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晶晶#
前几天写了企鹅教父马化腾的盘,然后眼尖的小伙伴发现,郭晶晶女士的居然和他的盘还有点像,因此希望我也可以讲讲她的盘,那话不多说,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结合命主本人嫁得贵夫的经历,时辰定壬辰时。命主丙火以壬水七杀为夫,壬水坐辰库,又为魁罡,因此命主之夫家世显赫。同时壬水坐辰库水库,与戌库对冲,这就非常符合命主跳水女皇的身份。因此时辰定为壬辰时。
郭晶晶:
坤造:辛酉、戊戌、丙寅、壬辰。
命主丙火生戌月,戌库火库当令,命主身不弱。戌库中同时透出戊土、辛金,分别坐在戌库、酉金头上,构成辛酉、戊戌两柱。因此可论食神格或者正财格,但戊戌一柱通天彻地,同时时支辰土亦可助力戊土,因此还是立食神格为上。格局为食神生财。而戊戌与壬辰天克地冲,因此还可论食神制杀格局,或者叫“时上一位贵”格。同时伴有财滋杀的做功。
而丙寅日柱,丙火坐寅木长生,有旭日东升之象,因此命主是个气质型大美女。而时柱壬辰,壬水坐辰水库,有游龙归海之象,因此命主不仅在跳水运动方面大放异彩,同时还嫁得贵夫。
分一下年月他宫,日时我宫。
再分一下印比为“捕神”,财官为“贼神”,食伤介于“捕神”与“贼神”之间。
同时我们看,戌库与辰库,戌库为火金之库,但总体以火库为主,辰库以水木之库,但总体以水库为主,因此戌库总体来说可划为“捕神”势力,而辰库总体来说可划为“贼神”势力。
因此戊戌、丙寅两柱为“捕神”势力。
而辛酉、壬辰两柱则为“贼神”势力。
先看年月的辛酉、戊戌两柱,辛金从戌库中透出而坐酉,因此戊戌一柱把控了辛酉一柱,同时构成了食神生财。食神生财在年,因此年月的这个食神生财局就代表一笔大财,或者说一项巨大的成就。然后天干丙辛合财,地支寅戌合+酉辰合,命主直接将年月辛酉、戊戌定义的整个食神生财局拉入我宫,得到了年月的食神生财局这个大财,因此命主名扬天下,富贵双全。而辛酉一柱通天彻底的阴柔之金,也可取像是一枚枚奥运金牌,辛酉一柱从命主把控的戌库这个大金库中透出,同时又合到了辛酉一柱,因此命主可以在奥运赛场上接连斩获金牌。
同时地支寅戌半合+酉辰半合,也代表月柱戊戌与日柱丙寅结党,而年柱辛酉与时柱壬辰结党。壬辰一柱将辛酉一柱收入辰库,因为壬辰一柱才代表一笔更大的财富,或者说一项更大的成就。命主要想得到这笔更大的财富,就得看命主如何将壬辰一柱制服。而壬水坐辰而收辛酉,因此这次更大的财富则来自自己的老公。
上文已经论述,丙寅与戊戌结党,辛酉与壬辰结党,就代表全局就是丙寅+戊戌,对战辛酉+壬辰。只见戌库与辰库中同时透出一个戊土,扣在戌库头上,引动地支戌辰冲,戌库这个火金之库,冲制辰库这个水木之库,比劫库+财库冲制官杀库+印库,戌库因此将辰库制住。这不仅代表丙寅+戊戌制住了辛酉+壬辰,还代表食神制杀局成局。戊戌一柱与壬辰一柱,两魁罡天克地冲,还成食神制杀之局,可谓气势绝伦。而戌辰二库对冲,也冲旺了天干的食神生财+食神制杀,因此命主的财富也是杠头开花,一花高过一花。而戌库冲辰库,壬辰又有游龙归海之象,同时壬辰收辛酉入辰,这几个做功也很符合命主通过跳水运动来取得奥运金牌的象。跳水运动不就是命主往水池这个水库里冲吗?
