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鵑在紅樓夢中應該是一位很重要的丫鬟了,第五十七回標題就是「慧紫鵑情辭試莽玉」,曹雪芹把「慧」在給了紫鵑,足以見他對紫鵑的態度與感情了。同曹雪芹一樣,我也很喜歡紫鵑這個人物形象。
儘管在《紅樓夢》原書中並沒有直接提及紫鵑到底是誰,但這個問題似乎並不存在太大的爭議,目前比較公認的看法是紫鵑就是林黛玉進賈府時的鸚哥。我也同意這種看法,原因主要有:一、紫鵑曾經說自己從小就是跟著老太太的,後來才跟了林黛玉,這正好和鸚哥的情況符合;二、在那時丫鬟換了主子後改名似乎也很正常,比如襲人原先是叫珍珠的。
我認為紫鵑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忠心為主」,這體現在很多方面。第八回「比通靈金鶯微露意 探寶釵黛玉半含酸」中,林黛玉正和賈寶玉和薛寶釵在一起,忽然下起雪來,紫鵑忙打發雪雁送了個手爐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雪雁是林黛玉從江南帶來的,應該跟林黛玉從小生活在一起,卻沒有想到這一點;而紫鵑是後來跟著林黛玉的,卻考慮得如此細緻,令人驚嘆,這當中固然有紫鵑比雪雁大幾歲的緣故,但紫鵑對林黛玉的關心的細緻程度是不言而喻的。
當然,紫鵑對林黛玉的「忠心」不僅僅體現在這些小的細節上,最讓我感嘆地是她對黛玉的心病----「能否與寶玉結為同好」的瞭解與理解。當林黛玉因為這心病「為伊消得人憔悴」時,紫鵑想出了一條妙計----來試一試寶玉的真心。呆呆的寶玉一聽說「林妹妹要回蘇州」,立即嚇得個半死,「呆呆的,一頭熱汗,滿臉紫脹」,「更覺兩個眼珠兒直直的起來,口角邊津液流出,皆不知覺」,「已死了大半個了」;林黛玉也氣得不輕,對紫鵑說:「你不用捶,你竟拿繩子來勒死我是正經!」這時的林黛玉怎麼會知道紫鵑的良苦用心呢?當然,這一試的結果讓紫鵑很滿意,得出了「寶玉的心倒實」的結論。林黛玉也逐漸知曉了一些,「黛玉不時遣雪雁來探消息,這邊事務盡知,自己心中暗嘆。」一回到瀟相館,紫鵑立即向林黛玉「報告成果」,這也就成就了我認為的紅樓夢中的最精彩的情節之一,忍不住想摘錄下來:
夜間人定後,紫鵑已寬衣臥下之時,悄向黛玉笑道:「寶玉的心倒實,聽見咱們去就那樣起來。」黛玉不答。紫鵑停了半晌,自言自語的說道:「一動不如一靜。我們這裡就算好人家,別的都容易,最難得的是從小兒一處長大,脾氣情性都彼此知道的了。」黛玉啐道:「你這幾天還不乏,趁這會子不歇一歇,還嚼什麼蛆。」紫鵑笑道:「倒不是白嚼蛆,我倒是一片真心為姑娘。替你愁了這幾年了,無父母無兄弟,誰是知疼著熱的人?趁早兒老太太還明白硬朗的時節,作定了大事要緊。俗語說,‘老健春寒秋後熱’,倘或老太太一時有個好歹,那時雖也完事,只怕耽誤了時光,還不得趁心如意呢。公子王孫雖多,那一個不是三房五妾,今兒朝東,明兒朝西?要一個天仙來,也不過三夜五夕,也丟在脖子後頭了,甚至於為妾為丫頭反目成仇的。若娘家有人有勢的還好些,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了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所以說,拿主意要緊。姑娘是個明白人,豈不聞俗語說:‘萬兩黃金容易得,知心一個也難求’。」黛玉聽了,便說道:「這丫頭今兒不瘋了?怎麼去了幾日,忽然變了一個人。我明兒必回老太太退回去,我不敢要你了。」紫鵑笑道:「我說的是好話,不過叫你心裡留神,並沒叫你去為非作歹,何苦回老太太,叫我吃了虧,又有何好處?」說著,竟自睡了。黛玉聽了這話,口內雖如此說,心內未嘗不傷感,待他睡了,便直泣了一夜,至天明方打了一個盹兒。
寫到這裡,不禁想起了我以前在一篇文章中寫的「襲人想的是如何嫁給寶玉,而紫鵑想的是如何讓林黛玉嫁給寶玉」,現在想象,倒也不全對。林黛玉嫁給賈寶玉的話必然要帶幾個陪嫁丫頭,紫鵑也必然包括在內,這樣的話她也用於襲人不同的手段來達到了與襲人一樣的目的。當然,這種說法必然會違背曹雪芹的本意,大家也就只當一個笑話看看吧。
或許是同林黛玉一起生活了很長時間吧,紫鵑也同樣繼承了林黛玉的一大特點----自重。讓我們來看一看第五十七回中的一段描寫「一面說,一面見他穿著彈墨綾薄綿襖,外面只穿著青緞夾背心,寶玉便伸手向他身上摸了一摸,說:「穿這樣單薄,還在風口裡坐著,看天風饞,時氣又不好,你再病了,越發難了。」紫鵑便說道:「從此咱們只可說話,別動手動腳的。一年大二年小的,叫人看著不尊重。打緊的那起混帳行子們背地裡說你,你總不留心,還只管和小時一般行為,如何使得。姑娘常常吩咐我們,不叫和你說笑。你近來瞧他遠著你還恐遠不及呢。」說著便起身,攜了針線進別房去了。」,可是可憐的賈寶玉怎吃得消這些?「寶玉見了這般景況,心中忽澆了一盆冷水一般,只瞅著竹子,發了一回呆。因祝媽正來挖筍修竿,便怔怔的走出來,一時魂魄失守,心無所知,隨便坐在一塊山石上出神,不覺滴下淚來。」。紫鵑不像別的一些丫鬟一樣那樣去有意無意的親近寶玉,卻極力幫助林黛玉,真的是很令人欽佩。
總之,在紫鵑身上也或多或少的體現著一些自由的精神,雖然不是很多,但由於紅樓夢的主旨是由寶、黛、釵三人的愛情悲劇來體現出來的,所以曹雪芹也並沒有必要去再塑造一個「封建叛逆者」,一個「自由戰士」,一個與丫鬟身份不相符合的人物形象。因而我認為曹雪芹這樣來塑造紫鵑是很合適的,塑造出來的形象也是很合理的,很真實的,實際上紫鵑的性格也是很能讓人喜歡的。
應該說,從各方面來講紫鵑都能成為紅樓夢中最優秀的丫鬟之一,她的「精神」雖然不再具有任何的「時代意義」,但還是很令人欽佩的。曹雪芹將慧字給了紫鵑,紫鵑也是當之無愧的。[給你小心心]
儘管在《紅樓夢》原書中並沒有直接提及紫鵑到底是誰,但這個問題似乎並不存在太大的爭議,目前比較公認的看法是紫鵑就是林黛玉進賈府時的鸚哥。我也同意這種看法,原因主要有:一、紫鵑曾經說自己從小就是跟著老太太的,後來才跟了林黛玉,這正好和鸚哥的情況符合;二、在那時丫鬟換了主子後改名似乎也很正常,比如襲人原先是叫珍珠的。
