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办产权 究竟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买房#
小两口的困惑
早在2015年的时候,张迪的父母就已经出资帮助张迪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26平方米的三居室住宅。“虽然房子是落在我的名下,但购房款、装修款和购买家具、家电的钱都是我父母出的。”张迪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因为种种原因,直至2017年2月,才正式办理了房屋产权。
2016年6月,张迪与妻子高蕾办理了婚姻登记,一个月后两人举办了婚礼。张迪和高蕾都比较“宅”,闲瑕之余最喜欢窝在家里看电视。前几天,高蕾正在网上看一段热播的电视剧,其中涉及一个片段就是男女主人公要离婚,但是在分割房产时出现了一些争议。
“婚前爸妈就出资帮你购买了房子,但却是在我们婚后办理的房屋产权。如果有一天我们也要分割财产,那么这套房子应该算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呢?”高蕾一边看着电视剧,一边突发奇想地问道,“另外,结婚时作为嫁妆的汽车和首饰是不是一定得算为婚后财产?”
在张迪看来,房子是在结婚前购买的,即便是婚后办理的产权,那也应该算是婚前财产。而作为嫁妆的汽车和首饰,因为是高蕾的父母在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后赠予的,自然要算作是婚后财产。
“我认同将嫁妆算作是婚后财产的观点,但是由于房屋只有办理了产权才真正确定了归属。竟然是婚后办理的房屋产权证,那么我们的房子就应算作婚后财产。”高蕾却有不同意见。
区分房屋归属不同情形
“最近几年,房产已经成为离婚男女主要的财产纠纷对象,有人更是为此而闹得不可开交,因此厘清房屋、财产究竟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就显得十分必要。”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表示,“而且涉及的嫁妆也并非如张迪和高蕾所认为的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归属尚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在张迪与高蕾结婚前,张迪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婚房,婚后房屋登记在张迪名下,房屋物权归谁?对此,刘国华解释说,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刘国华律师说,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张迪的父母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婚房,婚后房屋登记在张迪名下,该房产应为张迪所有。
如果张迪与高蕾结婚前,张迪的父母只是给了婚房的首付款,婚后房屋产权登记在张迪一人名下, 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假设有一天两人离婚,那么依法应该怎么分配房屋呢?刘国华律师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如果两人真的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张迪与高蕾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张迪所有,由张迪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张迪对高蕾进行补偿。”刘国华律师认为。
嫁妆归属
分为三种情况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首饰、家电、汽车、房屋装修甚至房产。如果离婚,围绕嫁妆有时候也会产生纠纷,实际上嫁妆归属也分多种情况。”刘国华律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主要分为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
据刘国华律师介绍,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刘国华解释说。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文中涉及的汽车和首饰等嫁妆,如果高蕾的父母在赠予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高蕾一方,那么这些嫁妆应为高蕾的财产。如果高蕾的父母没有明确赠与谁,则这些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刘国华说。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高蕾的父母在结婚登记后陪送不动产作为嫁妆,产权登记在高蕾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应为高蕾的个人财产。”刘国华律师认为。(via.长春房天下)
小两口的困惑
早在2015年的时候,张迪的父母就已经出资帮助张迪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26平方米的三居室住宅。“虽然房子是落在我的名下,但购房款、装修款和购买家具、家电的钱都是我父母出的。”张迪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因为种种原因,直至2017年2月,才正式办理了房屋产权。
2016年6月,张迪与妻子高蕾办理了婚姻登记,一个月后两人举办了婚礼。张迪和高蕾都比较“宅”,闲瑕之余最喜欢窝在家里看电视。前几天,高蕾正在网上看一段热播的电视剧,其中涉及一个片段就是男女主人公要离婚,但是在分割房产时出现了一些争议。
“婚前爸妈就出资帮你购买了房子,但却是在我们婚后办理的房屋产权。如果有一天我们也要分割财产,那么这套房子应该算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呢?”高蕾一边看着电视剧,一边突发奇想地问道,“另外,结婚时作为嫁妆的汽车和首饰是不是一定得算为婚后财产?”
