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烹饪大白鲨七千元购自福建某水产店,律师:无知也不能免罚】四川南充一名“网红主播”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据警方确认,被这名主播烹饪的是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又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主播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被警方调查。
8月1日,成都律师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相关机构对这头被烹饪“大白鲨”的价值鉴定以及该主播是否构成“明知故意”,是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
王万琼认为,如果嫌疑人明知购买、烹饪的“大白鲨”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其“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大白鲨”价值越高,嫌疑人面临的刑罚越重。
不过,王万琼认为,根据当前法律,所谓“明知”,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本罪的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购买,就属于间接故意,仍然会被追究刑责。
网红主播烹煮“大白鲨”被警方调查
四川一百万级粉丝的视频号主播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进行烹饪,并将购买、烹饪过程制作成视频对外发布一事引发极大舆论关注。
8月1日,南充市公安局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局正在对涉事主播“提子”及所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据澎湃新闻了解,该主播是从淘宝网上一家福建水产品店老板处购买的“大白鲨”,由于该主播是这家店的老客户,双方有别的联系方式。此次购买的“大白鲨”并非从网上下单,而是系线下交易。
据知情人介绍,淘宝店主和该主播线下联系,并向该主播推荐了鲨鱼。该主播曾询问购买鲨鱼是否合法,店主则表示,“当地都在卖。”双方最终以7000元钱的价格达成交易。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这位名叫“提子”的四川美食主播拍摄的视频显示,该主播在一家海鲜店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是一条“鲨鱼”,为了证明这头鲨鱼很长,该主播还躺在地上和鲨鱼对比合影,并在画面中用文字标注:鲨鱼2米,自己“1.9米”。
美女和鲨鱼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在街头,迅速引来路人围观。该博主在街头摆拍完了之后,将鲨鱼运到该主播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烹饪,烤着给吃了。整个过程被其制作成视频在网上发布。据澎湃新闻了解,该主播给海鲜店100元钱,获准在其店门口摆拍。此前双方有过类似合作。
据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委会副主任周卓诚确认,被这名主播烹饪的是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又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位从事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执法人员也表示,据他所知,“噬人鲨”现在还没有实现人工繁育养殖。
据四川媒体报道,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警方已将鲨鱼组织带往南海水产研究所检测,以确定这头鲨鱼的具体价值。这关系到该案最终定性。
嫌疑人是否明知及“大白鲨”价值,是定案关键
目前,烹饪“大白鲨”的主播涉嫌侵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已经被确认,但否够得上刑事犯罪,还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鲨鱼的真正价值,其次嫌疑人是否“明知”。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王万琼认为,相关法律虽然规定了“明知”,但并不要求认识到野生动物的级别和具体名称。
王万琼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刑法条款的解释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这意味着在该案中,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进行购买,符合间接故意的认定,就仍属于犯罪行为。
王万琼认为,这里的“应当知道”,并不是指过失,而是指根据相关事实推定。
考虑到买卖双方的购买情形,如果卖家基于其对识别野生动物的丰富经验,明确告知该网红这是人工饲养,并且出具了一定可信度的证明材料等,该网红基于对卖家专业知识、证明文件的信赖而实施了购买行为,此时的行为人可能处于“受骗者”的地位。
不过,这需要买卖双方的言辞证据、相关的客观书面证据进行案件事实的还原;并根据行为人工作内容、社会阅历、受教育程度等客观方面来推定其是否可能知道其购买的“大白鲨”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该案中,“大白鲨”与一般人常识中所认识的国家保护动物鲨鱼无异,因此,并不需要非常专业的认知就应该具有相关保护意识。
另外,涉案“大白鲨”的价值鉴定,也是该主播是否入罪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解释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总之,价值越高,面临的处罚越重。
律师:无知,不应成为逃避处罚的借口
王万琼律师认为,真正对“大白鲨”一类保护动物构成直接危害的是猎捕行为,杀害、收购、运输、出售本质上是猎捕的下游行为。因此,该主播的行为属于共罚的事后行为。
因此,该案除了关注该主播的行为之外,还应当关注福建沿海地区的出售人员、运输人员,其较大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且可能符合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选择性罪名,其中包括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等多个行为类型,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构成犯罪,如果同时实施该罪规定下的多个行为的,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该网红购买、杀害(烹饪)该大白鲨的行为,也不宜进行数罪并罚。
如果单纯为食用目的而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当然,没有购买行为,只是吃了别人购买的野生动物,不构成犯罪。