我認為紫鵑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忠心為主」,這體現在很多方面。第八回「比通靈金鶯微露意 探寶釵黛玉半含酸」中,林黛玉正和賈寶玉和薛寶釵在一起,忽然下起雪來,紫鵑忙打發雪雁送了個手爐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雪雁是林黛玉從江南帶來的,應該跟林黛玉從小生活在一起,卻沒有想到這一點;而紫鵑是後來跟著林黛玉的,卻考慮得如此細緻,令人驚嘆,這當中固然有紫鵑比雪雁大幾歲的緣故,但紫鵑對林黛玉的關心的細緻程度是不言而喻的。
當然,紫鵑對林黛玉的「忠心」不僅僅體現在這些小的細節上,最讓我感嘆地是她對黛玉的心病----「能否與寶玉結為同好」的瞭解與理解。當林黛玉因為這心病「為伊消得人憔悴」時,紫鵑想出了一條妙計----來試一試寶玉的真心。呆呆的寶玉一聽說「林妹妹要回蘇州」,立即嚇得個半死,「呆呆的,一頭熱汗,滿臉紫脹」,「更覺兩個眼珠兒直直的起來,口角邊津液流出,皆不知覺」,「已死了大半個了」;林黛玉也氣得不輕,對紫鵑說:「你不用捶,你竟拿繩子來勒死我是正經!」這時的林黛玉怎麼會知道紫鵑的良苦用心呢?當然,這一試的結果讓紫鵑很滿意,得出了「寶玉的心倒實」的結論。林黛玉也逐漸知曉了一些,「黛玉不時遣雪雁來探消息,這邊事務盡知,自己心中暗嘆。」一回到瀟相館,紫鵑立即向林黛玉「報告成果」,這也就成就了我認為的紅樓夢中的最精彩的情節之一,忍不住想摘錄下來:
夜間人定後,紫鵑已寬衣臥下之時,悄向黛玉笑道:「寶玉的心倒實,聽見咱們去就那樣起來。」黛玉不答。紫鵑停了半晌,自言自語的說道:「一動不如一靜。我們這裡就算好人家,別的都容易,最難得的是從小兒一處長大,脾氣情性都彼此知道的了。」黛玉啐道:「你這幾天還不乏,趁這會子不歇一歇,還嚼什麼蛆。」紫鵑笑道:「倒不是白嚼蛆,我倒是一片真心為姑娘。替你愁了這幾年了,無父母無兄弟,誰是知疼著熱的人?趁早兒老太太還明白硬朗的時節,作定了大事要緊。俗語說,‘老健春寒秋後熱’,倘或老太太一時有個好歹,那時雖也完事,只怕耽誤了時光,還不得趁心如意呢。公子王孫雖多,那一個不是三房五妾,今兒朝東,明兒朝西?要一個天仙來,也不過三夜五夕,也丟在脖子後頭了,甚至於為妾為丫頭反目成仇的。若娘家有人有勢的還好些,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了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所以說,拿主意要緊。姑娘是個明白人,豈不聞俗語說:‘萬兩黃金容易得,知心一個也難求’。」黛玉聽了,便說道:「這丫頭今兒不瘋了?怎麼去了幾日,忽然變了一個人。我明兒必回老太太退回去,我不敢要你了。」紫鵑笑道:「我說的是好話,不過叫你心裡留神,並沒叫你去為非作歹,何苦回老太太,叫我吃了虧,又有何好處?」說著,竟自睡了。黛玉聽了這話,口內雖如此說,心內未嘗不傷感,待他睡了,便直泣了一夜,至天明方打了一個盹兒。
寫到這裡,不禁想起了我以前在一篇文章中寫的「襲人想的是如何嫁給寶玉,而紫鵑想的是如何讓林黛玉嫁給寶玉」,現在想象,倒也不全對。林黛玉嫁給賈寶玉的話必然要帶幾個陪嫁丫頭,紫鵑也必然包括在內,這樣的話她也用於襲人不同的手段來達到了與襲人一樣的目的。當然,這種說法必然會違背曹雪芹的本意,大家也就只當一個笑話看看吧。
或許是同林黛玉一起生活了很長時間吧,紫鵑也同樣繼承了林黛玉的一大特點----自重。讓我們來看一看第五十七回中的一段描寫「一面說,一面見他穿著彈墨綾薄綿襖,外面只穿著青緞夾背心,寶玉便伸手向他身上摸了一摸,說:「穿這樣單薄,還在風口裡坐著,看天風饞,時氣又不好,你再病了,越發難了。」紫鵑便說道:「從此咱們只可說話,別動手動腳的。一年大二年小的,叫人看著不尊重。打緊的那起混帳行子們背地裡說你,你總不留心,還只管和小時一般行為,如何使得。姑娘常常吩咐我們,不叫和你說笑。你近來瞧他遠著你還恐遠不及呢。」說著便起身,攜了針線進別房去了。」,可是可憐的賈寶玉怎吃得消這些?「寶玉見了這般景況,心中忽澆了一盆冷水一般,只瞅著竹子,發了一回呆。因祝媽正來挖筍修竿,便怔怔的走出來,一時魂魄失守,心無所知,隨便坐在一塊山石上出神,不覺滴下淚來。」。紫鵑不像別的一些丫鬟一樣那樣去有意無意的親近寶玉,卻極力幫助林黛玉,真的是很令人欽佩。
總之,在紫鵑身上也或多或少的體現著一些自由的精神,雖然不是很多,但由於紅樓夢的主旨是由寶、黛、釵三人的愛情悲劇來體現出來的,所以曹雪芹也並沒有必要去再塑造一個「封建叛逆者」,一個「自由戰士」,一個與丫鬟身份不相符合的人物形象。因而我認為曹雪芹這樣來塑造紫鵑是很合適的,塑造出來的形象也是很合理的,很真實的,實際上紫鵑的性格也是很能讓人喜歡的。
應該說,從各方面來講紫鵑都能成為紅樓夢中最優秀的丫鬟之一,她的「精神」雖然不再具有任何的「時代意義」,但還是很令人欽佩的。曹雪芹將慧字給了紫鵑,紫鵑也是當之無愧的。[給你小心心]
《莺歌儿》36 前文 https://t.cn/A66mGa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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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歌儿》36
莺歌儿是在第二天夜里醒的,迷迷糊糊睁了眼,借着屋里昏黄的光发了好一会愣,他才意识到自己又回来了。
手腕的疼随即传来。
手腕上缠着干净的纱布。
莺歌儿看着屋梁顶发呆,不一会屋外有了声音,小桃叫了声爷。
“醒了吗?”