在张迪看来,房子是在结婚前购买的,即便是婚后办理的产权,那也应该算是婚前财产。而作为嫁妆的汽车和首饰,因为是高蕾的父母在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后赠予的,自然要算作是婚后财产。
“我认同将嫁妆算作是婚后财产的观点,但是由于房屋只有办理了产权才真正确定了归属。竟然是婚后办理的房屋产权证,那么我们的房子就应算作婚后财产。”高蕾却有不同意见。
区分房屋归属不同情形
“最近几年,房产已经成为离婚男女主要的财产纠纷对象,有人更是为此而闹得不可开交,因此厘清房屋、财产究竟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就显得十分必要。”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表示,“而且涉及的嫁妆也并非如张迪和高蕾所认为的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归属尚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在张迪与高蕾结婚前,张迪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婚房,婚后房屋登记在张迪名下,房屋物权归谁?对此,刘国华解释说,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刘国华律师说,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张迪的父母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婚房,婚后房屋登记在张迪名下,该房产应为张迪所有。
如果张迪与高蕾结婚前,张迪的父母只是给了婚房的首付款,婚后房屋产权登记在张迪一人名下, 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假设有一天两人离婚,那么依法应该怎么分配房屋呢?刘国华律师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如果两人真的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张迪与高蕾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张迪所有,由张迪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张迪对高蕾进行补偿。”刘国华律师认为。
嫁妆归属
分为三种情况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首饰、家电、汽车、房屋装修甚至房产。如果离婚,围绕嫁妆有时候也会产生纠纷,实际上嫁妆归属也分多种情况。”刘国华律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主要分为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
据刘国华律师介绍,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应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刘国华解释说。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文中涉及的汽车和首饰等嫁妆,如果高蕾的父母在赠予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高蕾一方,那么这些嫁妆应为高蕾的财产。如果高蕾的父母没有明确赠与谁,则这些嫁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刘国华说。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高蕾的父母在结婚登记后陪送不动产作为嫁妆,产权登记在高蕾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应为高蕾的个人财产。”刘国华律师认为。(via.长春房天下)
