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七月初一至七月廿九,#天津市莲宗寺# 发起地藏月线上共修活动,大家可以日诵一部《#地藏菩萨本愿经# 》。每日完成定课后,在群内打卡。回向家亲眷属,现在者增福延寿,过去者往生净土。
莲宗寺法师们将于“地藏菩萨圣诞日”上午九时依打卡记录,进行大回向。大家可识别二维码人群,成就无上功德。
【活动时间】农历七月初一至七月廿九
阳历7月29日﹣8月26日共计29
天
可打卡时间:全天(00:00-23:59)
【活动规则】
活动期间内,每天打卡一次,代表已完成一整部(包含上卷、中卷、下卷)。
在活动时间内,请大家坚持每天诵经打卡,在“#地藏王菩萨# 圣诞日”,您的功德芳名将被印制在#祈福# 纸上,由法师置于道场内做祈福回向。
愿大家精进自修
至诚持诵经典
感得经中所载
衣食丰足、疾疫不临、家宅永安
出人神护、聪明利根
等种种利益
#佛教##阿弥陀佛#
https://t.cn/A6a3Rj5M
莲宗寺法师们将于“地藏菩萨圣诞日”上午九时依打卡记录,进行大回向。大家可识别二维码人群,成就无上功德。
【活动时间】农历七月初一至七月廿九
阳历7月29日﹣8月26日共计29
天
可打卡时间:全天(00:00-23:59)
【活动规则】
活动期间内,每天打卡一次,代表已完成一整部(包含上卷、中卷、下卷)。
在活动时间内,请大家坚持每天诵经打卡,在“#地藏王菩萨# 圣诞日”,您的功德芳名将被印制在#祈福# 纸上,由法师置于道场内做祈福回向。
愿大家精进自修
至诚持诵经典
感得经中所载
衣食丰足、疾疫不临、家宅永安
出人神护、聪明利根
等种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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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林策发〔2022〕89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 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陕西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树木补种标准(试行)》,并经省林业局 2022 年第7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
陕西省林业局
2022年5月18日
陕西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
为规范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及林业主管部门代履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实施的代履行。
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标准
(一)恢复原则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以恢复林地土壤、恢复原有植被、不改变原有林地用途为主要目标,实行原地、等面积、不低于原质量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
(二)恢复植被标准
植被恢复措施及施工工艺的选择应参照《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 38360-2019)和《北方地区裸露边坡植被恢复技术规范》(LY/T 2771-2016)执行。树种选择应当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采用与盗伐、滥伐和毁坏树种相同的树种或乡土树种种植,无法种植乔木树种的,可以人工种植或者直播、撒播灌木树种。种植乔木树种应当优先使用容器苗,或使用Ⅰ、Ⅱ级苗。植物(林木)种子质量应当达到《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二级以上、苗木质量应当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DB61/T 378-2006)规定的标准,初植密度不低于《造林技术规范》(DB61/T 142-2021)规定的最低初植密度。
禁止从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区调运寄主植物。
(三)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标准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期满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毁坏林地需要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按下列要求进行恢复。
1.岩石裸露林地
由于采石、采砂、采土、采矿等造成林地破坏,土壤损失而变为岩石裸露地的,应通过覆盖物清除、地面平整、客土表土覆盖等工序恢复林地土壤。覆土厚度应在30厘米以上,植穴处厚度不低于50厘米。恢复后的林地土壤质量和生产力水平应当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对应部分。
2.受损林地
林地上有建(构)筑物、硬化路面、建筑地基、压占物等硬化层,底层土壤尚存在的,应当通过拆除建(构)筑物、清除硬化层、疏松土壤等工序恢复林地土壤。土壤厚度不足30厘米的应采用客土恢复至30厘米以上,植穴处厚度不低于50厘米。土壤质量当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对应部分。
3.塌陷林地