“还没。”
莺歌儿转头朝向墙内闭上眼睛,很快屋门就响。
脚步声踩着他的心脏走近床边来。
莺歌儿眼皮缝里泛泪,他是好怕要被瞧见。一动不动地装睡更担心哪处没注意就让九爷知道他醒了。
九爷在床边椅子里坐下了。
莺歌儿一颗心霎时顶到了嗓子眼。
但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动静。莺歌儿的耳朵却变得越来越敏锐,连九爷的呼吸声都听得见。
手心脚心里都是汗。
额头也是。
屋门又响,魏婶轻声叫了句爷。莺歌儿听着九爷起身走开,魏婶走近床边来。
“发汗了这是。”是魏婶的声音。
没有九爷的回应。
再之后就是水声,然后是魏婶将他的头轻轻板正,冰凉的帕子覆上他的额头。
莺歌儿听到门响,九爷走了。
莺歌儿长长地松了口气。
魏婶惊喜地叫他,“醒了?”
莺歌儿睁眼就落泪,先拉住要起身的魏婶,干涸的嘴唇里跌出几个沙哑的声,“别…”
“怎么了?”
莺歌儿只是摇头,眼角一颗一颗眼泪没进鬓发里。
魏婶大概明白了,轻声陪他说话,又给他换帕子擦脸,“你怎能这般想不开啊?要不是九爷知道你出去叫人跟着,外头的人真有几个会管这寻死觅活的闲事?”
这话一落,莺歌儿皱着一张脸,哭得胸口都颤,咬着嘴愣是只有鼻腔里一点点声响。
“你这一割,真心疼你的,心都要疼碎了你知不知道?”
魏婶眼里也有了泪。
莺歌儿拉起被子闷着脸,嚎啕哭声都闷在了被子里。
魏婶扯他的被子,莺歌儿使劲摇头,但他哪有力气。被子给魏婶扯开就用右手捂着鼻口,又转身朝着墙壁缩起来。
魏婶一遍一遍抚莺歌儿的背。
她心里一样的又气又疼,莺歌儿在这躺了多久,书房的灯就亮了多久。隔些时辰绕来后院,坐一会又回书房去。
她看着九爷长大的,除了给他祖奶奶守灵,还从没有什么事能叫他整夜不睡的。
她是要怪莺歌儿糟践自己,也糟践九爷心意。可她到底难说出口。
魏婶抓着莺歌儿的手,“死是最简单的事,但你要惜命啊孩子。比命苦,出门就能见比你惨的。这命再苦,但若有个人能看着你,处处担待着你,你就更得惜命好好活着。”
莺歌儿哭得浑身打颤,“我不是觉得苦,只是哪儿也不想去,爷既不要我留…”
他说不下去。
糟透了。
“不要觉得他没心肝,他是个人,跟你一样会气会疼。”
莺歌儿手一抖,魏婶欲言又止,“罢了,好好歇着吧。”
莺歌儿醒来的那晚,九爷再没来过后院。第二天,鲍医生来给莺歌儿复诊,九爷与鲍医生同来了后院。
莺歌儿在床上躺着,听着外头下人叫九爷,莺歌儿抓紧了被子眼睛不自觉地往门口看。
窗边人影晃过,莺歌儿连忙收回视线转头看着里边的墙。小桃先跑进来在空地上摆好椅子,魏婶领着九爷进来,鲍医生跟在后边。
莺歌儿不得不转回头来,但九爷直走到离床边有些距离的椅子边坐下,不曾看他。鲍医生走到床边来问这看那儿的,莺歌儿只看着眼前,余光却是正正好的将九爷全框进来。
九爷看着这向,但他连一声爷都没叫出来。
小桃奉了茶来,检查并不需多少时间,就这么一会子功夫,那茶九爷也没喝。
鲍医生很快做完了检查重新开了退烧消炎的西药,说手指腕子能活动目前看并无大碍。
九爷起身离开屋子。
魏婶送了九爷与鲍医生出去,小桃跟后面收了椅子收走茶盏。莺歌儿看着这人一个接一个出去,再看着魏婶重新走进来。
九爷应该不在后院了。
魏婶走床边来坐下,顺手给莺歌儿掖掖被子又试他额头温烫。
完事了收手回来看着莺歌儿。
“谢谢婶。”
但魏婶却说,“一声爷,还是值你叫的。”
莺歌儿抿着嘴。魏婶也不想多说了起身准备走。
“……我是不敢。”
“不敢?”
话说一半,魏婶停在门边却是头也不想回,“魏婶是老了,但心眼明着。”
九爷没再来过后院。午后,齐三送来了鲍医生新开的西药。
外头战乱,西药跟着金贵,造假泛滥真药难买。真正上好的退烧消炎药直比黄金。
莺歌儿看着齐三把药拿进来,听着齐三交代小桃得怎么服用。其实这些鲍医生已经和魏婶说过一遍了。
交代完了,齐三看回莺歌儿。
莺歌儿从齐三处也瞧出了和魏婶一样的欲言又止。
“齐三哥是有话跟我说么?”
“好好歇着。”
齐三转身走,莺歌儿喊住他,“齐三哥想说什么?”
“没什么。”
莺歌儿没吃那药。
在屋里躺了一天,莺歌儿开始去院里做些能做的事,扫扫地,擦擦桌椅,更多的时候跟着魏婶打下手。总归做些单手就能料理的事。
后院的人多是各忙各的,闲时三三两两坐一块,赌几文钱,聊聊天。有时正面碰上,莺歌儿也是闷头继续做自己的事。而下人们也不会刻意与他热络。
魏婶问他为何躲着。
莺歌儿说没躲。
魏婶总想说些什么,次次犹豫,最后都只说,“别多想,都是一样的人。”
第一个说上话的是小桃。
莺歌儿仍会去泡茶,泡好了,再由魏婶送去前院。
有一回,莺歌儿把茶泡好了去找魏婶。彼时魏婶去了前院,莺歌儿就站在后院去前院的木廊前等。
小桃从前院回来,正面迎上,莺歌儿下意识就靠边上去。
小桃问他,“你在这干嘛?”