但命主原局还是有缺陷的,命主原局还是“捕神”势力太强,而“贼神”势力太弱,因此命主还是喜走金、水等“贼神”运势,而忌火土,木运来了,构成食神配印,也算好运。
因此命主早年走己亥(1989~1999)、庚子(1999~2009)、辛丑(2009~2019)等三步金水大运,因此命主这几步运在跳水运动方面可谓大放异彩。而2012年壬辰年,时柱壬辰伏吟到位,因此这一年命主与丈夫结婚。再往后步入壬寅大运(2019~2029),一戊制两壬,食神制杀成局,因此这步运也是命主的大好运,而且这步运命主的丈夫就会在政界有更大的发展。而步入癸卯运(2029~2039),正官坐正印,戊戌一柱与癸卯一柱天地双合,戊戌一柱得到了癸卯一柱,同时地支寅卯辰三会东方木,戊戌一柱把控了整个三会正印局,并且合官留杀,因此这步运命主的老公在政界会有更好的发展。
前几天写了企鹅教父马化腾的盘,然后眼尖的小伙伴发现,郭晶晶女士的居然和他的盘还有点像,因此希望我也可以讲讲她的盘,那话不多说,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结合命主本人嫁得贵夫的经历,时辰定壬辰时。命主丙火以壬水七杀为夫,壬水坐辰库,又为魁罡,因此命主之夫家世显赫。同时壬水坐辰库水库,与戌库对冲,这就非常符合命主跳水女皇的身份。因此时辰定为壬辰时。
郭晶晶:
坤造:辛酉、戊戌、丙寅、壬辰。
命主丙火生戌月,戌库火库当令,命主身不弱。戌库中同时透出戊土、辛金,分别坐在戌库、酉金头上,构成辛酉、戊戌两柱。因此可论食神格或者正财格,但戊戌一柱通天彻地,同时时支辰土亦可助力戊土,因此还是立食神格为上。格局为食神生财。而戊戌与壬辰天克地冲,因此还可论食神制杀格局,或者叫“时上一位贵”格。同时伴有财滋杀的做功。
而丙寅日柱,丙火坐寅木长生,有旭日东升之象,因此命主是个气质型大美女。而时柱壬辰,壬水坐辰水库,有游龙归海之象,因此命主不仅在跳水运动方面大放异彩,同时还嫁得贵夫。
分一下年月他宫,日时我宫。
再分一下印比为“捕神”,财官为“贼神”,食伤介于“捕神”与“贼神”之间。
同时我们看,戌库与辰库,戌库为火金之库,但总体以火库为主,辰库以水木之库,但总体以水库为主,因此戌库总体来说可划为“捕神”势力,而辰库总体来说可划为“贼神”势力。
因此戊戌、丙寅两柱为“捕神”势力。
而辛酉、壬辰两柱则为“贼神”势力。
先看年月的辛酉、戊戌两柱,辛金从戌库中透出而坐酉,因此戊戌一柱把控了辛酉一柱,同时构成了食神生财。食神生财在年,因此年月的这个食神生财局就代表一笔大财,或者说一项巨大的成就。然后天干丙辛合财,地支寅戌合+酉辰合,命主直接将年月辛酉、戊戌定义的整个食神生财局拉入我宫,得到了年月的食神生财局这个大财,因此命主名扬天下,富贵双全。而辛酉一柱通天彻底的阴柔之金,也可取像是一枚枚奥运金牌,辛酉一柱从命主把控的戌库这个大金库中透出,同时又合到了辛酉一柱,因此命主可以在奥运赛场上接连斩获金牌。
同时地支寅戌半合+酉辰半合,也代表月柱戊戌与日柱丙寅结党,而年柱辛酉与时柱壬辰结党。壬辰一柱将辛酉一柱收入辰库,因为壬辰一柱才代表一笔更大的财富,或者说一项更大的成就。命主要想得到这笔更大的财富,就得看命主如何将壬辰一柱制服。而壬水坐辰而收辛酉,因此这次更大的财富则来自自己的老公。
上文已经论述,丙寅与戊戌结党,辛酉与壬辰结党,就代表全局就是丙寅+戊戌,对战辛酉+壬辰。只见戌库与辰库中同时透出一个戊土,扣在戌库头上,引动地支戌辰冲,戌库这个火金之库,冲制辰库这个水木之库,比劫库+财库冲制官杀库+印库,戌库因此将辰库制住。这不仅代表丙寅+戊戌制住了辛酉+壬辰,还代表食神制杀局成局。戊戌一柱与壬辰一柱,两魁罡天克地冲,还成食神制杀之局,可谓气势绝伦。而戌辰二库对冲,也冲旺了天干的食神生财+食神制杀,因此命主的财富也是杠头开花,一花高过一花。而戌库冲辰库,壬辰又有游龙归海之象,同时壬辰收辛酉入辰,这几个做功也很符合命主通过跳水运动来取得奥运金牌的象。跳水运动不就是命主往水池这个水库里冲吗?
但命主原局还是有缺陷的,命主原局还是“捕神”势力太强,而“贼神”势力太弱,因此命主还是喜走金、水等“贼神”运势,而忌火土,木运来了,构成食神配印,也算好运。
因此命主早年走己亥(1989~1999)、庚子(1999~2009)、辛丑(2009~2019)等三步金水大运,因此命主这几步运在跳水运动方面可谓大放异彩。而2012年壬辰年,时柱壬辰伏吟到位,因此这一年命主与丈夫结婚。再往后步入壬寅大运(2019~2029),一戊制两壬,食神制杀成局,因此这步运也是命主的大好运,而且这步运命主的丈夫就会在政界有更大的发展。而步入癸卯运(2029~2039),正官坐正印,戊戌一柱与癸卯一柱天地双合,戊戌一柱得到了癸卯一柱,同时地支寅卯辰三会东方木,戊戌一柱把控了整个三会正印局,并且合官留杀,因此这步运命主的老公在政界会有更好的发展。
网络普法】酒后挪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指导案例来了
裁判观点8
▼▼▼
如何认定醉驾型
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的自首?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899号黄某忠危险驾驶案指出:由于醉驾案件一般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例行检查时案发,或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当事人、群众报警而案发,故被告人主动、直接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情形极少。对于公安机关例行检查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人员询问、呼气酒精检查之前主动交代醉酒驾驶的,也不构成自首。
因为在此种情形下,虽然犯罪嫌疑人交代具有一定的主动性,但其归案具有被动性,即使其不主动交代,公安人员通过检查也能发现其醉驾的犯罪事实,故应当认定为坦白。