挖塘养殖、开挖水库等造成林地塌陷的,应当拆除养殖围栏及临时建筑物,平整清除塌陷坑周边的石块、杂物,回填塌陷坑穴,进行土地平整。土壤质量当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对应部分。
4.污染林地
污染林地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除治。无法消除污染物的,可通过采取工程措施铺设隔离层,再行覆土,覆土厚度一般应在50厘米以上。土壤质量当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对应部分。
5.其他
其他毁坏林地的,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执行。
(四)恢复期限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自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施工;其他情形下,综合考虑总体作业量、现场作业条件、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施工。恢复植被养护期限为3年。养护期结束时,恢复植被质量以小班为单元进行评价。株数保存率应不低于80%,年均降水量400 mm以下地区不低于65%。
三、补种树木标准
(一)补种原则
补种树木,以确保森林面积不减少、森林质量不下降为主要目标,通过种植不少于被盗伐、滥伐、毁坏、烧毁的林木株数的树木,恢复森林植被。
(二)补种地点
补种树木以原地补种为原则,原地无法满足补种株数要求的,可以异地补种。异地补种地点原则上相对集中连片、限定在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由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协商有关部门确定。
(三)补种标准
原地补种的,应当优先选择原树种或者本地乡土树种;异地补种的,应当根据补种地点周边森林类型和立地条件选择适合树种。林木种子质量应当达到《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二级以上、苗木质量应当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DB61/T 378-2006)等规定的标准,初植密度不低于《造林技术规范》(DB61/T 142-2021)规定的最低初植密度。
禁止从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区调运寄主植物。
(四)补种期限
补种树木原则上应在当年造林季节结束前完成,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年造林季节已结束或者在造林季节内难以完成的,可以延长至下一年度造林季节结束前完成。补种完成后,植被养护期限为3年。养护期结束时,恢复植被株数保存率应不低于80%,年均降水量400 mm以下地区不低于65%。
四、费用标准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以及补种树木的费用可以按照当地实际合理成本费用测算,也可以参考相关标准测算。
(一)按照实际成本测算。
1.测算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主要包括: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质量和工序要求实际需要的费用。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作业设计费用,林地地面清理费用,边坡、坡面平整费用以及恢复林地土壤费用。
2.测算恢复植被费用主要包括: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恢复植被质量和工序要求实际需要的费用。即整地、造林费用和抚育管护费用。
3.测算补种树木费用主要包括: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补种树木质量和工序要求实际需要的费用。即林地清理、整地、造林费用和抚育管护费用。
上述人工费以本县(市、区)当年行业平均用工价为标准进行计算,物质材料费以本县(市、区)当年市场平均价格或政府指导价为标准进行计算,作业设计费用和抚育管护费用按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二)参考相关标准测算。
1.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标准,参考我省土地复垦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确定。
2.恢复植被、补种树木费用标准,参考《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税〔2021〕10号)中规定的具体征收标准确定。
参考以上标准测算的费用明显偏离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实际成本的,应当按照实际成本测算。
(三)违法者自行承担。
违法者按规定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并承担所需费用。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
五、代履行
(一)代履行的条件
违法者拒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拒不补种树木,或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代为履行。
(二)代履行的程序
