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冷知识# 古代废品处理大赏:垃圾去哪儿?】
报道称,全球平均每年产出约21亿吨固体废弃物。过去六七十年里,人类已制造约83亿吨塑料垃圾……然而垃圾处理的节奏却始终赶不上人类生产垃圾的速度。
有人说,今天我们遭的罪,不都是前人埋下的祸根?老祖宗表示——我们绝不背锅,因为早在千年前,中国就已在环境保护的长河上扬帆起航了。
(一)挖坑刨土,就地掩埋
古时候人们受条件所限,制造的垃圾多为厨余、粪便。不过由于民间多数人吃不饱饭,即便是厨余,也不存在过多浪费。
人们常把厨余垃圾转移到城外“无人区”堆放,有时兴致好也会挖个坑埋上,待这些废料降解,化为土壤的养料。
现代考古发掘时有时会挖到这样的垃圾坑,学界称之为“灰坑”。但由于我国考古界约定俗成“是个坑不知道它是干嘛的就管它叫灰坑”,因此灰坑“生前”也不全是垃圾坑。
灰坑主要分两种,一种人工挖成,一种自然形成,有坑以后人们就往坑里放垃圾。除了垃圾,有的也会埋些宝器以作殉葬陪衬,还有人在其中储存生活用品。
灰坑因为垃圾沉积,久而久之土壤会变色,考古专家可以从土壤的颜色分层来判断这是什么年代形成的殉葬坑或垃圾坑。
至于废弃的纺织物、木材等可燃物,一把火烧掉就完事了。古代的垃圾没有残余污染,多数可以算是纯天然,燃烧还不会给环境带来太大压力。
(二)猪和垃圾处理的渊源
什么垃圾适合掩埋,什么垃圾适合烧毁,老祖宗们依据生活经验有效执行。但是垃圾处理也是一个极富创造力的行为,就比如粪便这个东西——就让人觉得挺棘手的。
今天人类以“小猪佩奇试吃”来判断垃圾应属分类,孰不知在古代,猪早已被拉进垃圾处理项目组了。
古人为牲畜修建猪圈和牛栏,家畜的“产出”不断堆积,再由人来集中处理。
商代有一位政治家,叫伊尹。这位先生教会了老百姓以粪为肥,浇灌农田。
“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 ——《汜胜之书》
人们知晓了用粪土施肥的妙法,很快就用到了之后的“猪圈”搭建上。我们可以从字形中窥得一二道理。《说文解字》中说道:“溷,厕也,从豕在囗中也。”
圂读作“hùn”,字形上看是把猪关在围栏里。它既可指猪圈也可做厕所。
猪圈需要经常清理,囤积在圈内的家畜粪便好收集,人们拾粪肥田,就能成功变“粪”为宝。
虽知粪便施肥有功,你大概没想到它还能卖钱吧!
(三)金钱如粪土,粪土赚万贯
西晋皇帝曾出售官位,以贴补私用,想来已经很是奇葩了。而唐朝一位叫裴舒的内府官员,更具创新精神——倡导卖马粪赚钱,扩充国库。
裴舒做过一次调研,奏请朝廷说,宫内的马粪一年可创收二十万缗,也就是2亿文钱。不过当时上级表示,马粪天子传予后世,实在不雅,此事便由此作罢。但现在想来,此法既能解决宫内污物,又能大赚一笔,真是一笔不亏的买卖。
清末小说《市声》里也有段故事,说当时一位民间妇女包氏,劝慰丈夫去开粪厂赚钱,专门收粪,贩给乡下,足见这一买卖的合理性。
人说金钱如粪土,却不知粪土教人赚万贯。转眼看看今日粪土的市场价,不知是否还有让人一夜暴富的商机呢?