$长春高新(SZ000661)$
1,假期例行来医院报道,抽血检查,一顿折腾,大医院感觉滥用的可能性很小。官媒报道点评根本不改变门诊热度,周六刚在央视播出的几分钟节目还是比较客观,相信大家都看过了,还是免费广告的感觉。多数人提到打针,都说打生长素,相信很多人心目中对生长激素中激素两个字还是比较忌讳的,简称生长素。这就是现状。该说科学观念需要普及,还是人心中的成见就像一座大山,……
2,等的无聊要发疯,和周边几个家长交流,基本没有p3的,我家小朋友也不是,哈哈哈。多数是p10甚至更高的,是不是意味着滥用?我个人理解,当然不是。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标准问题,制定标准采用的数据是2005年全国儿童普查的身高,经过了近15年发展,小孩子普遍高了5-10CM,就会出现按之前标准算偏低的孩子实际上是最矮小的一部分,家长肉眼可见自家小宝生长缓慢,班上第一排,你和他们说,不满足标准不能治疗,家长没一个甘心的。况且魔都小朋友学校体检数据会给家长反馈,家长能不焦虑吗?二是特发性矮小适应症以及超适应症使用,不属于滥用。应该说,个人感觉,大量得不到治疗的小宝和超适应症使用并存,谈不上滥用。鸡娃舆论有点升级感觉,密切关注,监管政策风险比滥用风险更大,监管风险都不是一下子出来的,有很多预兆。
3,生长激素的无针注射器应用已经快速放量,8月某国产品牌某东首发后,用得人挺多,认识几个家长已经转换了,粉针和水针区别不大,打粉就多个溶解的步骤,我们也在犹豫,要不要换下,金赛那个电子水针小孩子已经会用了,有一定的转换成本。咨询了医生,粉水就是同一个东西,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所谓电子隐针是护城河的说法,就是扯淡!这也能很好理解个别企业粉针放量快速。到底是消费升级还是降级?还是消费伪升级被扒了外衣?一直有疑问待观察。
4,突然能够理解广东地方联盟采购水粉同列的逻辑了。之前我一直判断,五月份也曾发帖指出,粉针进入,水针不进,现在感觉判断有所转变,水粉同进还是很有可能的。对医院而言,粉比水好,有护士操作,粉针的所谓麻烦操作是对家长而言的,对护士而言,就是拿起筷子准备吃饭一样一样简单。同进归同进,水粉价格拉平可能性不大。不过,有了无针注射系统,粉针操作对家长而言,也就是用勺子吃饭。
5,有些带着特殊意图的人称广东联采目录不含生长激素,到目前为止没有证实和证伪,我决意不相信传言,自己电话求证,得到的答复是,一切以采购文件为准,最后的采购文件年内未必来得及,一切以省药品交易平台公告为准,生长激素是否包含在目录中,可能会拖到2022年春节前后。五月份就判断,联采只会影响22-24年的净利润,对21年没啥影响,因此,三季报年报都不用等,市场看预期,看得是未来几年,估计会出现一种盛况,股价越跌估值越高。
6,我一直说900抄底,可惜被各类消息忽悠了,提前在980左右没忍住,被套了,被疯狗咬了。一些新闻,看起来很官方,其实是软文,某日报健康时报,某委某中心某项目,结果都是金主爸爸金赛赞助的。现在看央视节目,反而觉得更加客观了。随着基金风格漂移问题浮出水面,会有不少资金被动加仓,也是看空机构卖出机会,未来一个月估计博弈更加厉害,波动加大的可能性变大,有没有更低加仓的机会未知。
7,未来股价关键取决于渗透率,多数机构研报都说的很不清楚。需要治疗的小宝很多,但是若没有支付能力,也仅仅是需要,不是需求!需要变为需求,要么提升收入,显然和目前经济大环境不相符,要么降低产品价格,让更多的人用的起。不能因为持股,就屁股决定脑袋,证明自己想证明的,连起码得客观都做不到,对自己都不诚实,连自己都敢骗,怕是挨打没记性。
8,粉水本质上是的生物类似药,谈不上创新药,国外专利过期近20年的东西,谈创新药感觉是忽悠,并且是对创新药称呼的亵渎。不过,国内这样的创新药还真不少。长效是创新,在研竞品比较多,未来格局可能和某1像类似。
