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星汉灿烂[超话]##我心中的古偶cp天花板##星汉灿烂#
有一个人,于孤寂苦寒之中,于毫无希望之时,依旧在暗中看着你,护着你——你听清楚了么,我不领他这人情,可是你得领!
我就是倾慕你许久,但你对我毫无兴趣的,十一郎
天若无道,人就该遵循天命。
天若有道,自不会让有情人分离。
你程少商就是全都城最好的女娘,少商或许不是所有人心中的乖巧女娘,但在我心里,她就是这全都城全天下最好的女娘。她天真果敢敢爱敢恨,是天底下最能与我并肩同行之人,子晟此生,非她不娶
臣女,愿高攀凌将军一次
对不住便对不住,人生在世又怎能人人都对得住
臣要寻的新妇,只是一见便知是她,此生此心都是她
有一个人,于孤寂苦寒之中,于毫无希望之时,依旧在暗中看着你,护着你——你听清楚了么,我不领他这人情,可是你得领!
我就是倾慕你许久,但你对我毫无兴趣的,十一郎
天若无道,人就该遵循天命。
天若有道,自不会让有情人分离。
你程少商就是全都城最好的女娘,少商或许不是所有人心中的乖巧女娘,但在我心里,她就是这全都城全天下最好的女娘。她天真果敢敢爱敢恨,是天底下最能与我并肩同行之人,子晟此生,非她不娶
臣女,愿高攀凌将军一次
对不住便对不住,人生在世又怎能人人都对得住
臣要寻的新妇,只是一见便知是她,此生此心都是她
“我不玩了,求你们别打了!”8月17日,山西忻州,正值暑假,家长们都带着各自的孩子,到一公园处玩耍。可一大妈和一位女子却因孩子争玩千,而大打出手,而且即便孩子哭着说“我不玩了,别再打了!”这位大妈仍然要与对方,“一决高下”!
根据现场群众拍到的视频显示,当时一男孩先抢到了公园里的秋千,然后坐上去开始玩了起来。旁边的女孩,没抢到。带女孩来公园玩的大妈看到后,非常气愤,抓住秋千上的铁链,不停地在摇晃,试图将男子从秋千上,摇下来,让出秋千给女孩玩。
小编特意数了一下,大妈一下、二下、三下,一共摇了七下,几下差点将坐在秋千上的男孩,撞到一旁的钢杆上。最终,男孩站在一旁的母亲,实在看不下去了。上来就踹了大妈一脚,大妈随即就用手上拿着的袋子,砸向对方。女子躲开后,大妈又连续砸过去几下。
期间,女孩拉着大妈的手,哭着说“我不玩了,你们别打了!”可大妈根本听进不去,这时有一位黑色长裙女子,将小女孩拉开,黑衣女子应该是怕大妈打人动作太大,伤着孩子。
1、从整个过程来看,男孩的母亲,就踢了大妈两脚,其余都是被大妈,用袋子不停地在砸对方,而且都是处于咄咄逼人的架势。
因此从情理、社会上普遍认知来讲,大妈绝对是过错一方,而且是大错特错。第一,孩子之间的矛盾,大人应当要正确引导,要教孩子明是非。而不是,上来就去大力摇铁链,还连续七下,要是男孩撞伤、掉下来了,敢问大妈,你负得起这个责任么?
第二,孩子面前前,用这样的方式,处理问题,而且在小女孩苦苦哀求下,仍然不管不顾,这样将给孩子树立什么榜样呢?
2、法律上来讲,大妈的行为就是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首先,其连摇晃铁链七下,造成男孩身体与铁链多次发生碰撞,且多次差点撞上铁杆。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得很清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以下的,就可以行政处罚。
所谓轻微伤以下的,就是说,即便没有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也包括在内。
其次,大妈打男孩母亲,不用多说了,视频一清二楚了,连砸了那么多下,这也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没有异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被打者是未满14周岁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罚款。
换而言之,只要男孩是未满14周岁的,大妈就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3、客观地说,男孩母亲的行为,也构成违法
法律讲究的依法维权,禁止“以违法对抗违法!”意思就是说,大妈这样做,确实有错,且违法,但男孩母亲正确做法是报警,追究大妈的法律责任。但不能以违法行为,去对抗大妈的违法行为,否则也会被处罚,但可从轻或免除处罚。
正如前文所说,整个过程中,男孩母亲就用踢了两脚,一次是男孩被摇了七下后,第二次是被大妈连砸了好多下后,因此相对于大妈的违法行为,男孩母亲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轻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可处警告、批评教育或不予处罚。
最后,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这一点,无论是父母,还是妈妈,或者是其他带孩子的家长,一定一定要记住这个道理。因此提醒大家,想要自己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务必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根据现场群众拍到的视频显示,当时一男孩先抢到了公园里的秋千,然后坐上去开始玩了起来。旁边的女孩,没抢到。带女孩来公园玩的大妈看到后,非常气愤,抓住秋千上的铁链,不停地在摇晃,试图将男子从秋千上,摇下来,让出秋千给女孩玩。
小编特意数了一下,大妈一下、二下、三下,一共摇了七下,几下差点将坐在秋千上的男孩,撞到一旁的钢杆上。最终,男孩站在一旁的母亲,实在看不下去了。上来就踹了大妈一脚,大妈随即就用手上拿着的袋子,砸向对方。女子躲开后,大妈又连续砸过去几下。
期间,女孩拉着大妈的手,哭着说“我不玩了,你们别打了!”可大妈根本听进不去,这时有一位黑色长裙女子,将小女孩拉开,黑衣女子应该是怕大妈打人动作太大,伤着孩子。
1、从整个过程来看,男孩的母亲,就踢了大妈两脚,其余都是被大妈,用袋子不停地在砸对方,而且都是处于咄咄逼人的架势。
因此从情理、社会上普遍认知来讲,大妈绝对是过错一方,而且是大错特错。第一,孩子之间的矛盾,大人应当要正确引导,要教孩子明是非。而不是,上来就去大力摇铁链,还连续七下,要是男孩撞伤、掉下来了,敢问大妈,你负得起这个责任么?