另外,如果该主播购买鲨鱼时再三向卖方确认鲨鱼来源渠道正规,甚至还出具了相关证明,那么卖家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王万琼说,刑法对野生动物加大力度保护,是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战略决策的法律回应。作为个体,也应当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网红作为公共社交平台上颇有名气的传播者,应更加具有社会责任感。为了满足猎奇心理,不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理范围内的思考和审视,急切地在网络上展示,以达到吸引流量、获取关注的目的。这样不择手段博取关注的行为,并不是事发后以无知为借口就可以逃避相应处罚的。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对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主要集中在刑法第341条。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刑法第341条第3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取消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罪名, 确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我国关于对野生动物的具体保护,除之前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第一款)、非法狩猎(第二款),还包括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第三款规定),上述三款统一认定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的野生动物,是指在生态平衡、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发展经济以及国家交往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濒危的野生动物,是指品种和数量稀少且濒于灭绝或者濒于灭绝危险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则是指,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澎湃新闻)
8月1日,成都律师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相关机构对这头被烹饪“大白鲨”的价值鉴定以及该主播是否构成“明知故意”,是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
王万琼认为,如果嫌疑人明知购买、烹饪的“大白鲨”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其“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大白鲨”价值越高,嫌疑人面临的刑罚越重。
不过,王万琼认为,根据当前法律,所谓“明知”,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本罪的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购买,就属于间接故意,仍然会被追究刑责。
网红主播烹煮“大白鲨”被警方调查
四川一百万级粉丝的视频号主播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进行烹饪,并将购买、烹饪过程制作成视频对外发布一事引发极大舆论关注。
8月1日,南充市公安局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局正在对涉事主播“提子”及所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据澎湃新闻了解,该主播是从淘宝网上一家福建水产品店老板处购买的“大白鲨”,由于该主播是这家店的老客户,双方有别的联系方式。此次购买的“大白鲨”并非从网上下单,而是系线下交易。
据知情人介绍,淘宝店主和该主播线下联系,并向该主播推荐了鲨鱼。该主播曾询问购买鲨鱼是否合法,店主则表示,“当地都在卖。”双方最终以7000元钱的价格达成交易。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这位名叫“提子”的四川美食主播拍摄的视频显示,该主播在一家海鲜店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是一条“鲨鱼”,为了证明这头鲨鱼很长,该主播还躺在地上和鲨鱼对比合影,并在画面中用文字标注:鲨鱼2米,自己“1.9米”。
美女和鲨鱼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在街头,迅速引来路人围观。该博主在街头摆拍完了之后,将鲨鱼运到该主播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烹饪,烤着给吃了。整个过程被其制作成视频在网上发布。据澎湃新闻了解,该主播给海鲜店100元钱,获准在其店门口摆拍。此前双方有过类似合作。
据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委会副主任周卓诚确认,被这名主播烹饪的是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又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位从事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执法人员也表示,据他所知,“噬人鲨”现在还没有实现人工繁育养殖。
据四川媒体报道,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警方已将鲨鱼组织带往南海水产研究所检测,以确定这头鲨鱼的具体价值。这关系到该案最终定性。
嫌疑人是否明知及“大白鲨”价值,是定案关键
目前,烹饪“大白鲨”的主播涉嫌侵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已经被确认,但否够得上刑事犯罪,还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鲨鱼的真正价值,其次嫌疑人是否“明知”。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王万琼认为,相关法律虽然规定了“明知”,但并不要求认识到野生动物的级别和具体名称。
王万琼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刑法条款的解释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这意味着在该案中,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进行购买,符合间接故意的认定,就仍属于犯罪行为。
王万琼认为,这里的“应当知道”,并不是指过失,而是指根据相关事实推定。
考虑到买卖双方的购买情形,如果卖家基于其对识别野生动物的丰富经验,明确告知该网红这是人工饲养,并且出具了一定可信度的证明材料等,该网红基于对卖家专业知识、证明文件的信赖而实施了购买行为,此时的行为人可能处于“受骗者”的地位。
不过,这需要买卖双方的言辞证据、相关的客观书面证据进行案件事实的还原;并根据行为人工作内容、社会阅历、受教育程度等客观方面来推定其是否可能知道其购买的“大白鲨”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该案中,“大白鲨”与一般人常识中所认识的国家保护动物鲨鱼无异,因此,并不需要非常专业的认知就应该具有相关保护意识。
另外,涉案“大白鲨”的价值鉴定,也是该主播是否入罪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解释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总之,价值越高,面临的处罚越重。
律师:无知,不应成为逃避处罚的借口
王万琼律师认为,真正对“大白鲨”一类保护动物构成直接危害的是猎捕行为,杀害、收购、运输、出售本质上是猎捕的下游行为。因此,该主播的行为属于共罚的事后行为。