对于报警后案发的,具体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发生交通事故后,犯罪嫌疑人主动报警,这属于典型的自动投案。另一种情况是他人报警。对于他人报警的,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仍自愿留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即“能逃而不逃”,且无拒捕行为的,才能视为自动投案。如果犯罪嫌疑人根本不知道他人已经报警而留在现场,或者在得知他人报警后欲逃离现场,但因对方当事人控制或者群众围堵而被动留在现场的,则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得知他人报警后逃离现场,事后迫于压力又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基本构成要件事实包括:在驾车之前是否饮酒;是否驾车上路行驶;驾驶何种车型。其中,是否饮酒是最基本的构成事实,不管犯罪嫌疑人是在见到公安人员后主动交代饮酒事实,还是在公安人员根据其精神状态怀疑其饮酒并对其进行讯问时承认饮酒事实,均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虽然承认饮酒的事实,但不配合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或者血样收集的,不能成立“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待血液中酒精含量极低或者检不出酒精含量后才投案,并否认醉酒驾驶,只承认自己是肇事者,亦不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裁判观点9
▼▼▼
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使本人重伤的
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900号郑某巧危险驾驶案指出:犯罪是对他人法益的侵害,一般情况下自损行为不构成犯罪(对生命权的处分除外),除非这种自损行为危及国家和公共安全。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的“致一人以上重伤”中的“人”不应当包括本人,且对致本人重伤的行为定罪有违社会一般人的观念。
裁判观点10
▼▼▼
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的是否
应以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
数罪并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901号于某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指出:(1)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适用危险驾驶罪从一重罪处罚的规定;(2)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当评价为两个独立的行为,而非一个行为;(3)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符合数罪构成要件的,应当数罪并罚。
裁判观点11
▼▼▼
对未当场查获被告人
醉酒驾驶机动车且系
“零口供”的案件,
如何通过证据审查定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903号王某宝危险驾驶案指出:对于此类“零口供”案件,如何根据其他证据认定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进行审查:
(1)审查有无证明案件犯罪事实的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由于直接证据不需要经过中间环节,也无须借助其他证据进行逻辑推理即可直观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故有较强的证明力。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常见的直接证据有:被告人承认其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有罪供述,目睹被告人醉酒驾车经过的证人证言,因被告人醉酒驾车而遭受损害的被害人陈述,证实被告人醉酒驾车经过或者当场查获经过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2)审查有无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情节的间接证据。间接证据虽然不能直接、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某种情况或者与主要事实有关联的一些情节,因此,有必要予以重点审查。
(3)审查判断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中被追究的对象,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切身的利害关系,被告人否认犯罪事实或者供述时避重就轻均符合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因此,需要通过收集其他证据去分析、判断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被告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的,只要其不保持沉默,总能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中找到查明事实真相的线索。
裁判观点12
▼▼▼
醉驾逃逸后找人“顶包”,
并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
导致无法及时检验