莺歌儿迟了片刻才说,“等魏婶。”
“魏婶出去了,有什么事吗?”
“爷的茶泡好了,本想叫魏婶送一下。”
“你怎不叫他们?”小桃说的是后院随处可见的其他人。
莺歌儿没答。
那盏茶小桃去送了,回来时,莺歌儿第一次主动与院里的人说话。
“那茶还成么?”
小桃说,九爷喝了茶,没说什么。
后来只要魏婶不在,莺歌儿泡了茶便去找小桃。
小桃不似青萝那般大大咧咧,但因为给爷泡茶的事渐渐有了话说。
小桃会告诉莺歌儿茶壶该换水了,或者九爷这时不在或是休息了,不用烧茶。
那两天闲来无事的时候,莺歌儿总是一个人坐着,或是回屋里呆着,特别是临近吃饭的时候。而是饭菜都是魏婶给他送到房间里。
夜里,莺歌儿会在后院隔着重廊看前院正屋与书房的灯,但那两间屋子的灯总是一齐亮着,莺歌儿还是不知道九爷在哪儿。
只有他泡了茶等小桃送过回来之后,听小桃说九爷是在正屋还是在书房。然后莺歌儿会继续瞧一会,虽然什么都看不见。
第二天夜里,小桃又见莺歌儿独自坐在后院石板凳上。小桃将茶水盘子送回茶间,再回来就问莺歌儿,“这么看着有意思么?”
小桃的确和青萝不同,和魏婶更不同。话不多,但总是直白。
莺歌儿没明白小桃的意思,小桃又说,“是希望谁去告诉爷,你夜夜在这看着,对九爷有多记挂?”
“我没这么想。”
“但你是这么做的呀,你心里要真想着九爷,九爷救你回来,一句爷都不值得你开金口么?”
莺歌儿想起魏婶说的话。
小桃说,“你是不是瞧不起我们后院的人?”
这话让莺歌儿心慌,他连忙摆手摇头说不是,说他怎么可能瞧不起别人。
但小桃说,“魏婶说你想回来报恩,这院里多得是要报九爷恩的。唯独你,像是报恩来的么。”
莺歌儿愣着,突然说不出话来。
小桃边说边不可思议的笑,“以前看你挺好的,中间事爷不计较咱没资格说。但现下你回来还跟九爷摔咧子,你真是来报恩的么?”
莺歌儿张口结舌,但对小桃,或者对这后院其他的所有人,包括魏婶,他都能为自己辩解。
“我没有跟爷摔,只是觉得觉得没活路了,九爷既不要我…”
小桃打断莺歌儿的话,“不要你还给你安排去处?九爷是金枝玉叶的会心疼咱苦命的人。但咱是一样的人,心里也都明白,更不必说些爷们才讲的面子话,你真是觉得没活路?”
莺歌儿犹豫了会,点头。
“别介,你是给爷捧手心里捧惯了,如今也一样,只是因为爷不叫你留下没有遂你的意,你也没别的法子才去寻短见。”
“我没想着会活着回来。”
“得了,歌儿。咱院里都是粗人,皆是比你命苦的,也没那个九曲八弯的心思。你也别说你真没想过九爷会叫人跟着或者院里人自己会跟着你,至少是知道会跟爷禀报的。就不说九爷如何对你,魏婶如何对你,你总清楚吧。你这么要紧的人,真能不管你随你走了么?”
那一夜,莺歌儿大半宿没睡着。想着小桃的话,想着魏婶与齐三的欲言又止,想着自己。
总说命苦,也有很多次觉得自己的命还是挺好的。明知道九爷来看过,今儿九爷又来,硬是没能叫出一声爷。
逢人都能说不敢,总说自己卑微低下,却被小桃的直言戳得无法狡辩。
莺歌儿起床,将床头魏婶晚间给他摆好的那份西药吃了。
没有再扔。
翌日,莺歌儿洗漱后仍准备去给九爷泡茶。
莺歌儿起的时辰,小桃已从前院做过一轮打扫回来。见莺歌儿去茶间,小桃就跟他说,“爷晨起喝龙井。”
莺歌儿回头看着小桃,“谢谢。”
小桃仍是直白跟他讲,“咱都是给九爷做事的,即使说你几句,跟你也没那劳什子的暗里芥蒂。”
莺歌儿点点头,进茶间煮水泡茶。有后院的下人进来倒水喝,莺歌儿难得地主动跟人说,“这儿烧了新水。”
那下人一愣,然后就笑说,“得嘞。”
泡好茶,莺歌儿就去灶间,魏婶和小桃都在。
莺歌儿说,“茶泡好了。”
彼时魏婶正忙着早点。小桃就跟莺歌儿过去茶间端茶。
等小桃回来,小桃仍会告诉莺歌儿,“爷这会刚洗漱好,茶送去正好。”
“嗯。”
小桃想想又和莺歌儿说,“九爷一般辰时起,躺着醒会神再去洗漱,未时休,夜里到了亥时就回正屋准备歇下了。”
莺歌儿听着,又看了会小桃,“谢谢。”
“这有什么谢的。虽是小事,但只要你真对九爷好,大伙儿自然对你好。九爷对你好,咱说话是难听,但也一样真心帮着你。”
后来几天,九爷都没来后院,但鲍医生日日都来,即使莺歌儿已经好得差不离了。
吃饭时,莺歌儿不再回自己屋里独个吃,就像当初九爷不在私宅时一样,和大伙儿在后院同桌。
小桃还是话少,但莺歌儿总会想起那日小桃破天荒地同他讲了那般多,也记得小桃是这趟回来,除魏婶外第一个同他说话的。
莺歌儿与小桃说,“我是觉得各个都不待见我,也不像以前。所以他们不跟我说话,我也不要说了。”
小桃会戳他的脑门心,“心气儿高的你哦,你就不能跟别个讲。”
“那我讲了,别的不理我呢?”
“你又知道,你都没试试,凭啥只能别个找你。”
小桃总给他抵得接不上话,但他却没觉得不高兴,还能嘻嘻跟人笑。
只是想起九爷,想着九爷已经好些天没来后院,才又觉得失落。
几日后,莺歌儿腕子拆了线,左手活动自如,只是稍觉得使不上太大的劲。不过他这手原本就难负重物,也没影响。
鲍医生说他已无恙的这天,九爷跟鲍医生一块离了宅。
是大宅老爷的司机来接的,齐三留在了私宅。
吃饭时,齐三也在后院一桌吃。吃过饭,莺歌儿主动找了齐三。
“齐三哥,我能跟你说会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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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歌儿》36
莺歌儿是在第二天夜里醒的,迷迷糊糊睁了眼,借着屋里昏黄的光发了好一会愣,他才意识到自己又回来了。
手腕的疼随即传来。
手腕上缠着干净的纱布。
莺歌儿看着屋梁顶发呆,不一会屋外有了声音,小桃叫了声爷。
“醒了吗?”
