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旅游业纾困#河南省文旅厅推出十条扶持政策#】4月21日,河南交通广播记者从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尽快纾困帮扶河南省旅游业发展,河南省文旅厅印发《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把旅游业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着力推动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并推出了十项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精神,把旅游业纾困帮扶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性,担负起上级纾困扶持政策落实责任,帮助旅游业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稳住旅游业恢复发展基本盘。
《通知》要求,要做好普惠政策落地服务,积极配合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做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在旅游业领域的落地服务;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落实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政策“免申即享”;主动对接财政、商务部门和工会组织,完善旅游企业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实施细则。要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要形成金融支持合力,主动对接金融管理部门,积极争取将文化和旅游行业列为当地金融优先支持行业,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推动金融政策有效落实的保障机制,推动普惠金融政策在旅游业领域加快落实;深化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培育储备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投融资项目,协同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积极争取有效信贷供给和基金投资;加强与当地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文化和旅游行业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做好重大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
《通知》表示,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从六大方面,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一是塑造“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体系。推出16条主题文化线路,从中筛选100个国家文化公园代表性展示项目,进行重点支持。举办投融资招商活动,培育重点文旅企业上市,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投资52亿元重点推进只有河南·戏剧幻城、林州红旗渠景区、武陟县嘉应观景区等2291个文旅项目。发挥郑汴洛的龙头带头作用,把郑汴洛打造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与新华社、人民网等融媒体和头条、快手、哔哩哔哩、小红书等新媒体广泛合作,省文化和旅游厅投入7000万元补贴文化和旅游企业,重点做好线上宣传推广。
二是推动数字赋能。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整合近2亿元,对“行走河南·读懂中国”百大标识项目数字化展示进行奖补。实施智慧文旅标杆工程,推动建成一批沉浸式数字体验场馆。与河南开放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线上文旅行业职工技能培训。完善升级河南文旅通,打造方便快捷的智慧化服务平台。
三是搭建文旅消费平台。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全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助企恵民行动计划,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利用新技术创新文化体验,改造文旅消费场景,培育壮大新型文旅消费形态。
四是全面提速研学旅行。启动“黄河文化千里研学之旅”项目,与世界研学旅游组织合作,召开世界研学旅游大会。引进国内知名专业机构,推动我省研学机构发展,促进传统旅行社转型升级。依托专家团队和省内外优质机构资源,开展常态化线上研学培训。打造一批营地(基地),研发一批精品课程,推出一批精品线路,省文化和旅游厅投入3000万元重点对营地(基地)和课程进行奖补。
五是建设“三山”康养旅游基地。积极发展原乡、旅居、民宿等多种业态,重点打造以伏牛山、大别山、太行山为主的康养产业集群、民宿集群,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康养旅游目的地。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今年在济源、修武、光山、栾川等首批选择20个村开展“乡创实践”。持续推进“民宿走县进村”活动,建设以民宿为核心的微度假综合体。2022年,培育和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村、休闲观光园区和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推出100至150个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每个村安排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1000万元。
六是推动非遗创新活化。持续举办“黄河非遗点亮老家河南”青年乡村营造行动。采取“乡村出题、高校答题、真题真做、成果落地”的闭环模式,通过调研从全省选定栾川县重渡沟景区、浚县古城等8—10个村,引入国内优质团队和创意导师,为企业和高校师生、乡村传承人之间搭建交流合作的桥梁,共同挖掘非遗故事、建设非遗空间,推动乡村振兴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投入3000万元用于补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发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出具体纾困扶持政策。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旅游业恢复发展工作,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要梳理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纾困扶持政策,建立政策咨询服务中心,以一图读懂、明白卡等形式推出“政策工具包”,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措施。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运用网络信息平台和大数据技术手段,针对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分门别类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推广政策事项办理途径和方法,确保政策措施“应享尽享”。
《通知》强调,各地出台的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纾困扶持政策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要及时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地落实纾困扶持政策情况及成效将作为评价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重点内容。(记者:雷静、靖一)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精神,把旅游业纾困帮扶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性,担负起上级纾困扶持政策落实责任,帮助旅游业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稳住旅游业恢复发展基本盘。