血液酒精含量的案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904号孔某危险驾驶案指出:行为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逃逸而无法及时检验其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但根据其他间接证据能够认定其驾车时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对其在肇事后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可以单独评价为妨害作证罪,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但在公诉机关未指控妨害作证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不宜径行改判孔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
裁判观点13
▼▼▼
对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能否直接采取
逮捕强制措施以及
判决文书如何表述刑期起止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905号孟某悟危险驾驶案指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适用逮捕,危险驾驶罪的最高刑期为拘役,故对孟某悟不能决定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判决前孟某悟未被羁押,判决执行之日不能确定,判决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只能略去,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其交付执行之日为刑期起始日期,以此计算刑期终止日期,填写在执行通知书中。
来源:网信日喀则
裁判观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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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醉驾型
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的自首?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899号黄某忠危险驾驶案指出:由于醉驾案件一般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例行检查时案发,或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当事人、群众报警而案发,故被告人主动、直接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情形极少。对于公安机关例行检查的,即使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人员询问、呼气酒精检查之前主动交代醉酒驾驶的,也不构成自首。
因为在此种情形下,虽然犯罪嫌疑人交代具有一定的主动性,但其归案具有被动性,即使其不主动交代,公安人员通过检查也能发现其醉驾的犯罪事实,故应当认定为坦白。
对于报警后案发的,具体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发生交通事故后,犯罪嫌疑人主动报警,这属于典型的自动投案。另一种情况是他人报警。对于他人报警的,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仍自愿留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即“能逃而不逃”,且无拒捕行为的,才能视为自动投案。如果犯罪嫌疑人根本不知道他人已经报警而留在现场,或者在得知他人报警后欲逃离现场,但因对方当事人控制或者群众围堵而被动留在现场的,则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得知他人报警后逃离现场,事后迫于压力又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基本构成要件事实包括:在驾车之前是否饮酒;是否驾车上路行驶;驾驶何种车型。其中,是否饮酒是最基本的构成事实,不管犯罪嫌疑人是在见到公安人员后主动交代饮酒事实,还是在公安人员根据其精神状态怀疑其饮酒并对其进行讯问时承认饮酒事实,均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虽然承认饮酒的事实,但不配合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或者血样收集的,不能成立“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待血液中酒精含量极低或者检不出酒精含量后才投案,并否认醉酒驾驶,只承认自己是肇事者,亦不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裁判观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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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使本人重伤的
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900号郑某巧危险驾驶案指出:犯罪是对他人法益的侵害,一般情况下自损行为不构成犯罪(对生命权的处分除外),除非这种自损行为危及国家和公共安全。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的“致一人以上重伤”中的“人”不应当包括本人,且对致本人重伤的行为定罪有违社会一般人的观念。
裁判观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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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的是否