“还没。”
莺歌儿转头朝向墙内闭上眼睛,很快屋门就响。
脚步声踩着他的心脏走近床边来。
莺歌儿眼皮缝里泛泪,他是好怕要被瞧见。一动不动地装睡更担心哪处没注意就让九爷知道他醒了。
九爷在床边椅子里坐下了。
莺歌儿一颗心霎时顶到了嗓子眼。
但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动静。莺歌儿的耳朵却变得越来越敏锐,连九爷的呼吸声都听得见。
手心脚心里都是汗。
额头也是。
屋门又响,魏婶轻声叫了句爷。莺歌儿听着九爷起身走开,魏婶走近床边来。
“发汗了这是。”是魏婶的声音。
没有九爷的回应。
再之后就是水声,然后是魏婶将他的头轻轻板正,冰凉的帕子覆上他的额头。
莺歌儿听到门响,九爷走了。
莺歌儿长长地松了口气。
魏婶惊喜地叫他,“醒了?”
莺歌儿睁眼就落泪,先拉住要起身的魏婶,干涸的嘴唇里跌出几个沙哑的声,“别…”
“怎么了?”
莺歌儿只是摇头,眼角一颗一颗眼泪没进鬓发里。
魏婶大概明白了,轻声陪他说话,又给他换帕子擦脸,“你怎能这般想不开啊?要不是九爷知道你出去叫人跟着,外头的人真有几个会管这寻死觅活的闲事?”
这话一落,莺歌儿皱着一张脸,哭得胸口都颤,咬着嘴愣是只有鼻腔里一点点声响。
“你这一割,真心疼你的,心都要疼碎了你知不知道?”
魏婶眼里也有了泪。
莺歌儿拉起被子闷着脸,嚎啕哭声都闷在了被子里。
魏婶扯他的被子,莺歌儿使劲摇头,但他哪有力气。被子给魏婶扯开就用右手捂着鼻口,又转身朝着墙壁缩起来。
魏婶一遍一遍抚莺歌儿的背。
她心里一样的又气又疼,莺歌儿在这躺了多久,书房的灯就亮了多久。隔些时辰绕来后院,坐一会又回书房去。
她看着九爷长大的,除了给他祖奶奶守灵,还从没有什么事能叫他整夜不睡的。
她是要怪莺歌儿糟践自己,也糟践九爷心意。可她到底难说出口。
魏婶抓着莺歌儿的手,“死是最简单的事,但你要惜命啊孩子。比命苦,出门就能见比你惨的。这命再苦,但若有个人能看着你,处处担待着你,你就更得惜命好好活着。”
莺歌儿哭得浑身打颤,“我不是觉得苦,只是哪儿也不想去,爷既不要我留…”
他说不下去。
糟透了。
“不要觉得他没心肝,他是个人,跟你一样会气会疼。”
莺歌儿手一抖,魏婶欲言又止,“罢了,好好歇着吧。”
莺歌儿醒来的那晚,九爷再没来过后院。第二天,鲍医生来给莺歌儿复诊,九爷与鲍医生同来了后院。
莺歌儿在床上躺着,听着外头下人叫九爷,莺歌儿抓紧了被子眼睛不自觉地往门口看。
窗边人影晃过,莺歌儿连忙收回视线转头看着里边的墙。小桃先跑进来在空地上摆好椅子,魏婶领着九爷进来,鲍医生跟在后边。
莺歌儿不得不转回头来,但九爷直走到离床边有些距离的椅子边坐下,不曾看他。鲍医生走到床边来问这看那儿的,莺歌儿只看着眼前,余光却是正正好的将九爷全框进来。
九爷看着这向,但他连一声爷都没叫出来。
小桃奉了茶来,检查并不需多少时间,就这么一会子功夫,那茶九爷也没喝。
鲍医生很快做完了检查重新开了退烧消炎的西药,说手指腕子能活动目前看并无大碍。
九爷起身离开屋子。
魏婶送了九爷与鲍医生出去,小桃跟后面收了椅子收走茶盏。莺歌儿看着这人一个接一个出去,再看着魏婶重新走进来。
九爷应该不在后院了。
魏婶走床边来坐下,顺手给莺歌儿掖掖被子又试他额头温烫。
完事了收手回来看着莺歌儿。
“谢谢婶。”
但魏婶却说,“一声爷,还是值你叫的。”
莺歌儿抿着嘴。魏婶也不想多说了起身准备走。
“……我是不敢。”
“不敢?”
话说一半,魏婶停在门边却是头也不想回,“魏婶是老了,但心眼明着。”
九爷没再来过后院。午后,齐三送来了鲍医生新开的西药。
外头战乱,西药跟着金贵,造假泛滥真药难买。真正上好的退烧消炎药直比黄金。
莺歌儿看着齐三把药拿进来,听着齐三交代小桃得怎么服用。其实这些鲍医生已经和魏婶说过一遍了。
交代完了,齐三看回莺歌儿。
莺歌儿从齐三处也瞧出了和魏婶一样的欲言又止。
“齐三哥是有话跟我说么?”
“好好歇着。”
齐三转身走,莺歌儿喊住他,“齐三哥想说什么?”
“没什么。”
莺歌儿没吃那药。
在屋里躺了一天,莺歌儿开始去院里做些能做的事,扫扫地,擦擦桌椅,更多的时候跟着魏婶打下手。总归做些单手就能料理的事。
后院的人多是各忙各的,闲时三三两两坐一块,赌几文钱,聊聊天。有时正面碰上,莺歌儿也是闷头继续做自己的事。而下人们也不会刻意与他热络。
魏婶问他为何躲着。
莺歌儿说没躲。
魏婶总想说些什么,次次犹豫,最后都只说,“别多想,都是一样的人。”
第一个说上话的是小桃。
莺歌儿仍会去泡茶,泡好了,再由魏婶送去前院。
有一回,莺歌儿把茶泡好了去找魏婶。彼时魏婶去了前院,莺歌儿就站在后院去前院的木廊前等。
小桃从前院回来,正面迎上,莺歌儿下意识就靠边上去。
小桃问他,“你在这干嘛?”
莺歌儿迟了片刻才说,“等魏婶。”
“魏婶出去了,有什么事吗?”
“爷的茶泡好了,本想叫魏婶送一下。”
“你怎不叫他们?”小桃说的是后院随处可见的其他人。
莺歌儿没答。
那盏茶小桃去送了,回来时,莺歌儿第一次主动与院里的人说话。
“那茶还成么?”
