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公司CboeEurope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每日交易量为92亿欧元,大大超过伦敦的86亿欧元。
而在去年,伦敦的平均每日交易量为175亿欧元,阿姆斯特丹只有区区26亿欧元。
这意味着,阿姆斯特丹已经取代伦敦成为欧洲最大的股票市场。
此外,位于阿姆斯特丹的那些交易平台的欧元计价利率互换市场份额在1月份达到25%,去年只有10%。
这表明,欧元利率互换交易也在从伦敦转移到阿姆斯特丹。
为此,英国银行发出警告,伦敦欧洲最大金融中心的地位,可能不保,并将进一步被削弱。
这一结果,早在预料之中。
围绕脱欧,欧盟与英国开展艰苦卓绝的谈判。欧盟的立场是,以欧元计价的股票必须在欧洲内交易。
英国脱欧,自然就不在欧洲之内。
因此,以欧元计价的股票无法在英国交易,英国金融服务机构被欧盟拒之门外。
比如,伦敦交易在过渡期结束后的第一天,1月4日,每天减少的交易量就超过60亿欧元。
伦敦没有生意,金融服务机构只好搬离伦敦或跑到其他欧洲城市开设业务。
据英国智库NewFinancial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已经有332家金融公司将其核心业务迁出伦敦。
例如,花旗银行和摩根大通分别斥资1亿美元,将欧盟业务中心迁出伦敦。
美国银行也将约125名员工迁至位于爱尔兰都柏林的新欧盟区总部,另有400名员工将迁至法国巴黎。
安永发布的《英国脱欧追踪》报告估计,在不久的未来,伦敦将流失大约7000个金融工作岗位,以及大约1万亿英镑(1.29万亿美元)的银行资产。
这对伦敦,绝不是一个好兆头。
其实,早在2017年3月16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批准法案,英国脱欧已成定局之时,关于伦敦金融中心地位的讨论,就层出不穷。
舆论的共识是,伦敦的金融中心地位将被削弱。争议的焦点在于,伦敦跌倒,谁能吃饱?
呼声最高的种子选手有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卢森堡4座城市。
阿姆斯特丹是怎么胜出的?
根据Z/Yen集团的国际金融中心排名,是否通用英语,是否有良好的交通系统,是否有高级住宿、学校配套设施,及娱乐生活场所,都成为这些城市能否取代伦敦的重要考虑因素。
与其他城市相比,阿姆斯特丹在语言、交通上拥有很大的优势。
语言上,别看荷兰的官方语言是荷兰语,但是,90%的荷兰人都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这对做金融这种全球性的生意就太重要了。
在2020年英孚全球英语能力指数(非英语母语国家)中,荷兰蝉联第一,比德国、比利时、卢森堡排名高多了。
交通上,阿姆斯特丹地处欧洲大陆中心,亦是国际交通和物流的中心,5小时之内可以到达法兰克福、巴黎、伦敦等大城市。
距离欧盟中心布鲁塞尔就更近了,坐火车只需2小时。
此外,阿姆斯特丹的金融基础本来就很深厚。
早在1600年代,世界上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就诞生在阿姆斯特丹。
1700年代初,阿姆斯特丹控制着整个世界的国际结算,称得上是世界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金融中心。直到1773年,才被伦敦取代。
这次阿姆斯特丹取代伦敦,可以看作是一种别样的“复仇”。
1763年,英国打赢七年战争,摧毁了法国和西班牙的海上力量,夺取了法国在北美大陆和印度的几乎所有殖民地。
“日不落帝国”的序幕,就此拉开。
全盛时期,大英帝国人口达4.58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国土面积达到3367万平方公里,约为世界陆地总面积的24.75%,地球上的24个时区均有大英帝国的领土。
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曾这样描述:
北美和俄国的平原是我们的玉米地,加拿大和波罗的海是我们的林区,澳大利亚是我们的牧场,秘鲁是我们的银矿,南非和澳大利亚是我们的金矿,印度和中国是我们的茶叶种植园,东印度群岛是我们的甘蔗、咖啡、香料种植园,美国南部是我们的棉花种植园。
日不落帝国,确实名副其实。
今天再看英国,全球霸权早已拱手相让,经济体量与美国、中国也不在一个级别上。
即便是在欧洲,影响力也不如“欧洲经济发动机”德国。
盘点日不落帝国的遗产,金融业算得上是最后的荣光。
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CFI)报告中,伦敦的排名仅次于纽约,位于全球第二。
从业务上看,纽约是占了美元霸权和科技风投的便宜,伦敦在外汇、大宗商品、债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稳坐世界的第一把交椅。
全世界有超过40%的外国股权、30%的外汇交易都在伦敦。
纽约和东京主要依赖它们庞大的美国和亚洲及国内市场,伦敦80%的业务则是国际性的。
金融业确实是英国最拿得出手的东西。
现在,英国脱欧,失去了与欧陆各国的紧密纽带,也削弱了“进入欧洲市场的门户”角色。
长远看,这必然会影响伦敦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
日不落帝国最后的荣光,很有可能就此黯淡。
原创 正解局 正解局
而在去年,伦敦的平均每日交易量为175亿欧元,阿姆斯特丹只有区区26亿欧元。
这意味着,阿姆斯特丹已经取代伦敦成为欧洲最大的股票市场。
此外,位于阿姆斯特丹的那些交易平台的欧元计价利率互换市场份额在1月份达到25%,去年只有10%。
这表明,欧元利率互换交易也在从伦敦转移到阿姆斯特丹。
为此,英国银行发出警告,伦敦欧洲最大金融中心的地位,可能不保,并将进一步被削弱。
这一结果,早在预料之中。
围绕脱欧,欧盟与英国开展艰苦卓绝的谈判。欧盟的立场是,以欧元计价的股票必须在欧洲内交易。
英国脱欧,自然就不在欧洲之内。
因此,以欧元计价的股票无法在英国交易,英国金融服务机构被欧盟拒之门外。
比如,伦敦交易在过渡期结束后的第一天,1月4日,每天减少的交易量就超过60亿欧元。
伦敦没有生意,金融服务机构只好搬离伦敦或跑到其他欧洲城市开设业务。
据英国智库NewFinancial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已经有332家金融公司将其核心业务迁出伦敦。
例如,花旗银行和摩根大通分别斥资1亿美元,将欧盟业务中心迁出伦敦。
美国银行也将约125名员工迁至位于爱尔兰都柏林的新欧盟区总部,另有400名员工将迁至法国巴黎。
安永发布的《英国脱欧追踪》报告估计,在不久的未来,伦敦将流失大约7000个金融工作岗位,以及大约1万亿英镑(1.29万亿美元)的银行资产。
这对伦敦,绝不是一个好兆头。
其实,早在2017年3月16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批准法案,英国脱欧已成定局之时,关于伦敦金融中心地位的讨论,就层出不穷。
舆论的共识是,伦敦的金融中心地位将被削弱。争议的焦点在于,伦敦跌倒,谁能吃饱?
呼声最高的种子选手有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卢森堡4座城市。
阿姆斯特丹是怎么胜出的?
根据Z/Yen集团的国际金融中心排名,是否通用英语,是否有良好的交通系统,是否有高级住宿、学校配套设施,及娱乐生活场所,都成为这些城市能否取代伦敦的重要考虑因素。
与其他城市相比,阿姆斯特丹在语言、交通上拥有很大的优势。
语言上,别看荷兰的官方语言是荷兰语,但是,90%的荷兰人都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这对做金融这种全球性的生意就太重要了。
在2020年英孚全球英语能力指数(非英语母语国家)中,荷兰蝉联第一,比德国、比利时、卢森堡排名高多了。
交通上,阿姆斯特丹地处欧洲大陆中心,亦是国际交通和物流的中心,5小时之内可以到达法兰克福、巴黎、伦敦等大城市。
距离欧盟中心布鲁塞尔就更近了,坐火车只需2小时。
此外,阿姆斯特丹的金融基础本来就很深厚。
早在1600年代,世界上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就诞生在阿姆斯特丹。
1700年代初,阿姆斯特丹控制着整个世界的国际结算,称得上是世界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金融中心。直到1773年,才被伦敦取代。
这次阿姆斯特丹取代伦敦,可以看作是一种别样的“复仇”。
1763年,英国打赢七年战争,摧毁了法国和西班牙的海上力量,夺取了法国在北美大陆和印度的几乎所有殖民地。
“日不落帝国”的序幕,就此拉开。
全盛时期,大英帝国人口达4.58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国土面积达到3367万平方公里,约为世界陆地总面积的24.75%,地球上的24个时区均有大英帝国的领土。
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曾这样描述:
北美和俄国的平原是我们的玉米地,加拿大和波罗的海是我们的林区,澳大利亚是我们的牧场,秘鲁是我们的银矿,南非和澳大利亚是我们的金矿,印度和中国是我们的茶叶种植园,东印度群岛是我们的甘蔗、咖啡、香料种植园,美国南部是我们的棉花种植园。
日不落帝国,确实名副其实。
今天再看英国,全球霸权早已拱手相让,经济体量与美国、中国也不在一个级别上。
即便是在欧洲,影响力也不如“欧洲经济发动机”德国。
盘点日不落帝国的遗产,金融业算得上是最后的荣光。
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CFI)报告中,伦敦的排名仅次于纽约,位于全球第二。
从业务上看,纽约是占了美元霸权和科技风投的便宜,伦敦在外汇、大宗商品、债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稳坐世界的第一把交椅。
