券,单用户每天在各商户限领1张优惠券;
对于公交地铁类商户,同一用户进站/乘车后在扫码完页可领乘车立减券1张;
对于餐饮类商户,轻餐场景同一用户每天限领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限领6张优惠券;正餐场景同一用户每天限领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限领3张优惠券;
除上以外的其他活动商户,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在同一商户限领1张券。
活动二:交易后返券
活动期间,用户在活动一商户池使用云闪付支付1笔后,将有机会获得云闪付赠送的1份优惠券包组合,包含1张特定场景的商户优惠券(不固定券种类,随机赠送,最高50元,可在返券指定商户承兑使用,优惠力度、使用方法详见云闪付票券展示使用说明),以及1张云闪付线上通用优惠券/线下通用优惠券(最高3元)。同一用户每日最多获赠3份优惠券包,若获得券包中仅1张券,则其他优惠券已送完,属正常情况。活动期间全国每日赠送优惠券10.4万张,先到先得,送完为止。(注:赠送券的展示券显示的今日剩余数量为该券在活动期间截至今日剩余总量,非当日余量)
券领取及查询:
活动二赠送的优惠券将交易完成后5分钟内发放至交易银行卡预留手机号所对应的云闪付账户,并进行短信通知,请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询。票券到账后3-7个自然日内有效(具体日期限制详见票券展示说明),请用户在票券有效期内指定时间到指定商户门店消费,逾期视为用户放弃优惠。本优惠券不与其他优惠同享,票券使用方法详见票券展示使用说明。返券将发放至交易所用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对应的云闪付账号,请确保云闪付注册手机号与银行卡绑定手机号一致。若因手机号不一致或更改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导致无法获券和用券,不予补发和补偿。
参与方式:
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Shi/名注册并绑定银联卡。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
活动细则:
1、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shen/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2、用户支付时,如通过输入银行卡号等信息完成支付,无法参与优惠活动。
3、用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4、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5、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6、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银联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APP账号等,中国银联和商户有权不予优、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银联的任何优惠活动。
7、仅限经银联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用户需打开参与活动设备的GPS才能享受优惠。消费券、购物卡、充值卡等储值类及烟酒类商品不参加活动。
8、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银联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9、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反映,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
10、由于网络可能存在迟延,云闪付APP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返券活动的细则见图:
好多人还是不知道这个活动具体怎么回事,这个其实是“银联伴你游中国”活动中的返券活动。吧友们充值上海交通卡app余额主要是利用了其钱包余额每个月有500元的免费体现额度,相当于无损抽券。
下面是活动细则,主要看高亮部分。
云闪付搜“银联伴你游中国”可以看细则及商户,也就是在这些商户中用ysf支付一笔就可以返券,但是券数量有限,8点以后基本上就没有了。
返券包括两张,一个是10-2的通用券,另一个是随机的,有50-20的超市券,20-10的便利店券,30-10的轻食券,打车,骑车券等等。
在返券专区里的活动时间和主活动的细则里不一致,大家要注意。
点亮假日・银联伴你游中国” 金秋消费季暨十一营销活动细则说明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9日-2021年11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一)首笔立减及跨场景返券
活动时间:2021年9月25日到2021年11月30日(活动商户自9月25日陆续上线,以云闪付APP展示为准)
活动对象:银联云闪付APP用户
活动一:首笔交易优惠
