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正告乱港分子悬崖勒马#【邓炳强接受环球时报专访:正告乱港分子悬崖勒马,不要再继续叛徒行为】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国安法”)及完善选举制度两把“重锤”落地,盘踞多年的反中乱港势力作鸟兽散,“东方之珠”是否还存在国家安全隐患?由乱到治的香港迎来回归祖国25周年,回答这个问题尤为重要。在近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专访时,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香港国安法使香港由乱到治,但香港仍然面临多类国家安全风险,为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有必要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他同时表示,对于逃亡国外的乱港分子,特区政府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犯法的人接受法律制裁。邓炳强说:“我在此正告有关人士不要再继续这些叛徒、懦夫的行为,而要悬崖勒马,不要一错再错。”
成功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动
环球时报:2019年11月,您成为香港回归后第七任警务处处长,全面接管警队。2021年6月起,您出任保安局局长至今。在您看来,担任保安局局长和警队“一哥”有哪些不同之处?
邓炳强:警务处处长主要负责行动方面的事情,涉及侦查案件、捉拿嫌犯等,工作以行动为本,很快就可以有“成功感”,例如破案把凶徒缉捕、罪案率下跌,成效立即可以看见。保安局局长则负责全港的保安工作,除了警务工作外,我还负责消防、惩教、海关、入境等工作,要在法例和政策方面使得保安局各执法部门工作更有效率,因此,责任大了很多。
另外,保安局局长是一名政治委任官员,需要做很多解说政策及凝聚社会力量的工作,以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政府的工作。作为保安局局长,参与订立一项法例可能要花几年时间也未必能成功,这当中可能会有很多挑战,所以“成功感”不会很快达到。但当我成功订立一项法例或推行一项政策,这并不只是侦破一宗案件,而是将执法部门的工作成效整体提升,对社会的贡献更大,随之满足感也会更大。
环球时报:您担任保安局局长以来,有哪些工作重点?接下来又有哪些计划?
邓炳强:在过去一年,保安局和警务处连同其他相关纪律部队积极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和组织依法采取多项执法行动,包括进行拘捕和检控、激活现有法例、冻结相关罪行财产等,成功打击了不少严重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动。自香港国安法生效至今,共189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而被警方拘捕,当中122人已被检控,另有5家公司因涉嫌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检控。
2019年的“黑暴”事件令本土恐怖主义滋生,警方接连捣破20多宗涉及枪械和爆炸品的案件。特区政府时刻戒备,全方位提升反恐准备和应对能力,并推动公众教育和设立反恐举报热线,提高市民反恐意识及清除社区内的潜在威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国安法使香港由乱到治,目前整体治安情况稳定。今年首季整体罪案较去年同期下跌6.2%,其中暴力罪案较去年同期下跌一成,行劫案下跌23.3%,盗窃案下跌接近五成,但同期诈骗案上升28.6%。针对诈骗案上升情况,警方会加强执法,并继续全方位宣传防骗信息。
保安局在过去一年完成了几项重要的立法工作,包括﹕《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2021年火器及弹药(枪械宣布)(修订)规例》《2021年消防(装置及设备)(修订)规例》和《2021年入境(修订)条例》。
此外,香港保安局和辖下各纪律部队及辅助队伍还协助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尤其在今年第五波疫情全程投入参与抗疫工作,包括协助受限区域的围封行动、全职追踪密切接触者、就《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采取执法行动、提供紧急救援及运送感染人士、管理社区隔离设施及检疫设施(包括中央援建的方舱医院)等。为方便营商及提升香港的国际地位,本月初我们推出先导计划,医疗卫生、高等教育、文化艺术等十个界别的非本地人才,在获得特区政府相关决策局或部门认可的机构邀请下,可以访客身份来港参与指定短期活动,无须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工作签证或进入许可。
未来,香港保安局及各纪律部队会继续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以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积极推进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订立网络安全法例,以明确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的网络安全责任。社会稳定和治安良好是市民安居乐业的基石,我们将会继续努力不懈,维护国家安全、守护香港,保安局和纪律部队也会继续致力推行各种与民生相关的施政措施,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配合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特区政府会继续采取举措应对国安风险
环球时报:回看香港过去的25年,您认为在2020年香港国安法生效和2021年选举制度完善后,还有哪些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隐患?