全世界有超过40%的外国股权、30%的外汇交易都在伦敦。
纽约和东京主要依赖它们庞大的美国和亚洲及国内市场,伦敦80%的业务则是国际性的。
金融业确实是英国最拿得出手的东西。
现在,英国脱欧,失去了与欧陆各国的紧密纽带,也削弱了“进入欧洲市场的门户”角色。
长远看,这必然会影响伦敦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
日不落帝国最后的荣光,很有可能就此黯淡。
原创 正解局 正解局
【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国资委 银保监会 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2月4日起实施。
《通知》共包括五个部分,共十五条,涵盖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等五个方面内容。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通知》落地实施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指导,持续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切实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
银发〔2020〕330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境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
境内银行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应通过省级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优质企业的认定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等风险防控措施,并将具体实施方案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报备后实施。
(二)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内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的条件下,可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支持境内银行与合法转接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
(三)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及时调整对业务办理及审核的要求。企业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相关业务时,无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银行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系统披露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等,作为业务审核、账户开立、企业信息登记依据。企业办理来料加工贸易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无需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交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如后续有新的政策变化,应及时对所涉业务资料审核要求、审核流程等内部业务制度进行调整,按新的内部业务制度进行展业。
二、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
(四)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调整为“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更新名单认定标准,完善名单形成制度和流程,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五)支持单证电子化审核。境内银行可使用企业提交的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的收付款指令代替《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应满足国际收支申报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信息报送要求。
境内银行可通过审核企业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为企业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应确保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在5年内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备查。
(六)优化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安排。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作为主办企业的境内成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异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
(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试点。支持银行境内外联动,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为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等业务提供便利化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支持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为确保项目实施而需支付款项的汇出。境内银行开展试点业务,应通过省级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明确优质企业的认定标准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
(八)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在符合下列规定的情形下,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九)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现行规定且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以人民币资本金进行境内再投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资金使用须遵守本通知第八项的规定。
(十)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相关专户管理要求。境外投资者将境内人民币利润所得用于境内再投资,可将人民币资金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划转至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的账户,无需开立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被投资企业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资金使用须遵守本通知第八项的规定。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以人民币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股东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相关各中方股东无需开立人民币并购专用存款账户或人民币股权转让专用存款账户。
(十一)优化对境内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的管理。境内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就一笔境外人民币借款开立多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也可就多笔境外人民币借款使用同一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资金收付。境外借款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原则上应当在借款企业注册地的银行开立,对确有实际需要的,借款企业可在异地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借款结算行以外的银行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为企业办理境外人民币借款还本付息。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人民币借款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签约币种根据实际需要可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不一致。