因此,该案除了关注该主播的行为之外,还应当关注福建沿海地区的出售人员、运输人员,其较大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且可能符合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选择性罪名,其中包括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等多个行为类型,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构成犯罪,如果同时实施该罪规定下的多个行为的,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该网红购买、杀害(烹饪)该大白鲨的行为,也不宜进行数罪并罚。
如果单纯为食用目的而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当然,没有购买行为,只是吃了别人购买的野生动物,不构成犯罪。
另外,如果该主播购买鲨鱼时再三向卖方确认鲨鱼来源渠道正规,甚至还出具了相关证明,那么卖家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王万琼说,刑法对野生动物加大力度保护,是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战略决策的法律回应。作为个体,也应当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网红作为公共社交平台上颇有名气的传播者,应更加具有社会责任感。为了满足猎奇心理,不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理范围内的思考和审视,急切地在网络上展示,以达到吸引流量、获取关注的目的。这样不择手段博取关注的行为,并不是事发后以无知为借口就可以逃避相应处罚的。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对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主要集中在刑法第341条。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刑法第341条第3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取消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罪名, 确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我国关于对野生动物的具体保护,除之前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第一款)、非法狩猎(第二款),还包括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第三款规定),上述三款统一认定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的野生动物,是指在生态平衡、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发展经济以及国家交往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濒危的野生动物,是指品种和数量稀少且濒于灭绝或者濒于灭绝危险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则是指,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澎湃新闻)
【网红烹饪大白鲨七千元购自福建某水产店,律师:无知也不能免罚】#网红购买大白鲨渠道来自网购平台# 四川南充一名“网红主播”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据警方确认,被这名主播烹饪的是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又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主播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被警方调查。
8月1日,成都律师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相关机构对这头被烹饪“大白鲨”的价值鉴定以及该主播是否构成“明知故意”,是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
王万琼认为,如果嫌疑人明知购买、烹饪的“大白鲨”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其“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大白鲨”价值越高,嫌疑人面临的刑罚越重。
不过,王万琼认为,根据当前法律,所谓“明知”,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本罪的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购买,就属于间接故意,仍然会被追究刑责。
网红主播烹煮“大白鲨”被警方调查
四川一百万级粉丝的视频号主播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进行烹饪,并将购买、烹饪过程制作成视频对外发布一事引发极大舆论关注。
8月1日,南充市公安局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局正在对涉事主播“提子”及所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据澎湃新闻了解,该主播是从淘宝网上一家福建水产品店老板处购买的“大白鲨”,由于该主播是这家店的老客户,双方有别的联系方式。此次购买的“大白鲨”并非从网上下单,而是系线下交易。
据知情人介绍,淘宝店主和该主播线下联系,并向该主播推荐了鲨鱼。该主播曾询问购买鲨鱼是否合法,店主则表示,“当地都在卖。”双方最终以7000元钱的价格达成交易。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这位名叫“提子”的四川美食主播拍摄的视频显示,该主播在一家海鲜店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是一条“鲨鱼”,为了证明这头鲨鱼很长,该主播还躺在地上和鲨鱼对比合影,并在画面中用文字标注:鲨鱼2米,自己“1.9米”。
美女和鲨鱼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在街头,迅速引来路人围观。该博主在街头摆拍完了之后,将鲨鱼运到该主播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烹饪,烤着给吃了。整个过程被其制作成视频在网上发布。据澎湃新闻了解,该主播给海鲜店100元钱,获准在其店门口摆拍。此前双方有过类似合作。
据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委会副主任周卓诚确认,被这名主播烹饪的是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又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位从事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执法人员也表示,据他所知,“噬人鲨”现在还没有实现人工繁育养殖。
据四川媒体报道,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警方已将鲨鱼组织带往南海水产研究所检测,以确定这头鲨鱼的具体价值。这关系到该案最终定性。
嫌疑人是否明知及“大白鲨”价值,是定案关键
