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大通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执法文书案卷管理工作,大通区司法局于7月11日至13日组织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社区矫正等执法文书交叉评查。评查组由区司法局副局长兼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王莉带队,各项业务负责人和挂职民警参与检查。
此次评查重点围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台账记录是否规范、档案卷宗整理是否完善、执法审批是否严格、办理手续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针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区司法局及时梳理汇总,当场反馈给各司法所,并要求各司法所将发现的问题形成责任清单逐一整改落实,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案卷交叉评查,各司法所之间互相查找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明确规范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我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质效,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此次评查重点围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台账记录是否规范、档案卷宗整理是否完善、执法审批是否严格、办理手续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针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区司法局及时梳理汇总,当场反馈给各司法所,并要求各司法所将发现的问题形成责任清单逐一整改落实,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案卷交叉评查,各司法所之间互相查找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明确规范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我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质效,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标本兼治 督察令整改工作立足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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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副区长倪洋主持召开辽中区水质污染整治工作调度会,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等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倪洋听取了各责任单位针对水质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给予了解决建议。倪洋指出,辽中区落实督察令整改工作已接近尾声,但水质污染整治工作要一直持续下去,以点带面,形成全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针对督察令整改工作。倪洋强调,一是要建立督察令整改工作验收档案,规范内容格式,形成工作典范,为以后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价值;二是各责任单位启动自查自销机制,对标《辽中区落实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督察令整改方案》内容,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三是提升执法力度,从增派执法力量和形成典型案例入手,对违法者重拳出击,提高执法震慑力。
一、督察令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督察令>的申请》已报请市政府审议
按照《关于按时报送环境保护主任督察令整改情况工作总结及解除督察令证明材料的通知》要求,区生态环境局收集、汇总各责任单位进展资料,区政府撰写了《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督察令的申请》,现已报请市政府审议。
二、管理类措施
(一)区领导到太平村指导养殖户禁养搬迁工作
茨榆坨街道太平村畜禽养殖问题是造成全区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督察令》也明确表述了造成断面水质超标的原由为茨榆坨街道太平村等区域养殖粪污废水直排黑鱼沟排干。为根治此问题,区委常委、副区长郝威带领生态环境局到太平村指导、推进太平村养殖户禁养搬迁工作,已向29家养殖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预计7月13日将对禁养区剩余养殖户进行再次摸排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加强对近海经济区水污染排放监管
按照区领导工作部署,实现对近海经济区工业企业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区生态环境局起草了《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污染排放的管理方法》,已制作200份。下一步由近海经济区管委会统一发放至各企业。
(三)推进粪污收、储、运、用工作体系建设解决全区粪污量大的问题,不能仅停留在收集和储存上,要建设粪污从收集、储存到运输、使用链条式体系。区农业农村局已经制定完成《粪污收、储、运流程》(初稿),近期拟召开座谈会,并对该方案进行完善。
(四)沿河镇街加强对养殖户监管
为深入贯彻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精神,肖寨门镇召开污染整治联合执法工作调度会议,推进环保督查整改工作进度;沿河镇街安排专人重点对禁养区内养殖户禁排工作进行监管,监控养殖户粪污去处、督导养殖户清理粪污及垃圾点位。朱家房镇共排查15处点位,“三防”设施不完善共5处点位,存在偷排乱排问题共4处点位,均已责成村上对养殖户进行整改。
三、工程类措施
(一)排干治理工作持续开展
沿河三镇继续开展排干治理工作。茨榆坨街道、朱家房镇针对辽于排干等沟渠的漂浮物、白色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10吨。肖寨门镇在沙东、沙西、肖北、三南、妈妈街、双树坨、大岗子村重点位置新设立6个标识牌。
(二)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继续推进
为解决管线长期处于淤堵状态,企业污水无法及时排放问题,近海经济区管委会统筹负责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东环街污水管线已经进场施工,该项目位于三排干西侧,全长约1645米,管径为DN400。该工程计划15—20天完成,25—30天连接南四路污水泵站完成通水,目前已经完成400米管线铺设。
四、联合执法情况
(一)联合执法进展情况
辽中区三个联合执法小组分别在肖寨门镇、朱家房镇和茨榆坨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人员40名,车辆13台,共检查点位31个,查出问题14个,现场解决6个。问题集中体现为养殖户粪污直排偷排、占用基本农田蓄粪和“三防”设施不完善。针对2户污水直排问题和5户“三防”设施不完善问题,均已责令养殖户马上整改,限期由各执法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开展执法。1户占用基本农田堆粪问题由自然资源分局进行测绘调查后开展清理工作。
(二)当前立案情况
从联合执法开始到现在,区生态环境局在执法过程中,纳入立案处罚清单共10件,违法情形多为非法向外环境排放养殖废弃物,处罚事由为涉嫌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此10件案件均处于履行程序环节。
区农业农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沈阳海瑞养殖有限公司、沈阳市辽中区金恩生猪养殖场在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情况下兴办饲养场。现已经对两家养殖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区水务局在执法过程中,纳入立案处罚清单共2件。对朱家房村民王某某非法侵占水工用地问题已完成立案处罚,处以罚金2万元;对朱家房社区村民于某某非法侵占辽河大堤堤底脚水工用地堆粪问题已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区自然资源局在执法过程中,纳入立案处罚清单共91件,对于违法问题为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共72件,已于7月1日向其中8个点位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限期15日拆除复耕,剩余64件陆续开展案件整理工作;对于违法问题为养殖户占用耕地堆粪共19件,计划向市局耕保处申请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损坏鉴定。