邓炳强:随着国家的整体发展,不少西方国家视中国为威胁,甚至采取全面敌对态度。由于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有独特环境和生活模式,容易被外部势力恶意渗透。这些势力试图分裂及颠覆国家,鼓吹“港独”思想,导致国家安全风险加剧。
我们能看到,自2003年未能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至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风险发生急剧变化,出现过2014年的非法“占中”、2016年的旺角暴动以及鼓吹“港独”的“香港民族党”成立等严重损害特区公共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过去20多年出现多次的社会乱象,在2019年起持续十多个月的大规模暴乱更是达到极点,出现严重损害法治、公共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扭转了特区自2019年开始的乱局,暴力行为大幅下降,鼓吹“港独”的情况不断减少。此外,众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亦相继自行解散或停止运作。
虽然香港国安法确实起了震慑作用,但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分子绝对不会轻易收手,而是伺机而动。香港仍面临不少国家安全风险,包括:危害国家及香港安全的势力持续以“软对抗”手法宣扬反中央和特区政府的信息,鼓吹“港独”;本土恐怖主义活动,例如2021年的独狼式“七一刺警案”和企图于铁路、法庭等公共场所发动炸弹袭击以图达到政治目的的“光城者”案件,均显示本土恐怖主义分子已转趋行动化;外部势力利用香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独特环境,不断干扰和抹黑特区事务,意图危害国家安全;逃到海外的危害国家安全分子勾结外部势力,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要求外国实施所谓的“制裁”。
环球时报:对于这些仍然存在的国家安全威胁,应当如何应对?
邓炳强:特区政府会继续采取一系列举措应对上述国安风险,其中特别包括:情报方面,我们会加强国家安全及反恐情报搜集及分析,特别是网上资讯及反间谍情报;执法方面,包括继续针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组织展开深入调查,特别是他们的财政来源、开支及与外部势力的关系,并在各纪律部队和各政策局及部门全面协作下,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方面,包括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以及订立网络安全法例,以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宣传教育方面,只有正确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特别是在加强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方面,特区政府通过不同形式的比赛和活动,推动全港中小学校的师生共同参与,让国家安全教育植根校园及社会。
此外,特区政府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也积极通过订立其他的新法例、规例和机制,以更好地履行就维护国家安全的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包括:通过《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以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防止和协助侦查涉及使用电话储值卡的犯罪案件;通过实施《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和更新的《有关电影检查的检查员指引》,把国家安全列为电影检查的考虑因素之一;修订适用于慈善机构的税务指南,如任何团体支持、推广或从事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税务局将不再认定其为慈善团体,并会撤销根据《税务条例》给予的豁免缴税资格;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纳入《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令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不能担任注册社会工作者。
上述与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措施,加上完善选举制度,可以组成一套“组合拳”,这将会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一个重要元素、重要的助力,“一国两制”定能继续行稳致远。
正告乱港分子要悬崖勒马
环球时报: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目前的进展如何?有了香港国安法,为什么还需要推进二十三条立法?您曾说二十三条立法将参考英国同类法律,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还有哪些国家的法律会被纳入参考?
邓炳强:特区政府一直进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相关工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所禁止的七类罪行,有两项:即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已被香港国安法涵盖,而其他罪类则只是部分被《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和《社团条例》涵盖,因此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有必要性的。
我们正针对过去发生的事情,研究特区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安全风险;我们也正检视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经验和相关的法庭裁决及现行法律的不足,务求制定有效与务实的方案和条文,以应对有关风险。事实上,大部分的司法管辖区都有其国家安全法律,而该种法律都有一些相同之处,例如:他们都有具广大执法权力的执法机关去执行其国家安全法律;国家安全法律具域外效力,乃国际惯例;大部分国家都有针对间谍活动的法律;而很多国家都有针对外国干预的法律。英国《国家安全法案》都有改革或引入有关的罪行。
因此,为了完备我们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我们会参考国家相关的全国性法律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类法律。此外,一些有涵盖类似罪行范围的法律的国家,包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等,均在我们参考之列,务求制定最切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方案。我们会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香港和国家的安全。
环球时报:特区政府和内地相关部门在维护国家安全合作上有哪些计划?