活动期间,用户登录云闪付APP,进入银联“点亮假日・银联伴你游中国”领券活动专区,可领取指定活动商户的立减优惠券(优惠力度、使用方法详见票券展示使用说明)。活动期间全国每日发放优惠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具体优惠券数量,请打开云闪付APP搜索“银联伴你游中国”小程序,进入领券活动专区查看优惠券使用细则。
注:
活动期间,对于高速通行、停车类商户,单用户每天在各商户限领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在各商户限领6张优惠券;
对于充电类商户,单用户每天在充电场景限领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限领6张优惠券;
对于加油类商户,单用户每天在所有加油商户限领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在所有加油商户限领3张优惠券;
对于云闪付网约车、骑行类优惠券,单用户每天在各商户限领1张优惠券;
对于公交地铁类商户,同一用户进站/乘车后在扫码完页可领乘车立减券1张;
对于餐饮类商户,轻餐场景同一用户每天限领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限领6张优惠券;正餐场景同一用户每天限领1张优惠券,活动期间限领3张优惠券;
除上以外的其他活动商户,活动期间同一用户在同一商户限领1张券。
活动二:交易后返券
活动期间,用户在活动一商户池使用云闪付支付1笔后,将有机会获得云闪付赠送的1份优惠券包组合,包含1张特定场景的商户优惠券(不固定券种类,随机赠送,最高50元,可在返券指定商户承兑使用,优惠力度、使用方法详见云闪付票券展示使用说明),以及1张云闪付线上通用优惠券/线下通用优惠券(最高3元)。同一用户每日最多获赠3份优惠券包,若获得券包中仅1张券,则其他优惠券已送完,属正常情况。活动期间全国每日赠送优惠券10.4万张,先到先得,送完为止。(注:赠送券的展示券显示的今日剩余数量为该券在活动期间截至今日剩余总量,非当日余量)
券领取及查询:
活动二赠送的优惠券将交易完成后5分钟内发放至交易银行卡预留手机号所对应的云闪付账户,并进行短信通知,请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询。票券到账后3-7个自然日内有效(具体日期限制详见票券展示说明),请用户在票券有效期内指定时间到指定商户门店消费,逾期视为用户放弃优惠。本优惠券不与其他优惠同享,票券使用方法详见票券展示使用说明。返券将发放至交易所用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对应的云闪付账号,请确保云闪付注册手机号与银行卡绑定手机号一致。若因手机号不一致或更改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导致无法获券和用券,不予补发和补偿。
参与方式:
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Shi/名注册并绑定银联卡。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
活动细则:
1、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shen/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2、用户支付时,如通过输入银行卡号等信息完成支付,无法参与优惠活动。
3、用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4、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5、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6、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银联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APP账号等,中国银联和商户有权不予优、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银联的任何优惠活动。
7、仅限经银联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用户需打开参与活动设备的GPS才能享受优惠。消费券、购物卡、充值卡等储值类及烟酒类商品不参加活动。
8、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银联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9、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反映,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
10、由于网络可能存在迟延,云闪付APP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返券活动的细则见图:
#学校回应男子实名举报妻子出轨讲师# 【山东男子实名举报妻子出轨某校讲师,涉事学校回复查无实据】“妻子婚内出轨党校讲师,两人多次开房,微信聊天记录不堪入目,还说我儿子也是他们生的,我拿着相关证据到党校举报,党校说被举报的讲师已经离婚,举报查无实据,无法处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在网上发文实名举报。”