《通知》要求,要做好普惠政策落地服务,积极配合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做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在旅游业领域的落地服务;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落实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政策“免申即享”;主动对接财政、商务部门和工会组织,完善旅游企业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实施细则。要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要形成金融支持合力,主动对接金融管理部门,积极争取将文化和旅游行业列为当地金融优先支持行业,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推动金融政策有效落实的保障机制,推动普惠金融政策在旅游业领域加快落实;深化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培育储备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投融资项目,协同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积极争取有效信贷供给和基金投资;加强与当地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文化和旅游行业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做好重大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
《通知》表示,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从六大方面,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一是塑造“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体系。推出16条主题文化线路,从中筛选100个国家文化公园代表性展示项目,进行重点支持。举办投融资招商活动,培育重点文旅企业上市,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投资52亿元重点推进只有河南·戏剧幻城、林州红旗渠景区、武陟县嘉应观景区等2291个文旅项目。发挥郑汴洛的龙头带头作用,把郑汴洛打造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与新华社、人民网等融媒体和头条、快手、哔哩哔哩、小红书等新媒体广泛合作,省文化和旅游厅投入7000万元补贴文化和旅游企业,重点做好线上宣传推广。
二是推动数字赋能。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整合近2亿元,对“行走河南·读懂中国”百大标识项目数字化展示进行奖补。实施智慧文旅标杆工程,推动建成一批沉浸式数字体验场馆。与河南开放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线上文旅行业职工技能培训。完善升级河南文旅通,打造方便快捷的智慧化服务平台。
三是搭建文旅消费平台。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全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助企恵民行动计划,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利用新技术创新文化体验,改造文旅消费场景,培育壮大新型文旅消费形态。
四是全面提速研学旅行。启动“黄河文化千里研学之旅”项目,与世界研学旅游组织合作,召开世界研学旅游大会。引进国内知名专业机构,推动我省研学机构发展,促进传统旅行社转型升级。依托专家团队和省内外优质机构资源,开展常态化线上研学培训。打造一批营地(基地),研发一批精品课程,推出一批精品线路,省文化和旅游厅投入3000万元重点对营地(基地)和课程进行奖补。
五是建设“三山”康养旅游基地。积极发展原乡、旅居、民宿等多种业态,重点打造以伏牛山、大别山、太行山为主的康养产业集群、民宿集群,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康养旅游目的地。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今年在济源、修武、光山、栾川等首批选择20个村开展“乡创实践”。持续推进“民宿走县进村”活动,建设以民宿为核心的微度假综合体。2022年,培育和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村、休闲观光园区和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推出100至150个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每个村安排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1000万元。
六是推动非遗创新活化。持续举办“黄河非遗点亮老家河南”青年乡村营造行动。采取“乡村出题、高校答题、真题真做、成果落地”的闭环模式,通过调研从全省选定栾川县重渡沟景区、浚县古城等8—10个村,引入国内优质团队和创意导师,为企业和高校师生、乡村传承人之间搭建交流合作的桥梁,共同挖掘非遗故事、建设非遗空间,推动乡村振兴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投入3000万元用于补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发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出具体纾困扶持政策。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旅游业恢复发展工作,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要梳理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纾困扶持政策,建立政策咨询服务中心,以一图读懂、明白卡等形式推出“政策工具包”,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措施。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运用网络信息平台和大数据技术手段,针对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分门别类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推广政策事项办理途径和方法,确保政策措施“应享尽享”。
《通知》强调,各地出台的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纾困扶持政策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要及时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地落实纾困扶持政策情况及成效将作为评价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重点内容。(记者:雷静、靖一)
【@ 钱塘参保单位:停机期间,办理参保登记可在“社保易窗”先行备案】#遇见美好杭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停机上线切换期间,为方便群众网上办事,确保单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社保易窗”将于2022年4月18日12时00分开始,新增停机切换业务备案模块,开展人员参保登记业务的先期备案工作。#潮钱塘#备案详情请戳链接查看→https://t.cn/A66D9N2t
关于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的通告(第53号)
关于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的通告
第53号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发生本土新冠疫情,部分地区已形成社区传播,并出现疫情外溢,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科学、精准、有效地防范域外疫情输入我市,现将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沈出行政策
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来(返)沈政策
(一)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前七天每天一检,第8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二)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和重点管控地区所在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有社区暴发疫情的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
(五)当前由于国内多地多点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所有域外来(返)沈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前3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此政策随国内疫情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六)国内疫情零星散发时,有本土病例的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管理。
(七)低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登录“中国沈阳”网站疫情防控专栏,查询本公告扫描“来(返)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线上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