(十二)简化对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的管理。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提前还款额不再计入企业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调整为0.5。调整后的企业境外放款余额计算公式为:企业境外放款余额=∑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
企业将人民币境外放款转为股权投资的,银行须在审核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等相关材料后,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进行相应信息变更及登记。
四、便利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收付
(十三)支持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支持境内银行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个人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一步便利个人薪酬等合法合规收入的跨境收付业务。
(十四)便利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港澳同名汇款。境内银行可为香港、澳门居民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接收香港、澳门居民每人每日8万元额度内的同名账户汇入资金,境内银行应确保汇入及汇出资金使用符合现行规定,其中汇入资金仅可用于境内消费性支出,不得购买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
五、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
(十五)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境外资金。扩大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入范围,可接收从境外同名账户汇入的人民币资金。除另有规定外,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购汇。
境内银行应不断丰富人民币金融产品,为市场主体在对外经贸活动和国际合作领域中使用人民币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时,应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义务。境内银行未按规定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依法对境内银行进行处罚。
本通知自2021年2月4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和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54号)第九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文印发)第十六条,《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3号公布)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银发〔2012〕165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2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324号)第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306号)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第七条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国 资 委银保监会外 汇 局
2020年12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2月4日起实施。
《通知》共包括五个部分,共十五条,涵盖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等五个方面内容。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通知》落地实施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指导,持续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切实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
银发〔2020〕330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境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
境内银行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应通过省级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优质企业的认定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等风险防控措施,并将具体实施方案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报备后实施。
(二)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内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的条件下,可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支持境内银行与合法转接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
(三)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及时调整对业务办理及审核的要求。企业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相关业务时,无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银行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系统披露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等,作为业务审核、账户开立、企业信息登记依据。企业办理来料加工贸易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无需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交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如后续有新的政策变化,应及时对所涉业务资料审核要求、审核流程等内部业务制度进行调整,按新的内部业务制度进行展业。
二、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
(四)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调整为“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更新名单认定标准,完善名单形成制度和流程,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五)支持单证电子化审核。境内银行可使用企业提交的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的收付款指令代替《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应满足国际收支申报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信息报送要求。
境内银行可通过审核企业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为企业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应确保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在5年内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备查。
(六)优化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安排。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作为主办企业的境内成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异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
