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法援基层行# 【朔州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创新工作思路真诚为民解忧】法律援助,是一座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让贫弱者感受到,困难面前法治来“撑腰”,驱散阴霾,就会迎来晴空。
炎炎盛夏,记者随“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来到朔州市,一起感受这里的法援“连心桥”获得了怎样的信任感和美誉度。
近年来,朔州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工作亮点,积极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及时雨”般的帮助,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上半年,朔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2件,提供法律咨询3281人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帮助261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61件;代写法律文书256件,共进行法律宣传31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册。
怀仁市:一个典型案例催生更好的服务支点
“继母将12岁女童打成植物人,却向警方谎称孩子自己摔伤。”2021年的一则新闻,曾牵动着无数人的心,随着法槌敲响,朔州市中级人民院宣判,继母被判无期徒刑。
8月3日,“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一行来到怀仁市,见到了该案的承办律师山西海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海仙,提起案情,她一次又一次哽咽。
2020年5月14日,12岁女孩朵朵因头部严重受伤昏迷,被继母王某蓉送到大同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继母称朵朵的伤是从车库顶摔下造成的,但在检查时医生却发现,除了头部的伤势外,朵朵的下腹部、大腿内侧、臀部等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医护人员怀疑朵朵遭到虐待,随即报警。
朵朵的父亲刘某在北京从事安保工作,直到5月14日接到王某蓉的电话,才知道孩子出事了。
“刘某到朔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根据指派在侦查阶段我接手了此案,我觉得案件性质严重,多次与公安局、检察院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曹海仙说。
去年4月15日,该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蓉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对受害者朵朵只是“教育式打骂”。5月31日上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决:王某蓉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某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朵朵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8万余元(已支付的5万余元相应核减)。
“这样的结果作为一名援助律师非常满意,但作为一位母亲我深感遗憾。法律的作用不仅仅在于事后的惩罚与担责,更应注重事前的预防与引导。”曹海仙感慨。
近几年来,怀仁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法律服务团队走进居民家中、文化广场等地,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防诈骗防溺水宣传彩页》等资料,介绍关于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农民工权益、民法典等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并就法律援助的含义、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让广大群众更加详细地了解法律援助的工作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朔城区:一组数据找准法援重点服务对象
“朔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是面向基层,解决老百姓的实际法律问题。”该中心主任徐聪介绍。
采访团记者在该中心看到徐聪的办公桌上放着一摞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翻阅卷宗,可以发现他们将每一起案件都详细记录在册:家住魏家窑村的王某为精神类残疾人还是农村五保户,与妻子婚后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因离婚纠纷需要法律援助;李某曾在某医院从事保洁工作,因工资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曹某系残疾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对方不愿赔偿,上诉至中院,发还重审,一审判决后,又上诉至中院,申请法律援助……
谈及该中心如何让群众找得到、用得着、用得好,不得不说说该中心的日常宣传。
该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经常在政府广场、崇福寺广场、神头二电厂、利民镇、神头镇、朔城区七中等地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这里的援助律师还经常性地走到群众身边,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经过一段时间工作,我们发现办理的案件中民事案件的80%都是农民工维权案件。于是,我们重点开展了农民工法律宣传,就是想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工在受到伤害和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徐聪说。
去年7月,从四川省来朔城区务工的夏某,受雇于一面皮加工店,在做工过程中右手被洗面机器绞伤,诊断多指离断、粉碎性骨折及血管神经肌腱断裂。伤愈后,夏某手指不能屈伸,影响生活和劳作。雇主不愿赔偿,且申请人受伤前工资微薄,勉强生活,受伤后因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住房,加之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和上学,属于特别贫困者,恰巧碰到法律工作者在广场宣传,于是夏某到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工,该中心按照省政府《关于完善全省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系和调度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农民工欠薪案件大都集中在工程建筑领域,建筑领域对劳动力技能要求低,用工数量大,工程项目承包、分包、转包、挂靠存在违法乱象,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工程款互相交织,严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中心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进工地、进厂矿、进企业、进农村开展法治宣传,在活动中共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2000多册,宣传资料2500多册,不断提高民众对国家根治欠薪工作专项行动的知晓率,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风险。
2022年1月到7月底,该中心共办理各类案件154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8件(主要是未成年人指定案件和盲聋哑人指定案件),民事诉讼案件23件(涉及农民工的案件16件,为农民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5万元),认罪认罚案件93件,中心大厅接待咨询970余人次,免费代书90余份。在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中,2022年省司法厅下达目标任务办理援助诉讼案件15件、咨询量1900余人次,目前,已完成援助诉讼案件27件,咨询1816人次。
平鲁区:一场建设让群众充分感受法援的便利
“我们从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初步形成了‘应援尽援’的工作格局。”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在乡镇和社区,逐步建立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井坪城区,与区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联合建立了维权工作站;在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建立了面对面服务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辖区群众表示:“在平鲁区申请法律援助真方便。”
