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
王锦霞:
生于江苏镇江,先后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并获硕士学位,天津大学博士生,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理事,岩彩艺术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工笔重彩画学会理事,贵州省美术家协会理事,贵州省工笔画学会会长,贵州省女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敦煌研究院美术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现任职于贵州省画院(贵州省美术馆)。
2019年国画作品《远去的苗风》入选全国第十三界美展;
2019年国画作品《苗年大典》入选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
2019年国画作品《远去的苗风》获全国第十三届美术作品展贵州选拔展金奖;
2019年论文《中国意象绘画系统中的意境》发表于《中国建筑报》;
2018年受《中国妇女报》专访,并刊登代表作品;
2018年国画作品《北斗》经专家评审,在“伟大转折—全国红色美术作品展”中被遵义市人民政府收藏;
2018年国画作品《小波丽莎和她的伙伴》获第三届贵州省女美术家作品展一等奖;
2017年参与人民大会堂贵州厅《遵义颂》大型中国画作品创作;
2017年中国画作品《红灯笼》入选《女性与时代——百年中国女性艺术大展特展》;
2017年中国画作品《绣球》等参加由CCTV写意人生栏目举办的“东方艺术之源”中国书画名家邀请展;
2016年论文《工笔画的意象特质与当代变革思路》获“历史与现状”首届青年艺术理论成果奖;
2016中国画线描《舞》获“柔性力量”第二届贵州省女美术家作品展一等奖;
2015年中国画作品《醉苗乡之板凳舞》获“多彩贵州”全国中国画展优秀奖;
2015年中国画作品《醉苗乡之板凳舞》获贵州省中国画学术作品展一等奖;
2015年中国画线描作品《板凳舞》参加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举行的“留存的记忆——贵州古村落文化的视觉再现”美术作品展;
2014年中国画多幅作品参加”新中国美术家系列”贵州省国画作品展于国家画院展出。
2014年中国画《高原的歌》参加“卷书有致.中国画长卷学术邀请展”。
2014年中国画《亚鲁王.东郎儿女》获第十二届全国美展选拔展贵州省美术大展金奖。
2014《苗愿》入选七彩云南多彩贵州中国美术作品展;
2013年《梅葛舞者》获首届中国画学会学术展优秀奖。
2012年《青春》获第三届全国线描展优秀奖;
2011年作品《踏歌》获第七届少数民族百花奖作品展金奖。
2011年《春天的祝福》获第八届全国工笔画大展优秀奖。
王锦霞:
生于江苏镇江,先后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并获硕士学位,天津大学博士生,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理事,岩彩艺术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工笔重彩画学会理事,贵州省美术家协会理事,贵州省工笔画学会会长,贵州省女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敦煌研究院美术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现任职于贵州省画院(贵州省美术馆)。
2019年国画作品《远去的苗风》入选全国第十三界美展;
2019年国画作品《苗年大典》入选第六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
2019年国画作品《远去的苗风》获全国第十三届美术作品展贵州选拔展金奖;
2019年论文《中国意象绘画系统中的意境》发表于《中国建筑报》;
2018年受《中国妇女报》专访,并刊登代表作品;
2018年国画作品《北斗》经专家评审,在“伟大转折—全国红色美术作品展”中被遵义市人民政府收藏;
2018年国画作品《小波丽莎和她的伙伴》获第三届贵州省女美术家作品展一等奖;
2017年参与人民大会堂贵州厅《遵义颂》大型中国画作品创作;
2017年中国画作品《红灯笼》入选《女性与时代——百年中国女性艺术大展特展》;
2017年中国画作品《绣球》等参加由CCTV写意人生栏目举办的“东方艺术之源”中国书画名家邀请展;
2016年论文《工笔画的意象特质与当代变革思路》获“历史与现状”首届青年艺术理论成果奖;
2016中国画线描《舞》获“柔性力量”第二届贵州省女美术家作品展一等奖;
2015年中国画作品《醉苗乡之板凳舞》获“多彩贵州”全国中国画展优秀奖;
2015年中国画作品《醉苗乡之板凳舞》获贵州省中国画学术作品展一等奖;
2015年中国画线描作品《板凳舞》参加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举行的“留存的记忆——贵州古村落文化的视觉再现”美术作品展;
2014年中国画多幅作品参加”新中国美术家系列”贵州省国画作品展于国家画院展出。
2014年中国画《高原的歌》参加“卷书有致.中国画长卷学术邀请展”。
2014年中国画《亚鲁王.东郎儿女》获第十二届全国美展选拔展贵州省美术大展金奖。
2014《苗愿》入选七彩云南多彩贵州中国美术作品展;
2013年《梅葛舞者》获首届中国画学会学术展优秀奖。
2012年《青春》获第三届全国线描展优秀奖;
2011年作品《踏歌》获第七届少数民族百花奖作品展金奖。
2011年《春天的祝福》获第八届全国工笔画大展优秀奖。
#人物画#
王锦霞:
生于江苏镇江,先后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并获硕士学位,天津大学博士生,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理事,岩彩艺术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工笔重彩画学会理事,贵州省美术家协会理事,贵州省工笔画学会会长,贵州省女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敦煌研究院美术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现任职于贵州省画院(贵州省美术馆)。
王锦霞:
生于江苏镇江,先后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并获硕士学位,天津大学博士生,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理事,岩彩艺术学会副秘书长,北京工笔重彩画学会理事,贵州省美术家协会理事,贵州省工笔画学会会长,贵州省女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敦煌研究院美术研究所特聘研究员,现任职于贵州省画院(贵州省美术馆)。
【10月25日开始网报!黑龙江省2021年高考报考细则出台】记者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获悉,22日,黑龙江省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发布报考细则。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含节假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时至21时。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黑龙江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特殊考生报名
1、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居住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4、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学生报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
5、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6、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取得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招生录取。
7、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特殊教育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西安美术学院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以及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8、报考我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填报志愿、考试及录取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凡被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9、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10、参加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和被相关高校保送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11、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艺术类考生可在艺术类省统考同类别中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我省统一组织美术类(美术学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公共艺术专业、工艺美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省级统考。
考生如参加高校组织的我省艺术类四大类统考所涵盖专业的专业课校考,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录取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12、体育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我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试项目为100米、铅球、二级蛙跳、800米等四项。每项25分,总分为100分。各项评分标准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上公布,术科考试将在2021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教规〔2019〕10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时间及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含节假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时至21时。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全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20年11月2日开始,https://t.cn/A6bmV4C7 。