(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试点。支持银行境内外联动,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为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等业务提供便利化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支持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为确保项目实施而需支付款项的汇出。境内银行开展试点业务,应通过省级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明确优质企业的认定标准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三、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
(八)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在符合下列规定的情形下,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九)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现行规定且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以人民币资本金进行境内再投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资金使用须遵守本通知第八项的规定。
(十)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相关专户管理要求。境外投资者将境内人民币利润所得用于境内再投资,可将人民币资金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划转至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的账户,无需开立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被投资企业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资金使用须遵守本通知第八项的规定。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以人民币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股东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相关各中方股东无需开立人民币并购专用存款账户或人民币股权转让专用存款账户。
(十一)优化对境内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的管理。境内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就一笔境外人民币借款开立多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也可就多笔境外人民币借款使用同一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资金收付。境外借款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原则上应当在借款企业注册地的银行开立,对确有实际需要的,借款企业可在异地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借款结算行以外的银行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为企业办理境外人民币借款还本付息。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人民币借款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签约币种根据实际需要可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不一致。
(十二)简化对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的管理。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提前还款额不再计入企业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调整为0.5。调整后的企业境外放款余额计算公式为:企业境外放款余额=∑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
企业将人民币境外放款转为股权投资的,银行须在审核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等相关材料后,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进行相应信息变更及登记。
四、便利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收付
(十三)支持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支持境内银行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个人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一步便利个人薪酬等合法合规收入的跨境收付业务。
(十四)便利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港澳同名汇款。境内银行可为香港、澳门居民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接收香港、澳门居民每人每日8万元额度内的同名账户汇入资金,境内银行应确保汇入及汇出资金使用符合现行规定,其中汇入资金仅可用于境内消费性支出,不得购买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
五、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
(十五)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境外资金。扩大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入范围,可接收从境外同名账户汇入的人民币资金。除另有规定外,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购汇。
境内银行应不断丰富人民币金融产品,为市场主体在对外经贸活动和国际合作领域中使用人民币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时,应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义务。境内银行未按规定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依法对境内银行进行处罚。
本通知自2021年2月4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和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54号)第九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文印发)第十六条,《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3号公布)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银发〔2012〕165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2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4〕324号)第十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306号)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第七条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国 资 委银保监会外 汇 局
2020年12月31日
“股市入门300问”系列之十二了解一下市场先生的脾气
时间:2019-06-13
编者按:
做任何事情都有“门槛”:想要开车得先掌握驾驶技巧,想治病救人得先了解医学知识,股票投资也是一样。为帮助初入股市及潜在投资者系统获取股票基础知识,深交所投教中心特别推出《投资者入市手册(股票篇)》,并在此基础上精编为“股市入门300问”系列文章。本篇为第十二篇,一起来看看。
了解一下市场先生的脾气
市场先生,他每个交易日从不缺席地出现在你的身边,不时会报出一个价格:要么是想买下你手中的权益,要么是想把他自己的权益卖给你。他非常绅士,欢迎每一个人和他交易,但有时也上蹿下跳,脾气有点捉摸不定。
要了解这位市场先生,你不仅要会使用炒股软件关注股市行情,还要掌握大盘、个股的基本走势分析方法。听上去是不是很酷,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股市行情?