10月13日上午,针对近日网上热传的“泰安市委党校某讲师长期与他人妻子通奸并育有私生子”的举报,举报人张先生向记者证实,举报内容属实,希望相关部门严处破坏他人家庭的不道德行为。
张先生在网络平台的实名举报
发现妻子与他人的聊天记录,才知道妻子多年前已出轨
张先生今年34岁,在山东省某市工作。10月13日上午,提起妻子小莉(化名)出轨党校老师何山(化名)、自己举报无果的遭遇,张先生情绪低沉,精神几乎崩溃。
“我和小莉是大学同学,两人相识于2006年,2007年确立了恋爱关系。2011年3月,我们在老家举行了婚礼,一年后正式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17年年初,小莉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张先生介绍,小莉在某学校工作。“之前两人同在山东某市工作,2021年春节后,小莉所在的学校搬到了某市下属的一个区县,两周回家一次,自此两人聚少分多。
张先生称,今年8月18日晚上9时40分许,小莉洗澡期间,他无意发现小莉的手机不断发出短信语音提示。“平时妻子的手机都是锁屏的,当天刚好未上锁”。打开妻子手机后,张先生惊呆了:小莉与何山的微信聊天记录不堪入目:既有两人开房的内容、说情话的内容,还有讨论离婚的内容。最让张先生不能接受的是,小莉与何山在聊天记录中提到,小莉所生的儿子与张先生没有血缘关系,其实是小莉与何山所生。
“看到他们的聊天记录后,我当时都快崩溃了。他们的聊天记录太长,我怕她发现,就把她的手机拿了出来,开车到我的工作场所考虑如何处理此事。第二天凌晨两点,小莉找到我,问我在干嘛,我逼着自己平静下来,随便找了个借口说有事,她就开车回家了。”
8月19日凌晨4点,张先生觉得实在憋屈,就到小莉家向小莉的父母说明了此事。回家后,张先生把手机还给小莉,问她为什么这样对他?小莉说没有的事,张先生把聊天记录拿了出来,小莉见隐瞒不住了,说“你就那么绝情,不顾及咱俩的感情吗?”之后就什么也不说了。
发现妻子出轨后,张先生设法与何山的妻子取得了联系。何山的妻子说,她和何山已经离婚,何山和小莉在一起的事情,她多年前就知道了。当时她曾联系张先生,但未果。电话中,何山的妻子称,她当时都快崩溃了,几次到了生死的边缘,但后来硬是忍住了。她劝张先生想开些,“你还年轻,没必要纠缠此事,只要人在,身体好,这些都不是事,可以从头再来。”
何山的妻子说,不管怎么说,何山毕竟是她孩子的父亲,事情闹大了,对谁都不好,更何况她不想因此事影响自己的孩子,但她同时认为“他们早晚会受到惩罚”。
张先生说,近日他一直在举报,身心疲惫不已
想理性解决问题,但妻子带着孩子离家无法找到
张先生说,小莉的婚外情被他发现第二天,小莉就带着孩子离开了家。当天,他曾到小莉的父母家找小莉,但小莉并未在父母家。此后几天,张先生到处寻找小莉和孩子,一直没有找到。“她的电话停机了,她父母说他们也不知道小莉去了哪里。”
今年9月开学后,张先生到小莉的学校去找小莉,学校说小莉早在今年7月就辞职了。“我现在就想理性解决这件事情,同时给孩子做个亲子鉴定,看看孩子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但我根本找不到小莉和孩子,事情陷入了僵局。”
张先生称,妻子的婚外情暴露后,他从何山的妻子处获悉,何山与小莉是2012年通过聊天工具认识的。何山妻子获悉此事后,两人曾于当年离婚,但很快又复婚。“怪不得我们2011年年初在老家举行婚礼后,小莉一直拖到2012年下半年才领结婚证。现在看来,她当时是想脚踩两只船,后来看到自己嫁不到何家才与我登记的。”张先生气愤地说道,从结婚到现在,他只不过是小莉的一个备胎而已。
“我恨自己为什么对她如此信任,这么多年一直傻傻地蒙在鼓里,我恨她如果不爱我,为什么要毁掉我的人生?”张先生说,妻离子散带给他巨大的精神压力,让他濒临崩溃。
向党校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党校回复“查无实据”
张先生告诉记者,何山作为党校讲师,在明知小莉已婚的情况下仍与小莉通奸,破坏他人家庭,影响恶劣,理应受到相关纪律处分。
8月23日,张先生带着相关材料、证据到泰安市委党校举报。党校相关负责人收下了他的举报材料,答复他会按程序处理。8月24日,泰安市委党校相关负责人通知张先生:经向单位主要领导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组领导汇报,现已进入调查阶段,请耐心等候。
9月2日,党校相关负责人再次通知张先生:调查正在进行,如果你方有亲子鉴定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尽快提供,以利于尽快查清事实,做出处理。
“经过一个月的调查,9月23日,泰安市委党校相关负责人回复我:查无实据,无法处理。”对这个调查结果,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事实依据如此确凿,党校无权处理为何不移交至相关部门?”
在张先生提供的相关录音中,记者听到以下对话:
张先生:你好。
党校相关负责人:你好,我把调查结论给你简单答复一下。接到你的举报后,我们与何山本人多次谈话,对他的婚姻及与小莉的交往等进行了初步调查。据调查,何山与妻子2012年协议离婚后又复婚,2014年,两人又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上述情况属实,我们已从民政局和法院核实。
调查过程中,何山否认小莉的孩子系与他所生。你提供的书面证据和录音证据,我们多次咨询纪检部门和司法部门及律师,均认为尚不能构成直接证据,不能证实你举报的内容属实。我们又联系相关部门,欲调取何山与小莉的相关通话、通讯记录,相关部门答复我们无权调取。
因为权限受限,根据你目前提供的证据,我们的调查结论是:查无实据。
张先生:你们没有权限调查,结论怎么会是查无实据?