小桃说,九爷喝了茶,没说什么。
后来只要魏婶不在,莺歌儿泡了茶便去找小桃。
小桃不似青萝那般大大咧咧,但因为给爷泡茶的事渐渐有了话说。
小桃会告诉莺歌儿茶壶该换水了,或者九爷这时不在或是休息了,不用烧茶。
那两天闲来无事的时候,莺歌儿总是一个人坐着,或是回屋里呆着,特别是临近吃饭的时候。而是饭菜都是魏婶给他送到房间里。
夜里,莺歌儿会在后院隔着重廊看前院正屋与书房的灯,但那两间屋子的灯总是一齐亮着,莺歌儿还是不知道九爷在哪儿。
只有他泡了茶等小桃送过回来之后,听小桃说九爷是在正屋还是在书房。然后莺歌儿会继续瞧一会,虽然什么都看不见。
第二天夜里,小桃又见莺歌儿独自坐在后院石板凳上。小桃将茶水盘子送回茶间,再回来就问莺歌儿,“这么看着有意思么?”
小桃的确和青萝不同,和魏婶更不同。话不多,但总是直白。
莺歌儿没明白小桃的意思,小桃又说,“是希望谁去告诉爷,你夜夜在这看着,对九爷有多记挂?”
“我没这么想。”
“但你是这么做的呀,你心里要真想着九爷,九爷救你回来,一句爷都不值得你开金口么?”
莺歌儿想起魏婶说的话。
小桃说,“你是不是瞧不起我们后院的人?”
这话让莺歌儿心慌,他连忙摆手摇头说不是,说他怎么可能瞧不起别人。
但小桃说,“魏婶说你想回来报恩,这院里多得是要报九爷恩的。唯独你,像是报恩来的么。”
莺歌儿愣着,突然说不出话来。
小桃边说边不可思议的笑,“以前看你挺好的,中间事爷不计较咱没资格说。但现下你回来还跟九爷摔咧子,你真是来报恩的么?”
莺歌儿张口结舌,但对小桃,或者对这后院其他的所有人,包括魏婶,他都能为自己辩解。
“我没有跟爷摔,只是觉得觉得没活路了,九爷既不要我…”
小桃打断莺歌儿的话,“不要你还给你安排去处?九爷是金枝玉叶的会心疼咱苦命的人。但咱是一样的人,心里也都明白,更不必说些爷们才讲的面子话,你真是觉得没活路?”
莺歌儿犹豫了会,点头。
“别介,你是给爷捧手心里捧惯了,如今也一样,只是因为爷不叫你留下没有遂你的意,你也没别的法子才去寻短见。”
“我没想着会活着回来。”
“得了,歌儿。咱院里都是粗人,皆是比你命苦的,也没那个九曲八弯的心思。你也别说你真没想过九爷会叫人跟着或者院里人自己会跟着你,至少是知道会跟爷禀报的。就不说九爷如何对你,魏婶如何对你,你总清楚吧。你这么要紧的人,真能不管你随你走了么?”
那一夜,莺歌儿大半宿没睡着。想着小桃的话,想着魏婶与齐三的欲言又止,想着自己。
总说命苦,也有很多次觉得自己的命还是挺好的。明知道九爷来看过,今儿九爷又来,硬是没能叫出一声爷。
逢人都能说不敢,总说自己卑微低下,却被小桃的直言戳得无法狡辩。
莺歌儿起床,将床头魏婶晚间给他摆好的那份西药吃了。
没有再扔。
翌日,莺歌儿洗漱后仍准备去给九爷泡茶。
莺歌儿起的时辰,小桃已从前院做过一轮打扫回来。见莺歌儿去茶间,小桃就跟他说,“爷晨起喝龙井。”
莺歌儿回头看着小桃,“谢谢。”
小桃仍是直白跟他讲,“咱都是给九爷做事的,即使说你几句,跟你也没那劳什子的暗里芥蒂。”
莺歌儿点点头,进茶间煮水泡茶。有后院的下人进来倒水喝,莺歌儿难得地主动跟人说,“这儿烧了新水。”
那下人一愣,然后就笑说,“得嘞。”
泡好茶,莺歌儿就去灶间,魏婶和小桃都在。
莺歌儿说,“茶泡好了。”
彼时魏婶正忙着早点。小桃就跟莺歌儿过去茶间端茶。
等小桃回来,小桃仍会告诉莺歌儿,“爷这会刚洗漱好,茶送去正好。”
“嗯。”
小桃想想又和莺歌儿说,“九爷一般辰时起,躺着醒会神再去洗漱,未时休,夜里到了亥时就回正屋准备歇下了。”
莺歌儿听着,又看了会小桃,“谢谢。”
“这有什么谢的。虽是小事,但只要你真对九爷好,大伙儿自然对你好。九爷对你好,咱说话是难听,但也一样真心帮着你。”
后来几天,九爷都没来后院,但鲍医生日日都来,即使莺歌儿已经好得差不离了。
吃饭时,莺歌儿不再回自己屋里独个吃,就像当初九爷不在私宅时一样,和大伙儿在后院同桌。
小桃还是话少,但莺歌儿总会想起那日小桃破天荒地同他讲了那般多,也记得小桃是这趟回来,除魏婶外第一个同他说话的。
莺歌儿与小桃说,“我是觉得各个都不待见我,也不像以前。所以他们不跟我说话,我也不要说了。”
小桃会戳他的脑门心,“心气儿高的你哦,你就不能跟别个讲。”
“那我讲了,别的不理我呢?”
“你又知道,你都没试试,凭啥只能别个找你。”
小桃总给他抵得接不上话,但他却没觉得不高兴,还能嘻嘻跟人笑。
只是想起九爷,想着九爷已经好些天没来后院,才又觉得失落。
几日后,莺歌儿腕子拆了线,左手活动自如,只是稍觉得使不上太大的劲。不过他这手原本就难负重物,也没影响。
鲍医生说他已无恙的这天,九爷跟鲍医生一块离了宅。
是大宅老爷的司机来接的,齐三留在了私宅。
吃饭时,齐三也在后院一桌吃。吃过饭,莺歌儿主动找了齐三。
“齐三哥,我能跟你说会话么?”
——♡
#三联美食# 《哪吒闹海》可能对很多人来说,都是童年阴影——多好看的小朋友,白衣飘飘,拿起剑来就抹脖子了。不过在主人公震撼性的悲剧之前,龙王三太子一言不合就被哪吒干掉了,好像命运也很悲惨,让人难以忘记哪吒的那句台词——“我要抽你的筋,扒你的皮!”