9,我之所以选择生长激素,是看中了市场需求扩大后,几乎零成本扩张。只是现阶段,市场需求扩大还是需要一步步落地,饭要一口口吃,一下子连抗衰老的成人市场都考虑进来,就是忽悠自己,掉坑也是在所难免了。走一步看一步,把处方药过乐观的看成消费品,还是有点容易掉坑里。最近电视剧大决战的辽沈战役中一个片段最能说明问题,林帅下定决心打锦州,是因为看到一攻城战报,新型攻城战法很奏效,有决心有方法才行,否则一切决心都是空谈,没方法光下决心没用,保证完成任务没有方法是瞎保证。我是轻度价投,坚信到了价值区间,资金自然开始关注,一只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预计的穿云箭是,广东联采落地产品价格降幅不超过20个点,22年上半年业绩依旧保持一定增速,20个点以上,打破22年净利润达峰的之前预期,股价开始回升。
10,现阶段风险,联采降价高于预期压制盈利预期,鸡娃舆论发酵后变政策监管风险,大股东因资金问题违规(参华晨集团)
不喜勿喷,恳请指正
1,假期例行来医院报道,抽血检查,一顿折腾,大医院感觉滥用的可能性很小。官媒报道点评根本不改变门诊热度,周六刚在央视播出的几分钟节目还是比较客观,相信大家都看过了,还是免费广告的感觉。多数人提到打针,都说打生长素,相信很多人心目中对生长激素中激素两个字还是比较忌讳的,简称生长素。这就是现状。该说科学观念需要普及,还是人心中的成见就像一座大山,……
2,等的无聊要发疯,和周边几个家长交流,基本没有p3的,我家小朋友也不是,哈哈哈。多数是p10甚至更高的,是不是意味着滥用?我个人理解,当然不是。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标准问题,制定标准采用的数据是2005年全国儿童普查的身高,经过了近15年发展,小孩子普遍高了5-10CM,就会出现按之前标准算偏低的孩子实际上是最矮小的一部分,家长肉眼可见自家小宝生长缓慢,班上第一排,你和他们说,不满足标准不能治疗,家长没一个甘心的。况且魔都小朋友学校体检数据会给家长反馈,家长能不焦虑吗?二是特发性矮小适应症以及超适应症使用,不属于滥用。应该说,个人感觉,大量得不到治疗的小宝和超适应症使用并存,谈不上滥用。鸡娃舆论有点升级感觉,密切关注,监管政策风险比滥用风险更大,监管风险都不是一下子出来的,有很多预兆。
3,生长激素的无针注射器应用已经快速放量,8月某国产品牌某东首发后,用得人挺多,认识几个家长已经转换了,粉针和水针区别不大,打粉就多个溶解的步骤,我们也在犹豫,要不要换下,金赛那个电子水针小孩子已经会用了,有一定的转换成本。咨询了医生,粉水就是同一个东西,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所谓电子隐针是护城河的说法,就是扯淡!这也能很好理解个别企业粉针放量快速。到底是消费升级还是降级?还是消费伪升级被扒了外衣?一直有疑问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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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些带着特殊意图的人称广东联采目录不含生长激素,到目前为止没有证实和证伪,我决意不相信传言,自己电话求证,得到的答复是,一切以采购文件为准,最后的采购文件年内未必来得及,一切以省药品交易平台公告为准,生长激素是否包含在目录中,可能会拖到2022年春节前后。五月份就判断,联采只会影响22-24年的净利润,对21年没啥影响,因此,三季报年报都不用等,市场看预期,看得是未来几年,估计会出现一种盛况,股价越跌估值越高。
6,我一直说900抄底,可惜被各类消息忽悠了,提前在980左右没忍住,被套了,被疯狗咬了。一些新闻,看起来很官方,其实是软文,某日报健康时报,某委某中心某项目,结果都是金主爸爸金赛赞助的。现在看央视节目,反而觉得更加客观了。随着基金风格漂移问题浮出水面,会有不少资金被动加仓,也是看空机构卖出机会,未来一个月估计博弈更加厉害,波动加大的可能性变大,有没有更低加仓的机会未知。
7,未来股价关键取决于渗透率,多数机构研报都说的很不清楚。需要治疗的小宝很多,但是若没有支付能力,也仅仅是需要,不是需求!需要变为需求,要么提升收入,显然和目前经济大环境不相符,要么降低产品价格,让更多的人用的起。不能因为持股,就屁股决定脑袋,证明自己想证明的,连起码得客观都做不到,对自己都不诚实,连自己都敢骗,怕是挨打没记性。
