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曝光!#这些地方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17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再公开通报7个典型案例,涉及目前正在接受督察的5省和2家央企。这7个案例分别为:吉林省辽源市能耗双控工作不力、“两高”项目违法问题突出;山东省济宁市矿山综合整治不力,督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湖北省通山县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滞后;广东省清远市生活垃圾处置短板突出、污染问题丛生;四川省眉山市违法开发房地产,黑龙滩水源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中国有色集团下属东方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中国黄金集团部分企业推进矿山绿色开采和修复治理工作不力等。(记者高敬)
今年以来,山海关区生态环境工作都做了什么?
良好生态环境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今年以来山海关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一、控制工业污染。一是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污染及VOCS治理工作。督促山桥集团等3家重点VOCs单位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摸底排查,建立了涉VOC企业清单,完善在线报警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使用锅炉企业的监管,在用锅炉全部通过监测达标后投入生产,要求天然气锅炉全部实现低氮燃烧,全力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前体物的形成;三是加强VOCs排放重点行业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敞开液面逸散、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等无组织排放的管理;四是加强对涉喷漆汽修企业的监管,联合交通部门对汽修行业的喷漆作业时间、作业场所及废气治理工艺提出明确要求,有效降低了汽修行业喷涂废气的污染。
二、控制交通运输污染。一是严格道路车辆污染管控。加强了警力巡控力度,加大对柴油货车管控力度,落实全天候禁止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城区,引导柴油货车绕行,严格执行渣土运输“黑”转“白”,运输时段调整至9-21时;二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切实消除冒黑烟现象;强化重点时段路检路查,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市交警六大队、区交通局利用遥感监测车对超标车辆进行查处。
三、控制面源污染。一是实行多车联动模式对城区道路加大洒水降尘、高压冲洗频次,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另外,每日早、中、晚对城区主要道路进行人工清扫、洒水及洗扫作业,对小街巷、古城内街道及胡同每日两次清扫、洒水作业,对古城周边及小街巷,根据道路情况,选择适合车辆,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二是交通部门对辖区内列养公路进行标准化养护,采取人工清扫与机械保洁相结合、日常养护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城市区外主要干道,特别国省干线过城、穿城路段的保洁工作,确保每天2次机械化清扫。三是持续开展扬尘治理检查,加强对在建工地的排查,洒水车全线作业,每日2次洒水降尘,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各工地均达到治理要求。四是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治理。对全区企业进行实地排查,确保料堆存储符合扬尘治理要求。五是强化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治理,对重点地段以及重点工地的渣土运输进行全面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渣土车苫盖不严问题责令当场整改。
四、控制燃煤污染。一是持续宣传,加强引导。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街道全员下沉到一线,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及在主要干道及背街小巷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持续宣传禁煤政策,营造形势严峻、政策严厉的舆论氛围。二是持续巡查,及时处置。坚持每日重要时间节点辖区巡查制度,采用实地巡查与登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冒烟现象第一时间入户进行查看并处置。三是对全区在用生物质和天然气锅炉进行执法监测,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
水污染防治方面:
一、实施工程治理。积极推进石河整治工作。今年三月启动了石河清淤工程。截止目前清淤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共清理河道面积72万平方米,清理淤泥4.2万立方米。另外,持续开展潮河综合整治,在2020的基础上重新优化潮河治理工程方案,计划修建跌水坝,形成蓄水并起到净化作用。
二、严防污水入河。排水部门对全区所有雨水管网的排查,发现问题10处,目前已经完成整改8处,严防污水利用雨水管网排放入河。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企业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污水排放去向、污泥处置情况、污水处理站运行台账等进行进行了检查,坚决杜绝沿河企业污水直排、偷排行为。
三、强化石河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不定期对水源地开展检查,严格把控外来人员进入,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活动。
四、开展入海排污口的核查。今年组织执法、环境监控中心人员对我区40个入海排污口进行了排查,建立了一口一策,对5个有水排口进行了监测。
五、加密监测频次。为了确保石河水质稳定达标,水务部门每天安排人员对石河进行巡查,生态环境部门每周对石河监测三次,密切关注石河水质情况。根据水河口水质制动监测站数据显示,进入8月份,山海关区石河水质稳定达到二类水体,全市13条主要入海河流最优。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一、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环境监测。对辖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进行更新,督促重点企业落实好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
二、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海关区目前有疑似污染地块1处,无污染地块。现已完成该地块的土壤初步调查并编制报告。
