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政科普进行时#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集团)是一家主要提供电子商务在线交易平台的公司,以曾担任英语教师的马云为首的18人,于1999年在杭州创立。 阿里巴巴集团经营多项业务,业务和关联公司的业务包括:淘宝网、天猫、聚划算、全球速卖通、阿里巴巴国际交易市场、1688、阿里妈妈、阿里云、蚂蚁金服、菜鸟网络等。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BABA”。2016年4月6日,阿里巴巴正式宣布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零售交易平台。2017年2月,阿里巴巴成立澳大利亚、新西兰总部。 https://t.cn/RxdZH5c
#china观察# 【首家互联网法院成立,网购买到假货不用愁了】6月26日,中央深改组正式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决定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其最大特点是案件从当事人起诉到最后宣判,全部通过网络在线进行。 https://t.cn/RCxy2xA
#长春热门#杭州互联网法院建立了融合当事人在线起诉、应诉、举证、质证、参加庭审,以及法官立案、分案、审理、评议、判决、执行等诉讼全流程功能模块的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融合于审判执行全流程。到普通法院办案时,为了办案需要而收集案件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社保、账号等信息,常常是一个令律师和当事人都很头疼的问题。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正式设立了。互联网法院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互联网思维和中国司法制度相互催化的创新结果,也是中国法治一系列深化改革后水到渠成的结果。例如最高院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六个巡回法庭,送“法”出京;一些地方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专门管辖知识产权案件;还有,指定一些法院异地管辖行政案件。相对于这些机构改革,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对中国司法的冲击力或许更强大,也更为根本。如果说创新定义了互联网,那么保守则是法院应有的气质。在一定意义上讲,法治实际上并不欢迎创新。当互联网一日千里的发展总是让人“想不到”之时,法院给人们的却是一种关于确定性的安全感。在现实中常为了法院原本可以轻易获取的身份信息、财产信息等奔波于不同部门之间,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杭州互联网法院在这一方面承袭的正是一些网购平台倡导的用户体验至上的做法。 https://t.cn/8kLFk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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