8,粉水本质上是的生物类似药,谈不上创新药,国外专利过期近20年的东西,谈创新药感觉是忽悠,并且是对创新药称呼的亵渎。不过,国内这样的创新药还真不少。长效是创新,在研竞品比较多,未来格局可能和某1像类似。
9,我之所以选择生长激素,是看中了市场需求扩大后,几乎零成本扩张。只是现阶段,市场需求扩大还是需要一步步落地,饭要一口口吃,一下子连抗衰老的成人市场都考虑进来,就是忽悠自己,掉坑也是在所难免了。走一步看一步,把处方药过乐观的看成消费品,还是有点容易掉坑里。最近电视剧大决战的辽沈战役中一个片段最能说明问题,林帅下定决心打锦州,是因为看到一攻城战报,新型攻城战法很奏效,有决心有方法才行,否则一切决心都是空谈,没方法光下决心没用,保证完成任务没有方法是瞎保证。我是轻度价投,坚信到了价值区间,资金自然开始关注,一只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预计的穿云箭是,广东联采落地产品价格降幅不超过20个点,22年上半年业绩依旧保持一定增速,20个点以上,打破22年净利润达峰的之前预期,股价开始回升。
10,现阶段风险,联采降价高于预期压制盈利预期,鸡娃舆论发酵后变政策监管风险,大股东因资金问题违规(参华晨集团)
不喜勿喷,恳请指正
#苏炳添创造的历史有多强##东京奥运会#
1932年7月8日,刘长春及宋君复自上海搭乘邮轮,出发前往美国洛杉矶,展开中国奥运首航。邮轮在7月29日抵达洛杉矶,30日下午举行了开幕典礼了。
刘长春在经过3个星期海上漂浮,体力早已大受影响,因此原来报名3个项目,他只参加100公尺和200公尺,400公尺则因体力不支,没有出场比赛。参加的两个项目,都在分组中最后一名,未能晋级。
比赛结束后,刘长春因路费不够,而无法回国,后来是在当地华侨的捐助下,才回到中国。
2021年东京奥运会,苏炳添走上了男子100米这个奥运会上奖牌含金量最高的比赛的决赛场上。
而半决赛苏神跑出的9秒83,1、除西非裔黑人外,其他所有族裔的记录——碾压所有白人。
2、除北美洲以外,其余各大洲的记录——不止“亚洲飞人“,应该是旧大陆+南美+澳洲跑得最快的。
3、除牙买加、美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外,其余所有国家的纪录。
4、人类百米成绩第12名。
5、近5年来,人类第4好成绩(前俩是9.76和9.77和这次奥运夺冠的9秒80)。
以前外国人总是用人种论来说事,总是用种族天赋来“劝”我们,说我们不能短跑,在田径上不会有大发展,永远跑不进10秒。
而苏神和刘翔告诉你,这一切都是放()。苏神职业生涯9次破十秒,超越其他黄种人破十秒的总和。
苏神创造的历史有多强,要多强有多强。#微博新知博主#
1932年7月8日,刘长春及宋君复自上海搭乘邮轮,出发前往美国洛杉矶,展开中国奥运首航。邮轮在7月29日抵达洛杉矶,30日下午举行了开幕典礼了。
刘长春在经过3个星期海上漂浮,体力早已大受影响,因此原来报名3个项目,他只参加100公尺和200公尺,400公尺则因体力不支,没有出场比赛。参加的两个项目,都在分组中最后一名,未能晋级。
比赛结束后,刘长春因路费不够,而无法回国,后来是在当地华侨的捐助下,才回到中国。
2021年东京奥运会,苏炳添走上了男子100米这个奥运会上奖牌含金量最高的比赛的决赛场上。
而半决赛苏神跑出的9秒83,1、除西非裔黑人外,其他所有族裔的记录——碾压所有白人。
2、除北美洲以外,其余各大洲的记录——不止“亚洲飞人“,应该是旧大陆+南美+澳洲跑得最快的。
3、除牙买加、美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外,其余所有国家的纪录。
4、人类百米成绩第12名。
5、近5年来,人类第4好成绩(前俩是9.76和9.77和这次奥运夺冠的9秒80)。
以前外国人总是用人种论来说事,总是用种族天赋来“劝”我们,说我们不能短跑,在田径上不会有大发展,永远跑不进1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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