应以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
数罪并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901号于某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指出:(1)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适用危险驾驶罪从一重罪处罚的规定;(2)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的行为在刑法上应当评价为两个独立的行为,而非一个行为;(3)醉酒驾驶并抗拒检查,符合数罪构成要件的,应当数罪并罚。
裁判观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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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当场查获被告人
醉酒驾驶机动车且系
“零口供”的案件,
如何通过证据审查定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903号王某宝危险驾驶案指出:对于此类“零口供”案件,如何根据其他证据认定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进行审查:
(1)审查有无证明案件犯罪事实的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由于直接证据不需要经过中间环节,也无须借助其他证据进行逻辑推理即可直观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故有较强的证明力。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常见的直接证据有:被告人承认其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有罪供述,目睹被告人醉酒驾车经过的证人证言,因被告人醉酒驾车而遭受损害的被害人陈述,证实被告人醉酒驾车经过或者当场查获经过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2)审查有无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情节的间接证据。间接证据虽然不能直接、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某种情况或者与主要事实有关联的一些情节,因此,有必要予以重点审查。
(3)审查判断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中被追究的对象,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切身的利害关系,被告人否认犯罪事实或者供述时避重就轻均符合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因此,需要通过收集其他证据去分析、判断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被告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的,只要其不保持沉默,总能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中找到查明事实真相的线索。
裁判观点12
▼▼▼
醉驾逃逸后找人“顶包”,
并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
导致无法及时检验
血液酒精含量的案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904号孔某危险驾驶案指出:行为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逃逸而无法及时检验其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但根据其他间接证据能够认定其驾车时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对其在肇事后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可以单独评价为妨害作证罪,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但在公诉机关未指控妨害作证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不宜径行改判孔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
裁判观点13
▼▼▼
对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能否直接采取
逮捕强制措施以及
判决文书如何表述刑期起止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第905号孟某悟危险驾驶案指出: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适用逮捕,危险驾驶罪的最高刑期为拘役,故对孟某悟不能决定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判决前孟某悟未被羁押,判决执行之日不能确定,判决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只能略去,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其交付执行之日为刑期起始日期,以此计算刑期终止日期,填写在执行通知书中。
来源:网信日喀则
#老人求助派出所:想要一张年轻时的证件照!原因太意外#
今年六月中旬,杭州一位沈大伯通过子女向义蓬派出所的民警提出了一个请求:“如果可以的话,能否调用本人几十年前第一张身份证的照片?”