目前,烹饪“大白鲨”的主播涉嫌侵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已经被确认,但否够得上刑事犯罪,还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鲨鱼的真正价值,其次嫌疑人是否“明知”。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王万琼认为,相关法律虽然规定了“明知”,但并不要求认识到野生动物的级别和具体名称。
王万琼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刑法条款的解释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这意味着在该案中,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进行购买,符合间接故意的认定,就仍属于犯罪行为。
王万琼认为,这里的“应当知道”,并不是指过失,而是指根据相关事实推定。
考虑到买卖双方的购买情形,如果卖家基于其对识别野生动物的丰富经验,明确告知该网红这是人工饲养,并且出具了一定可信度的证明材料等,该网红基于对卖家专业知识、证明文件的信赖而实施了购买行为,此时的行为人可能处于“受骗者”的地位。
不过,这需要买卖双方的言辞证据、相关的客观书面证据进行案件事实的还原;并根据行为人工作内容、社会阅历、受教育程度等客观方面来推定其是否可能知道其购买的“大白鲨”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该案中,“大白鲨”与一般人常识中所认识的国家保护动物鲨鱼无异,因此,并不需要非常专业的认知就应该具有相关保护意识。
另外,涉案“大白鲨”的价值鉴定,也是该主播是否入罪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解释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总之,价值越高,面临的处罚越重。
律师:无知,不应成为逃避处罚的借口
王万琼律师认为,真正对“大白鲨”一类保护动物构成直接危害的是猎捕行为,杀害、收购、运输、出售本质上是猎捕的下游行为。因此,该主播的行为属于共罚的事后行为。
因此,该案除了关注该主播的行为之外,还应当关注福建沿海地区的出售人员、运输人员,其较大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且可能符合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选择性罪名,其中包括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等多个行为类型,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构成犯罪,如果同时实施该罪规定下的多个行为的,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该网红购买、杀害(烹饪)该大白鲨的行为,也不宜进行数罪并罚。
如果单纯为食用目的而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当然,没有购买行为,只是吃了别人购买的野生动物,不构成犯罪。
另外,如果该主播购买鲨鱼时再三向卖方确认鲨鱼来源渠道正规,甚至还出具了相关证明,那么卖家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王万琼说,刑法对野生动物加大力度保护,是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战略决策的法律回应。作为个体,也应当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网红作为公共社交平台上颇有名气的传播者,应更加具有社会责任感。为了满足猎奇心理,不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理范围内的思考和审视,急切地在网络上展示,以达到吸引流量、获取关注的目的。这样不择手段博取关注的行为,并不是事发后以无知为借口就可以逃避相应处罚的。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对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主要集中在刑法第341条。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刑法第341条第3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取消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罪名, 确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我国关于对野生动物的具体保护,除之前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第一款)、非法狩猎(第二款),还包括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第三款规定),上述三款统一认定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的野生动物,是指在生态平衡、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发展经济以及国家交往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濒危的野生动物,是指品种和数量稀少且濒于灭绝或者濒于灭绝危险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则是指,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澎湃新闻)
8月1日,成都律师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相关机构对这头被烹饪“大白鲨”的价值鉴定以及该主播是否构成“明知故意”,是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
王万琼认为,如果嫌疑人明知购买、烹饪的“大白鲨”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且其“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大白鲨”价值越高,嫌疑人面临的刑罚越重。
不过,王万琼认为,根据当前法律,所谓“明知”,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本罪的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购买,就属于间接故意,仍然会被追究刑责。
网红主播烹煮“大白鲨”被警方调查
四川一百万级粉丝的视频号主播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进行烹饪,并将购买、烹饪过程制作成视频对外发布一事引发极大舆论关注。
8月1日,南充市公安局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局正在对涉事主播“提子”及所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据澎湃新闻了解,该主播是从淘宝网上一家福建水产品店老板处购买的“大白鲨”,由于该主播是这家店的老客户,双方有别的联系方式。此次购买的“大白鲨”并非从网上下单,而是系线下交易。
据知情人介绍,淘宝店主和该主播线下联系,并向该主播推荐了鲨鱼。该主播曾询问购买鲨鱼是否合法,店主则表示,“当地都在卖。”双方最终以7000元钱的价格达成交易。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这位名叫“提子”的四川美食主播拍摄的视频显示,该主播在一家海鲜店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是一条“鲨鱼”,为了证明这头鲨鱼很长,该主播还躺在地上和鲨鱼对比合影,并在画面中用文字标注:鲨鱼2米,自己“1.9米”。
