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巧的事情
电视剧里的桥段居然也可以是现实
it is time to say byb
原来的自己一直活在如梦似幻的幻想里
想象里
想象着她会像我一样如此纯粹
即使分开也还会为了可能会存在的以后努力
想着未来会有一天再重逢
电视剧看多了吧
时间在变
人在变
任何事情都在变
就让记忆留在过去吧
挺好的挺美的
曾经拥有就好
那些岁月滋养过你就好
原来有一个人在那段时间只深深的爱你一个人就好
体验过甜甜的味道就好
那你是时候也该往前走了
别活在过去了
活在当下
放掉过去
未来会更好
move on!

#历史那些事[超话]#第5军军部和断后的新22师,一共有多少名女兵,没有看到记载。但是最后能走出野人山的,只有刘桂英一个女兵。

刘桂英当时在第5军护士班,全班只有五个人,她的年龄最小,她眼看着四个姐姐先后离去。一个被恶狼叼走了,一个身染重疾不愿拖累大家而跳崖了,一个掉队后再也没有回来,一个同样因为疾病不愿拖累大家而滑落山坡死亡。

刘桂英后来回忆说,她和男友在追赶队伍的途中,看到路边的棚子里躺满了死尸,因为找不到棚子住,他们就把那些死尸往旁边挪一挪,睡在死尸旁边。很多死尸上面都爬满了一寸多长的蛆,再加上蚂蝗啃噬吸血,大雨冲洗,几小时之内死尸就会变成恐怖的白骨。

手指的骨头和脚趾的骨头都看得清清楚楚,头骨是圆的,风一吹就和身体分了家,在地上骨碌碌滚动。一路上白骨累累,有这么多白骨指引方向,他们反而不会迷路。就这样,他们俩凭着颜强的毅力苦苦支撑着,沿着累累白骨指示的方向从夏天走到了秋天,最后走出了野人山。

几年前,一份安徽的报纸报道了刘桂英走出缅北野人山的经历。这篇报道让人们异常震撼。人们无法想象,走出了缅北野人山的将士们,他们当初面对的是一种怎样的绝境,每一个走出野人山的将士,都有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

到了夜晚,远征军将士遇到的威胁,除了这些猛兽,除了那些毒虫外,还有野人。

新22师有八名女兵,宿营的时候,八名女兵睡在一起。有一天,森林里出现了两名野人,他们跟踪了女兵三天。大家也开始留意这两个野人。

第三天晚上,女兵们刚刚躺下来,男兵还没有来得及布好岗哨,突然听见近处传来沙沙的脚步声,女兵们全都爬起来,看到两名野人就近在眼前。女兵们拿起枪支,对着两个野人一阵扫射,野人飞快地逃进了浓密的森林里。

夜晚又湿又冷,难以忍耐。缅北野人山白天的气温都能把鸡蛋煮熟,而夜晚则就降到了冰点。一名女兵自告奋勇说她去找点柴火生火取暖,大家答应了。然而女兵走出没有几分钟,就突然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叫声。

听到声音的所有人都站起来,循着声音的方向去寻找,却只看到黑暗无边,万寂无声,树林萧瑟,如鬼如魅。所有人都去寻找,他们打着火把,嘶声叫喊着,在陌生的危机四伏的森林里跌跌撞撞,然而,他们还是一无所获。

天亮后,寻找的人终于看到了那名女兵,她用一根枯藤上吊自尽了。她全身赤裸,下身是凝固的血液,乳头也被咬掉了。她在自尽以前,遭受了最残忍的蹂躏。

看到这一幕的每个士兵都哭了,他们悲愤填膺,对着树林疯狂地扫射,枯枝败叶纷纷落在他们的肩膀上,他们却浑然不觉。新22师所有的幸存老兵,都能记得这惨绝人寰的一幕。

新22师的八名女兵,最终没有一个人走出野人山。残酷的森林夺走了她们的性命。她们美丽的生命像鲜花一样刚刚绽放,却又突然枯萎。

老兵龙英回忆说,走进野人山没有几天,食物就吃完了,没有了食物,战士们只能挖野菜吃,找野果吃。

然而,热带森林和中国境内的森林不一样,野人山也与中国境内的山峰不一样。尽管第5军将士的文化水平在中国军队中算比较高的,很多人入伍前已经上过了中学,但是他们仍然无法辨别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植物有毒。

缅北野人山中的很多植物,很多野草、野花、野果,是远征军士兵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有的战士误食了野果,浑身浮肿,倒在了地上,可是身边的战士又不知道如何施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挣扎。过几分钟后,他停止了呼吸;再过几分钟后,他的身体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蚂蚁;又过几分钟后,就变成了一具骷髅。

有的野菜看起来青翠碧绿,鲜嫩欲滴,但是吃一口后就会嗓子火辣,发不出声音,他眼看着几米外走过的同伴,也无法呼救。后来的战友走来了,看到他倒在地上无力地扭曲着,身上爬满了拼命吸血的蚂蝗。战友们还没有来得及扶起他,他已经浑身鲜血,停止了挣扎。

缅北野人山里有几条纵横交错的河流,其中有一条河流是从中国流入缅甸的澜沧江。雨季来临的时候,江水暴涨,战士们砍倒树木,用藤条起木筏。载着战士的木筏刚刚漂到江心,就会被漩涡打翻。每经过一条河流,就会有很多战士被河水冲走。

还有沼泽,险恶的沼泽无处不在。缅北野人山的沼泽地根本就看不出来,沼泽地的表面和别的地面毫无二致,都铺满了千万年的苔鲜和落叶,然而,战士们一踩上去,就会被深深地吸进去,沼泽中千万年的黑色毒液,连累累白骨也会被化作淤泥。

此后,任何一个从这里走过的人,都不知道身边的沼泽地里掩埋着成百上千的远征军战士,而事实上从来就没有人再会来到这里。

季节年年变换,草木岁岁荣枯,野人山依旧寂静,不知道这段历史的人,怎么也不会想到,就在这片森林里,有四万名中国远征军的英魂,化作了沃土,化作了中华民族永恒的丰碑!

#创作力计划#

民间故事《守望》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不久,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前面两双,后面两双。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由细变粗,弥漫成一大片,像乌云似的。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去看看。”我和孩子用力踩着车子,赶往冒烟的地方。

原来不是失火。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予。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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