党校相关负责人:以党校目前的权限所查到的问题,尚不能印证你举报的内容属实,所以查无实据。
张先生:就是你们处理不了,对吧?
党校相关负责人:对。
党校相关部门:尚不了解情况,需要调查了解
张先生反映是否属实?10月12日、13日,记者先后联系了何山、小莉、小莉父母以及泰安市委党校相关人员。
10月12日、13日,记者多次致电何山,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无回复。小莉的电话显示停机,其父母的电话同样无人接听。
10月12日晚上,记者联系上了泰安市委党校负责调查该案的相关负责人。其称,相关情况他不方便介绍,需与泰安市委党校办公室联系。
10月13日上午,泰安市委党校办公室相关人员称,何山是党校工作人员,张先生举报的情况他尚不清楚,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了解。
“党校讲师应该为人师表,何山公然破坏他人家庭,影响非常恶劣,希望相关部门一查到底,还举报人一个公道。”张先生说,找到小莉和孩子后,孩子哪怕不是他的,他也要抚养权,“在一起生活好几年了,这份感情无法割舍。”
(来源 华商报)#洞见计划#
10月13日上午,针对近日网上热传的“泰安市委党校某讲师长期与他人妻子通奸并育有私生子”的举报,举报人张先生向记者证实,举报内容属实,希望相关部门严处破坏他人家庭的不道德行为。
张先生在网络平台的实名举报
发现妻子与他人的聊天记录,才知道妻子多年前已出轨
张先生今年34岁,在山东省某市工作。10月13日上午,提起妻子小莉(化名)出轨党校老师何山(化名)、自己举报无果的遭遇,张先生情绪低沉,精神几乎崩溃。
“我和小莉是大学同学,两人相识于2006年,2007年确立了恋爱关系。2011年3月,我们在老家举行了婚礼,一年后正式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17年年初,小莉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张先生介绍,小莉在某学校工作。“之前两人同在山东某市工作,2021年春节后,小莉所在的学校搬到了某市下属的一个区县,两周回家一次,自此两人聚少分多。
张先生称,今年8月18日晚上9时40分许,小莉洗澡期间,他无意发现小莉的手机不断发出短信语音提示。“平时妻子的手机都是锁屏的,当天刚好未上锁”。打开妻子手机后,张先生惊呆了:小莉与何山的微信聊天记录不堪入目:既有两人开房的内容、说情话的内容,还有讨论离婚的内容。最让张先生不能接受的是,小莉与何山在聊天记录中提到,小莉所生的儿子与张先生没有血缘关系,其实是小莉与何山所生。
“看到他们的聊天记录后,我当时都快崩溃了。他们的聊天记录太长,我怕她发现,就把她的手机拿了出来,开车到我的工作场所考虑如何处理此事。第二天凌晨两点,小莉找到我,问我在干嘛,我逼着自己平静下来,随便找了个借口说有事,她就开车回家了。”
8月19日凌晨4点,张先生觉得实在憋屈,就到小莉家向小莉的父母说明了此事。回家后,张先生把手机还给小莉,问她为什么这样对他?小莉说没有的事,张先生把聊天记录拿了出来,小莉见隐瞒不住了,说“你就那么绝情,不顾及咱俩的感情吗?”之后就什么也不说了。
发现妻子出轨后,张先生设法与何山的妻子取得了联系。何山的妻子说,她和何山已经离婚,何山和小莉在一起的事情,她多年前就知道了。当时她曾联系张先生,但未果。电话中,何山的妻子称,她当时都快崩溃了,几次到了生死的边缘,但后来硬是忍住了。她劝张先生想开些,“你还年轻,没必要纠缠此事,只要人在,身体好,这些都不是事,可以从头再来。”
何山的妻子说,不管怎么说,何山毕竟是她孩子的父亲,事情闹大了,对谁都不好,更何况她不想因此事影响自己的孩子,但她同时认为“他们早晚会受到惩罚”。
张先生说,近日他一直在举报,身心疲惫不已
想理性解决问题,但妻子带着孩子离家无法找到
张先生说,小莉的婚外情被他发现第二天,小莉就带着孩子离开了家。当天,他曾到小莉的父母家找小莉,但小莉并未在父母家。此后几天,张先生到处寻找小莉和孩子,一直没有找到。“她的电话停机了,她父母说他们也不知道小莉去了哪里。”
今年9月开学后,张先生到小莉的学校去找小莉,学校说小莉早在今年7月就辞职了。“我现在就想理性解决这件事情,同时给孩子做个亲子鉴定,看看孩子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但我根本找不到小莉和孩子,事情陷入了僵局。”