这种请求,派出所从未接到过。户籍民警郎浙琳觉得奇怪,一边帮忙去咨询政策,也和这位沈大伯取得了联系,想问问究竟是为什么。
73岁的沈大伯在电话里语气很激动,他跟民警讲,“我想给我的大哥画一张肖像画。他已经牺牲71年了。”
“我年轻时和大哥当年挺像”
几十年前的黑白照牵出家族往事
沈大伯要找的身份证照片,是他一代身份证上的证件照。那时候他三十出头,风华正茂,“现在身份证是六十多岁拍的,样貌差太多了。”
之所以要寻出自己年轻时候的照片,是因为想给自己去世71年的亲大哥画一张画像。“家里老人曾经说过,我年轻时和大哥当年挺像。”
大哥走的时候,年纪不过二十出头。当年唯一留存的照片也报废了。至于沈大伯自己,他有些难为情地跟民警讲,“我自己年轻时候照片也没有,所以只能麻烦你们了。”
郎浙琳后来咨询了上级部门,了解到沈大伯本人的请求并不违反相关政策,就答应请沈大伯找一天方便亲自来派出所,帮他办理。
6月24日那天,沈家的三位小辈先走进来,和民警聊了聊,随后沈大伯的女儿沈女士回到外面,搀扶着父亲进派出所。
沈大伯这几年身体不是很好,走路有些不便,但那天精神特别好,显然是很激动。除此之外,还有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也陪同进来。
一位是沈大伯的亲姐姐,另一位则是沈大伯的嫂子。“我们都是大哥的弟弟妹妹,我们所有家人都想陪着来见证。”此刻,沈大伯的眼眶有些湿润。
郎浙琳早已经做好了全部准备工作,她进入系统,调取出沈大伯的信息,并很快把存档记录找了出来,随后打印出了沈大伯第一代身份证上的照片。
三位老人从民警手里接过这张黑白照片,凝视着,思绪飘回几十年前......
71年前,大哥牺牲在战场上
唯一一张照片,后来也模糊了
沈德泉这辈子头一回出远门,就是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
1951年,他23岁。作为家里的长子,他早早就和爸妈一起下地做农活,同时也响应政府号召,报名成了一位民兵。
后来,村里号召志愿报名入伍,沈德泉兴冲冲去报了名,没想到还被刷了下来。原来是征兵部门看到他脚有点肿,认为他不符合参军条件,没要他。他急了,说自己不是残疾,而是穿着套鞋下地干农活,被水给泡胀的,可以当兵。一来二去,组织上也同意了。
到了朝鲜,沈德泉被分配为一名后勤兵,负责在前后方运输弹药。
半年时间里,他凭着自己的勤奋勇敢,当上了副班长。
虽然身在他乡,沈德泉心里一直记挂着父母和兄弟姐妹。前线往回打电报的机会难得,他还特意给家里人留言说,“能不能寄来一张兄弟姐妹的照片,尤其是2岁的弟弟,自己在前线也能有个寄托。”
前线的很多消息等传到杭州的时候,往往已经过了许久。第二年的时候,沈家子女突然听到风声说,大哥可能牺牲了。
沈德泉牺牲的消息,很快有了确切的说法。11月25日那天,他在运输弹药的过程中,遭遇敌军的飞机轰炸,不幸牺牲。
“大哥牺牲后,哥哥姐姐一直瞒着爸妈,就说他一直在前线。后来仗打完了,他们也瞒不住了……”
从小到大,沈德泉当年那个2岁的弟弟,时常看见母亲捧着大哥唯一的照片,坐在自家门槛上,看着远方,希望会有一个奇迹——大儿子回家了。母亲父亲后来看到大儿子的照片,就哭,甚至看着逐渐长大的小儿子的脸庞,越看越像大儿子,也哭。
后来,子女们不忍父母伤心,就把大哥的照片藏了起来。直到父母后来抱着遗憾去世,大家再把照片拿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唯一的这张黑白照片完全模糊了,什么都看不清。
肖像画完
村里老人都说像
七十年来,所有人都没有忘记牺牲的烈士。转眼间,沈家当年最小的2岁弟弟,也已经成了73岁的老人家。沈大伯的两位哥哥姐姐去世时,也提到“大哥的照片没了,真的很遗憾”。
今年六月,沈大伯带着家里人去义蓬街道沙地文化馆参观时,一眼便看见了自家大哥的名字。沈大伯百感交集:“其他人都有照片留下来,只有我大哥只有名字,照片墙是空的。”
也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能不能用自己年轻时的黑白身份证照片,为牺牲的大哥临摹一张“遗像”作为纪念?
