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爱心接力救助两只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近日,西平县公安局老王坡派出所、杨庄派出所警民联动分别成功救助并放生了一只东方角鸮和一只鹞鹰。
5月24日14时许,西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自家门前路上发现一只小“猫头鹰”迷路了,请求民警救助。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只圆脸庞、大眼睛、体羽褐色斑驳、猫脸黄瞳姿态直立的呆萌小家伙。报警人是一名在读大学生,看到迷路的“猫头鹰”无助孤单的样子,遂报了警,想让民警同志帮助它回归大自然。经鉴别,此鸟系东方角鸮,是猫头鹰的一种,它是人类的朋友,是捕鼠的能手,因为吃老鼠被列为“益鸟”,受法律保护,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东方角鸮属于留鸟,包括其它种类的猫头鹰通常在夜间活动,白天休息,所以大家如果白天看到“不活跃”的此类鸟儿,不要误解或惊扰它们休息,以免误伤到它们。同时,民警检查东方角鸮,发现它并未受伤,具有飞行能力。随后,民警将它带回派出所暂时安置。当天晚间,民警将东方角鸮带到户外人烟稀少、食物充足的农场树林放生。
4月9日18时许,西平县公安局杨庄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电话称,发现一只受伤的飞禽,似乎还受了伤,请民警前往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发现此鸟身上有多处擦伤,身体虚弱。经查询,该鸟系鹞鹰,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随后,民警将鹞鹰带回派出所对其进行救治。经过一个半月的细心照料和观察,5月21日,在确认鹞鹰恢复健康后,民警将其成功放生。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发现有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共建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美好家园。
近日,西平县公安局老王坡派出所、杨庄派出所警民联动分别成功救助并放生了一只东方角鸮和一只鹞鹰。
5月24日14时许,西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自家门前路上发现一只小“猫头鹰”迷路了,请求民警救助。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只圆脸庞、大眼睛、体羽褐色斑驳、猫脸黄瞳姿态直立的呆萌小家伙。报警人是一名在读大学生,看到迷路的“猫头鹰”无助孤单的样子,遂报了警,想让民警同志帮助它回归大自然。经鉴别,此鸟系东方角鸮,是猫头鹰的一种,它是人类的朋友,是捕鼠的能手,因为吃老鼠被列为“益鸟”,受法律保护,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东方角鸮属于留鸟,包括其它种类的猫头鹰通常在夜间活动,白天休息,所以大家如果白天看到“不活跃”的此类鸟儿,不要误解或惊扰它们休息,以免误伤到它们。同时,民警检查东方角鸮,发现它并未受伤,具有飞行能力。随后,民警将它带回派出所暂时安置。当天晚间,民警将东方角鸮带到户外人烟稀少、食物充足的农场树林放生。
4月9日18时许,西平县公安局杨庄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电话称,发现一只受伤的飞禽,似乎还受了伤,请民警前往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发现此鸟身上有多处擦伤,身体虚弱。经查询,该鸟系鹞鹰,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随后,民警将鹞鹰带回派出所对其进行救治。经过一个半月的细心照料和观察,5月21日,在确认鹞鹰恢复健康后,民警将其成功放生。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发现有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共建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美好家园。
【胆大包天,男子防疫期间非法狩猎】 2月11日下午,罗甸县公安局茂井派出所民警在疫情排查工作中发现布闷坡(小地名)有山火,随即赶赴现场查看,发现山火是有人在山上架设电网捕猎所致,现场还有一只被电死的野猫。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上报县局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指派森林警察大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茂井派出所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事发周边走访排查时发现王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传唤配合调查。
经审讯,罗甸县茂井镇红屯村村民王某长期在浙江温州防暴电器厂上班,熟悉相关电器操作,2019年6月王某花6500元钱在温州电器城购买得一台电机,随后回罗甸县城购买得电瓶、铜线等配件设备。王某于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期间,多次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抓获当日捕到一只野猫,并引发山火(己熄灭,过火面积约2亩),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罗甸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12日立案侦查,并呈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审讯,罗甸县茂井镇红屯村村民王某长期在浙江温州防暴电器厂上班,熟悉相关电器操作,2019年6月王某花6500元钱在温州电器城购买得一台电机,随后回罗甸县城购买得电瓶、铜线等配件设备。王某于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期间,多次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抓获当日捕到一只野猫,并引发山火(己熄灭,过火面积约2亩),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罗甸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12日立案侦查,并呈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疫情当前 警察不退# 【顶风作案,非法捕猎,刑拘!】
2月11日下午,罗甸县公安局茂井派出所民警在疫情排查工作中发现布闷坡(小地名)有山火,随即赶赴现场查看,发现山火系有人在山上架设电网捕猎所致,现场还有一只被电死的野猫。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上报县局指挥中心。获此信息后,指挥中心指派森林警察大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茂井派出所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事发周边走访排查时发现王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传唤配合调查。
经依法查明:罗甸县茂井镇红屯村村民王某长期在浙江温州防暴电器厂上班,熟悉相关电器操作,2019年6月王某花6500元钱在温州电器城购买得一台电机,随后回罗甸县城购买得电瓶、铜线等配件设备。王某于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期间,多次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抓获当日捕到一只野猫,并引发山火(己熄灭,过火面积约2亩),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罗甸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12日立案侦查,并呈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11日下午,罗甸县公安局茂井派出所民警在疫情排查工作中发现布闷坡(小地名)有山火,随即赶赴现场查看,发现山火系有人在山上架设电网捕猎所致,现场还有一只被电死的野猫。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上报县局指挥中心。获此信息后,指挥中心指派森林警察大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茂井派出所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事发周边走访排查时发现王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传唤配合调查。
经依法查明:罗甸县茂井镇红屯村村民王某长期在浙江温州防暴电器厂上班,熟悉相关电器操作,2019年6月王某花6500元钱在温州电器城购买得一台电机,随后回罗甸县城购买得电瓶、铜线等配件设备。王某于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期间,多次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抓获当日捕到一只野猫,并引发山火(己熄灭,过火面积约2亩),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罗甸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12日立案侦查,并呈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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