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一个风尘女子的尸体从地窖被勾上来,她的脸上失去了美艳风华,没想到尸体竟然被心上人喂了狗,可悲可叹!
这位可怜的风尘女子是谁?
上世纪初,上海有一位18岁的姑娘,名叫怜宝,因生得花容月貌,身边总是围满了各种各样的男人。
当时战乱频繁,怜宝孤身一人,想凭着自己的姿色找个男人依靠,这样总不至于过得太差。
怜宝遇见的第一个男人长相极其帅气,是少有的美男子,且温柔多情,在怜宝看来,跟自己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是,怜宝的悲剧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怜宝眼中的真命天子,其实是个人贩子,专门拐卖怜宝这样未经世事又长得漂亮的姑娘。
就这样,怜宝被他拐到天津,卖到了窑子里。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被骗过一次的怜宝,竟然再一次被美男计所骗,这一回直接被带到关外卖给了金英堂的老板李宝晟。
怜宝生就一副花容月貌,举手投足间更是我见犹怜,简直就是风月场上的极品。
在李宝晟看来,像怜宝这样的女人是最能留下男人银子的,于是他决定将怜宝打造成自己的头牌。
果然,在李宝晟的包装之下,怜宝很快成为了金英堂的“镇店之宝”,凡是想要一睹芳容的客人,都需要先一掷千金到李宝晟处批条子才行。
怜宝也没有辜负李宝晟,俗话说,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怜宝招揽男人的手段也是比较厉害的。
但凡是去过一次的客人,没有不想再去第二次的,这让李宝晟在怜宝身上赚了不少钱。
都说才子配佳人,大概每个身在风月场中的女子,都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恋爱的对象自然都应是有才又多金,且长相帅气的恩客。
但她们大概忘了,既是恩客,那就都是久在风月场之人,这样的人,又会有几分真心呢?
伪满银行的经理王恩诚是怜宝的常客,他出手阔绰,常常为了怜宝挥金如土,还对怜宝温柔有加。
一来二去,两人情愫渐生,虽然此前怜宝曾两次被男人所伤,但这一次,怜宝还是义无反顾爱上了这个男人,并且生出了想要从良的想法。
李宝晟赚钱赚得正香,怎么会舍得在此刻放她走,她的好友小红也劝她说,李宝晟和她之前在窑子里遇见的老鸨不一样,是出了名的狠人,要是惹火了他,怕是连命都要没了。
许是做惯了头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又许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男人是靠得住的,此时的怜宝一门心思要去跟王恩诚过日子,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劝说。
果不其然,怜宝想要从良的想法遭到了李宝晟的强烈反对,两人争执不下,李宝晟直接动了手,打得怜宝浑身是伤。
不过李宝晟并未下死手,因为在他看来,此时的怜宝还能为他继续挣钱。
李宝晟原本以为怜宝挨了打就会听话,继续安安分分为他挣钱,可怜宝是个死心眼,既然商量不成,便以绝食抗拒。
慢慢的,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怜宝彻底倒下了,她精神恍惚,眼神涣散,身体也每况愈下,再也不能接客了。
既然不能接客了,那留着何用?李宝晟随即命人将怜宝丢到了后院的地窖里,每天扔点儿食物进去,让其自生自灭。
另一边,听闻怜宝为了自己挨了打的王恩诚却销声匿迹了,甚至在知道怜宝被李宝晟丢进地窖,也没有来看一眼,只是给了些钱财,让李宝晟宽待一些。
可李宝晟心狠手辣,向来都是只拿钱不办事的主。
几个月过后,怜宝死在了地窖里,被人发现时,尸体已经生了蛆虫。
然而被抬出来时,李宝晟竟连一张草席都不舍得,还是她的好友小红拿出了自己的旧床单,全了体面。
最后,怜宝的尸体,被李宝晟丢到山上去喂狗,而她的心上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更别说为她收尸了。
或许从一开始,王恩诚就是与怜宝逢场作戏,可惜最终入戏的只有怜宝一人,又或许王恩诚其实对怜宝也是有爱意的,只不过畏于权势,不敢而已。
1941年,怜宝的故事被报道在《盛京日报》上,同样身为女子,不少人读完后毛骨悚然,更何况亲身经历的怜宝。
民国时期,战乱频繁,军阀割据,许多贫苦人家的女孩子从小就被卖到妓院,为了学会招揽客人,老鸨更是动辄打骂,大刑伺候。
那个年代,法律并不健全,有许多人都是像李宝晟这般,视人命如草芥。
谁有权谁就是官,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至于其他人,不过如蝼蚁一般,任人踩踏。
旧社会这种人吃人的制度下,不知葬送了多少怜宝这样的亡魂。
新中国成立后,妓院被全面清除,这些女子也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过上了正常人的日子。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新中国对于那些久在压迫下的人来说,是一种救赎,更是一种新生。
这位可怜的风尘女子是谁?