美女和鲨鱼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在街头,迅速引来路人围观。该博主在街头摆拍完了之后,将鲨鱼运到该主播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烹饪,烤着给吃了。整个过程被其制作成视频在网上发布。据澎湃新闻了解,该主播给海鲜店100元钱,获准在其店门口摆拍。此前双方有过类似合作。
据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态专委会副主任周卓诚确认,被这名主播烹饪的是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又称“大白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位从事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执法人员也表示,据他所知,“噬人鲨”现在还没有实现人工繁育养殖。
据四川媒体报道,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警方已将鲨鱼组织带往南海水产研究所检测,以确定这头鲨鱼的具体价值。这关系到该案最终定性。
嫌疑人是否明知及“大白鲨”价值,是定案关键
目前,烹饪“大白鲨”的主播涉嫌侵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已经被确认,但否够得上刑事犯罪,还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鲨鱼的真正价值,其次嫌疑人是否“明知”。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王万琼认为,相关法律虽然规定了“明知”,但并不要求认识到野生动物的级别和具体名称。
王万琼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刑法条款的解释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于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这意味着在该案中,并不要求该网红知道其购买、烹饪的动物名字叫“噬人鲨”、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才构成故意。而是,只要认识到这样的形状、模样等外观的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的范畴,不加以确认仍然进行购买,符合间接故意的认定,就仍属于犯罪行为。
王万琼认为,这里的“应当知道”,并不是指过失,而是指根据相关事实推定。
考虑到买卖双方的购买情形,如果卖家基于其对识别野生动物的丰富经验,明确告知该网红这是人工饲养,并且出具了一定可信度的证明材料等,该网红基于对卖家专业知识、证明文件的信赖而实施了购买行为,此时的行为人可能处于“受骗者”的地位。
不过,这需要买卖双方的言辞证据、相关的客观书面证据进行案件事实的还原;并根据行为人工作内容、社会阅历、受教育程度等客观方面来推定其是否可能知道其购买的“大白鲨”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该案中,“大白鲨”与一般人常识中所认识的国家保护动物鲨鱼无异,因此,并不需要非常专业的认知就应该具有相关保护意识。
另外,涉案“大白鲨”的价值鉴定,也是该主播是否入罪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解释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总之,价值越高,面临的处罚越重。
律师:无知,不应成为逃避处罚的借口
王万琼律师认为,真正对“大白鲨”一类保护动物构成直接危害的是猎捕行为,杀害、收购、运输、出售本质上是猎捕的下游行为。因此,该主播的行为属于共罚的事后行为。
因此,该案除了关注该主播的行为之外,还应当关注福建沿海地区的出售人员、运输人员,其较大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且可能符合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选择性罪名,其中包括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等多个行为类型,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构成犯罪,如果同时实施该罪规定下的多个行为的,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该网红购买、杀害(烹饪)该大白鲨的行为,也不宜进行数罪并罚。
如果单纯为食用目的而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当然,没有购买行为,只是吃了别人购买的野生动物,不构成犯罪。
另外,如果该主播购买鲨鱼时再三向卖方确认鲨鱼来源渠道正规,甚至还出具了相关证明,那么卖家的行为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王万琼说,刑法对野生动物加大力度保护,是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战略决策的法律回应。作为个体,也应当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网红作为公共社交平台上颇有名气的传播者,应更加具有社会责任感。为了满足猎奇心理,不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理范围内的思考和审视,急切地在网络上展示,以达到吸引流量、获取关注的目的。这样不择手段博取关注的行为,并不是事发后以无知为借口就可以逃避相应处罚的。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对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主要集中在刑法第341条。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刑法第341条第3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取消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罪名, 确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我国关于对野生动物的具体保护,除之前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第一款)、非法狩猎(第二款),还包括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第三款规定),上述三款统一认定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的野生动物,是指在生态平衡、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发展经济以及国家交往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濒危的野生动物,是指品种和数量稀少且濒于灭绝或者濒于灭绝危险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则是指,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澎湃新闻)
北海道戚风杯子蛋糕
昨天,45岁的第一天,哭了一鼻子。
一早上班,看到冲大哥,我和往常一样跟他热情的叭叭着,他一直在看手机,对我的热情有一搭无一搭的回应了几句,我寻思他可能在忙着回复手机信息,也没多想,就去忙着弄全员核酸检测的事儿。
等核酸检测完毕后,又帮着雅娟弄9:30的一个视频会,帮着摆摆桌签、拉拉椅子,雅娟就开始上线测试,这方面我是短板,看雅娟自己完全没问题,就回了自己办公室。
回到办公室,看冲大哥的小脸儿还是那种别别扭扭的表情,我还贱兮兮的捅他肩膀一下:大哥,你咋地啦?