平鲁区法律援助中心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的突破口,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加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工作人员在各法治工作群组织微信有奖竞答,累计组织竞答人员达2600余人;坚持常规宣传,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宣传计划、专项宣传方案,年内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真正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与普法规划相结合、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与工作职责和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宣传实效。同时,注重媒体宣传,利用区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立醒目的法律援助电子宣传屏和宣传专栏,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办案流程、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公开在宣传栏上,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以来,平鲁区中心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办案质量和数量逐年提高。截至目前,累计接待各类来访咨询1707人次、电话咨询1300余人次,办理援助案件107余件(其中刑事案件38件、民事案件69件),为困难群众代写法律文书305余份,有效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19起,受援人数达3919余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75万元。
炎炎盛夏,记者随“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来到朔州市,一起感受这里的法援“连心桥”获得了怎样的信任感和美誉度。
近年来,朔州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工作亮点,积极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及时雨”般的帮助,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上半年,朔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2件,提供法律咨询3281人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帮助261人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61件;代写法律文书256件,共进行法律宣传31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册。
怀仁市:一个典型案例催生更好的服务支点
“继母将12岁女童打成植物人,却向警方谎称孩子自己摔伤。”2021年的一则新闻,曾牵动着无数人的心,随着法槌敲响,朔州市中级人民院宣判,继母被判无期徒刑。
8月3日,“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一行来到怀仁市,见到了该案的承办律师山西海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海仙,提起案情,她一次又一次哽咽。
2020年5月14日,12岁女孩朵朵因头部严重受伤昏迷,被继母王某蓉送到大同第三人民医院抢救。继母称朵朵的伤是从车库顶摔下造成的,但在检查时医生却发现,除了头部的伤势外,朵朵的下腹部、大腿内侧、臀部等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医护人员怀疑朵朵遭到虐待,随即报警。
朵朵的父亲刘某在北京从事安保工作,直到5月14日接到王某蓉的电话,才知道孩子出事了。
“刘某到朔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根据指派在侦查阶段我接手了此案,我觉得案件性质严重,多次与公安局、检察院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曹海仙说。
去年4月15日,该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蓉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对受害者朵朵只是“教育式打骂”。5月31日上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决:王某蓉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某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朵朵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8万余元(已支付的5万余元相应核减)。
“这样的结果作为一名援助律师非常满意,但作为一位母亲我深感遗憾。法律的作用不仅仅在于事后的惩罚与担责,更应注重事前的预防与引导。”曹海仙感慨。
近几年来,怀仁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法律服务团队走进居民家中、文化广场等地,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防诈骗防溺水宣传彩页》等资料,介绍关于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农民工权益、民法典等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并就法律援助的含义、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让广大群众更加详细地了解法律援助的工作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朔城区:一组数据找准法援重点服务对象
“朔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是面向基层,解决老百姓的实际法律问题。”该中心主任徐聪介绍。
采访团记者在该中心看到徐聪的办公桌上放着一摞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翻阅卷宗,可以发现他们将每一起案件都详细记录在册:家住魏家窑村的王某为精神类残疾人还是农村五保户,与妻子婚后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因离婚纠纷需要法律援助;李某曾在某医院从事保洁工作,因工资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曹某系残疾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对方不愿赔偿,上诉至中院,发还重审,一审判决后,又上诉至中院,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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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段时间工作,我们发现办理的案件中民事案件的80%都是农民工维权案件。于是,我们重点开展了农民工法律宣传,就是想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工在受到伤害和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徐聪说。
去年7月,从四川省来朔城区务工的夏某,受雇于一面皮加工店,在做工过程中右手被洗面机器绞伤,诊断多指离断、粉碎性骨折及血管神经肌腱断裂。伤愈后,夏某手指不能屈伸,影响生活和劳作。雇主不愿赔偿,且申请人受伤前工资微薄,勉强生活,受伤后因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住房,加之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和上学,属于特别贫困者,恰巧碰到法律工作者在广场宣传,于是夏某到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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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到7月底,该中心共办理各类案件154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8件(主要是未成年人指定案件和盲聋哑人指定案件),民事诉讼案件23件(涉及农民工的案件16件,为农民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5万元),认罪认罚案件93件,中心大厅接待咨询970余人次,免费代书90余份。在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中,2022年省司法厅下达目标任务办理援助诉讼案件15件、咨询量1900余人次,目前,已完成援助诉讼案件27件,咨询181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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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山西商会欢迎新会员】热烈欢迎深圳蘑菇探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为我会会员单位
会员 卫晓媛 山西运城人
深圳蘑菇探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个人经历
从事金融行业七年,在金融融资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目前,已服务数千家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完成数亿元人民币的融资,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费用高等难题。
企业介绍
深圳蘑菇探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专注于做互联网推广及销售,具体涉及领域有平安银行个贷、抖音、快手业务咨询、直播带货和电商等业务。名下有自营粉丝W级账号,通过视频做推广。