“大哥长得和年轻时候的我挺像。想来想去,派出所是我们一家最后的希望了。”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故事。
拿到照片后,沈家人请来了一位画师,还在村里找到了几位沈德泉的同龄人,让这些90多岁的老人帮忙回忆大哥生前的模样。“我哥的脸比我稍长一些,画师也参考当年的军服,在肖像上给哥哥穿上了军装,戴上了军帽。”沈大伯很激动,“老人家看到肖像,都说很像,很像……”
沈大伯说,这张黑白肖像画已经提交给了文化馆,大哥的资料上终于有了一张照片。这么多年来,沈家没有照片的遗憾终于也得到了弥补。
后来,郎浙琳收到沈大伯的女儿沈女士发来的一段致谢文字。沈女士很感动,她跟民警说,奶奶(沈大伯的妈妈)去世前其实饱受阿尔兹海默症困扰,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但就在去世前那一段时间,奶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得很清醒,给子女提了很多请求。
“奶奶交代我,以后要给她作纪念,不管怎么样,大伯(沈德泉)也要一起做!大伯这辈子去世得早,无儿无女,要把他当成自己的爸爸一样重视。”
沈女士说,自己小时候不懂事,以为去世的大伯和其他去世的家人一样,都葬在老家的山上,后来才知道原来大伯的遗骸一直留在他乡。
“我们期望,回国的烈士遗骸有我大伯,我们翘首以盼,希望这一天能早日到来!”
向英雄致敬!
今年六月中旬,杭州一位沈大伯通过子女向义蓬派出所的民警提出了一个请求:“如果可以的话,能否调用本人几十年前第一张身份证的照片?”
这种请求,派出所从未接到过。户籍民警郎浙琳觉得奇怪,一边帮忙去咨询政策,也和这位沈大伯取得了联系,想问问究竟是为什么。
73岁的沈大伯在电话里语气很激动,他跟民警讲,“我想给我的大哥画一张肖像画。他已经牺牲71年了。”
“我年轻时和大哥当年挺像”
几十年前的黑白照牵出家族往事
沈大伯要找的身份证照片,是他一代身份证上的证件照。那时候他三十出头,风华正茂,“现在身份证是六十多岁拍的,样貌差太多了。”
之所以要寻出自己年轻时候的照片,是因为想给自己去世71年的亲大哥画一张画像。“家里老人曾经说过,我年轻时和大哥当年挺像。”
大哥走的时候,年纪不过二十出头。当年唯一留存的照片也报废了。至于沈大伯自己,他有些难为情地跟民警讲,“我自己年轻时候照片也没有,所以只能麻烦你们了。”
郎浙琳后来咨询了上级部门,了解到沈大伯本人的请求并不违反相关政策,就答应请沈大伯找一天方便亲自来派出所,帮他办理。
6月24日那天,沈家的三位小辈先走进来,和民警聊了聊,随后沈大伯的女儿沈女士回到外面,搀扶着父亲进派出所。
沈大伯这几年身体不是很好,走路有些不便,但那天精神特别好,显然是很激动。除此之外,还有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也陪同进来。
一位是沈大伯的亲姐姐,另一位则是沈大伯的嫂子。“我们都是大哥的弟弟妹妹,我们所有家人都想陪着来见证。”此刻,沈大伯的眼眶有些湿润。
郎浙琳早已经做好了全部准备工作,她进入系统,调取出沈大伯的信息,并很快把存档记录找了出来,随后打印出了沈大伯第一代身份证上的照片。
三位老人从民警手里接过这张黑白照片,凝视着,思绪飘回几十年前......
