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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淡,并不是真的一点都不在乎,也不是一点都不在意,而是能够发自内心的平静地面对当下的一切,从心而活,保持自己的本色,活出自己的幸福美好。
当你看淡人间人情冷暖,你便能守心自暖,当你看淡世间沧桑,你的内心便能安然无恙,因为看淡,所以幸福。真正的幸福,不是别人给我们的,而是靠我们自己创造的。
看淡,并不是真的一点都不在乎,也不是一点都不在意,而是能够发自内心的平静地面对当下的一切,从心而活,保持自己的本色,活出自己的幸福美好。
当你看淡人间人情冷暖,你便能守心自暖,当你看淡世间沧桑,你的内心便能安然无恙,因为看淡,所以幸福。真正的幸福,不是别人给我们的,而是靠我们自己创造的。
传严法师第十二次讲解《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第三十九讲)
(音频链接:https://t.cn/A6fZn0OG)
四、领悟味处——读经文: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于意云何?此味为復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阿难!若復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只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若生于空,汝噉虚空当作何味?必其虚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名味?是故当知舌味与尝俱无处所,即尝与味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开解:十二处中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指的是六尘,因为一体也是指六识。六根六尘六识原于本如来藏性,认为无知性之物生觉性,即说妄想因缘法生菩提,或说自然有菩提,都是因为遗失了如来藏性,堕落在根本无明里,认世界为物、执着实有、沉溺对待对立法的结果。这段经文是领悟味处,从味尘来辩明,味如果从舌生,那么舌应该知道多味,可是一舌不能知道多味;如果味生于食物,食物自知不需舌参与;如果生于虚空,还要根尘干什么,怎么知道味道?所以知道味尘与舌根尝性都无一定的处所,能尝根性与所尝味尘也无自己本体、虚妄不真,究其源头,不从根生,不属于因缘所生法。不从空生不属于自然,而是从如来藏妙真如性显现出来的。
五、下面说身与触尘,领悟触处——读经文: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復在头?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开解:这是开示身根与触觉,领悟触处。谁为能触?谁为所触?如果说能触在于手,手属有知,头应属所、无知,但现在头也有知,就不成为能触所触。若能触是在头,头属有知,手应无知触之用、是所,但现在手也有知,不可以叫能触所触。若说头与手都各有所知,那你阿难应有二个身体才能达到手知头也知,因为触必有知及无知,能与所相合,才成为触觉。如果说头与手一触时二处都有知,那么头与手应是一体,是一体就不能成为能触与所触关系。如果说头与手都有知,成为二体,二体都属有知,都是能触,那个所触应该是谁呢?若在能触的手,即不应该在所摩的头。若在所摩的头,即不在能摩的手,现在头与手都有知、是能知,无有所触了,不应该虚空成为你的所触对象啊。所以应该明白,所觉的触与能触身,都无真实处所,身根与触尘也无自己本体,都是虚妄名相。本非因缘生自然有,而是从如来藏妙真如性所表现的。
六、领悟法处——读经文: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復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盖法已是心则非尘矣!既}非心所缘,云何成处?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若有知而又异汝则非汝之法尘应同他心量矣}即汝即心{若有知而即汝之尘乃即汝之心矣}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异汝而}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緃许空外则}心非所缘处从谁立?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开解:这是说意根法尘关系,领悟法处,所谓“处”是众生的执实有无明知见罢了。从法尘来辩证。由意根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这叫做法尘。法尘与前五尘不同,无实性境。