信息来源:“辽中号”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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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副区长倪洋主持召开辽中区水质污染整治工作调度会,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等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倪洋听取了各责任单位针对水质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给予了解决建议。倪洋指出,辽中区落实督察令整改工作已接近尾声,但水质污染整治工作要一直持续下去,以点带面,形成全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针对督察令整改工作。倪洋强调,一是要建立督察令整改工作验收档案,规范内容格式,形成工作典范,为以后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价值;二是各责任单位启动自查自销机制,对标《辽中区落实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督察令整改方案》内容,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三是提升执法力度,从增派执法力量和形成典型案例入手,对违法者重拳出击,提高执法震慑力。
一、督察令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督察令>的申请》已报请市政府审议
按照《关于按时报送环境保护主任督察令整改情况工作总结及解除督察令证明材料的通知》要求,区生态环境局收集、汇总各责任单位进展资料,区政府撰写了《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督察令的申请》,现已报请市政府审议。
二、管理类措施
(一)区领导到太平村指导养殖户禁养搬迁工作
茨榆坨街道太平村畜禽养殖问题是造成全区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督察令》也明确表述了造成断面水质超标的原由为茨榆坨街道太平村等区域养殖粪污废水直排黑鱼沟排干。为根治此问题,区委常委、副区长郝威带领生态环境局到太平村指导、推进太平村养殖户禁养搬迁工作,已向29家养殖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预计7月13日将对禁养区剩余养殖户进行再次摸排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加强对近海经济区水污染排放监管
按照区领导工作部署,实现对近海经济区工业企业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区生态环境局起草了《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污染排放的管理方法》,已制作200份。下一步由近海经济区管委会统一发放至各企业。
(三)推进粪污收、储、运、用工作体系建设解决全区粪污量大的问题,不能仅停留在收集和储存上,要建设粪污从收集、储存到运输、使用链条式体系。区农业农村局已经制定完成《粪污收、储、运流程》(初稿),近期拟召开座谈会,并对该方案进行完善。
(四)沿河镇街加强对养殖户监管
为深入贯彻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精神,肖寨门镇召开污染整治联合执法工作调度会议,推进环保督查整改工作进度;沿河镇街安排专人重点对禁养区内养殖户禁排工作进行监管,监控养殖户粪污去处、督导养殖户清理粪污及垃圾点位。朱家房镇共排查15处点位,“三防”设施不完善共5处点位,存在偷排乱排问题共4处点位,均已责成村上对养殖户进行整改。
三、工程类措施
(一)排干治理工作持续开展
沿河三镇继续开展排干治理工作。茨榆坨街道、朱家房镇针对辽于排干等沟渠的漂浮物、白色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10吨。肖寨门镇在沙东、沙西、肖北、三南、妈妈街、双树坨、大岗子村重点位置新设立6个标识牌。
(二)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继续推进
为解决管线长期处于淤堵状态,企业污水无法及时排放问题,近海经济区管委会统筹负责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东环街污水管线已经进场施工,该项目位于三排干西侧,全长约1645米,管径为DN400。该工程计划15—20天完成,25—30天连接南四路污水泵站完成通水,目前已经完成400米管线铺设。
四、联合执法情况
(一)联合执法进展情况
辽中区三个联合执法小组分别在肖寨门镇、朱家房镇和茨榆坨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人员40名,车辆13台,共检查点位31个,查出问题14个,现场解决6个。问题集中体现为养殖户粪污直排偷排、占用基本农田蓄粪和“三防”设施不完善。针对2户污水直排问题和5户“三防”设施不完善问题,均已责令养殖户马上整改,限期由各执法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开展执法。1户占用基本农田堆粪问题由自然资源分局进行测绘调查后开展清理工作。
(二)当前立案情况
从联合执法开始到现在,区生态环境局在执法过程中,纳入立案处罚清单共10件,违法情形多为非法向外环境排放养殖废弃物,处罚事由为涉嫌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此10件案件均处于履行程序环节。
区农业农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沈阳海瑞养殖有限公司、沈阳市辽中区金恩生猪养殖场在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情况下兴办饲养场。现已经对两家养殖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区水务局在执法过程中,纳入立案处罚清单共2件。对朱家房村民王某某非法侵占水工用地问题已完成立案处罚,处以罚金2万元;对朱家房社区村民于某某非法侵占辽河大堤堤底脚水工用地堆粪问题已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区自然资源局在执法过程中,纳入立案处罚清单共91件,对于违法问题为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共72件,已于7月1日向其中8个点位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限期15日拆除复耕,剩余64件陆续开展案件整理工作;对于违法问题为养殖户占用耕地堆粪共19件,计划向市局耕保处申请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损坏鉴定。
信息来源:“辽中号”微信公众号
【关于打击帐号买卖行为的专项治理公告(第二期)】
在日常审核中我们发现,部分帐号运营者企图通过批量剪辑、制作内容或其他方式获得涨粉,再将帐号售卖给他人获得金钱收益,此类买卖帐号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区规定,影响了粉丝的体验,可能引发纠纷甚至诈骗。为规范帐号主体运营行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平台一直不断健全帐号买卖监测机制,持续打击此类违规行为。自2022年2月开始,平台针对此类违规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截至2022年6月底,已累计处罚 4.5 万个买卖帐号。一经发现此类违规,平台将对此类帐号严格处罚,甚至永久封禁。
在日常审核中我们发现,部分帐号运营者企图通过批量剪辑、制作内容或其他方式获得涨粉,再将帐号售卖给他人获得金钱收益,此类买卖帐号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区规定,影响了粉丝的体验,可能引发纠纷甚至诈骗。为规范帐号主体运营行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平台一直不断健全帐号买卖监测机制,持续打击此类违规行为。自2022年2月开始,平台针对此类违规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截至2022年6月底,已累计处罚 4.5 万个买卖帐号。一经发现此类违规,平台将对此类帐号严格处罚,甚至永久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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