违法者符合代履行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发出《代履行催告书》,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催告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发出《代履行决定书》,代为履行。
(三)代履行的费用
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成本费用外,还应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以及为防止损害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六、其他要求
(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质量验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完成。
(二)本标准所列标准、规范性文件,如有新修订或新规定,按新修订或新规定执行。
(三)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件来源:陕西省林业局政府网
陕林策发〔2022〕89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 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陕西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树木补种标准(试行)》,并经省林业局 2022 年第7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
陕西省林业局
2022年5月18日
陕西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
为规范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及林业主管部门代履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实施的代履行。
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标准
(一)恢复原则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以恢复林地土壤、恢复原有植被、不改变原有林地用途为主要目标,实行原地、等面积、不低于原质量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
(二)恢复植被标准
植被恢复措施及施工工艺的选择应参照《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 38360-2019)和《北方地区裸露边坡植被恢复技术规范》(LY/T 2771-2016)执行。树种选择应当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采用与盗伐、滥伐和毁坏树种相同的树种或乡土树种种植,无法种植乔木树种的,可以人工种植或者直播、撒播灌木树种。种植乔木树种应当优先使用容器苗,或使用Ⅰ、Ⅱ级苗。植物(林木)种子质量应当达到《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二级以上、苗木质量应当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DB61/T 378-2006)规定的标准,初植密度不低于《造林技术规范》(DB61/T 142-2021)规定的最低初植密度。
禁止从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区调运寄主植物。
(三)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标准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期满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毁坏林地需要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按下列要求进行恢复。
1.岩石裸露林地
由于采石、采砂、采土、采矿等造成林地破坏,土壤损失而变为岩石裸露地的,应通过覆盖物清除、地面平整、客土表土覆盖等工序恢复林地土壤。覆土厚度应在30厘米以上,植穴处厚度不低于50厘米。恢复后的林地土壤质量和生产力水平应当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对应部分。
2.受损林地
林地上有建(构)筑物、硬化路面、建筑地基、压占物等硬化层,底层土壤尚存在的,应当通过拆除建(构)筑物、清除硬化层、疏松土壤等工序恢复林地土壤。土壤厚度不足30厘米的应采用客土恢复至30厘米以上,植穴处厚度不低于50厘米。土壤质量当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对应部分。
3.塌陷林地
挖塘养殖、开挖水库等造成林地塌陷的,应当拆除养殖围栏及临时建筑物,平整清除塌陷坑周边的石块、杂物,回填塌陷坑穴,进行土地平整。土壤质量当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对应部分。
4.污染林地
污染林地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除治。无法消除污染物的,可通过采取工程措施铺设隔离层,再行覆土,覆土厚度一般应在50厘米以上。土壤质量当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对应部分。
5.其他
其他毁坏林地的,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的“损毁土地复垦质量要求”执行。