哪吒抽出来的龙筋,大概类似于鱼类的侧线,传统认为这条侧线腥味比较大,总有经验老到的厨师教导人们应该将其去掉。由此类推,龙作为水族之王,侧线大概腥味更大,极有可能很不好吃。龙皮如果跟三文鱼之类的鱼皮一样脂肪含量丰富,大概也还比较好吃。进行这样一番“能好怎”的妄想,有点对不起哪吒,也有点破坏这个颇暗黑的故事的氛围。
皮与筋,究其本质而言,都是胶原蛋白,区别之在于皮的脂肪含量很高,而筋的要少一些。当然对于真正的吃货来说,正如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食物也就是食物,好吃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龙,扒下的皮和抽出来的筋还是相当好吃的。想想炭火烤鸡皮串,炉烤网上,木炭烟气袅袅之间,滋滋作响,偶尔还有烤出的油掉在炭火里激起噗哧一声,带着油气的香味萦绕在炉子周围。猪与牛的蹄筋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又腴又糯又滑,还没有换掉乳牙的小朋友和年齿已老的人们都能领会其中千回百转的微妙。
我还算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人,年轻一点的人们记忆里的鸡肉可能已经都是鸡腿鸡翅之类,我的童年里买鸡肉并没有那么方便,好像一直到上初中,香菇红烧鸡皮都已经算吃了一顿鸡。
那时的肉类加工厂有时候会放出一些冰冻成一块一块的鸡皮,买回家解冻以后按照香菇鸡的做法来红烧,烧得久一点,鸡皮里的胶质把汤汁变得粘稠,连汤汁一起来拌饭,也是庶民的美食了。不过《红楼梦》里,鼎食之家也会吃“酸笋鸡皮汤”,感觉鸡皮似乎地位也没那么低下?
前些年去台湾,山里的客家人聚居区市场有猪皮饭卖,与我们家的香菇鸡皮饭异曲同工,盖因客家人在台湾较为弱势,占不到好的土地,资源相对少一些,手里不多的资源一定要物尽其用。时常被当作下脚料的猪皮,拿卤肉饭的做法料理一番,胶汁十足,像我这样从小吃红烧肉最爱吃肉皮的人,捧上一碗猪皮饭,会有进天堂的感觉,满满地都是软糯的皮!
把猪皮上的油脂刮得干干净净,煮熟晾干再入油锅,炸出来的就是响皮。老一代人做烩三鲜,响皮是重要的三个主角之一。吸饱汤汁的响皮,最能体现这道菜的成败,所有的精华都在其中。更为贵重的海参反而经常追不上响皮消失的步伐。
如果不想要做烩三鲜这种需要海参、玉兰片、鱿鱼等等复杂食材和繁琐步骤的大菜,用响皮直接做一道皮肚汤或者直接在蔬菜汤里来几块响皮,也能体会到炸过的猪皮自带的触感醍醐。
泰国北部的人民对猪皮爱得更深,直接把炸猪皮做成了虾片一样的零食,墨西哥也有炸好的猪皮,可零食可食材,颇有一些怀念祖国美味的海外学子,用这些异国食材来呈现中华响皮魂。想想泰国和墨西哥的调料风居然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接近,酸辣口味料理肥腴猪皮,油腻一举被赶尽杀绝。想来可能猪皮变成人们的舌尖宠物,初衷大概还是处理下脚料,这种脂肪量爆炸的食物,最早肯定是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有些家庭的烩三鲜,响皮会被蹄筋代替,制作水准上又要稍微复杂一点,离劳动人民的生活也要稍微远一点点。蹄筋的口感也是走软糯滑一路,不过不如响皮吸味,要入味要更下些功夫。不过,在蹄筋出镜的烩三鲜里,一般来说,海参依然没有那么受欢迎,甚至还有俗语说“蹄筋味道赛过参”。
按照祖国以形补形的朴素的健身饮食观,蹄筋比皮的地位要高多了,毕竟古代人还没有胶原蛋白的概念,想求身强体健脚步如风的人肯定也比现在想要满脸紧绷自然肌肤的人要多多了。
自家做蹄筋,发制过程就比较繁琐,要慢慢熬炖入味,又需要很多功夫。不过成果当然非常值得期待,入足味道的蹄筋比响皮要多一些不屈,更有咬劲。贵州街头的牛肉粉对于广大的蹄筋爱好者是非常好的选择,大部分店家都有加蹄筋的选项,各家软硬程度不一,但只要在牙齿能接受的范围内,就能感受到牛骨头牛肉原汤炖出的牛蹄筋最本质的味道。
还有一类筋,来自于动物的身上而不是腿部。在辣条红火之前,一小袋一小袋的辣牛板筋,曾经也在零食舞台上领过一阵风骚。辣中带甜的牛板筋,对牙齿的考验和辣条不相上下,年轻的时候有一袋能磨很久的牙,简直是肉食类啮齿动物的最佳选择。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板筋,每头猪的里脊能出一长条,上面是白花花的肥肉,下面是红通通的大排瘦肉,透明泛白的板筋在中间,就好象茫茫大海里连接水天的地平线。好像到目前为止,这种食物最受欢迎的地方也还是在发源地贵州,这一溜的单价远超猪的任何其他部位。
猪板筋用来宫保之泡椒之麻辣之都非常好,入口有肥肉和瘦肉都不具有的糯感与脆感,剥离板筋的时候多少会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让口感更为丰富。其他的地方还不知道它的好,也是一件好事。就好象牛背筋用来做火锅,能让牛背筋焕发出惊人的光彩,与在塑料小包装里被禁锢的味道与口感完全不同,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去牛肉店里买筋头巴脑的人应该不多,所以这种类似于下脚料的牛肉部位比一般的牛肉要便宜,但其实做好以后口感独特,完全不输给其他的牛肉高级部位。就好象市场上卖猪肉的人,经常会给自己把靠近骨头的肉剔下来,骨边肉与筋头巴脑就有某些相同之处。
颇有一些人沉迷于卤牛肉里的筋,可是一块腱子肉带有的筋并没有那么多,反倒是筋头巴脑里的筋更多一些,调理得法非常美味,比如用来做咖喱饭,与平常的牛肉咖喱饭几乎不在同一个星球。不过肥肉一定要认真去掉,不然会很腻。好像某部日剧里,女主角的杀手锏就是牛筋肉做的咖喱饭,可见还是有颇高杀伤力的。
皮与筋带到餐桌上的是唇齿触感的迷宫,忽而是软糯的温柔乡,忽而又是脆如凝雪的爆裂感。说起来其实都是某种结缔组织,或者直接就都是蛋白质,想到这里,觉得身为吃货还是必须感谢自然造物的神奇。
《餐桌上的皮与筋,是我永远软糯的温柔乡》文 | 阿子
哪吒抽出来的龙筋,大概类似于鱼类的侧线,传统认为这条侧线腥味比较大,总有经验老到的厨师教导人们应该将其去掉。由此类推,龙作为水族之王,侧线大概腥味更大,极有可能很不好吃。龙皮如果跟三文鱼之类的鱼皮一样脂肪含量丰富,大概也还比较好吃。进行这样一番“能好怎”的妄想,有点对不起哪吒,也有点破坏这个颇暗黑的故事的氛围。
皮与筋,究其本质而言,都是胶原蛋白,区别之在于皮的脂肪含量很高,而筋的要少一些。当然对于真正的吃货来说,正如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食物也就是食物,好吃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龙,扒下的皮和抽出来的筋还是相当好吃的。想想炭火烤鸡皮串,炉烤网上,木炭烟气袅袅之间,滋滋作响,偶尔还有烤出的油掉在炭火里激起噗哧一声,带着油气的香味萦绕在炉子周围。猪与牛的蹄筋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又腴又糯又滑,还没有换掉乳牙的小朋友和年齿已老的人们都能领会其中千回百转的微妙。
我还算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人,年轻一点的人们记忆里的鸡肉可能已经都是鸡腿鸡翅之类,我的童年里买鸡肉并没有那么方便,好像一直到上初中,香菇红烧鸡皮都已经算吃了一顿鸡。
那时的肉类加工厂有时候会放出一些冰冻成一块一块的鸡皮,买回家解冻以后按照香菇鸡的做法来红烧,烧得久一点,鸡皮里的胶质把汤汁变得粘稠,连汤汁一起来拌饭,也是庶民的美食了。不过《红楼梦》里,鼎食之家也会吃“酸笋鸡皮汤”,感觉鸡皮似乎地位也没那么低下?