(四)乱扔垃圾,律令严惩
先秦时百姓经历了“垃圾围城”的痛苦,《韩非子》记载了解决妙法。
“弃灰之法”,源于商朝,在商朝的大街上倒垃圾(灰)会被砍手。《韩非子》里是这样说的:一曰: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子贡曰:“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也?”曰:“无弃灰,所易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
前脚灰倒出去,胳膊可能就先于扬灰一秒落地了。子贡心想这算什么规定,于是跑去问孔子。孔子解释说:不让你倒垃圾,这很容易吧。说要断手,这让他们很厌恶吧。做他们容易做到的,又不触犯他们厌恶的,古人觉得可行就这样做了。
《汉书·五行志》中也有记载,“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黥,就是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汁。因为扔垃圾被脸上刻字,受刑者大概会留下一生的阴影,不敢再犯了。
除了当朝明文规定的法律条令,古代还有不少职业“街道清理人”。《周礼》就记载了一种古老的职业——条狼氏。
“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条狼氏是古时候的街道清理人,更是一种官职。“条”实指“涤”,“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何为“狼扈”?也就是道路上一些杂物,贾公彦解释为“谓不蠲之物在道,犹今言狼藉也”。
旧时描述条狼氏出街,是这样的画面: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男、子则二人。 ——《周礼·秋官·条狼氏》
条狼氏道路清理进行得井井有条,路上行人纷纷退避。
除了有专业守卫街道的人现身执法,旧时还有早期的公共厕所——“匽”,以供老百姓使用。
根据《周礼·天官》记载,“官人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此处的“匽”,即路厕,一般设置在人们的活动场所附近,和公共厕所功能无异。
时光荏苒,到了唐朝,环境投资人应运而生。有人凭借清理垃圾,赢得家财万贯。
“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太平广记》
(五)别叫我“破烂王”,请叫我环保回收员
一位没财没资本的小老百姓,凭着一颗发财致富的商人头脑,顿时身价倍增,这就是裴明礼的奇迹人生。
早先裴明礼以擅长垃圾分类“闻名”乡里。他出一趟门就带回不少废品,等到屯够了量,再反手转卖。但这只是初级的废品回收。
很快裴明礼开始走大运了。他买了块地,在当中立了一根木杆,在杆上挂了一个筐,然后让路人捡地上的石块往中间扔。于是废地上的碎石瓦砾很快被拾掇干净了。接着他又购回了很多羊,羊吃完地上的草,排下的粪便还能改良土壤。
后来裴明礼卖掉这些羊,翻了土,在这里种上了树,等到丰收时节他卖了果子,一来二去赚了不少钱。用这些钱,他在这块土地上,盖起了房子,种上农作物,还空出地方来养蜜蜂。
由于赚钱有道,裴明礼在贞观年间,升任殿中御史,最后做到太常卿,轻轻松松一路高升。
可惜,并不是满大街的唐朝人都有这样明智的求财之道,唐朝针对那些对垃圾回收没什么想法的人,还是走了严格的法律办法——不仅处罚乱扔垃圾的人,其主管部门监督不力也将一同获罪。
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疏议曰:具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 ——《唐律疏议》
意思是,在街道上随便倾倒垃圾的人,会被打六十大板,倒水者无碍。执法者如果纵容居民乱丢垃圾的行为,与乱丢垃圾者同罪。
到了北宋,东京汴梁承载着百万人口,但当时城市格局仍然紧密,道路以井字形方格网状排布,除了当中四条御街,其他小路纵横交错,小摊小贩沿路落座,汴梁可谓人满为患。
