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那个谁,唱歌不好,演技不好,跳舞不好,长相也不是我的审美点,而且早期发言还猥琐至极甚至侮辱女性。但我是真的没在网上骂过他啊,就算现实中跟朋友也是说我讨厌某某不要跟我说起而已。是真的觉得没必要脏了自己的嘴。但他粉丝咋一个劲儿觉得我不喜欢他就一定骂过他啊,而且还说我说过“他ke死他外公”那种话,天地良心哦,那群人怎么爱给别人按事儿啊。以为谁都跟你们一样喜欢到处嘴臭吗[裂开]
黄金微雕很不错~快速打造紧致V脸由于自己是个大脸盘,让自己一度很自卑呢~很是羡慕那些小V脸呢~后来好闺蜜给我tui荐黄金微雕,做了几次效果真的让我爱了爱了呀。不吹不黑,现在我的肉眼可见的脸瘦了好多呢。V型也有啦~做之前有仔细问过ke服姐姐,小姐姐的接待态度特别热情,给我讲解了很多做之前的注意事项,给我安排zui快的黄金微雕项目,黄金微雕能够减掉多余的脂肪,创伤小,只有几个针孔,做的时候感觉热热的,一点也不觉得疼呢!不但能把下垂的软组织体积减少,而且紧肤的作用也超级的好哟~恢复期过得很快,虽然有一点难熬,但是我真的看到了自己的蜕变。现在我的皮肤不再因脂肪消失而变得皱巴巴啦~ 黄金微雕很不错~快速打造紧致V脸啦,集美们冲呀。
【12人被拘留!千万别这样干了】相信大家都明白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
这不仅是一条口号
更是我们行车安全的保障
一般来说
看到因酒驾被公安交警部门
查处拘留的案例都会吸取教训
不敢再犯
但是却有人视法律于无物
非要以身试法
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5月18日,武都区公安局对近期查处的12名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醉猫”的酒驾经历:
刑事拘留8人
案例1、违法行为人:刘某青,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人。2021年5月7日21时许,驾驶人刘某青驾驶甘KE***2号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东江九号路红绿灯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刘某青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50.0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刘某青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违法行为人:王某强,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磨坝乡人。2021年4月17日22时许,驾驶人王某强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北山路口时森美超市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王某强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90.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王某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3、违法行为人:党某丰,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安化镇人,2021年5月12日2时许,驾驶人党某丰酒后驾驶甘KC***8号小型汽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安化镇派出所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党某丰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81.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党某丰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4、违法行为人:王某杰,男,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籍人,2021年3月6日20时许,驾驶人王某杰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城关镇恒泰小区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王某杰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20.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王某杰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5、违法行为人:冉某飞,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人,2021年4月23日21时许,驾驶人冉某飞酒后驾驶甘K7***2号小客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北山路森美超市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冉某飞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67.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冉某飞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6、违法行为人:卢某明,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人,2021年5月4日21时许,驾驶人卢某明酒后驾驶甘K0***4号轻便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西关路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卢某明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87.2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卢某明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7、违法行为人:尚某明,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人,2021年5月1日20时许,驾驶人尚某明酒后驾驶无号牌红色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两水中学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尚某明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99.6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尚某明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8、违法行为人:杜某,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人,2021年5月1日50时许,驾驶人杜某酒后驾驶甘KA***9(临时)号牌红色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桥南苦荞酒厂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杜某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86.1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杜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4人
案例9、违法行为人:巩某江,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人,2021年5月16日22时许,驾驶人巩某江酒后驾驶甘KA***5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北山森美超市门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65mg/100ml,巩某江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查询发现巩某江还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5月18日,巩某江因饮酒、无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10、违法行为人:王某全,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人,2021年5月16日21时许,驾驶人王某全酒后驾驶甘KA***7号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北山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20mg/100ml,巩某江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查询发现王某全还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5月18日,王某全因饮酒、无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11、违法行为人:吕某琪,男,甘肃省秦安籍人,2021年5月11日11时许,驾驶人吕某琪酒后驾驶甘KD***7号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建设路十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60mg/100ml,吕某琪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查询发现吕某琪还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5月18日,吕某琪因饮酒、无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12、违法行为人:崔某军,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郊乡人,2021年5月8日21时许,驾驶人崔某军酒后驾驶甘KD***6号小型汽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江南街道南山公园大门三岔路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40mg/100ml,崔某军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查询发现崔某军曾因饮酒被处罚过,这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月18日,崔某军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
这不仅是一条口号
更是我们行车安全的保障
一般来说
看到因酒驾被公安交警部门
查处拘留的案例都会吸取教训
不敢再犯
但是却有人视法律于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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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5月18日,武都区公安局对近期查处的12名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醉猫”的酒驾经历:
刑事拘留8人
案例1、违法行为人:刘某青,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龙凤乡人。2021年5月7日21时许,驾驶人刘某青驾驶甘KE***2号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东江九号路红绿灯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刘某青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50.0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刘某青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2、违法行为人:王某强,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磨坝乡人。2021年4月17日22时许,驾驶人王某强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北山路口时森美超市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王某强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90.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王某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3、违法行为人:党某丰,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安化镇人,2021年5月12日2时许,驾驶人党某丰酒后驾驶甘KC***8号小型汽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安化镇派出所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党某丰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81.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党某丰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4、违法行为人:王某杰,男,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籍人,2021年3月6日20时许,驾驶人王某杰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城关镇恒泰小区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王某杰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20.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王某杰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5、违法行为人:冉某飞,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人,2021年4月23日21时许,驾驶人冉某飞酒后驾驶甘K7***2号小客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北山路森美超市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冉某飞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167.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冉某飞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6、违法行为人:卢某明,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人,2021年5月4日21时许,驾驶人卢某明酒后驾驶甘K0***4号轻便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西关路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卢某明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87.2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卢某明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7、违法行为人:尚某明,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人,2021年5月1日20时许,驾驶人尚某明酒后驾驶无号牌红色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两水中学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尚某明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99.6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尚某明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8、违法行为人:杜某,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人,2021年5月1日50时许,驾驶人杜某酒后驾驶甘KA***9(临时)号牌红色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桥南苦荞酒厂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检测,杜某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86.1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18日,杜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4人
案例9、违法行为人:巩某江,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人,2021年5月16日22时许,驾驶人巩某江酒后驾驶甘KA***5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北山森美超市门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65mg/100ml,巩某江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查询发现巩某江还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5月18日,巩某江因饮酒、无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10、违法行为人:王某全,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人,2021年5月16日21时许,驾驶人王某全酒后驾驶甘KA***7号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北山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20mg/100ml,巩某江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查询发现王某全还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5月18日,王某全因饮酒、无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11、违法行为人:吕某琪,男,甘肃省秦安籍人,2021年5月11日11时许,驾驶人吕某琪酒后驾驶甘KD***7号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建设路十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60mg/100ml,吕某琪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查询发现吕某琪还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5月18日,吕某琪因饮酒、无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12、违法行为人:崔某军,男,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郊乡人,2021年5月8日21时许,驾驶人崔某军酒后驾驶甘KD***6号小型汽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武都区江南街道南山公园大门三岔路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40mg/100ml,崔某军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查询发现崔某军曾因饮酒被处罚过,这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月18日,崔某军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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