三、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截止目前省监管平台共备案固体废物产生单位80余家,监督相关单位处置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000余吨,规范转移处置危险废物243余吨,完成现场督导检查60余次,出动执法检查人数180余人次,下达整改通知9次,立案处罚2起,共处罚人民币20万元。
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1年,山海关区农村污水治理任务5个村庄,截止目前,截止目前,已经完成3个村庄治理任务,剩下2个村庄已经完成初步设计,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陆程旭)
良好生态环境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今年以来山海关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一、控制工业污染。一是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污染及VOCS治理工作。督促山桥集团等3家重点VOCs单位编制“一厂一策”方案。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摸底排查,建立了涉VOC企业清单,完善在线报警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使用锅炉企业的监管,在用锅炉全部通过监测达标后投入生产,要求天然气锅炉全部实现低氮燃烧,全力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前体物的形成;三是加强VOCs排放重点行业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敞开液面逸散、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等无组织排放的管理;四是加强对涉喷漆汽修企业的监管,联合交通部门对汽修行业的喷漆作业时间、作业场所及废气治理工艺提出明确要求,有效降低了汽修行业喷涂废气的污染。
二、控制交通运输污染。一是严格道路车辆污染管控。加强了警力巡控力度,加大对柴油货车管控力度,落实全天候禁止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城区,引导柴油货车绕行,严格执行渣土运输“黑”转“白”,运输时段调整至9-21时;二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切实消除冒黑烟现象;强化重点时段路检路查,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市交警六大队、区交通局利用遥感监测车对超标车辆进行查处。
三、控制面源污染。一是实行多车联动模式对城区道路加大洒水降尘、高压冲洗频次,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另外,每日早、中、晚对城区主要道路进行人工清扫、洒水及洗扫作业,对小街巷、古城内街道及胡同每日两次清扫、洒水作业,对古城周边及小街巷,根据道路情况,选择适合车辆,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二是交通部门对辖区内列养公路进行标准化养护,采取人工清扫与机械保洁相结合、日常养护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城市区外主要干道,特别国省干线过城、穿城路段的保洁工作,确保每天2次机械化清扫。三是持续开展扬尘治理检查,加强对在建工地的排查,洒水车全线作业,每日2次洒水降尘,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各工地均达到治理要求。四是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治理。对全区企业进行实地排查,确保料堆存储符合扬尘治理要求。五是强化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治理,对重点地段以及重点工地的渣土运输进行全面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渣土车苫盖不严问题责令当场整改。
四、控制燃煤污染。一是持续宣传,加强引导。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街道全员下沉到一线,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及在主要干道及背街小巷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持续宣传禁煤政策,营造形势严峻、政策严厉的舆论氛围。二是持续巡查,及时处置。坚持每日重要时间节点辖区巡查制度,采用实地巡查与登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冒烟现象第一时间入户进行查看并处置。三是对全区在用生物质和天然气锅炉进行执法监测,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排放标准。
水污染防治方面:
一、实施工程治理。积极推进石河整治工作。今年三月启动了石河清淤工程。截止目前清淤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共清理河道面积72万平方米,清理淤泥4.2万立方米。另外,持续开展潮河综合整治,在2020的基础上重新优化潮河治理工程方案,计划修建跌水坝,形成蓄水并起到净化作用。
二、严防污水入河。排水部门对全区所有雨水管网的排查,发现问题10处,目前已经完成整改8处,严防污水利用雨水管网排放入河。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企业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污水排放去向、污泥处置情况、污水处理站运行台账等进行进行了检查,坚决杜绝沿河企业污水直排、偷排行为。
三、强化石河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不定期对水源地开展检查,严格把控外来人员进入,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与水源地保护无关的活动。
四、开展入海排污口的核查。今年组织执法、环境监控中心人员对我区40个入海排污口进行了排查,建立了一口一策,对5个有水排口进行了监测。
五、加密监测频次。为了确保石河水质稳定达标,水务部门每天安排人员对石河进行巡查,生态环境部门每周对石河监测三次,密切关注石河水质情况。根据水河口水质制动监测站数据显示,进入8月份,山海关区石河水质稳定达到二类水体,全市13条主要入海河流最优。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一、督促重点企业开展环境监测。对辖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进行更新,督促重点企业落实好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
二、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山海关区目前有疑似污染地块1处,无污染地块。现已完成该地块的土壤初步调查并编制报告。
三、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截止目前省监管平台共备案固体废物产生单位80余家,监督相关单位处置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000余吨,规范转移处置危险废物243余吨,完成现场督导检查60余次,出动执法检查人数180余人次,下达整改通知9次,立案处罚2起,共处罚人民币20万元。