张先生称,妻子的婚外情暴露后,他从何山的妻子处获悉,何山与小莉是2012年通过聊天工具认识的。何山妻子获悉此事后,两人曾于当年离婚,但很快又复婚。“怪不得我们2011年年初在老家举行婚礼后,小莉一直拖到2012年下半年才领结婚证。现在看来,她当时是想脚踩两只船,后来看到自己嫁不到何家才与我登记的。”张先生气愤地说道,从结婚到现在,他只不过是小莉的一个备胎而已。
“我恨自己为什么对她如此信任,这么多年一直傻傻地蒙在鼓里,我恨她如果不爱我,为什么要毁掉我的人生?”张先生说,妻离子散带给他巨大的精神压力,让他濒临崩溃。
向党校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党校回复“查无实据”
张先生告诉记者,何山作为党校讲师,在明知小莉已婚的情况下仍与小莉通奸,破坏他人家庭,影响恶劣,理应受到相关纪律处分。
8月23日,张先生带着相关材料、证据到泰安市委党校举报。党校相关负责人收下了他的举报材料,答复他会按程序处理。8月24日,泰安市委党校相关负责人通知张先生:经向单位主要领导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组领导汇报,现已进入调查阶段,请耐心等候。
9月2日,党校相关负责人再次通知张先生:调查正在进行,如果你方有亲子鉴定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尽快提供,以利于尽快查清事实,做出处理。
“经过一个月的调查,9月23日,泰安市委党校相关负责人回复我:查无实据,无法处理。”对这个调查结果,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事实依据如此确凿,党校无权处理为何不移交至相关部门?”
在张先生提供的相关录音中,记者听到以下对话:
张先生:你好。
党校相关负责人:你好,我把调查结论给你简单答复一下。接到你的举报后,我们与何山本人多次谈话,对他的婚姻及与小莉的交往等进行了初步调查。据调查,何山与妻子2012年协议离婚后又复婚,2014年,两人又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上述情况属实,我们已从民政局和法院核实。
调查过程中,何山否认小莉的孩子系与他所生。你提供的书面证据和录音证据,我们多次咨询纪检部门和司法部门及律师,均认为尚不能构成直接证据,不能证实你举报的内容属实。我们又联系相关部门,欲调取何山与小莉的相关通话、通讯记录,相关部门答复我们无权调取。
因为权限受限,根据你目前提供的证据,我们的调查结论是:查无实据。
张先生:你们没有权限调查,结论怎么会是查无实据?
党校相关负责人:以党校目前的权限所查到的问题,尚不能印证你举报的内容属实,所以查无实据。
张先生:就是你们处理不了,对吧?
党校相关负责人:对。
党校相关部门:尚不了解情况,需要调查了解
张先生反映是否属实?10月12日、13日,记者先后联系了何山、小莉、小莉父母以及泰安市委党校相关人员。
10月12日、13日,记者多次致电何山,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无回复。小莉的电话显示停机,其父母的电话同样无人接听。
10月12日晚上,记者联系上了泰安市委党校负责调查该案的相关负责人。其称,相关情况他不方便介绍,需与泰安市委党校办公室联系。
10月13日上午,泰安市委党校办公室相关人员称,何山是党校工作人员,张先生举报的情况他尚不清楚,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了解。
“党校讲师应该为人师表,何山公然破坏他人家庭,影响非常恶劣,希望相关部门一查到底,还举报人一个公道。”张先生说,找到小莉和孩子后,孩子哪怕不是他的,他也要抚养权,“在一起生活好几年了,这份感情无法割舍。”
(来源 华商报)#洞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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