我生气了!他的语气完全不是以前开玩笑的样子。
我赶紧问:为啥呀?
因为你昨天羽毛蛋糕没给我吃!说这句话的时候,像极了受尽委屈的孩子。
哎呀~~我不是把人家给我的哈根达斯蛋糕给你了吗?
什么玩意儿!我给扔了!他气冲冲的答。
我当时一下子就挺不高兴的:就一口蛋糕,你至于从早上到现在不理我吗?
如果当时他就跟我说自己的感受也就罢了,他就板着脸,不看我,低头玩着他的手机。
我当时特别委屈,眼泪就出来了,边哭边说:冲大哥,平时我对你怎么样?大蛋糕小蛋糕我给了你多少?你就因为一口羽毛蛋糕?你怎么可以这样!
对,就是因为这一口羽毛蛋糕!他还是不看我,看着手机撅着嘴。
我给你再买一个,行吧?
我不要!
他看我哭,站起来,不情愿的说了一句:我跟你开玩笑的~~~然后就走了。
留下一个哭啼啼我,我抹着眼泪,这个委屈呀!
羽毛蛋糕,是宁宁送我的生日蛋糕。当天送到后,我请冲大哥帮忙放到工程师傅的冰箱里,下午又请他拿上楼,帮我拍照片。拍完照片他就去会议室忙,我这边就想拿到给我办生日会的那些小伙伴那里,做为一个回馈嘛,人家给我办生日会,又买礼物又送鲜花还订蛋糕,不仅当场吃一个,还让我带回家一个,我有个这么稀罕的蛋糕就想着和他们分享一下,然后留一块拿回来给冲大哥。
走到小伙伴们门口,遇到了新新手里拎着一个哈根达斯的小蛋糕,看我过来,举着蛋糕就给我:马姐,生日快乐~~!
我手里托着羽毛蛋糕,接过来他的小蛋糕,已经在那些小伙伴们门口了,就赶紧邀请他一起进了那些小伙伴们儿的办公室。
把羽毛拆掉,这个蛋糕就是个环形的慕斯蛋糕,不大,现场有十几个人,我当时分的时候还在想,哎呀,不够了,没法往回拿了,没有冲大哥的了……
但我真的没有想到冲大哥因为这个生气了……
哭完一鼻子,开始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冲大哥,我为什么会生气呢?全过程走了一遍,恍然大悟!我忽略了冲大哥的感受,这种感受可能当时非常的不舒服。
我帮你拿蛋糕取蛋糕还帮你拍照,你跟我说咱们下午再吃,可是下午吃蛋糕的时候竟然没有我的。这种感觉肯定是不好的。
擦干眼泪,我问宁宁要来了订蛋糕的微信,默默给冲大哥家里下单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羽毛蛋糕。我想,看到蛋糕的那一刻,他的气儿应该全消了吧………
一天了,他都没跟我说话。午饭的盒饭,我主动过去给他和汤老师取过来,他说了一句“谢谢”,再也没有跟我说话。
下午五点多,他接了个电话,放下电话问我:你给我订蛋糕了?