邓炳强:依照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三条,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应当与香港特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以及在工作层面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我们也会加强与国家不同的组织及机构的信息和情报共享与交流,以情报主导的方式,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案。
环球时报:近两年不少逃亡国外的乱港分子以及跟风移民外国的香港人,被爆出在境外生活境遇不佳,您想对他们说些什么?
邓炳强:那些犯法后鬼鬼祟祟逃到外面的人,有的甚至继续无耻地充当外国代理人,继续做着抹黑和违法之事,特区政府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犯法的人接受法律制裁。
我在此正告有关人士,要悬崖勒马,不要再继续这些叛徒、懦夫的行为,不要一错再错。如果继续逃避法律责任,他们将一辈子都会背负逃犯的罪名,执法部门也会终身追究其罪责。
至于移民境外的香港人,我认为移民与否,这是个人的选择,但我相信大部分热爱香港、热爱国家的人,都是会选择留在香港并作出社会贡献的。
成功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动
环球时报:2019年11月,您成为香港回归后第七任警务处处长,全面接管警队。2021年6月起,您出任保安局局长至今。在您看来,担任保安局局长和警队“一哥”有哪些不同之处?
邓炳强:警务处处长主要负责行动方面的事情,涉及侦查案件、捉拿嫌犯等,工作以行动为本,很快就可以有“成功感”,例如破案把凶徒缉捕、罪案率下跌,成效立即可以看见。保安局局长则负责全港的保安工作,除了警务工作外,我还负责消防、惩教、海关、入境等工作,要在法例和政策方面使得保安局各执法部门工作更有效率,因此,责任大了很多。
另外,保安局局长是一名政治委任官员,需要做很多解说政策及凝聚社会力量的工作,以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政府的工作。作为保安局局长,参与订立一项法例可能要花几年时间也未必能成功,这当中可能会有很多挑战,所以“成功感”不会很快达到。但当我成功订立一项法例或推行一项政策,这并不只是侦破一宗案件,而是将执法部门的工作成效整体提升,对社会的贡献更大,随之满足感也会更大。
环球时报:您担任保安局局长以来,有哪些工作重点?接下来又有哪些计划?
邓炳强:在过去一年,保安局和警务处连同其他相关纪律部队积极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和组织依法采取多项执法行动,包括进行拘捕和检控、激活现有法例、冻结相关罪行财产等,成功打击了不少严重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动。自香港国安法生效至今,共189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而被警方拘捕,当中122人已被检控,另有5家公司因涉嫌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检控。
2019年的“黑暴”事件令本土恐怖主义滋生,警方接连捣破20多宗涉及枪械和爆炸品的案件。特区政府时刻戒备,全方位提升反恐准备和应对能力,并推动公众教育和设立反恐举报热线,提高市民反恐意识及清除社区内的潜在威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国安法使香港由乱到治,目前整体治安情况稳定。今年首季整体罪案较去年同期下跌6.2%,其中暴力罪案较去年同期下跌一成,行劫案下跌23.3%,盗窃案下跌接近五成,但同期诈骗案上升28.6%。针对诈骗案上升情况,警方会加强执法,并继续全方位宣传防骗信息。
保安局在过去一年完成了几项重要的立法工作,包括﹕《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2021年火器及弹药(枪械宣布)(修订)规例》《2021年消防(装置及设备)(修订)规例》和《2021年入境(修订)条例》。
此外,香港保安局和辖下各纪律部队及辅助队伍还协助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尤其在今年第五波疫情全程投入参与抗疫工作,包括协助受限区域的围封行动、全职追踪密切接触者、就《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采取执法行动、提供紧急救援及运送感染人士、管理社区隔离设施及检疫设施(包括中央援建的方舱医院)等。为方便营商及提升香港的国际地位,本月初我们推出先导计划,医疗卫生、高等教育、文化艺术等十个界别的非本地人才,在获得特区政府相关决策局或部门认可的机构邀请下,可以访客身份来港参与指定短期活动,无须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工作签证或进入许可。
未来,香港保安局及各纪律部队会继续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以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积极推进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订立网络安全法例,以明确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的网络安全责任。社会稳定和治安良好是市民安居乐业的基石,我们将会继续努力不懈,维护国家安全、守护香港,保安局和纪律部队也会继续致力推行各种与民生相关的施政措施,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配合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特区政府会继续采取举措应对国安风险
环球时报:回看香港过去的25年,您认为在2020年香港国安法生效和2021年选举制度完善后,还有哪些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隐患?