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1年,山海关区农村污水治理任务5个村庄,截止目前,截止目前,已经完成3个村庄治理任务,剩下2个村庄已经完成初步设计,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陆程旭)
#枣庄新闻# 【天更蓝 山更绿 水更清 环境更优美】
建市以来,我市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14.29%、13.88%、29.48%、33.89%,超额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任务。今年1—7月,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44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12位;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6%,居全省第8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66,居全省第7位。全市7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优良水体比率达到100%。全市森林面积187万亩,湿地面积23.8万亩,森林覆盖率27.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建设大格局,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巩固生态枣庄建设成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大力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十大提升工程”,着力推进环城绿道提升工程建设,积极倡导森林生态全民共建共享。3月,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实施了“山水林田大会战”,不断构建形成“山青、水秀、林茂、岸绿、田沃、湖美、城靓”的大生态格局。
三大保卫战捷报频传
蓝天保卫战方面,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2018年以来,全市范围内已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城市建成区已全部淘汰燃煤热风炉,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共计1345台,33台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和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大对火电、水泥、焦化等企业的监管,123家重点涉气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全年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5.21%,达到90%的国家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企业141家,组织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道、储罐改造等无组织排放治理企业114家,实施高效治理设施改造企业43家,实施“一厂一策”精细化管控117家。
碧水保卫战方面,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全市100多家工业点源均实施了污水深度处理工程,重点保护区COD、氨氮排放全部达到省定标准。突出抓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2018—2020年,新建城市污水管网148.7公里,城市污水管网达1014.4公里;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万吨,全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60万吨;全市11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和1座园区污水处理厂下游均配套建设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高了流域生态修复能力。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总投资约3.3亿元,共消除污水直排口241个,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32公里,清除河道淤泥58万方。2020年底,全市10条黑臭水体已经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净土保卫战方面,聚焦重点行业,按期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累计采样调查地块19个,发现超标地块5个。全市污染地块共计2个,均正在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土壤修复活动,无再开发疑似污染和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实施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其中优先保护类耕地353.4万亩,安全利用类耕地535.78亩,无严格管控类耕地。加强涉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防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督促5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对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监督性监测。开展重点重金属减排,一类企业减排100%,二类企业减排18.15%,无新增三类企业,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重金属减排目标。
环城绿道
构筑中心城区共享森林生态圈
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于2015年12月被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建设试点,成为山东省首个国家生态公园,公园总面积20094公顷,中心城区坐落其中。200多公里的环城绿道作为环城国家生态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品牌、市民休闲游憩和享受生态福祉的重要场所。
2019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实施环城绿道提升工程,构筑中心城区共享森林生态圈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总投资3亿多元,对171.17公里道路进行提升完善,新建绿道58.4公里。以凤凰绿道、青龙绿道沿线为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冬季彩叶树种造林行动,沿线山体栽植黄栌、红栌等彩叶树种数百万棵,不断塑造国家生态公园示范、中国环城绿道典范、中国森林体验基地的形象。