这个法尘唯意识心所变,所以从即心、离心分析虚妄无体,这意缘法是你意根心所生吗?还是离你意根心而另外有法尘的方向所在?如果说意缘法从意根所生,则能生心有知,所生法也应当有知,法尘既是有知就不叫尘了。也不是心所缘的对象,因为法则是心能缘是有知,所缘尘是无知。心所缘的才叫“处”,既不是心所缘的,怎么可以成为处呢?这是从心所生来讲意缘法的虚妄不实。如果说法尘是离开意根之心,另外有方向处所,那法尘应该有自性,问问法尘的自性是有知是无知呢?如果离开你意缘心的法尘是有知,那么应该叫作心,不应该叫作尘。“异汝非尘”:离开你意缘的法,而有知觉,应该不是尘而是另外一个心。即同他人之心才能离你而有知。如果说离心有知的法尘就是你,也就是你的心,既然是你心,应不离开你,为何你 心与你不是一体,要分开成二个呢?如果这意缘法尘是离心无知,和前五尘一样也是离心无知,但是这法尘是无形象,既无色声香味,又无冷暖触觉,也无虚空相,那这法尘究竟在什么地方呢?既然在五尘色法与虚空都无所表示,那么你的法尘终不应该说除人世间,另有一个空外之处是法尘所在的地方啊。法尘既然离心无知,当然不是能缘的心,能缘是不离根本觉性的,妄想居空外,也无所缘境界。既然非心非境,那在什么地方才能建立它的处所呢?这是从离心而不知的状况开示意缘法虚妄不实。假设空外有不可想象的法也无你心所缘的境界,处从谁知呢?各个分析观察意缘法尘都无实体,一切总非,彰显空如来藏妙真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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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悟味处——读经文: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于意云何?此味为復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阿难!若復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只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若生于空,汝噉虚空当作何味?必其虚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名味?是故当知舌味与尝俱无处所,即尝与味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开解:十二处中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指的是六尘,因为一体也是指六识。六根六尘六识原于本如来藏性,认为无知性之物生觉性,即说妄想因缘法生菩提,或说自然有菩提,都是因为遗失了如来藏性,堕落在根本无明里,认世界为物、执着实有、沉溺对待对立法的结果。这段经文是领悟味处,从味尘来辩明,味如果从舌生,那么舌应该知道多味,可是一舌不能知道多味;如果味生于食物,食物自知不需舌参与;如果生于虚空,还要根尘干什么,怎么知道味道?所以知道味尘与舌根尝性都无一定的处所,能尝根性与所尝味尘也无自己本体、虚妄不真,究其源头,不从根生,不属于因缘所生法。不从空生不属于自然,而是从如来藏妙真如性显现出来的。
五、下面说身与触尘,领悟触处——读经文: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復在头?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开解:这是开示身根与触觉,领悟触处。谁为能触?谁为所触?如果说能触在于手,手属有知,头应属所、无知,但现在头也有知,就不成为能触所触。若能触是在头,头属有知,手应无知触之用、是所,但现在手也有知,不可以叫能触所触。若说头与手都各有所知,那你阿难应有二个身体才能达到手知头也知,因为触必有知及无知,能与所相合,才成为触觉。如果说头与手一触时二处都有知,那么头与手应是一体,是一体就不能成为能触与所触关系。如果说头与手都有知,成为二体,二体都属有知,都是能触,那个所触应该是谁呢?若在能触的手,即不应该在所摩的头。若在所摩的头,即不在能摩的手,现在头与手都有知、是能知,无有所触了,不应该虚空成为你的所触对象啊。所以应该明白,所觉的触与能触身,都无真实处所,身根与触尘也无自己本体,都是虚妄名相。本非因缘生自然有,而是从如来藏妙真如性所表现的。