邓炳强:随着国家的整体发展,不少西方国家视中国为威胁,甚至采取全面敌对态度。由于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有独特环境和生活模式,容易被外部势力恶意渗透。这些势力试图分裂及颠覆国家,鼓吹“港独”思想,导致国家安全风险加剧。
我们能看到,自2003年未能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至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风险发生急剧变化,出现过2014年的非法“占中”、2016年的旺角暴动以及鼓吹“港独”的“香港民族党”成立等严重损害特区公共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过去20多年出现多次的社会乱象,在2019年起持续十多个月的大规模暴乱更是达到极点,出现严重损害法治、公共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扭转了特区自2019年开始的乱局,暴力行为大幅下降,鼓吹“港独”的情况不断减少。此外,众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亦相继自行解散或停止运作。
虽然香港国安法确实起了震慑作用,但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分子绝对不会轻易收手,而是伺机而动。香港仍面临不少国家安全风险,包括:危害国家及香港安全的势力持续以“软对抗”手法宣扬反中央和特区政府的信息,鼓吹“港独”;本土恐怖主义活动,例如2021年的独狼式“七一刺警案”和企图于铁路、法庭等公共场所发动炸弹袭击以图达到政治目的的“光城者”案件,均显示本土恐怖主义分子已转趋行动化;外部势力利用香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独特环境,不断干扰和抹黑特区事务,意图危害国家安全;逃到海外的危害国家安全分子勾结外部势力,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要求外国实施所谓的“制裁”。
环球时报:对于这些仍然存在的国家安全威胁,应当如何应对?
邓炳强:特区政府会继续采取一系列举措应对上述国安风险,其中特别包括:情报方面,我们会加强国家安全及反恐情报搜集及分析,特别是网上资讯及反间谍情报;执法方面,包括继续针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组织展开深入调查,特别是他们的财政来源、开支及与外部势力的关系,并在各纪律部队和各政策局及部门全面协作下,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方面,包括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以及订立网络安全法例,以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宣传教育方面,只有正确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特别是在加强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方面,特区政府通过不同形式的比赛和活动,推动全港中小学校的师生共同参与,让国家安全教育植根校园及社会。
此外,特区政府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也积极通过订立其他的新法例、规例和机制,以更好地履行就维护国家安全的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包括:通过《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以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防止和协助侦查涉及使用电话储值卡的犯罪案件;通过实施《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和更新的《有关电影检查的检查员指引》,把国家安全列为电影检查的考虑因素之一;修订适用于慈善机构的税务指南,如任何团体支持、推广或从事不利于国家安全的活动,税务局将不再认定其为慈善团体,并会撤销根据《税务条例》给予的豁免缴税资格;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纳入《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令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不能担任注册社会工作者。
上述与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措施,加上完善选举制度,可以组成一套“组合拳”,这将会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一个重要元素、重要的助力,“一国两制”定能继续行稳致远。
正告乱港分子要悬崖勒马
环球时报: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目前的进展如何?有了香港国安法,为什么还需要推进二十三条立法?您曾说二十三条立法将参考英国同类法律,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还有哪些国家的法律会被纳入参考?
邓炳强:特区政府一直进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相关工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所禁止的七类罪行,有两项:即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已被香港国安法涵盖,而其他罪类则只是部分被《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和《社团条例》涵盖,因此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有必要性的。
我们正针对过去发生的事情,研究特区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安全风险;我们也正检视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经验和相关的法庭裁决及现行法律的不足,务求制定有效与务实的方案和条文,以应对有关风险。事实上,大部分的司法管辖区都有其国家安全法律,而该种法律都有一些相同之处,例如:他们都有具广大执法权力的执法机关去执行其国家安全法律;国家安全法律具域外效力,乃国际惯例;大部分国家都有针对间谍活动的法律;而很多国家都有针对外国干预的法律。英国《国家安全法案》都有改革或引入有关的罪行。
因此,为了完备我们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我们会参考国家相关的全国性法律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同类法律。此外,一些有涵盖类似罪行范围的法律的国家,包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等,均在我们参考之列,务求制定最切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方案。我们会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香港和国家的安全。
环球时报:特区政府和内地相关部门在维护国家安全合作上有哪些计划?