我说是呀,要不然咱俩这样别别扭扭的,多不好呀~~~
不用,马姐,我生气的不是那一口蛋糕!
我说我知道,我忽略了你的感受。
马姐,我这本书马上看完,看完我就给你看,你应该看看职场的沟通方式,对你有好处。
我说我不看。
马姐你以后得站位高一些。
我说我站位一直还可以。
然后我一看他上纲上线的样子,就加快了语速,快速讲我这一天的心路历程,这中间,他想打断我说自己的想法,我没有给机会。我说我把你对我的好,和我对你的好都过了一遍,最后得出的结论还是,马姐昨天忽略了你的感受,但也不至于你今天一天不理我。咱俩可不能闹别扭呀,如果闹别扭,以后咱们处的活儿可怎么干呀!
一开始他坚持想表达自己的理论,大概意思就是他不理解为什么我有什么好东西都愿意和那些小伙伴们分享,而不是和我们处的人分享?
我说,咱们处的人,逢年过节我都有礼物,遇到啥事儿我也帮忙,该出钱出钱该出力出力,我对咱们处的小伙伴们问心无愧。人家那些小伙伴们,给我办生日会,给我送礼物送鲜花买蛋糕,我有个稀罕的蛋糕我肯定要去做个回馈的,我只承认我忽略了你的感受,但我并不觉得我去那些小伙伴们那里分享这个蛋糕有什么错误。
再后来,聊着聊着,气氛就好起来了,我说咱们这个事儿就翻篇吧,我是姐姐,我哄你,给你买个蛋糕,算是道歉啦~~~
于是,俩人就开始聊别的事儿,这个事儿就翻篇了,愉快的收拾东西,下班。
讲到此,可能好多人会说我不对或是冲大哥不对,这不是今天要说的重点,也请大家不要评论,我们都和好了,还说谁不对也没啥意思。我今天把这件事情讲出来给大家听,更多的是想告诫自己和大家:永远不要忽略任何人的感受,即便是十几年相处,感觉像自己家人一样的小伙伴。
新新也别伤心,你给马姐的蛋糕马姐看到了,虽然没吃,但我感受到了你满满的爱~~你也别生冲大哥的气,改天马姐给你和你家宝贝儿做蛋糕吃哈,给你陪个不是~~~
所以,冲大哥,以前的马姐姐是因为把你当成家人一样,最亲近的人可能我就会考虑的不太到位,我从没有轻视过你。以后的马姐姐不仅把你当成家人,把你当成工作中重要的小伙伴,更要把你的感受重视起来,虽然你都三十八岁了,但谁在自己姐姐面前不是个宝宝呢~~~~
另外,我亲爱的小伙伴们,以后不要再给我办生日会了,你们对我的爱我都感受到了,咱们现在都攒着,等我退休那一年,给我们77年生人的老太太们一起办一个就行了~~~此时,大胡胡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你说谁老太太呢?
今天这款北海道戚风杯子蛋糕,做法简单,戚风杯子蛋糕、卡仕达淡奶油,组合在一起就是经典。
1.卡仕达酱中只用蛋黄,如果喜甜可以增加糖的用量。牛奶加热至锅边冒小泡就可以,倒进蛋黄时要慢一点,边倒边迅速搅匀。
2.煮卡仕达酱的时候火不要太大,要不停搅拌,到稠酸奶的状态就可以关火了。
3.卡仕达酱要用保鲜膜贴面盖好,冰箱冷藏至凉透才可以用。
4.杯子蛋糕的蛋白不用打发的特别硬,出炉后一定要倒扣,不然会塌陷。
5.卡仕达淡奶油可以做各种口味的,我做了两个口味,您也可以按自己的喜好加可可粉、仙人掌果粉、紫薯粉等。
6.卡仕达淡奶油挤入蛋糕中,多点少点随意,越多越好吃~~冰箱冷藏后口感更好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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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亲爱的小伙伴们,以后不要再给我办生日会了,你们对我的爱我都感受到了,咱们现在都攒着,等我退休那一年,给我们77年生人的老太太们一起办一个就行了~~~此时,大胡胡的脸出现在我面前:你说谁老太太呢?
今天这款北海道戚风杯子蛋糕,做法简单,戚风杯子蛋糕、卡仕达淡奶油,组合在一起就是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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