第二,孩子面前前,用这样的方式,处理问题,而且在小女孩苦苦哀求下,仍然不管不顾,这样将给孩子树立什么榜样呢?
2、法律上来讲,大妈的行为就是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首先,其连摇晃铁链七下,造成男孩身体与铁链多次发生碰撞,且多次差点撞上铁杆。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得很清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以下的,就可以行政处罚。
所谓轻微伤以下的,就是说,即便没有造成轻微伤,以下的也包括在内。
其次,大妈打男孩母亲,不用多说了,视频一清二楚了,连砸了那么多下,这也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没有异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殴打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被打者是未满14周岁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罚款。
换而言之,只要男孩是未满14周岁的,大妈就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3、客观地说,男孩母亲的行为,也构成违法
法律讲究的依法维权,禁止“以违法对抗违法!”意思就是说,大妈这样做,确实有错,且违法,但男孩母亲正确做法是报警,追究大妈的法律责任。但不能以违法行为,去对抗大妈的违法行为,否则也会被处罚,但可从轻或免除处罚。
正如前文所说,整个过程中,男孩母亲就用踢了两脚,一次是男孩被摇了七下后,第二次是被大妈连砸了好多下后,因此相对于大妈的违法行为,男孩母亲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轻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可处警告、批评教育或不予处罚。
最后,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这一点,无论是父母,还是妈妈,或者是其他带孩子的家长,一定一定要记住这个道理。因此提醒大家,想要自己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务必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转载:(二十九学)为什么念佛(60)]胡小林老师慈悲开示:换句话说,不是...不来,很多众生念...不如你诚,所以...不来
念佛不难,一夜就能成就,对吧。
那,婆罗门女从什么时候知道念佛这个法门的?到寺院去了,对吧,看见觉华定自在王如来,说,佛者的名字叫大觉,如果在世,
“一定知道我母所生去处”。
对不对。她刚刚知道,只是说她的心特悲,特诚,见觉华定自在王的时候,我看到你的比一般的众生忆念母亲的心诚,我来了,换句话说,不是我不来,很多众生念我不如你诚,所以我不来,
“倍于众生常情之分,”
大家记得这字吧。你,念佛的这颗心,“倍”,成倍地多于一般的众生的“常情”,就一般众生的感情,我来了。来了以后,觉华定自在王,你说,诸位,他知道婆罗门女她妈妈在哪儿吗,知道吧。佛者,名字叫大觉呀,他怎么不告诉她妈妈,人家就想问这个。就说你能不能告诉我母亲在哪儿?对吧,婆罗门女不知道念佛能救她母亲,她只是因为孝敬,妈妈生前诽谤三宝,对不对,必堕地狱无疑,这个道理我懂,我想知道我妈妈在哪儿。佛为什么不告诉她呢,你妈妈在地狱,就完了呗。你不想知道这个吗?佛菩萨为什么不说这话?她那么着急,
念佛不难,一夜就能成就,对吧。
那,婆罗门女从什么时候知道念佛这个法门的?到寺院去了,对吧,看见觉华定自在王如来,说,佛者的名字叫大觉,如果在世,
“一定知道我母所生去处”。
对不对。她刚刚知道,只是说她的心特悲,特诚,见觉华定自在王的时候,我看到你的比一般的众生忆念母亲的心诚,我来了,换句话说,不是我不来,很多众生念我不如你诚,所以我不来,
“倍于众生常情之分,”
大家记得这字吧。你,念佛的这颗心,“倍”,成倍地多于一般的众生的“常情”,就一般众生的感情,我来了。来了以后,觉华定自在王,你说,诸位,他知道婆罗门女她妈妈在哪儿吗,知道吧。佛者,名字叫大觉呀,他怎么不告诉她妈妈,人家就想问这个。就说你能不能告诉我母亲在哪儿?对吧,婆罗门女不知道念佛能救她母亲,她只是因为孝敬,妈妈生前诽谤三宝,对不对,必堕地狱无疑,这个道理我懂,我想知道我妈妈在哪儿。佛为什么不告诉她呢,你妈妈在地狱,就完了呗。你不想知道这个吗?佛菩萨为什么不说这话?她那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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