(四)恢复期限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自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施工;其他情形下,综合考虑总体作业量、现场作业条件、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施工。恢复植被养护期限为3年。养护期结束时,恢复植被质量以小班为单元进行评价。株数保存率应不低于80%,年均降水量400 mm以下地区不低于65%。
三、补种树木标准
(一)补种原则
补种树木,以确保森林面积不减少、森林质量不下降为主要目标,通过种植不少于被盗伐、滥伐、毁坏、烧毁的林木株数的树木,恢复森林植被。
(二)补种地点
补种树木以原地补种为原则,原地无法满足补种株数要求的,可以异地补种。异地补种地点原则上相对集中连片、限定在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由属地林业主管部门协商有关部门确定。
(三)补种标准
原地补种的,应当优先选择原树种或者本地乡土树种;异地补种的,应当根据补种地点周边森林类型和立地条件选择适合树种。林木种子质量应当达到《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二级以上、苗木质量应当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DB61/T 378-2006)等规定的标准,初植密度不低于《造林技术规范》(DB61/T 142-2021)规定的最低初植密度。
禁止从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区调运寄主植物。
(四)补种期限
补种树木原则上应在当年造林季节结束前完成,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年造林季节已结束或者在造林季节内难以完成的,可以延长至下一年度造林季节结束前完成。补种完成后,植被养护期限为3年。养护期结束时,恢复植被株数保存率应不低于80%,年均降水量400 mm以下地区不低于65%。
四、费用标准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以及补种树木的费用可以按照当地实际合理成本费用测算,也可以参考相关标准测算。
(一)按照实际成本测算。
1.测算林业生产条件费用主要包括: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质量和工序要求实际需要的费用。即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作业设计费用,林地地面清理费用,边坡、坡面平整费用以及恢复林地土壤费用。
2.测算恢复植被费用主要包括: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恢复植被质量和工序要求实际需要的费用。即整地、造林费用和抚育管护费用。
3.测算补种树木费用主要包括: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补种树木质量和工序要求实际需要的费用。即林地清理、整地、造林费用和抚育管护费用。
上述人工费以本县(市、区)当年行业平均用工价为标准进行计算,物质材料费以本县(市、区)当年市场平均价格或政府指导价为标准进行计算,作业设计费用和抚育管护费用按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二)参考相关标准测算。
1.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标准,参考我省土地复垦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确定。
2.恢复植被、补种树木费用标准,参考《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税〔2021〕10号)中规定的具体征收标准确定。
参考以上标准测算的费用明显偏离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实际成本的,应当按照实际成本测算。
(三)违法者自行承担。
违法者按规定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并承担所需费用。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
五、代履行
(一)代履行的条件
违法者拒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拒不补种树木,或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代为履行。
(二)代履行的程序
违法者符合代履行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发出《代履行催告书》,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催告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发出《代履行决定书》,代为履行。
(三)代履行的费用
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成本费用外,还应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以及为防止损害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六、其他要求
(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质量验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完成。