上世纪初,上海有一位18岁的姑娘,名叫怜宝,因生得花容月貌,身边总是围满了各种各样的男人。
当时战乱频繁,怜宝孤身一人,想凭着自己的姿色找个男人依靠,这样总不至于过得太差。
怜宝遇见的第一个男人长相极其帅气,是少有的美男子,且温柔多情,在怜宝看来,跟自己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是,怜宝的悲剧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怜宝眼中的真命天子,其实是个人贩子,专门拐卖怜宝这样未经世事又长得漂亮的姑娘。
就这样,怜宝被他拐到天津,卖到了窑子里。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被骗过一次的怜宝,竟然再一次被美男计所骗,这一回直接被带到关外卖给了金英堂的老板李宝晟。
怜宝生就一副花容月貌,举手投足间更是我见犹怜,简直就是风月场上的极品。
在李宝晟看来,像怜宝这样的女人是最能留下男人银子的,于是他决定将怜宝打造成自己的头牌。
果然,在李宝晟的包装之下,怜宝很快成为了金英堂的“镇店之宝”,凡是想要一睹芳容的客人,都需要先一掷千金到李宝晟处批条子才行。
怜宝也没有辜负李宝晟,俗话说,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怜宝招揽男人的手段也是比较厉害的。
但凡是去过一次的客人,没有不想再去第二次的,这让李宝晟在怜宝身上赚了不少钱。
都说才子配佳人,大概每个身在风月场中的女子,都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恋爱的对象自然都应是有才又多金,且长相帅气的恩客。
但她们大概忘了,既是恩客,那就都是久在风月场之人,这样的人,又会有几分真心呢?
伪满银行的经理王恩诚是怜宝的常客,他出手阔绰,常常为了怜宝挥金如土,还对怜宝温柔有加。
一来二去,两人情愫渐生,虽然此前怜宝曾两次被男人所伤,但这一次,怜宝还是义无反顾爱上了这个男人,并且生出了想要从良的想法。
李宝晟赚钱赚得正香,怎么会舍得在此刻放她走,她的好友小红也劝她说,李宝晟和她之前在窑子里遇见的老鸨不一样,是出了名的狠人,要是惹火了他,怕是连命都要没了。
许是做惯了头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又许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男人是靠得住的,此时的怜宝一门心思要去跟王恩诚过日子,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劝说。
果不其然,怜宝想要从良的想法遭到了李宝晟的强烈反对,两人争执不下,李宝晟直接动了手,打得怜宝浑身是伤。
不过李宝晟并未下死手,因为在他看来,此时的怜宝还能为他继续挣钱。
李宝晟原本以为怜宝挨了打就会听话,继续安安分分为他挣钱,可怜宝是个死心眼,既然商量不成,便以绝食抗拒。
慢慢的,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怜宝彻底倒下了,她精神恍惚,眼神涣散,身体也每况愈下,再也不能接客了。
既然不能接客了,那留着何用?李宝晟随即命人将怜宝丢到了后院的地窖里,每天扔点儿食物进去,让其自生自灭。