本公司一直秉承着以人为本,快乐工作的原则,打造一个氛围快乐的工作环境,毕竟快乐是灵感的源泉。在这个互联网以最快速度上升的时代,自媒体、新媒体的未来是一片蓝图,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本公司需要更多的新鲜血液融入进来,如果您有想法,诚邀合伙人您的加入。
联系方式
电话:15914141139
邮箱:1204873287@qq.com
详情请点击:https://t.cn/A6SvlY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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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全省试行电子职称资格证书】
记者 于勇澜
从今年开始,我省启用新版职称服务平台。全省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网址:https://t.cn/A6ad5UNg
未统一分配账号的单位可自行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
从今年开始,在全省探索试行电子职称资格证书,由各地各部门(单位)按职称管理权限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发放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时在线查询、下载,通过“黑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核验真伪,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以往年度职称证书丢失需要补办的,继续使用纸质证书。
从今年开始,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执行新修订的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评价标准。
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结束,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计算。
翻译系列职称评审按照中国外文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注“CATTI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备考”“职称评审”查询)有关要求执行,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地)人社部门于9月10日前将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报送省人社厅事业处。
支持博士毕业生到我省开展博士后创新研究,从今年开始,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工作满3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实施龙江卓越工程师支持计划,支持龙江工程师学院联合省内大型企业加快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制,校内理论考试、企业实践及业绩成果考核合格的工程硕士毕业生可按规定直接授予工程师职称资格(不含国家统一考试专业),工程博士毕业生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激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从今年开始,对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时进行分类评聘,成效显著的可按规定破格评聘。具有自主评审权的高校、科研院所要在年度评聘中认真落实,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其中破格条件不得低于我省通用破格标准。
推动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组团式援边行动”,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卫生、农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落实好援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倾斜政策,为援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聘用岗位做好服务工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在基层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服务经历,可以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
加强信息共享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自动获取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无需提供证书原件(由单位负责核对);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仍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严格执行申报人员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资格的予以撤销,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记者 于勇澜
从今年开始,我省启用新版职称服务平台。全省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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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统一分配账号的单位可自行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
从今年开始,在全省探索试行电子职称资格证书,由各地各部门(单位)按职称管理权限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发放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时在线查询、下载,通过“黑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核验真伪,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以往年度职称证书丢失需要补办的,继续使用纸质证书。
从今年开始,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执行新修订的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评价标准。
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结束,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计算。
翻译系列职称评审按照中国外文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注“CATTI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备考”“职称评审”查询)有关要求执行,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地)人社部门于9月10日前将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报送省人社厅事业处。
支持博士毕业生到我省开展博士后创新研究,从今年开始,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工作满3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实施龙江卓越工程师支持计划,支持龙江工程师学院联合省内大型企业加快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制,校内理论考试、企业实践及业绩成果考核合格的工程硕士毕业生可按规定直接授予工程师职称资格(不含国家统一考试专业),工程博士毕业生可提前1年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激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从今年开始,对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时进行分类评聘,成效显著的可按规定破格评聘。具有自主评审权的高校、科研院所要在年度评聘中认真落实,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其中破格条件不得低于我省通用破格标准。
推动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组团式援边行动”,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卫生、农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落实好援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倾斜政策,为援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聘用岗位做好服务工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在基层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服务经历,可以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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