邓炳强:依照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三条,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应当与香港特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以及在工作层面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我们也会加强与国家不同的组织及机构的信息和情报共享与交流,以情报主导的方式,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案。
环球时报:近两年不少逃亡国外的乱港分子以及跟风移民外国的香港人,被爆出在境外生活境遇不佳,您想对他们说些什么?
邓炳强:那些犯法后鬼鬼祟祟逃到外面的人,有的甚至继续无耻地充当外国代理人,继续做着抹黑和违法之事,特区政府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犯法的人接受法律制裁。
我在此正告有关人士,要悬崖勒马,不要再继续这些叛徒、懦夫的行为,不要一错再错。如果继续逃避法律责任,他们将一辈子都会背负逃犯的罪名,执法部门也会终身追究其罪责。
至于移民境外的香港人,我认为移民与否,这是个人的选择,但我相信大部分热爱香港、热爱国家的人,都是会选择留在香港并作出社会贡献的。
夜风凛凛
独回望旧事前尘
是以往的我充满怒愤
诬告与指责
积压着满肚气不愤
对谣言反应甚为着紧
受了教训
得了书经的指引
现已看得透不再自困
但觉有分数
不再像以往那般笨
抹泪痕轻快笑着行
冥冥中都早注定你富或贫
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
任你怎说安守我本分
始终相信沉默是金
是非有公理
慎言莫冒犯别人
遇上冷风雨休太认真
自信满心里
休理会讽刺与质问
笑骂由人洒脱地做人
独回望旧事前尘
是以往的我充满怒愤
诬告与指责
积压着满肚气不愤
对谣言反应甚为着紧
受了教训
得了书经的指引
现已看得透不再自困
但觉有分数
不再像以往那般笨
抹泪痕轻快笑着行
冥冥中都早注定你富或贫
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
任你怎说安守我本分
始终相信沉默是金
是非有公理
慎言莫冒犯别人
遇上冷风雨休太认真
自信满心里
休理会讽刺与质问
笑骂由人洒脱地做人
“意难忘之阿娇的爱情故事”第N季,以阿娇赖弘国分手告终!
5月8日,媒体爆料阿娇赖弘国于今年5月1日分手,结束了短暂的14个月的婚姻。赖弘国本人用五个字回应:她不爱我啊(听语气还挺冤的)。并坦言阿娇在婚礼后就后悔了,为了真人秀才维持……
吃瓜又要吃一串的节奏么?
不好意思,阿娇本人通过经纪公司回应了,这是两个人的私事,其他的不再多说了。
赖弘国本人发博回应了,内容太长,反正大概意思就是感慨这段感情,和再来一次也会选择和阿娇结婚,从文字里看赖弘国还是很爱阿娇的(戏多警告)。
吃瓜观众纷纷惋惜:以为她真的找到了幸福,怎么这么短暂?
但也有人觉得阿娇这种有颜有钱的女性,没必要一定找到爱情。
那可不是么!先不说男方有过婚史且爱玩的个性,就拿婚姻的基础来说,俩人经济实力就相差悬殊。
赖弘国本人在节目里说过,因为觉得自己收入够且爱买东西,所以没什么积蓄,还在追阿娇的时候还曾“口出狂言”:我的卡任你刷。
但事实就是:不够……
18年5月俩人在国外的婚礼,阿娇请了八十几个人,赖弘国只请了五个人,而这就让赖弘国差点破了产……
一连办了两次群星闪耀堪比颁奖晚会的婚礼,赖弘国还吃得消吗?
婚后,赖弘国声称要“自费”到阿娇拍戏的地方陪她,女强男弱的形势下,赖弘国心里不平衡的味儿出来了……
但是看自己老婆不自费还需要找人报销么?