在沉重的人口压力下,城市环境卫生更难于管理。好在宋朝出了一个街道司,和从前的“条狼氏”颇有相似,负责监管城市的街道环境,就好比今天的“城管”。
街道司规模更大,还行的是“责任制”。他们对于分内职责有明确规定,包括整修道路、疏导积水、清理街道,整顿市容。
街道司约有五百人,每人月薪“钱二千,青衫子一领”,总的来说宋朝早期的“市政部门”,是比唐朝要成熟的。
南宋的《梦梁录》里记载着一种名为“倾脚头”的职业,具体干嘛呢?专业掏粪。到了春天,“官府差雇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雇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所以当时临安街头还算整洁。马可波罗到达临安(今杭州)时也曾盛赞临安是“世界最美丽名贵之城”。
清末时期城市的垃圾尤其多,且“道路则任其倾圮,污秽则任其堆积”,当时作为皇城的北京,朝廷濒于倾塌,帝都景象凄惨,处处破败,人心惶惶,生活排污甚重。
如果没有专业的道路清扫者,城市就会变成一个大型垃圾回收站。
好在到今天,人们的环保意识大有提升,街头景象足见我们自身的成长。
报道称,全球平均每年产出约21亿吨固体废弃物。过去六七十年里,人类已制造约83亿吨塑料垃圾……然而垃圾处理的节奏却始终赶不上人类生产垃圾的速度。
有人说,今天我们遭的罪,不都是前人埋下的祸根?老祖宗表示——我们绝不背锅,因为早在千年前,中国就已在环境保护的长河上扬帆起航了。
(一)挖坑刨土,就地掩埋
古时候人们受条件所限,制造的垃圾多为厨余、粪便。不过由于民间多数人吃不饱饭,即便是厨余,也不存在过多浪费。
人们常把厨余垃圾转移到城外“无人区”堆放,有时兴致好也会挖个坑埋上,待这些废料降解,化为土壤的养料。
现代考古发掘时有时会挖到这样的垃圾坑,学界称之为“灰坑”。但由于我国考古界约定俗成“是个坑不知道它是干嘛的就管它叫灰坑”,因此灰坑“生前”也不全是垃圾坑。
灰坑主要分两种,一种人工挖成,一种自然形成,有坑以后人们就往坑里放垃圾。除了垃圾,有的也会埋些宝器以作殉葬陪衬,还有人在其中储存生活用品。
灰坑因为垃圾沉积,久而久之土壤会变色,考古专家可以从土壤的颜色分层来判断这是什么年代形成的殉葬坑或垃圾坑。
至于废弃的纺织物、木材等可燃物,一把火烧掉就完事了。古代的垃圾没有残余污染,多数可以算是纯天然,燃烧还不会给环境带来太大压力。
(二)猪和垃圾处理的渊源
什么垃圾适合掩埋,什么垃圾适合烧毁,老祖宗们依据生活经验有效执行。但是垃圾处理也是一个极富创造力的行为,就比如粪便这个东西——就让人觉得挺棘手的。
今天人类以“小猪佩奇试吃”来判断垃圾应属分类,孰不知在古代,猪早已被拉进垃圾处理项目组了。
古人为牲畜修建猪圈和牛栏,家畜的“产出”不断堆积,再由人来集中处理。
商代有一位政治家,叫伊尹。这位先生教会了老百姓以粪为肥,浇灌农田。
“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 ——《汜胜之书》
人们知晓了用粪土施肥的妙法,很快就用到了之后的“猪圈”搭建上。我们可以从字形中窥得一二道理。《说文解字》中说道:“溷,厕也,从豕在囗中也。”
圂读作“hùn”,字形上看是把猪关在围栏里。它既可指猪圈也可做厕所。
猪圈需要经常清理,囤积在圈内的家畜粪便好收集,人们拾粪肥田,就能成功变“粪”为宝。
虽知粪便施肥有功,你大概没想到它还能卖钱吧!
(三)金钱如粪土,粪土赚万贯
西晋皇帝曾出售官位,以贴补私用,想来已经很是奇葩了。而唐朝一位叫裴舒的内府官员,更具创新精神——倡导卖马粪赚钱,扩充国库。
裴舒做过一次调研,奏请朝廷说,宫内的马粪一年可创收二十万缗,也就是2亿文钱。不过当时上级表示,马粪天子传予后世,实在不雅,此事便由此作罢。但现在想来,此法既能解决宫内污物,又能大赚一笔,真是一笔不亏的买卖。
清末小说《市声》里也有段故事,说当时一位民间妇女包氏,劝慰丈夫去开粪厂赚钱,专门收粪,贩给乡下,足见这一买卖的合理性。
人说金钱如粪土,却不知粪土教人赚万贯。转眼看看今日粪土的市场价,不知是否还有让人一夜暴富的商机呢?