另一边,听闻怜宝为了自己挨了打的王恩诚却销声匿迹了,甚至在知道怜宝被李宝晟丢进地窖,也没有来看一眼,只是给了些钱财,让李宝晟宽待一些。
可李宝晟心狠手辣,向来都是只拿钱不办事的主。
几个月过后,怜宝死在了地窖里,被人发现时,尸体已经生了蛆虫。
然而被抬出来时,李宝晟竟连一张草席都不舍得,还是她的好友小红拿出了自己的旧床单,全了体面。
最后,怜宝的尸体,被李宝晟丢到山上去喂狗,而她的心上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更别说为她收尸了。
或许从一开始,王恩诚就是与怜宝逢场作戏,可惜最终入戏的只有怜宝一人,又或许王恩诚其实对怜宝也是有爱意的,只不过畏于权势,不敢而已。
1941年,怜宝的故事被报道在《盛京日报》上,同样身为女子,不少人读完后毛骨悚然,更何况亲身经历的怜宝。
民国时期,战乱频繁,军阀割据,许多贫苦人家的女孩子从小就被卖到妓院,为了学会招揽客人,老鸨更是动辄打骂,大刑伺候。
那个年代,法律并不健全,有许多人都是像李宝晟这般,视人命如草芥。
谁有权谁就是官,谁有钱谁就是大爷,至于其他人,不过如蝼蚁一般,任人踩踏。
旧社会这种人吃人的制度下,不知葬送了多少怜宝这样的亡魂。
新中国成立后,妓院被全面清除,这些女子也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过上了正常人的日子。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新中国对于那些久在压迫下的人来说,是一种救赎,更是一种新生。
是时候要离开大理了,很感慨,我的能力毋容置疑,我的工作态度也不容怀疑,如果我那么容易被取代,那就真的是我的问题,[微笑][微笑]先休息吧,歇段时间,回家照顾照顾老父亲,给自己放个假,调整好自己,明年再战,人跟人是真的不一样,不能要求别人去理解你,你只需要坚持做你自己,这个很难,但是也很必要 https://t.cn/R2Wxrlv
今天下公交车被自行车撞了……
顶着38度的高温,去了法喜寺拜佛,为好朋友祈福(近来身体一直不适),也同时为自己和家人祈求平安健康。出来之后,看到前面几站就是云栖竹径,乘兴而至。到了发现原来真的就只是一条蜿蜒的竹径,看着绿荫葱葱,可走在里面没有风,全身汗涔涔,再加上小路崎岖,实在是不舒服。
傍晚乘车返回,下山的路摇摇晃晃,令人昏沉。终于到站了,公交车换乘地铁,一步迈下车,一步迈下站台。“啊————”(实在找不到恰当的拟声词,只能有我的叫声代替),我被什么撞倒,顿时大脑一片混乱,耳边嗡嗡作响,都不知道怎么回事,随即右耳火辣辣得疼,两条小腿也传来阵阵刺痛。一个男性的声音传来:“没事吧”,我下意识地坐了起来,摇了摇头,对方递来了我的手机,屏幕碎了(昨天刚换的屏)。“有事吗?要不要去医院?”此时的我还很懵,脑子里闪过几种处理方法,要不算了吧,可还是很混乱的,回了一句“先让我缓一缓”。看到对方把自行车(是一辆白色的山地车)停在旁边,来看我的伤势,左右腿上都有几处擦伤,破了皮,渗出血丝来,便说“看着问题不大,喷点云南白药就好了”。“你有没有意外险,自己走一下保险。”
“没事没事,坐一会儿”
接着又是一阵沉默,“那要不要报警”,“我先说我的观点,我觉得这个肯定是你的全责,你突然出来,我才撞到你的。”
(我被撞了,我的全责,What???)