其实也怪不得他,赖弘国虽然被称作是“医届男神”,但是婚前是在诊所上班,收入每月最少八万网民币,婚后开的诊所才让他每月收入70万网民币,养老婆亚历山大啊。
虽然跟普通人比绰绰有余,但是与这位娱乐圈的“富婆”阿娇比真的不是差的一点半点。
Twins走红后阿娇就开始买楼,但是由于“某门”事件后,事业下滑过很长一段时间,但阿娇的眼光独到,2008年事业停滞时期就手握五套豪宅,市值八千六百万元,几年后稳赚2500万元。
事业停滞的那段期间,独自供楼的她曾苦不堪言,为了供楼阿娇把最后买来相连的单位卖掉了一套。
买楼爱好者阿娇,压力再大也没放弃供楼,并且还有想要在内地置业的计划。ps:虽然没实现,但是可以让人送啊~
于是,事业渐渐恢复的阿娇,在2010年花1889万网民币买新房自住,在婚前这套房产就近乎翻了一倍,宣布婚讯时老板还答应送她一套价值750万网民币的上海房产(内地房产有了!)。
但是阿娇表示自己不知道有多少房产,而且是都是交给家人打理,自己不管的(富婆忙忙碌碌的生活,我等普通人不懂了)……
阿娇与赖弘国婚前,媒体就爆料她早已手握着8000万的房产,根本就不需要担心生活。
婚后,阿娇事业大涨,凭借演唱会和策划代言就有1860万的收入,再加上她的几套房产,阿娇身价上亿毋庸置疑了。
不过好在两个人婚前已经做了财产公证,分手也根本不涉及到分家产。再加上阿娇早有远见,早就表明结婚不会花自己的钱也不会做家务,分手对于阿娇来说是有利无弊。
今年5月31日,阿娇曾花4万打赏帅气主播,点名要听“淡黄的长裙”,而有人扒出了阿娇的账号,原来她已经送出了四十多万,对她来说应该只是洒洒水而已啦。
阿娇是人气女明星,很早就已经出道,早在twins时期,身价就已经上亿。风波之后吸金能力不降反增,有报道称,她名下公开的物业就至少有4套:第一套位于荔景华景山庄,价值900万港元。第二套位于上环德辅道,价值4100万港元。第三套位于中半山干德道,价值2500万港元。第四套位于北角英皇道嘉信大厦,价值1500万港元。
结婚时,老板杨受成更是以私人名义在上海豪掷价值750万港币(约685万网民币)豪宅送阿娇做嫁妆。
而赖弘国当时是妇产科医生,虽然家境也被传殷实,但和阿娇无法相比,此前他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举办这个婚礼,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结婚结到破产,单单是给阿娇买婚戒,就把卡刷爆了。
赖弘国从去年才开始做医美整形创业,事业也算是刚刚起步,有传闻称,这家医美公司都是在阿娇的赞助下才成立的。赖弘国亲力亲为,五一假期也没有休息,就在今天,他还分享了亲自帮妈妈打美容针的照片。
当时有报道称,阿娇嫁给赖弘国时,单单带过去的房产就有至少1.4亿台币(折合网民币近3300万元),还直言赖弘国才是婚礼的最大赢家。
但实际上,阿娇的财产赖弘国竟然一分都分不到。台媒报道称,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必须分居一定时间才能正式分手,因此,阿娇已经把分手协议书寄给赖弘国,赖无法挽回,只好签字同意。
此外,双方结婚之前就已经签了财产独立的协议,没有财产分割问题,没有子女抚养问题,这个婚离得很容易!
延伸阅读:
不忠诚还是“她不爱我”?第三人出来锤赖弘国了?