(四)乱扔垃圾,律令严惩
先秦时百姓经历了“垃圾围城”的痛苦,《韩非子》记载了解决妙法。
“弃灰之法”,源于商朝,在商朝的大街上倒垃圾(灰)会被砍手。《韩非子》里是这样说的:一曰: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子贡曰:“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也?”曰:“无弃灰,所易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
前脚灰倒出去,胳膊可能就先于扬灰一秒落地了。子贡心想这算什么规定,于是跑去问孔子。孔子解释说:不让你倒垃圾,这很容易吧。说要断手,这让他们很厌恶吧。做他们容易做到的,又不触犯他们厌恶的,古人觉得可行就这样做了。
《汉书·五行志》中也有记载,“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黥,就是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汁。因为扔垃圾被脸上刻字,受刑者大概会留下一生的阴影,不敢再犯了。
除了当朝明文规定的法律条令,古代还有不少职业“街道清理人”。《周礼》就记载了一种古老的职业——条狼氏。
“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条狼氏是古时候的街道清理人,更是一种官职。“条”实指“涤”,“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何为“狼扈”?也就是道路上一些杂物,贾公彦解释为“谓不蠲之物在道,犹今言狼藉也”。
旧时描述条狼氏出街,是这样的画面: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男、子则二人。 ——《周礼·秋官·条狼氏》
条狼氏道路清理进行得井井有条,路上行人纷纷退避。
除了有专业守卫街道的人现身执法,旧时还有早期的公共厕所——“匽”,以供老百姓使用。
根据《周礼·天官》记载,“官人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此处的“匽”,即路厕,一般设置在人们的活动场所附近,和公共厕所功能无异。
时光荏苒,到了唐朝,环境投资人应运而生。有人凭借清理垃圾,赢得家财万贯。
“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太平广记》
(五)别叫我“破烂王”,请叫我环保回收员
一位没财没资本的小老百姓,凭着一颗发财致富的商人头脑,顿时身价倍增,这就是裴明礼的奇迹人生。
早先裴明礼以擅长垃圾分类“闻名”乡里。他出一趟门就带回不少废品,等到屯够了量,再反手转卖。但这只是初级的废品回收。
很快裴明礼开始走大运了。他买了块地,在当中立了一根木杆,在杆上挂了一个筐,然后让路人捡地上的石块往中间扔。于是废地上的碎石瓦砾很快被拾掇干净了。接着他又购回了很多羊,羊吃完地上的草,排下的粪便还能改良土壤。
后来裴明礼卖掉这些羊,翻了土,在这里种上了树,等到丰收时节他卖了果子,一来二去赚了不少钱。用这些钱,他在这块土地上,盖起了房子,种上农作物,还空出地方来养蜜蜂。
由于赚钱有道,裴明礼在贞观年间,升任殿中御史,最后做到太常卿,轻轻松松一路高升。
可惜,并不是满大街的唐朝人都有这样明智的求财之道,唐朝针对那些对垃圾回收没什么想法的人,还是走了严格的法律办法——不仅处罚乱扔垃圾的人,其主管部门监督不力也将一同获罪。
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疏议曰:具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 ——《唐律疏议》
意思是,在街道上随便倾倒垃圾的人,会被打六十大板,倒水者无碍。执法者如果纵容居民乱丢垃圾的行为,与乱丢垃圾者同罪。
到了北宋,东京汴梁承载着百万人口,但当时城市格局仍然紧密,道路以井字形方格网状排布,除了当中四条御街,其他小路纵横交错,小摊小贩沿路落座,汴梁可谓人满为患。
在沉重的人口压力下,城市环境卫生更难于管理。好在宋朝出了一个街道司,和从前的“条狼氏”颇有相似,负责监管城市的街道环境,就好比今天的“城管”。
街道司规模更大,还行的是“责任制”。他们对于分内职责有明确规定,包括整修道路、疏导积水、清理街道,整顿市容。
街道司约有五百人,每人月薪“钱二千,青衫子一领”,总的来说宋朝早期的“市政部门”,是比唐朝要成熟的。
南宋的《梦梁录》里记载着一种名为“倾脚头”的职业,具体干嘛呢?专业掏粪。到了春天,“官府差雇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雇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所以当时临安街头还算整洁。马可波罗到达临安(今杭州)时也曾盛赞临安是“世界最美丽名贵之城”。
清末时期城市的垃圾尤其多,且“道路则任其倾圮,污秽则任其堆积”,当时作为皇城的北京,朝廷濒于倾塌,帝都景象凄惨,处处破败,人心惶惶,生活排污甚重。
如果没有专业的道路清扫者,城市就会变成一个大型垃圾回收站。
好在到今天,人们的环保意识大有提升,街头景象足见我们自身的成长。