(八)入境人员(不含澳门),实施严格的28天集中隔离或“14+14”(第三地入境的来(返)沈人员在当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返沈后继续落实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管控要求,在我市居住人员完成集中隔离后回到社区,继续进行为期28天的后续健康监测。
(九)对上海市、吉林省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对上海市、吉林省全域其他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不足14天的补足14天,期间按照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地区管控政策不变。
三、出行交通政策
所有乘坐民航、火车、公路交通的旅客要落实三个100%(即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绿码通行、100%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并亮码。旅客在我市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旅客,在落地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四、来(返)沈须知
(一)全市社区(村)收到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报备信息后,要立即开展排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进行排查。对于14天内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要告知其来(返)沈前主动报备,同步将来(返)沈人员相关信息向所属社区(村)报告。如未按要求报备,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要严格执行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管控政策。其他地区来(返)沈人员入住宾馆、酒店等场所,在办理登记前要完成报备,方可入住。
(四)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枢纽等重点部位,商场、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及小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提醒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完成报备,并落实相应管控政策。
(五)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共枢纽等关键点位在查验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同时,要核验其报备信息。
(六)提倡全体沈阳市民,如遇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的亲朋邻里,要告知其提前通过“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等方式进行报备。
(七)凡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4月20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关于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的通告
第53号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发生本土新冠疫情,部分地区已形成社区传播,并出现疫情外溢,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科学、精准、有效地防范域外疫情输入我市,现将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沈出行政策
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来(返)沈政策
(一)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前七天每天一检,第8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二)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和重点管控地区所在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有社区暴发疫情的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
(五)当前由于国内多地多点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所有域外来(返)沈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前3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此政策随国内疫情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六)国内疫情零星散发时,有本土病例的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管理。
(七)低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登录“中国沈阳”网站疫情防控专栏,查询本公告扫描“来(返)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线上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
(八)入境人员(不含澳门),实施严格的28天集中隔离或“14+14”(第三地入境的来(返)沈人员在当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返沈后继续落实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管控要求,在我市居住人员完成集中隔离后回到社区,继续进行为期28天的后续健康监测。
(九)对上海市、吉林省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对上海市、吉林省全域其他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不足14天的补足14天,期间按照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地区管控政策不变。
三、出行交通政策
所有乘坐民航、火车、公路交通的旅客要落实三个100%(即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绿码通行、100%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并亮码。旅客在我市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旅客,在落地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四、来(返)沈须知
(一)全市社区(村)收到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报备信息后,要立即开展排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进行排查。对于14天内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要告知其来(返)沈前主动报备,同步将来(返)沈人员相关信息向所属社区(村)报告。如未按要求报备,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要严格执行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管控政策。其他地区来(返)沈人员入住宾馆、酒店等场所,在办理登记前要完成报备,方可入住。
(四)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枢纽等重点部位,商场、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及小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提醒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完成报备,并落实相应管控政策。
(五)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共枢纽等关键点位在查验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同时,要核验其报备信息。
(六)提倡全体沈阳市民,如遇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的亲朋邻里,要告知其提前通过“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等方式进行报备。
(七)凡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4月20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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