5月8日晚,某账号自称赖弘国前妻,在社交平台发文谈阿娇分手一事,称自己和赖弘国的婚姻关系仅维持半年就以彼此祝福收场,“不是我不爱他了,而是我无法忍受男生不忠诚偷吃”。后被正主下场锤是假帐号,“没有时间管闲事。”
赖弘国与前妻
该文称自己与赖弘国“2014年相识相恋2016年登记结婚”,但婚姻仅维持半年就以彼此祝福收场,还表示今天看到他上新闻头条“蛮惊讶的但是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文末她还特地 阿娇 :“你的痛,你的难过,我都懂。”
账号发声
随后有网友扒出这一账号并非赖弘国前妻的真正账号,称跟正主ins简介上的账号对不上,表示有可能是假冒的号,或者是小号。目前该账号已将那条发声文章删掉。
前妻ins账号
前妻真正自己认证的微博账号
前妻很早在ins辟谣自己不玩微博
随后,5月9日凌晨,Ivy通过社交平台回应此事,打架该微博账号为假冒账号“招摇撞骗”“擅自代表我发言”,并表示自己很忙,没有时间管闲事。
前妻:没有时间多管闲事
而在之前前夫赖弘国分手事件刚爆出时,Ivy就在即时动态中表示:才不管别人发生什么事,老娘专心做蛋糕。
前妻po出做蛋糕图
有关阿娇赖弘国分手内幕,自昨晚起就猜测不断,究竟是男方所说的“她不爱我”,还是众人揣测的男方不忠诚,目前还是未知数。但是,赖弘国这些年花名在外,花边新闻不断,这也使得对其不忠诚的猜测甚嚣尘上。
据悉,赖弘国前妻Ivy素有“华航林依晨”之称,外形清纯甜美,两人一度上康熙秀恩爱,可惜这段婚姻也仅维持数月。分手后Ivy辞掉空姐工作,专心经营个人部落品牌店,常常在社交平台分享美照,不时环游世界,享用美食,过着令人艳羡的生活。
不少网友还是纷纷到Ivy社交平台留言称“恭喜你,新生活新公寓新事业,赢了”、“听说你前夫又分手了”、“虽然不意外,但还真分手了。”
5月8日,媒体爆料阿娇赖弘国于今年5月1日分手,结束了短暂的14个月的婚姻。赖弘国本人用五个字回应:她不爱我啊(听语气还挺冤的)。并坦言阿娇在婚礼后就后悔了,为了真人秀才维持……
吃瓜又要吃一串的节奏么?
不好意思,阿娇本人通过经纪公司回应了,这是两个人的私事,其他的不再多说了。
赖弘国本人发博回应了,内容太长,反正大概意思就是感慨这段感情,和再来一次也会选择和阿娇结婚,从文字里看赖弘国还是很爱阿娇的(戏多警告)。
吃瓜观众纷纷惋惜:以为她真的找到了幸福,怎么这么短暂?
但也有人觉得阿娇这种有颜有钱的女性,没必要一定找到爱情。
那可不是么!先不说男方有过婚史且爱玩的个性,就拿婚姻的基础来说,俩人经济实力就相差悬殊。
赖弘国本人在节目里说过,因为觉得自己收入够且爱买东西,所以没什么积蓄,还在追阿娇的时候还曾“口出狂言”:我的卡任你刷。
但事实就是:不够……
18年5月俩人在国外的婚礼,阿娇请了八十几个人,赖弘国只请了五个人,而这就让赖弘国差点破了产……
一连办了两次群星闪耀堪比颁奖晚会的婚礼,赖弘国还吃得消吗?
婚后,赖弘国声称要“自费”到阿娇拍戏的地方陪她,女强男弱的形势下,赖弘国心里不平衡的味儿出来了……
但是看自己老婆不自费还需要找人报销么?
其实也怪不得他,赖弘国虽然被称作是“医届男神”,但是婚前是在诊所上班,收入每月最少八万网民币,婚后开的诊所才让他每月收入70万网民币,养老婆亚历山大啊。
虽然跟普通人比绰绰有余,但是与这位娱乐圈的“富婆”阿娇比真的不是差的一点半点。
Twins走红后阿娇就开始买楼,但是由于“某门”事件后,事业下滑过很长一段时间,但阿娇的眼光独到,2008年事业停滞时期就手握五套豪宅,市值八千六百万元,几年后稳赚2500万元。
事业停滞的那段期间,独自供楼的她曾苦不堪言,为了供楼阿娇把最后买来相连的单位卖掉了一套。
买楼爱好者阿娇,压力再大也没放弃供楼,并且还有想要在内地置业的计划。ps:虽然没实现,但是可以让人送啊~
于是,事业渐渐恢复的阿娇,在2010年花1889万网民币买新房自住,在婚前这套房产就近乎翻了一倍,宣布婚讯时老板还答应送她一套价值750万网民币的上海房产(内地房产有了!)。
但是阿娇表示自己不知道有多少房产,而且是都是交给家人打理,自己不管的(富婆忙忙碌碌的生活,我等普通人不懂了)……
阿娇与赖弘国婚前,媒体就爆料她早已手握着8000万的房产,根本就不需要担心生活。