答:股市行情是指股票市场的涨跌趋势。
股票市场的趋势分为上涨和下跌两种,上涨的股市行情即股票价格上升,下跌的股市行情即股票价格下降。投资者一般可通过股票软件来了解股市行情,具体可以关注股票价格、最新价、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以及成交量等来了解某只股票的行情信息。
2、通过哪些常见的股票软件可以了解股市行情?
答:股票软件的基本功能是信息的实时揭示和K线图技术分析,包括各种技术指标、行情信息、资讯信息等,一般都会提供股票、期货、外汇、外盘等多个金融市场的行情、资讯和交易服务等一站式服务。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股票软件有十几种,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券商为投资者定制的股票软件;另一类是第三方机构如大智慧、同花顺等开发制作的软件。初入市的投资者可以多试用几款软件,有了一定经验后,再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合适的股票软件。
3、大盘是什么?
答:大盘是指股票、期货市场交易的整体行情。大盘指数是运用统计学中的指数方法编制而成的,反映股市总体价格或某类股价变动和走势的指标,一般是指深市的“深证成分股指数” 和沪市的“上证综合指数”。
其中,上证综合指数,简称上证综指,是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总体走势的统计指标,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样本,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出的指数,其中新上市股票在挂牌第二天纳入股票指数的计算范围。深证成分指数,简称深证成指,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按照一定标准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选取40家有代表性的A股公司股票作为样本股,并以流通股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2015年5月20日,深交所对深证成份指数正式实施样本股扩容。扩容后,指数样本数量将从原有的40只扩大到500只,指数代码、指数简称、选样规则保持不变。作为价值尺度,深证成指比综合指数能够更敏锐、更准确地反映市场波动趋势,具有“先行指标”的特征;作为投资标的,深证成指的收益性和流动性指标表现均较为突出。
4、如何分析大盘或个股的走势?
答:指数或个股的走势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分时走势,另一种是K线走势。关于K线图我们将在后续“初步技术分析”中详细解读,下面我们以上证指数分时图为例,介绍一下如何分析大盘走势。
用股票软件打开上证指数分时图(如图所示),里面就会动态显示一些五颜六色的曲线、柱线以及一些数字。那么,怎么理解这些线条和数字呢?
(1)白色曲线:表示大盘加权指数,即交易所每日公布的大盘指数。
(2)黄色曲线:大盘不含加权的指标,即不考虑股票盘子的大小,而将所有股票对指数影响看作相同而计算出来的大盘指数。
参考白黄二曲线的相互位置可知:
①当大盘指数上涨时,黄线在白线之上,表示流通盘较小的股票涨幅较大;反之,黄线在白线之下,说明流通盘小的股票涨幅落后流通盘大的股票。
②当大盘指数下跌时,黄线在白线之上,表示流通盘较小的股票跌幅小于流通盘大的股票;反之,则说明流通盘小的股票跌幅大于流通盘大的股票。
(3)黄白两条曲线附近的红绿柱线:在黄白两条曲线附近有红绿柱状线,是反映大盘即时所有股票的买盘与卖盘在数量上的比率。红柱线的增长缩短表示买盘力量的增长减少;绿柱线的增长缩短表示卖盘力量的增长减少。
(4)图表下方的红绿柱线:在黄白曲线图下方,红绿柱线用来表示每一分钟的成交量,单位是手(每手等于100股)。
部分软件还会显示委买委卖手数、委比数值等指标,需要投资者另行了解分析。
小贴士:
我们要掌握市场的动向,首先应该要学会看盘。虽然过往的数据及走势对未来能够有所指导,但所有的数据都具有滞后性,即便是拥有最强大的机器、最复杂的算法,谁也无法准确预测未来的行情。那么,看盘意义何在呢?看盘主要是帮助我们理解市场,感受市场规律,形成自己的投资策略和风格。最后,也建议投资者不要轻信一些分析师对行情的预测以及所谓“大神”“大咖”的游说,因为说到底,投资是对自己负责的一件事。
(登陆https://t.cn/R5L6T8J阅读手册全文)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深圳证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南京证券投教基地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时间:2019-06-13
编者按:
做任何事情都有“门槛”:想要开车得先掌握驾驶技巧,想治病救人得先了解医学知识,股票投资也是一样。为帮助初入股市及潜在投资者系统获取股票基础知识,深交所投教中心特别推出《投资者入市手册(股票篇)》,并在此基础上精编为“股市入门300问”系列文章。本篇为第十二篇,一起来看看。
了解一下市场先生的脾气
市场先生,他每个交易日从不缺席地出现在你的身边,不时会报出一个价格:要么是想买下你手中的权益,要么是想把他自己的权益卖给你。他非常绅士,欢迎每一个人和他交易,但有时也上蹿下跳,脾气有点捉摸不定。
要了解这位市场先生,你不仅要会使用炒股软件关注股市行情,还要掌握大盘、个股的基本走势分析方法。听上去是不是很酷,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股市行情?