71年前,大哥牺牲在战场上
唯一一张照片,后来也模糊了
沈德泉这辈子头一回出远门,就是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
1951年,他23岁。作为家里的长子,他早早就和爸妈一起下地做农活,同时也响应政府号召,报名成了一位民兵。
后来,村里号召志愿报名入伍,沈德泉兴冲冲去报了名,没想到还被刷了下来。原来是征兵部门看到他脚有点肿,认为他不符合参军条件,没要他。他急了,说自己不是残疾,而是穿着套鞋下地干农活,被水给泡胀的,可以当兵。一来二去,组织上也同意了。
到了朝鲜,沈德泉被分配为一名后勤兵,负责在前后方运输弹药。
半年时间里,他凭着自己的勤奋勇敢,当上了副班长。
虽然身在他乡,沈德泉心里一直记挂着父母和兄弟姐妹。前线往回打电报的机会难得,他还特意给家里人留言说,“能不能寄来一张兄弟姐妹的照片,尤其是2岁的弟弟,自己在前线也能有个寄托。”
前线的很多消息等传到杭州的时候,往往已经过了许久。第二年的时候,沈家子女突然听到风声说,大哥可能牺牲了。
沈德泉牺牲的消息,很快有了确切的说法。11月25日那天,他在运输弹药的过程中,遭遇敌军的飞机轰炸,不幸牺牲。
“大哥牺牲后,哥哥姐姐一直瞒着爸妈,就说他一直在前线。后来仗打完了,他们也瞒不住了……”
从小到大,沈德泉当年那个2岁的弟弟,时常看见母亲捧着大哥唯一的照片,坐在自家门槛上,看着远方,希望会有一个奇迹——大儿子回家了。母亲父亲后来看到大儿子的照片,就哭,甚至看着逐渐长大的小儿子的脸庞,越看越像大儿子,也哭。
后来,子女们不忍父母伤心,就把大哥的照片藏了起来。直到父母后来抱着遗憾去世,大家再把照片拿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唯一的这张黑白照片完全模糊了,什么都看不清。
肖像画完
村里老人都说像
七十年来,所有人都没有忘记牺牲的烈士。转眼间,沈家当年最小的2岁弟弟,也已经成了73岁的老人家。沈大伯的两位哥哥姐姐去世时,也提到“大哥的照片没了,真的很遗憾”。
今年六月,沈大伯带着家里人去义蓬街道沙地文化馆参观时,一眼便看见了自家大哥的名字。沈大伯百感交集:“其他人都有照片留下来,只有我大哥只有名字,照片墙是空的。”
也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能不能用自己年轻时的黑白身份证照片,为牺牲的大哥临摹一张“遗像”作为纪念?
“大哥长得和年轻时候的我挺像。想来想去,派出所是我们一家最后的希望了。”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故事。
拿到照片后,沈家人请来了一位画师,还在村里找到了几位沈德泉的同龄人,让这些90多岁的老人帮忙回忆大哥生前的模样。“我哥的脸比我稍长一些,画师也参考当年的军服,在肖像上给哥哥穿上了军装,戴上了军帽。”沈大伯很激动,“老人家看到肖像,都说很像,很像……”
沈大伯说,这张黑白肖像画已经提交给了文化馆,大哥的资料上终于有了一张照片。这么多年来,沈家没有照片的遗憾终于也得到了弥补。
后来,郎浙琳收到沈大伯的女儿沈女士发来的一段致谢文字。沈女士很感动,她跟民警说,奶奶(沈大伯的妈妈)去世前其实饱受阿尔兹海默症困扰,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但就在去世前那一段时间,奶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得很清醒,给子女提了很多请求。
“奶奶交代我,以后要给她作纪念,不管怎么样,大伯(沈德泉)也要一起做!大伯这辈子去世得早,无儿无女,要把他当成自己的爸爸一样重视。”
沈女士说,自己小时候不懂事,以为去世的大伯和其他去世的家人一样,都葬在老家的山上,后来才知道原来大伯的遗骸一直留在他乡。
“我们期望,回国的烈士遗骸有我大伯,我们翘首以盼,希望这一天能早日到来!”
向英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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