(二)本标准所列标准、规范性文件,如有新修订或新规定,按新修订或新规定执行。
(三)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件来源:陕西省林业局政府网
#健康知识科普# 【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人营养不良易被忽视,重点提示来了】
7月25日至7月31日是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今年的主题为“改善老年营养,促进老年健康”。对老年人来说,均衡营养、科学饮食有助于保持健康状态、延缓衰老、减少老年综合征。
中国营养学会最新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在八条膳食准则的基础上,特别制定了针对老年人、高龄老人等9个特殊人群的补充说明。为此,我们结合新版膳食指南,给老年人营养提出几个重点提示。
No.1一般老年人
一般老年人,就是年龄大于65岁、小于79岁的老年人,营养及饮食上请注意以下几点。
01.食物品种丰富,合理搭配
老年人的日常饮食更应该做到种类丰富,每天应进食12种以上食物,每周应进食25种以上食物。主食除了米饭、面条、馒头等,可以增加小米、荞麦、玉米等粗粮,适当增加薯类食物的摄入,如土豆、红薯等。同时,每天增加全谷物和杂豆的摄入,应达到50~150克/天。做到餐餐有蔬菜,因为不同品种的蔬菜含有的营养成分差异较大,老年人要尽可能换着吃不同的蔬菜,特别注意多选深色的叶菜。每天应有200~350克水果的摄入,新鲜应季水果为佳,经常更换品种。
02.摄入足够的动物性食物和大豆类
动物性食物包括畜禽肉、蛋类、水产类、奶类及一些动物内脏。动物性食物弥补了植物性食物缺少足够蛋白质和脂肪的不足,而且优质蛋白质含量足,微量营养素的吸收、利用率高,可有效减少贫血、肌肉衰减的发生。每天应摄入120~150克动物性食物,经常选择不同的动物性食物。对老年人来说,多摄入鱼肉可降低老年痴呆及认知功能障碍的发生风险。在选择鱼肉时,可多食用鱼腩(鱼肚),这一部位肉质细软,便于消化吸收,且EPA及DHA含量较高,有利于血脂的调节。动物性食品应注意食用量,可与蔬菜搭配食用。经常食用大豆类食物,如豆腐、豆腐干、豆皮等,其口感细腻,富含优质蛋白质。建议每天摄入相当于15克大豆的不同豆制品。
03.共同进餐,合理运动,保持好食欲
所谓共同进餐,就是“吃饭有人陪”,陪同进餐的对象可以是家人、朋友,一起制作和分享食物,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已有研究得出结论,共同进餐可以降低老年人体重减轻的风险。体重下降往往意味着身体脂肪和肌肉量的减少,老年人的肌肉量和肌肉力量下降到一定程度,医学上就称之为肌肉衰减综合征。肌肉衰减综合征可导致老年人日常活动能力下降、跌倒风险增加,与老年人的死亡率密切相关。各年龄段的老年人都应该天天活动,在天气晴好的时候多到户外活动,但要量力而行,不宜强度过大。合理的运动结合共同进餐,有助老年人保持身体健康。建议老年人定期监测体重,如果发生非自愿性体重下降,应及时就医。
04.少盐少油,控糖限酒
目前研究发现,食盐摄入过多会增加高血压、卒中的发生风险。老年人常常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应限制食盐和脂肪的摄入,每天摄入食盐应不超过5克,烹调用油25~30克,可在制备食物时使用定量盐勺及油壶。另外,要警惕“隐形盐”的摄入,如酱油、豆瓣酱、豆腐乳及咸菜等。这类食物盐含量较高,老年人应慎重选择。老年人要尽量少饮酒或不饮酒,任何形式的酒精对人体健康都没有益处。同时,要控制添加糖的摄入,建议少选择或不选择含糖的加工食物,如甜饮料、饼干、糕点等。
05.定期监测,远离营养不良
饮食是机体获取营养物质的主要方式,在保证均衡饮食的基础上,建议老年人定期监测自身营养状况。营养不良是涉及机体多个系统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体重下降、肌肉力量减弱和活动能力下降等。老年人是营养不良的高危人群,尤其是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营养不良会降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增加失能率等。营养评估是由专业人员进行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包括现有及既往病史的搜集、体格测量、临床查体、实验室检查及专用量表评估。一旦发现营养风险及营养缺乏,应及时调整膳食结构,必要时在专业人员建议下使用营养补充剂。
No.2高龄老人
针对高龄老人,即年龄大于或等于80岁老年人的饮食,有以下两个重点提示。
01.食物优质、细软多样,保证营养摄入均衡
高龄老人的胃肠道消化能力减弱,且常伴有进食量减少。如何在减轻胃肠负担的前提下,保证能量和营养的均衡呢?新版膳食指南建议选择优质、细软及多样的食物。鼓励高龄老人与家人、朋友一起进食,适当参加食物制备,融入家庭活动。吃好三餐,早餐1杯奶、1个蛋、1~2种主食;午餐及晚餐宜有1~2种主食、1~2个荤菜、1~2种蔬菜、1种豆制品。蔬菜及肉类应经常更换种类。对于正餐摄入不足或早饱的老年人,可实行三餐两点或三餐三点制,适当加餐有助补充营养,可选择奶制品、水果、坚果等健康的食物加餐。高龄老人由于咀嚼、吞咽等功能下降,可多选择蒸、煮、烩等烹饪方式,将食物煮软烧烂,并将食材切小切碎,烹饪的时间稍微长一些。
02.坚持活动,补充营养,促进身心健康
高龄老人也应该坚持每天活动。卧床老人可进行低负荷小强度抗阻运动,如使用弹力球、弹力带等进行运动。研究已证实,抗阻运动不仅能提高高龄老年患者的躯体功能、增加肌肉力量,还能有效改善肺功能。建议非卧床老人少坐多动,可根据自身身体情况,结合平衡、有氧和抗阻运动,以延缓或减少肌肉萎缩。脑力活动同样重要,老人可进行阅读、下棋等益智活动,以延缓认知功能衰退。高龄老人更应监测营养状况,若出现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适当补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达到改善营养的目的。