#北京共享单车限骑黑名单#公布,#北京共享单车地铁口违停很严重#】早晨8点,正值早高峰,地铁百子湾站A3口,共享单车密密麻麻,有限的停车位已经完全占满,大多数车辆就停在非机动车道甚至机动车道上。据北京三家共享单车企业统计,上半年,一共有482名北京市民被列入“北京区域违规停放联合限制骑行名单”。记者调查发现,即便有“黑名单”震慑,违停现象依然存在。百子湾骑车人为“少走十米”乱停广渠路边的地铁百子湾站,一共有4个口。广渠路北侧是A2和A3口,广渠路南侧是A1和B口。和广渠路上很多地铁站一样,百子湾站的客流,也呈现出潮汐式分布。早高峰,从东往西进城方向的客流大,所以路北侧的地铁站口繁忙。晚高峰,从西往东出城方向的客流大,路南侧地铁站口繁忙。记者到该站走访时,正值早晨8点,不断有市民骑着共享单车赶到A3口。此时的A3口,已经密密麻麻停满了单车,目测有二三百辆。人行道上画线的单车停车位,早已经不够用。大部分单车已经违规停到非机动车道上,还有一部分已经“漫溢”到机动车道上。三家单车企业的运维人员,都在此整理车辆。一个运维人员满脸是汗,不断把违停的单车,搬到三轮车上运走。一辆三轮车满打满算,只能装得下30辆单车。“没办法,天天早上都是这样。”从A3口顺着广渠路,往西走大概一百米,就是A2口,这里的单车停车位,很多都是空的。运维人员对这种不平衡的停车局面,也很不理解,“别说多走一百米了,多走十米,很多人也不愿意啊。”经他指点,记者在距离A3口单车车位只有10米的石门中路路口,找到了空着的的单车车位。从这处单车空位走到A3口,大概需要30秒时间。就是这样,很多骑单车的市民,就是不愿意多走十几米远,去停在规范的、空闲车位上。距离A3口100米的A2口,有大量空闲单车车位。记者发现,那些停在违规位置上的单车,都可以正常锁车。运维人员说,有时候即便出现了锁不上的情况,骑车人依然扔下车子直接离开。和平里北街“禁止停放”警示牌没作用从和平里北街地铁站C口出来,向南走大约100米再向东拐,就来到了和平里中街上。这是一条两车道的单行路,车辆只能由西向东通行。下午一点半,记者从道路西口进入向东走,刚开始的100米还算正常。可再往前,看到北侧行车道已经变成了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十几辆车稀稀松松地停着,沿路形成了大约20米长的违停带。因为只剩下了一条车道,旁边又不时有骑车人出现,汽车路过此处时,都不得不减速慢行,生怕碰到旁边的人和非机动车。这条违停带中,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大约各占一半。车辆之所以会聚集在这里,是因为道路北侧有很多底商,有些车就是工作人员的代步工具。记者看到,有身着工作服的工作人员从店里走出,骑上车扬长而去。违停带不时有新车加入,有人骑共享单车而来,看到路上停着其他共享单车,也把自己的车停了过去,然后走进了一家餐厅。记者走近违停带发现,旁边绿化带的栅栏上挂着“禁止停放”字样的警示铭牌,但显然毫无作用,甚至就在警示牌面前还停着一辆共享单车。记者随后打开了一辆停在路上的单车,骑了十分钟后又试验性地停回了原处,车辆顺利关锁并计费,系统没有发来任何有关违停的警告。“这里一天下来都这样。”一位在附近工作的环卫工人表示,来这里停车的很多都是附近上班人员。底商门前的便道比较窄,不适合停放共享单车,但车辆也并不是无处可去。就在道路西口往北走的路边,有多片划着白线的非机动车停车区,这里距离和平里中街的底商聚集区大约只有100米远。此时,停车区里仍有很多空位,甚至有一块停放区一辆车也没有。但如果是第一次来和平里中街的人,想找到这块停车区也确实不太容易。记者在各家单车App上看到,这片停车区均没有被标注在系统当中。提示多次违停将进“限骑名单”自2022年2月《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实施以来,共计482人被纳入“北京区域违规停放联合限制骑行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公约》明确,在一个自然月度内,如果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本市市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含主辅路出入口与隔离带、桥区路段)一次及以上、禁停区三次及以上、入栏管理区电子围栏以外区域六次及以上,或其他恶意行为而被企业采取封控措施,则该用户将被三家共享单车企业联合限制骑行。以5月为例,纳入“名单”共30人。其中,环路和高速路主路违停的19人,在核心区16个禁停区违停的3次以上的11人。在5月“名单”公示后,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将对“名单”内用户采取联合限制骑行约束措施,限制期限为8月2日至8日,共计7个自然日。@北京晚报记者孙毅莫凡
如果不是挑战人类低限、为什么对一个无违法记录的、无受过训戒的访民进行电子酷刑留下不可治愈的后遗症至今不住手、仍然用脑控各种种类摧残伤害?难道法律在你们脑控狗这就消失了?尽管你们上级不断更新脑控“雇佣狗”难道你们这样做就能逃脱他日法律的追纠吗?下面这些就地抓拍的是辽宁营口盖州市政府行为地下有组织机构脑控集团一小部分成员、在辽宁营口鲅鱼圈惠民小区17号楼二单元进行脑控犯罪行为上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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