婚后,阿娇事业大涨,凭借演唱会和策划代言就有1860万的收入,再加上她的几套房产,阿娇身价上亿毋庸置疑了。
不过好在两个人婚前已经做了财产公证,分手也根本不涉及到分家产。再加上阿娇早有远见,早就表明结婚不会花自己的钱也不会做家务,分手对于阿娇来说是有利无弊。
今年5月31日,阿娇曾花4万打赏帅气主播,点名要听“淡黄的长裙”,而有人扒出了阿娇的账号,原来她已经送出了四十多万,对她来说应该只是洒洒水而已啦。
阿娇是人气女明星,很早就已经出道,早在twins时期,身价就已经上亿。风波之后吸金能力不降反增,有报道称,她名下公开的物业就至少有4套:第一套位于荔景华景山庄,价值900万港元。第二套位于上环德辅道,价值4100万港元。第三套位于中半山干德道,价值2500万港元。第四套位于北角英皇道嘉信大厦,价值1500万港元。
结婚时,老板杨受成更是以私人名义在上海豪掷价值750万港币(约685万网民币)豪宅送阿娇做嫁妆。
而赖弘国当时是妇产科医生,虽然家境也被传殷实,但和阿娇无法相比,此前他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举办这个婚礼,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结婚结到破产,单单是给阿娇买婚戒,就把卡刷爆了。
赖弘国从去年才开始做医美整形创业,事业也算是刚刚起步,有传闻称,这家医美公司都是在阿娇的赞助下才成立的。赖弘国亲力亲为,五一假期也没有休息,就在今天,他还分享了亲自帮妈妈打美容针的照片。
当时有报道称,阿娇嫁给赖弘国时,单单带过去的房产就有至少1.4亿台币(折合网民币近3300万元),还直言赖弘国才是婚礼的最大赢家。
但实际上,阿娇的财产赖弘国竟然一分都分不到。台媒报道称,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必须分居一定时间才能正式分手,因此,阿娇已经把分手协议书寄给赖弘国,赖无法挽回,只好签字同意。
此外,双方结婚之前就已经签了财产独立的协议,没有财产分割问题,没有子女抚养问题,这个婚离得很容易!
延伸阅读:
不忠诚还是“她不爱我”?第三人出来锤赖弘国了?
5月8日晚,某账号自称赖弘国前妻,在社交平台发文谈阿娇分手一事,称自己和赖弘国的婚姻关系仅维持半年就以彼此祝福收场,“不是我不爱他了,而是我无法忍受男生不忠诚偷吃”。后被正主下场锤是假帐号,“没有时间管闲事。”
赖弘国与前妻
该文称自己与赖弘国“2014年相识相恋2016年登记结婚”,但婚姻仅维持半年就以彼此祝福收场,还表示今天看到他上新闻头条“蛮惊讶的但是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文末她还特地 阿娇 :“你的痛,你的难过,我都懂。”
账号发声
随后有网友扒出这一账号并非赖弘国前妻的真正账号,称跟正主ins简介上的账号对不上,表示有可能是假冒的号,或者是小号。目前该账号已将那条发声文章删掉。
前妻ins账号
前妻真正自己认证的微博账号
前妻很早在ins辟谣自己不玩微博
随后,5月9日凌晨,Ivy通过社交平台回应此事,打架该微博账号为假冒账号“招摇撞骗”“擅自代表我发言”,并表示自己很忙,没有时间管闲事。
前妻:没有时间多管闲事
而在之前前夫赖弘国分手事件刚爆出时,Ivy就在即时动态中表示:才不管别人发生什么事,老娘专心做蛋糕。
前妻po出做蛋糕图
有关阿娇赖弘国分手内幕,自昨晚起就猜测不断,究竟是男方所说的“她不爱我”,还是众人揣测的男方不忠诚,目前还是未知数。但是,赖弘国这些年花名在外,花边新闻不断,这也使得对其不忠诚的猜测甚嚣尘上。
据悉,赖弘国前妻Ivy素有“华航林依晨”之称,外形清纯甜美,两人一度上康熙秀恩爱,可惜这段婚姻也仅维持数月。分手后Ivy辞掉空姐工作,专心经营个人部落品牌店,常常在社交平台分享美照,不时环游世界,享用美食,过着令人艳羡的生活。
不少网友还是纷纷到Ivy社交平台留言称“恭喜你,新生活新公寓新事业,赢了”、“听说你前夫又分手了”、“虽然不意外,但还真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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