200多公里的环城绿道串联起省级以上森林湿地公园13处、休闲驿站22处、乡村旅游镇村137个、采摘园农家乐324家、旅游景点景区55处,吸引一大批工商企业在绿道沿线开展森林康养、森林人家等生态观光经营,带动一大批森林旅游产品和业态蓬勃发展,实现了绿道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保护恢复湿地
打造“湿地之乡”
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以建设湿地公园为突破口,着力打造“湿地之乡”。目前,全市现有湿地面积23.8万亩,建立国家湿地公园5处、省级湿地公园12个。据初步估算,每年全市湿地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15.8亿元。
加大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大力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塌陷湿地修复治理、湿地生态破坏治理等“六大”工程,通过退耕还湿、拦坝蓄水、采矿塌陷洼地引蓄水等措施,合理调节水资源,增加水面面积,完成湿地保护修复面积43845亩。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期间,发出了《保护湿地,从我做起》《关注鸟类、保护湿地、建设和谐生态家园》的倡议书,设置“湿地科普宣传栏”,累计发放湿地保护宣传材料75万余份,举办广播电视讲座89次,悬挂宣传标语8000余幅,不断提升市民湿地生态意识。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枣庄市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市级8部门联合公布了《枣庄市重点保护湿地名录》。全市建设湿地监测站20个,及时掌握湿地资源动态变化。严禁在湿地范围内围垦、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依法处理违法占用、开垦、填埋和污染湿地行为,湿地保护率达到70%,促进湿地生态系统持续健康发展。
荒山绿化
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我市启动实施“山水林田”大会战,已集中整治60处破损山体,深入开展“绿满城乡·美丽枣庄”国土绿化行动,一年一个山头、一绿一座山脉,全市年均造林面积5万亩以上,成为造林绿化面积增幅最快、质量最好的时期,走出了适合枣庄实际的荒山绿化之路。
以国家长防林工程、省级林业生态修复项目为带动,科学编制重点荒山造林实施方案,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推行科学化、工程化、专业化造林,做好植树造林“生态加法”,累计完成山区造林30万亩,形成了“山下有果、山腰见彩,山上常绿”的立体森林生态景观。大力推进25度坡丘陵退耕还果还林,并与林业行业精准扶贫、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建设生态与经济兼顾的经济林示范基地5万亩,昔日“荒山穷山”变为“金山银山”。对新造林,连续三年抓幼林抚育,做好割灌、除草和补植补造,促进苗木成林;对已经郁闭的森林,采取间伐、疏伐、卫生伐、割灌除草等措施,全市年均抚育森林面积20万亩次以上,不断提升森林质量。
以沿路、沿河渠、沿湖、沿边界和环城、环镇驻地、环村、环水库为重点,集生态、文化、民生等元素于一体,已建成的4600余公里绿色生态廊道,连通城市与乡村、串联山水与人文、融合生态与经济,成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
目前,枣庄、滕州创建成“国家森林城市”,3个区(市)创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县”,台儿庄区、薛城区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国家森林乡村22个、省级森林镇6个、省级森林村居55个、市级森林镇街8个、市级森林村居37个,处处呈现出“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新时代城乡面貌。
(来源:枣庄日报)
(查看详情:https://t.cn/A6IsgQB1)
建市以来,我市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14.29%、13.88%、29.48%、33.89%,超额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任务。今年1—7月,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44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12位;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6%,居全省第8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66,居全省第7位。全市7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优良水体比率达到100%。全市森林面积187万亩,湿地面积23.8万亩,森林覆盖率27.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建设大格局,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巩固生态枣庄建设成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大力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十大提升工程”,着力推进环城绿道提升工程建设,积极倡导森林生态全民共建共享。3月,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实施了“山水林田大会战”,不断构建形成“山青、水秀、林茂、岸绿、田沃、湖美、城靓”的大生态格局。
三大保卫战捷报频传
蓝天保卫战方面,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2018年以来,全市范围内已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城市建成区已全部淘汰燃煤热风炉,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共计1345台,33台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和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大对火电、水泥、焦化等企业的监管,123家重点涉气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全年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5.21%,达到90%的国家要求。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企业141家,组织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道、储罐改造等无组织排放治理企业114家,实施高效治理设施改造企业43家,实施“一厂一策”精细化管控117家。