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天还下起了雨,就说“我先给我朋友打个电话吧”,朋友也在上班,打了几个没人接,一时也有点慌。终于打通了,说了情况,可是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本来是开开心心出来玩,谁想到还出了事故,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伤心委屈一下子就涌上来了。朋友听着哭,也说不清情况就让我把电话给对方,应该是朋友让他送我去医院,听到他说:“应该没什么问题的,我觉得没必要去医院,也浪费时间,也浪费医疗资源……”(再次令我???的发言)可能是我朋友的一再要求,他最后同意陪我去医院看看。
稍微缓过来,我当时的想法是,帮我买点药,处理一下应该就可以了。可对方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意思,也觉得没什么必要。那这个医院还是要去一下的,万一呢。
就带我去医院,搜了一下,只有一站地铁,就去乘地铁,我当时也真的是忍着疼,一瘸一拐地跟他去坐地铁。到了医院,去挂号,我以为怎么样对方也会付个挂号费吧。
没想到,他再次强调“我是没有任何责任,你是全责,你想清楚,我不需要付任何的赔偿,我在这里等你朋友来了就走。或者就报警处理。”
……再次无语
争辩无果,报警就报警,回了一句“那就报警吧”。
护士已经在问,如果后期需要赔偿的话,可以自费,我也不是本地,没有这里的卡,自己自费。挂好号,看医生,医生检查之后,说应该没有伤到骨头,要是不放心可以拍片子。我自己也不那么想麻烦,就没有拍片。出来之后问他报警了吗,他说:“不是你要报警吗?我对这件事没有什么异议。”
……(什么叫你没有什么异议,撞人还有理了,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这个警非报不可了,倒要看看这个责任到底怎么算!)
拨打110
等
……
交警来了
问了事情的经过和诉求,“对方一直说我是全责,这个观点我不认同,我现在需要认定责任,需要他赔偿。”
交警还没有查到监控,如果行人走了斑马线,那就是撞人的一方全责,如果没有走斑马线就是双方责任,具体主次责任,这位交警也不能回答,貌似业务不太熟悉,不能判断,需要询问同事。
等监控
在这个过程中,交警说,一般最后都是协商赔偿,让我估算一下损失。我表示,需要对方赔偿医疗费和换手机屏幕的钱。对方不同意,说:“赔的话就赔10%,出5块钱。别的钱是不会出的。”(挂号花了50)对方仍然觉得自己毫无过错,好像在施舍一般。
呵……没等我开口,交警就说:“10%不可能的,没有这样定责的,最起码是一主一次,三七分,或者同等责任。”
等来了监控,双方责任。怎么赔偿。
(事已至此,其实一共损失三五百块,鉴于对方到这个时候都觉得自己没有责任,这个是我不能接受的,需要对方赔偿大部分损失。)
协商未果,交警表示,那需要填事故单,报上去,作为一般交通事故处理。
这时候,我朋友和她男朋友赶到,看到亲人来了,似乎是更有底气,对方仍然不觉得自己需要负责,于是跟他争吵起来,被朋友劝住,开始跟他谈。
(其实就是两三百块钱的事,而且一个女孩子确实被撞倒,受伤了,也没让你全付,而且人家是来旅游的,过几天就走了,还带着伤……诸如此类的话)
然而协商无果,就是不肯赔偿。
这时,另一位交警赶到,(刚刚在调取监控,处理事故经验更丰富),认定双方责任:
骑车撞到人的一方是主要责任,行人是次要责任。
到此,终于证明我的“清白”!
问对方,这一责任认定认不认同。
他不认同。最多赔偿50块钱的看病钱,换手机屏的钱,他不会出。
交警说,财产损失也是损失,也需要赔偿啊。
对方仍不认同,那就该上报上报,不行就仲裁,上法院。
再次无果。上报。
交警开始录信息,填单子,需要扣押事故车辆,现在另一名交警去现场托运自行车(自行车在地铁站),明天双方需要到交警支队做笔录,之后会对事故车辆进行认定,然后车才能取走。双方还是无法协商,就仲裁。
对方表示,那就走仲裁,如果最后法院这样判决,再认。
交警到现场通过视频向对方确认是哪辆自行车,准备托运了。
朋友对象又把他叫走聊,这次他同意赔偿了。
(男人之间好说话吗?)