答:股市行情是指股票市场的涨跌趋势。
股票市场的趋势分为上涨和下跌两种,上涨的股市行情即股票价格上升,下跌的股市行情即股票价格下降。投资者一般可通过股票软件来了解股市行情,具体可以关注股票价格、最新价、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以及成交量等来了解某只股票的行情信息。
2、通过哪些常见的股票软件可以了解股市行情?
答:股票软件的基本功能是信息的实时揭示和K线图技术分析,包括各种技术指标、行情信息、资讯信息等,一般都会提供股票、期货、外汇、外盘等多个金融市场的行情、资讯和交易服务等一站式服务。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股票软件有十几种,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券商为投资者定制的股票软件;另一类是第三方机构如大智慧、同花顺等开发制作的软件。初入市的投资者可以多试用几款软件,有了一定经验后,再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合适的股票软件。
3、大盘是什么?
答:大盘是指股票、期货市场交易的整体行情。大盘指数是运用统计学中的指数方法编制而成的,反映股市总体价格或某类股价变动和走势的指标,一般是指深市的“深证成分股指数” 和沪市的“上证综合指数”。
其中,上证综合指数,简称上证综指,是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总体走势的统计指标,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样本,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出的指数,其中新上市股票在挂牌第二天纳入股票指数的计算范围。深证成分指数,简称深证成指,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按照一定标准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选取40家有代表性的A股公司股票作为样本股,并以流通股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2015年5月20日,深交所对深证成份指数正式实施样本股扩容。扩容后,指数样本数量将从原有的40只扩大到500只,指数代码、指数简称、选样规则保持不变。作为价值尺度,深证成指比综合指数能够更敏锐、更准确地反映市场波动趋势,具有“先行指标”的特征;作为投资标的,深证成指的收益性和流动性指标表现均较为突出。
4、如何分析大盘或个股的走势?
答:指数或个股的走势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分时走势,另一种是K线走势。关于K线图我们将在后续“初步技术分析”中详细解读,下面我们以上证指数分时图为例,介绍一下如何分析大盘走势。
用股票软件打开上证指数分时图(如图所示),里面就会动态显示一些五颜六色的曲线、柱线以及一些数字。那么,怎么理解这些线条和数字呢?
(1)白色曲线:表示大盘加权指数,即交易所每日公布的大盘指数。
(2)黄色曲线:大盘不含加权的指标,即不考虑股票盘子的大小,而将所有股票对指数影响看作相同而计算出来的大盘指数。
参考白黄二曲线的相互位置可知:
①当大盘指数上涨时,黄线在白线之上,表示流通盘较小的股票涨幅较大;反之,黄线在白线之下,说明流通盘小的股票涨幅落后流通盘大的股票。
②当大盘指数下跌时,黄线在白线之上,表示流通盘较小的股票跌幅小于流通盘大的股票;反之,则说明流通盘小的股票跌幅大于流通盘大的股票。
(3)黄白两条曲线附近的红绿柱线:在黄白两条曲线附近有红绿柱状线,是反映大盘即时所有股票的买盘与卖盘在数量上的比率。红柱线的增长缩短表示买盘力量的增长减少;绿柱线的增长缩短表示卖盘力量的增长减少。
(4)图表下方的红绿柱线:在黄白曲线图下方,红绿柱线用来表示每一分钟的成交量,单位是手(每手等于100股)。
部分软件还会显示委买委卖手数、委比数值等指标,需要投资者另行了解分析。
小贴士:
我们要掌握市场的动向,首先应该要学会看盘。虽然过往的数据及走势对未来能够有所指导,但所有的数据都具有滞后性,即便是拥有最强大的机器、最复杂的算法,谁也无法准确预测未来的行情。那么,看盘意义何在呢?看盘主要是帮助我们理解市场,感受市场规律,形成自己的投资策略和风格。最后,也建议投资者不要轻信一些分析师对行情的预测以及所谓“大神”“大咖”的游说,因为说到底,投资是对自己负责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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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深圳证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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