碧水保卫战方面,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全市100多家工业点源均实施了污水深度处理工程,重点保护区COD、氨氮排放全部达到省定标准。突出抓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2018—2020年,新建城市污水管网148.7公里,城市污水管网达1014.4公里;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万吨,全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60万吨;全市11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和1座园区污水处理厂下游均配套建设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高了流域生态修复能力。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总投资约3.3亿元,共消除污水直排口241个,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32公里,清除河道淤泥58万方。2020年底,全市10条黑臭水体已经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净土保卫战方面,聚焦重点行业,按期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累计采样调查地块19个,发现超标地块5个。全市污染地块共计2个,均正在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土壤修复活动,无再开发疑似污染和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实施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其中优先保护类耕地353.4万亩,安全利用类耕地535.78亩,无严格管控类耕地。加强涉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防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督促5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对重点监管单位实施监督性监测。开展重点重金属减排,一类企业减排100%,二类企业减排18.15%,无新增三类企业,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重金属减排目标。
环城绿道
构筑中心城区共享森林生态圈
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于2015年12月被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建设试点,成为山东省首个国家生态公园,公园总面积20094公顷,中心城区坐落其中。200多公里的环城绿道作为环城国家生态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品牌、市民休闲游憩和享受生态福祉的重要场所。
2019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实施环城绿道提升工程,构筑中心城区共享森林生态圈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总投资3亿多元,对171.17公里道路进行提升完善,新建绿道58.4公里。以凤凰绿道、青龙绿道沿线为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冬季彩叶树种造林行动,沿线山体栽植黄栌、红栌等彩叶树种数百万棵,不断塑造国家生态公园示范、中国环城绿道典范、中国森林体验基地的形象。
200多公里的环城绿道串联起省级以上森林湿地公园13处、休闲驿站22处、乡村旅游镇村137个、采摘园农家乐324家、旅游景点景区55处,吸引一大批工商企业在绿道沿线开展森林康养、森林人家等生态观光经营,带动一大批森林旅游产品和业态蓬勃发展,实现了绿道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保护恢复湿地
打造“湿地之乡”
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以建设湿地公园为突破口,着力打造“湿地之乡”。目前,全市现有湿地面积23.8万亩,建立国家湿地公园5处、省级湿地公园12个。据初步估算,每年全市湿地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为15.8亿元。
加大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大力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塌陷湿地修复治理、湿地生态破坏治理等“六大”工程,通过退耕还湿、拦坝蓄水、采矿塌陷洼地引蓄水等措施,合理调节水资源,增加水面面积,完成湿地保护修复面积43845亩。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期间,发出了《保护湿地,从我做起》《关注鸟类、保护湿地、建设和谐生态家园》的倡议书,设置“湿地科普宣传栏”,累计发放湿地保护宣传材料75万余份,举办广播电视讲座89次,悬挂宣传标语8000余幅,不断提升市民湿地生态意识。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枣庄市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办法》,市级8部门联合公布了《枣庄市重点保护湿地名录》。全市建设湿地监测站20个,及时掌握湿地资源动态变化。严禁在湿地范围内围垦、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依法处理违法占用、开垦、填埋和污染湿地行为,湿地保护率达到70%,促进湿地生态系统持续健康发展。
荒山绿化
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我市启动实施“山水林田”大会战,已集中整治60处破损山体,深入开展“绿满城乡·美丽枣庄”国土绿化行动,一年一个山头、一绿一座山脉,全市年均造林面积5万亩以上,成为造林绿化面积增幅最快、质量最好的时期,走出了适合枣庄实际的荒山绿化之路。
以国家长防林工程、省级林业生态修复项目为带动,科学编制重点荒山造林实施方案,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推行科学化、工程化、专业化造林,做好植树造林“生态加法”,累计完成山区造林30万亩,形成了“山下有果、山腰见彩,山上常绿”的立体森林生态景观。大力推进25度坡丘陵退耕还果还林,并与林业行业精准扶贫、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建设生态与经济兼顾的经济林示范基地5万亩,昔日“荒山穷山”变为“金山银山”。对新造林,连续三年抓幼林抚育,做好割灌、除草和补植补造,促进苗木成林;对已经郁闭的森林,采取间伐、疏伐、卫生伐、割灌除草等措施,全市年均抚育森林面积20万亩次以上,不断提升森林质量。
以沿路、沿河渠、沿湖、沿边界和环城、环镇驻地、环村、环水库为重点,集生态、文化、民生等元素于一体,已建成的4600余公里绿色生态廊道,连通城市与乡村、串联山水与人文、融合生态与经济,成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
目前,枣庄、滕州创建成“国家森林城市”,3个区(市)创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县”,台儿庄区、薛城区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国家森林乡村22个、省级森林镇6个、省级森林村居55个、市级森林镇街8个、市级森林村居37个,处处呈现出“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新时代城乡面貌。
(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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