(三)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1、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3、在上一年度符合我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复读生到毕业年份学籍所在地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4、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在户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资格审查
1、高级中学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考生父或母属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或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提供的引进优秀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3、市(地)及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提供市(地)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政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需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高级中学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5、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士官证或军官证和《随军报告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6、我省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和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以下简称贫困县)的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20个贫困县考生选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3)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招考机构备案。
7、我省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爱辉县、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考生可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4)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招考机构备案。
8、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与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申报、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https://t.cn/A6bmV4NF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黑龙江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特殊考生报名
1、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居住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4、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学生报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
5、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6、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取得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招生录取。
7、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特殊教育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西安美术学院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以及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8、报考我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填报志愿、考试及录取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凡被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9、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10、参加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和被相关高校保送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11、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艺术类考生可在艺术类省统考同类别中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我省统一组织美术类(美术学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公共艺术专业、工艺美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省级统考。
考生如参加高校组织的我省艺术类四大类统考所涵盖专业的专业课校考,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录取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12、体育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我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试项目为100米、铅球、二级蛙跳、800米等四项。每项25分,总分为100分。各项评分标准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上公布,术科考试将在2021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教规〔2019〕10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时间及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含节假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时至21时。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全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20年11月2日开始,https://t.cn/A6bmV4C7 。
(三)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1、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3、在上一年度符合我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复读生到毕业年份学籍所在地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4、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在户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资格审查
1、高级中学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考生父或母属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或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提供的引进优秀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3、市(地)及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提供市(地)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政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需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高级中学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5、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士官证或军官证和《随军报告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6、我省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和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以下简称贫困县)的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20个贫困县考生选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3)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招考机构备案。
7、我省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爱辉县、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考生可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4)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招考机构备案。
8、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与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申报、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https://t.cn/A6bmV4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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