当场赔付。
这件事至此,结束。
第二次报警的事故流水账
回顾整件事的时候,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对方撞了人还理直气壮地说是你的责任,跟我没有关系。这也是为什么一定要警察来处理这件事的原因。
朋友说他还是挺有礼貌的,但是在我看来,这并不是礼貌,只是一种冷漠,事不关己的冷漠,全程毫无歉意,更像是一种:看吧,这不关我的事,是她自己撞上来的,我能跟着过来就说明我问心无愧,你不用想讹我。他的这一身“正气”,倒显得他人斤斤计较。
后面他老婆也过来了,什么都没有问,也不觉得应该表示歉意。
并不能说这样的人是坏人,甚至不能说是没素质的人,
但却是没有同理心的人。
这并不是我弱我有理,只是理不辩不明。
也无关男女。
当然这样的男人,小肚鸡肠、斤斤计较、固执己见、最后又怂了……也是令我不齿。用北方话就是,一点也不爷们儿。
我和朋友都说如果撞人的是自己,肯定不会是这样处理的。
讽刺的是,
包里放着刚在法喜寺求的五个平安符,
佛祖是在警醒我什么吗?
平安靠自己
果然是“莫向外求”。 https://t.cn/RXnjS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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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乘车返回,下山的路摇摇晃晃,令人昏沉。终于到站了,公交车换乘地铁,一步迈下车,一步迈下站台。“啊————”(实在找不到恰当的拟声词,只能有我的叫声代替),我被什么撞倒,顿时大脑一片混乱,耳边嗡嗡作响,都不知道怎么回事,随即右耳火辣辣得疼,两条小腿也传来阵阵刺痛。一个男性的声音传来:“没事吧”,我下意识地坐了起来,摇了摇头,对方递来了我的手机,屏幕碎了(昨天刚换的屏)。“有事吗?要不要去医院?”此时的我还很懵,脑子里闪过几种处理方法,要不算了吧,可还是很混乱的,回了一句“先让我缓一缓”。看到对方把自行车(是一辆白色的山地车)停在旁边,来看我的伤势,左右腿上都有几处擦伤,破了皮,渗出血丝来,便说“看着问题不大,喷点云南白药就好了”。“你有没有意外险,自己走一下保险。”
“没事没事,坐一会儿”
接着又是一阵沉默,“那要不要报警”,“我先说我的观点,我觉得这个肯定是你的全责,你突然出来,我才撞到你的。”
(我被撞了,我的全责,What???)
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天还下起了雨,就说“我先给我朋友打个电话吧”,朋友也在上班,打了几个没人接,一时也有点慌。终于打通了,说了情况,可是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本来是开开心心出来玩,谁想到还出了事故,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伤心委屈一下子就涌上来了。朋友听着哭,也说不清情况就让我把电话给对方,应该是朋友让他送我去医院,听到他说:“应该没什么问题的,我觉得没必要去医院,也浪费时间,也浪费医疗资源……”(再次令我???的发言)可能是我朋友的一再要求,他最后同意陪我去医院看看。
稍微缓过来,我当时的想法是,帮我买点药,处理一下应该就可以了。可对方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意思,也觉得没什么必要。那这个医院还是要去一下的,万一呢。
就带我去医院,搜了一下,只有一站地铁,就去乘地铁,我当时也真的是忍着疼,一瘸一拐地跟他去坐地铁。到了医院,去挂号,我以为怎么样对方也会付个挂号费吧。
没想到,他再次强调“我是没有任何责任,你是全责,你想清楚,我不需要付任何的赔偿,我在这里等你朋友来了就走。或者就报警处理。”
……再次无语
争辩无果,报警就报警,回了一句“那就报警吧”。
护士已经在问,如果后期需要赔偿的话,可以自费,我也不是本地,没有这里的卡,自己自费。挂好号,看医生,医生检查之后,说应该没有伤到骨头,要是不放心可以拍片子。我自己也不那么想麻烦,就没有拍片。出来之后问他报警了吗,他说:“不是你要报警吗?我对这件事没有什么异议。”
……(什么叫你没有什么异议,撞人还有理了,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这个警非报不可了,倒要看看这个责任到底怎么算!)