7月25日至7月31日是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今年的主题为“改善老年营养,促进老年健康”。对老年人来说,均衡营养、科学饮食有助于保持健康状态、延缓衰老、减少老年综合征。
中国营养学会最新发布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在八条膳食准则的基础上,特别制定了针对老年人、高龄老人等9个特殊人群的补充说明。为此,我们结合新版膳食指南,给老年人营养提出几个重点提示。
No.1一般老年人
一般老年人,就是年龄大于65岁、小于79岁的老年人,营养及饮食上请注意以下几点。
01.食物品种丰富,合理搭配
老年人的日常饮食更应该做到种类丰富,每天应进食12种以上食物,每周应进食25种以上食物。主食除了米饭、面条、馒头等,可以增加小米、荞麦、玉米等粗粮,适当增加薯类食物的摄入,如土豆、红薯等。同时,每天增加全谷物和杂豆的摄入,应达到50~150克/天。做到餐餐有蔬菜,因为不同品种的蔬菜含有的营养成分差异较大,老年人要尽可能换着吃不同的蔬菜,特别注意多选深色的叶菜。每天应有200~350克水果的摄入,新鲜应季水果为佳,经常更换品种。
02.摄入足够的动物性食物和大豆类
动物性食物包括畜禽肉、蛋类、水产类、奶类及一些动物内脏。动物性食物弥补了植物性食物缺少足够蛋白质和脂肪的不足,而且优质蛋白质含量足,微量营养素的吸收、利用率高,可有效减少贫血、肌肉衰减的发生。每天应摄入120~150克动物性食物,经常选择不同的动物性食物。对老年人来说,多摄入鱼肉可降低老年痴呆及认知功能障碍的发生风险。在选择鱼肉时,可多食用鱼腩(鱼肚),这一部位肉质细软,便于消化吸收,且EPA及DHA含量较高,有利于血脂的调节。动物性食品应注意食用量,可与蔬菜搭配食用。经常食用大豆类食物,如豆腐、豆腐干、豆皮等,其口感细腻,富含优质蛋白质。建议每天摄入相当于15克大豆的不同豆制品。
03.共同进餐,合理运动,保持好食欲
所谓共同进餐,就是“吃饭有人陪”,陪同进餐的对象可以是家人、朋友,一起制作和分享食物,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已有研究得出结论,共同进餐可以降低老年人体重减轻的风险。体重下降往往意味着身体脂肪和肌肉量的减少,老年人的肌肉量和肌肉力量下降到一定程度,医学上就称之为肌肉衰减综合征。肌肉衰减综合征可导致老年人日常活动能力下降、跌倒风险增加,与老年人的死亡率密切相关。各年龄段的老年人都应该天天活动,在天气晴好的时候多到户外活动,但要量力而行,不宜强度过大。合理的运动结合共同进餐,有助老年人保持身体健康。建议老年人定期监测体重,如果发生非自愿性体重下降,应及时就医。
04.少盐少油,控糖限酒
目前研究发现,食盐摄入过多会增加高血压、卒中的发生风险。老年人常常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应限制食盐和脂肪的摄入,每天摄入食盐应不超过5克,烹调用油25~30克,可在制备食物时使用定量盐勺及油壶。另外,要警惕“隐形盐”的摄入,如酱油、豆瓣酱、豆腐乳及咸菜等。这类食物盐含量较高,老年人应慎重选择。老年人要尽量少饮酒或不饮酒,任何形式的酒精对人体健康都没有益处。同时,要控制添加糖的摄入,建议少选择或不选择含糖的加工食物,如甜饮料、饼干、糕点等。
05.定期监测,远离营养不良
饮食是机体获取营养物质的主要方式,在保证均衡饮食的基础上,建议老年人定期监测自身营养状况。营养不良是涉及机体多个系统的综合征,主要表现为体重下降、肌肉力量减弱和活动能力下降等。老年人是营养不良的高危人群,尤其是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营养不良会降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增加失能率等。营养评估是由专业人员进行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包括现有及既往病史的搜集、体格测量、临床查体、实验室检查及专用量表评估。一旦发现营养风险及营养缺乏,应及时调整膳食结构,必要时在专业人员建议下使用营养补充剂。
No.2高龄老人
针对高龄老人,即年龄大于或等于80岁老年人的饮食,有以下两个重点提示。
01.食物优质、细软多样,保证营养摄入均衡
高龄老人的胃肠道消化能力减弱,且常伴有进食量减少。如何在减轻胃肠负担的前提下,保证能量和营养的均衡呢?新版膳食指南建议选择优质、细软及多样的食物。鼓励高龄老人与家人、朋友一起进食,适当参加食物制备,融入家庭活动。吃好三餐,早餐1杯奶、1个蛋、1~2种主食;午餐及晚餐宜有1~2种主食、1~2个荤菜、1~2种蔬菜、1种豆制品。蔬菜及肉类应经常更换种类。对于正餐摄入不足或早饱的老年人,可实行三餐两点或三餐三点制,适当加餐有助补充营养,可选择奶制品、水果、坚果等健康的食物加餐。高龄老人由于咀嚼、吞咽等功能下降,可多选择蒸、煮、烩等烹饪方式,将食物煮软烧烂,并将食材切小切碎,烹饪的时间稍微长一些。
02.坚持活动,补充营养,促进身心健康
高龄老人也应该坚持每天活动。卧床老人可进行低负荷小强度抗阻运动,如使用弹力球、弹力带等进行运动。研究已证实,抗阻运动不仅能提高高龄老年患者的躯体功能、增加肌肉力量,还能有效改善肺功能。建议非卧床老人少坐多动,可根据自身身体情况,结合平衡、有氧和抗阻运动,以延缓或减少肌肉萎缩。脑力活动同样重要,老人可进行阅读、下棋等益智活动,以延缓认知功能衰退。高龄老人更应监测营养状况,若出现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适当补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达到改善营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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