前些年去台湾,山里的客家人聚居区市场有猪皮饭卖,与我们家的香菇鸡皮饭异曲同工,盖因客家人在台湾较为弱势,占不到好的土地,资源相对少一些,手里不多的资源一定要物尽其用。时常被当作下脚料的猪皮,拿卤肉饭的做法料理一番,胶汁十足,像我这样从小吃红烧肉最爱吃肉皮的人,捧上一碗猪皮饭,会有进天堂的感觉,满满地都是软糯的皮!
把猪皮上的油脂刮得干干净净,煮熟晾干再入油锅,炸出来的就是响皮。老一代人做烩三鲜,响皮是重要的三个主角之一。吸饱汤汁的响皮,最能体现这道菜的成败,所有的精华都在其中。更为贵重的海参反而经常追不上响皮消失的步伐。
如果不想要做烩三鲜这种需要海参、玉兰片、鱿鱼等等复杂食材和繁琐步骤的大菜,用响皮直接做一道皮肚汤或者直接在蔬菜汤里来几块响皮,也能体会到炸过的猪皮自带的触感醍醐。
泰国北部的人民对猪皮爱得更深,直接把炸猪皮做成了虾片一样的零食,墨西哥也有炸好的猪皮,可零食可食材,颇有一些怀念祖国美味的海外学子,用这些异国食材来呈现中华响皮魂。想想泰国和墨西哥的调料风居然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接近,酸辣口味料理肥腴猪皮,油腻一举被赶尽杀绝。想来可能猪皮变成人们的舌尖宠物,初衷大概还是处理下脚料,这种脂肪量爆炸的食物,最早肯定是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有些家庭的烩三鲜,响皮会被蹄筋代替,制作水准上又要稍微复杂一点,离劳动人民的生活也要稍微远一点点。蹄筋的口感也是走软糯滑一路,不过不如响皮吸味,要入味要更下些功夫。不过,在蹄筋出镜的烩三鲜里,一般来说,海参依然没有那么受欢迎,甚至还有俗语说“蹄筋味道赛过参”。
按照祖国以形补形的朴素的健身饮食观,蹄筋比皮的地位要高多了,毕竟古代人还没有胶原蛋白的概念,想求身强体健脚步如风的人肯定也比现在想要满脸紧绷自然肌肤的人要多多了。
自家做蹄筋,发制过程就比较繁琐,要慢慢熬炖入味,又需要很多功夫。不过成果当然非常值得期待,入足味道的蹄筋比响皮要多一些不屈,更有咬劲。贵州街头的牛肉粉对于广大的蹄筋爱好者是非常好的选择,大部分店家都有加蹄筋的选项,各家软硬程度不一,但只要在牙齿能接受的范围内,就能感受到牛骨头牛肉原汤炖出的牛蹄筋最本质的味道。
还有一类筋,来自于动物的身上而不是腿部。在辣条红火之前,一小袋一小袋的辣牛板筋,曾经也在零食舞台上领过一阵风骚。辣中带甜的牛板筋,对牙齿的考验和辣条不相上下,年轻的时候有一袋能磨很久的牙,简直是肉食类啮齿动物的最佳选择。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板筋,每头猪的里脊能出一长条,上面是白花花的肥肉,下面是红通通的大排瘦肉,透明泛白的板筋在中间,就好象茫茫大海里连接水天的地平线。好像到目前为止,这种食物最受欢迎的地方也还是在发源地贵州,这一溜的单价远超猪的任何其他部位。
猪板筋用来宫保之泡椒之麻辣之都非常好,入口有肥肉和瘦肉都不具有的糯感与脆感,剥离板筋的时候多少会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让口感更为丰富。其他的地方还不知道它的好,也是一件好事。就好象牛背筋用来做火锅,能让牛背筋焕发出惊人的光彩,与在塑料小包装里被禁锢的味道与口感完全不同,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去牛肉店里买筋头巴脑的人应该不多,所以这种类似于下脚料的牛肉部位比一般的牛肉要便宜,但其实做好以后口感独特,完全不输给其他的牛肉高级部位。就好象市场上卖猪肉的人,经常会给自己把靠近骨头的肉剔下来,骨边肉与筋头巴脑就有某些相同之处。
颇有一些人沉迷于卤牛肉里的筋,可是一块腱子肉带有的筋并没有那么多,反倒是筋头巴脑里的筋更多一些,调理得法非常美味,比如用来做咖喱饭,与平常的牛肉咖喱饭几乎不在同一个星球。不过肥肉一定要认真去掉,不然会很腻。好像某部日剧里,女主角的杀手锏就是牛筋肉做的咖喱饭,可见还是有颇高杀伤力的。
皮与筋带到餐桌上的是唇齿触感的迷宫,忽而是软糯的温柔乡,忽而又是脆如凝雪的爆裂感。说起来其实都是某种结缔组织,或者直接就都是蛋白质,想到这里,觉得身为吃货还是必须感谢自然造物的神奇。
《餐桌上的皮与筋,是我永远软糯的温柔乡》文 | 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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