六、领悟法处——读经文: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復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盖法已是心则非尘矣!既}非心所缘,云何成处?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若有知而又异汝则非汝之法尘应同他心量矣}即汝即心{若有知而即汝之尘乃即汝之心矣}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异汝而}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緃许空外则}心非所缘处从谁立?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开解:这是说意根法尘关系,领悟法处,所谓“处”是众生的执实有无明知见罢了。从法尘来辩证。由意根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这叫做法尘。法尘与前五尘不同,无实性境。这个法尘唯意识心所变,所以从即心、离心分析虚妄无体,这意缘法是你意根心所生吗?还是离你意根心而另外有法尘的方向所在?如果说意缘法从意根所生,则能生心有知,所生法也应当有知,法尘既是有知就不叫尘了。也不是心所缘的对象,因为法则是心能缘是有知,所缘尘是无知。心所缘的才叫“处”,既不是心所缘的,怎么可以成为处呢?这是从心所生来讲意缘法的虚妄不实。如果说法尘是离开意根之心,另外有方向处所,那法尘应该有自性,问问法尘的自性是有知是无知呢?如果离开你意缘心的法尘是有知,那么应该叫作心,不应该叫作尘。“异汝非尘”:离开你意缘的法,而有知觉,应该不是尘而是另外一个心。即同他人之心才能离你而有知。如果说离心有知的法尘就是你,也就是你的心,既然是你心,应不离开你,为何你 心与你不是一体,要分开成二个呢?如果这意缘法尘是离心无知,和前五尘一样也是离心无知,但是这法尘是无形象,既无色声香味,又无冷暖触觉,也无虚空相,那这法尘究竟在什么地方呢?既然在五尘色法与虚空都无所表示,那么你的法尘终不应该说除人世间,另有一个空外之处是法尘所在的地方啊。法尘既然离心无知,当然不是能缘的心,能缘是不离根本觉性的,妄想居空外,也无所缘境界。既然非心非境,那在什么地方才能建立它的处所呢?这是从离心而不知的状况开示意缘法虚妄不实。假设空外有不可想象的法也无你心所缘的境界,处从谁知呢?各个分析观察意缘法尘都无实体,一切总非,彰显空如来藏妙真如性。
论术
清静无为,不惹尘埃
淡看秋风,落花流水
心无外物,无所需求
从心而寻,自在根性
不过自性,也是人性,同时也是社会综合性
人是众生的载体,是社会演变的承担,是规律的演变自化
天道也是人性,即使人欲,也是好恶偏好
事物,只有自然规律和运动周期,以及变现出的社会现象
坦然没有人禅悟其中,那么这种社会现象,于人有什么关系和演变的方向
心,是万物的载体,是自然的现象,是心欲的愿望
由心而出,不偏离事物的发展和演变
就是神性
人际,本身就是承担风险
心有所愿,就有求取
有所需求,就是交易
而交易,就有风险和代价
对他人感兴趣,想要了解别人对社会和认知事物的看法,就要承担别人对生活的喜欢和厌恶
同时承担别人表现出来的观念,立场和视角,以及好恶演变出来的对立形态立场
人看待事物,无论是任何事物,或真理真相,以及认知
都带有相对应的立场和变化
没有人会怀疑自身的立场和观念,如果有,就不会容许偏差的存在
生活本身就是好恶的部分,容许偏差演变的可能和结果
承担别人带来好恶的部分,就是心有慈悲
在禅学里,叫寿者相
真理真相,都是相对的
只有人一开口,就会陷入立场变化,进行一种立场,一种对应相生相对的立场
无论掩饰,隐藏,或欺骗,假装无知
都无法掩盖立场的变化
人是有美丑善恶的,这是人性,也是人性的需求,是人在社会同性的需求协同和共性
是社会现象,是自然规律和事物演变的方向
把天和人区分开来,是基于对立的立场和视角
在佛教术语里,是着相 https://t.cn/A6VU8QOs
清静无为,不惹尘埃
淡看秋风,落花流水
心无外物,无所需求
从心而寻,自在根性
不过自性,也是人性,同时也是社会综合性
人是众生的载体,是社会演变的承担,是规律的演变自化
天道也是人性,即使人欲,也是好恶偏好
事物,只有自然规律和运动周期,以及变现出的社会现象
坦然没有人禅悟其中,那么这种社会现象,于人有什么关系和演变的方向
心,是万物的载体,是自然的现象,是心欲的愿望
由心而出,不偏离事物的发展和演变
就是神性
人际,本身就是承担风险
心有所愿,就有求取
有所需求,就是交易
而交易,就有风险和代价
对他人感兴趣,想要了解别人对社会和认知事物的看法,就要承担别人对生活的喜欢和厌恶
同时承担别人表现出来的观念,立场和视角,以及好恶演变出来的对立形态立场
人看待事物,无论是任何事物,或真理真相,以及认知
都带有相对应的立场和变化
没有人会怀疑自身的立场和观念,如果有,就不会容许偏差的存在
生活本身就是好恶的部分,容许偏差演变的可能和结果
承担别人带来好恶的部分,就是心有慈悲
在禅学里,叫寿者相
真理真相,都是相对的
只有人一开口,就会陷入立场变化,进行一种立场,一种对应相生相对的立场
无论掩饰,隐藏,或欺骗,假装无知
都无法掩盖立场的变化
人是有美丑善恶的,这是人性,也是人性的需求,是人在社会同性的需求协同和共性
是社会现象,是自然规律和事物演变的方向
把天和人区分开来,是基于对立的立场和视角
在佛教术语里,是着相 https://t.cn/A6VU8Q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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