拨打110
等
……
交警来了
问了事情的经过和诉求,“对方一直说我是全责,这个观点我不认同,我现在需要认定责任,需要他赔偿。”
交警还没有查到监控,如果行人走了斑马线,那就是撞人的一方全责,如果没有走斑马线就是双方责任,具体主次责任,这位交警也不能回答,貌似业务不太熟悉,不能判断,需要询问同事。
等监控
在这个过程中,交警说,一般最后都是协商赔偿,让我估算一下损失。我表示,需要对方赔偿医疗费和换手机屏幕的钱。对方不同意,说:“赔的话就赔10%,出5块钱。别的钱是不会出的。”(挂号花了50)对方仍然觉得自己毫无过错,好像在施舍一般。
呵……没等我开口,交警就说:“10%不可能的,没有这样定责的,最起码是一主一次,三七分,或者同等责任。”
等来了监控,双方责任。怎么赔偿。
(事已至此,其实一共损失三五百块,鉴于对方到这个时候都觉得自己没有责任,这个是我不能接受的,需要对方赔偿大部分损失。)
协商未果,交警表示,那需要填事故单,报上去,作为一般交通事故处理。
这时候,我朋友和她男朋友赶到,看到亲人来了,似乎是更有底气,对方仍然不觉得自己需要负责,于是跟他争吵起来,被朋友劝住,开始跟他谈。
(其实就是两三百块钱的事,而且一个女孩子确实被撞倒,受伤了,也没让你全付,而且人家是来旅游的,过几天就走了,还带着伤……诸如此类的话)
然而协商无果,就是不肯赔偿。
这时,另一位交警赶到,(刚刚在调取监控,处理事故经验更丰富),认定双方责任:
骑车撞到人的一方是主要责任,行人是次要责任。
到此,终于证明我的“清白”!
问对方,这一责任认定认不认同。
他不认同。最多赔偿50块钱的看病钱,换手机屏的钱,他不会出。
交警说,财产损失也是损失,也需要赔偿啊。
对方仍不认同,那就该上报上报,不行就仲裁,上法院。
再次无果。上报。
交警开始录信息,填单子,需要扣押事故车辆,现在另一名交警去现场托运自行车(自行车在地铁站),明天双方需要到交警支队做笔录,之后会对事故车辆进行认定,然后车才能取走。双方还是无法协商,就仲裁。
对方表示,那就走仲裁,如果最后法院这样判决,再认。
交警到现场通过视频向对方确认是哪辆自行车,准备托运了。
朋友对象又把他叫走聊,这次他同意赔偿了。
(男人之间好说话吗?)
当场赔付。
这件事至此,结束。
第二次报警的事故流水账
回顾整件事的时候,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对方撞了人还理直气壮地说是你的责任,跟我没有关系。这也是为什么一定要警察来处理这件事的原因。
朋友说他还是挺有礼貌的,但是在我看来,这并不是礼貌,只是一种冷漠,事不关己的冷漠,全程毫无歉意,更像是一种:看吧,这不关我的事,是她自己撞上来的,我能跟着过来就说明我问心无愧,你不用想讹我。他的这一身“正气”,倒显得他人斤斤计较。
后面他老婆也过来了,什么都没有问,也不觉得应该表示歉意。
并不能说这样的人是坏人,甚至不能说是没素质的人,
但却是没有同理心的人。
这并不是我弱我有理,只是理不辩不明。
也无关男女。
当然这样的男人,小肚鸡肠、斤斤计较、固执己见、最后又怂了……也是令我不齿。用北方话就是,一点也不爷们儿。
我和朋友都说如果撞人的是自己,肯定不会是这样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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