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娜】晚上和妞去遛狗,娜也肯走[白眼]。
遇到三个8、9岁小男孩在一个安静路边骑自行车。那个野[哈哈]玩两手扶车把,一只脚踩在车座上,另一条腿悬空摆pose 飞驰……边飞边喊:看我在滑翔!……
直到看到我们,三个马上聚拢过来。[笑而不语]最小最帅的问我:我能摸摸吗?
天!她毛好软!
【她怀孕了吗?】
……
另一个:她叫什么名字?
另另一个:我们住在那个房子(指)我们家有个小狗,拉布拉多,1岁了……
正在聊,娜娜突然舔了最小的脸一下子。
炸锅了:啊啊啊你们看到了吗!她舔了我!她最喜欢我!
……

第一天摆摊和流星雨 收入共66 开心!也第一次摆摊 还忘了带板凳 隔壁哥哥姐姐看我两坐纸箱上 还给我俩递板凳坐 知道我们第一次 跟我们加油 一开始都没人 还以为会卖不出去 慢慢人就多了 好多小男生感兴趣 但是害羞不敢来看哈哈 有两个家长嫌贵 最终我们还是决定不改价 最后临近收摊的那四十多分钟 有一对表兄妹让我映像很深 哥哥家有条小狗叫奔奔 奔奔好乖 不乱叫 就趴在小主人旁边 征得哥哥同意之后我带奔奔遛了两圈好好玩啊哈哈哈好有意思 他们说明天还来!期待明天

#听说你想当我主人#
夜深人静,窗外的马路空荡无人,只有树影三三两两散落着,马路对面的老楼尚亮着的一排窗口透出呈渐变黄色的微光。

我突然很想不属于我的,但在我心里始终留有一个位置的小狗长毛,关于长毛其实翻来覆去的记忆片段只有那么几处,可我依旧不厌其烦想讲,源于我对它的思念。

我从小喜欢狗,大概有一点因为家人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屁大点的孩子向着光向着正能量向着正三观向着一切美好的正派的方向前进,加上被经父母上接回家暂住一周的小奶猫夜里叼手指磨牙痛醒,送去姥姥家还是这只猫,不小心把脚丫子搭它身上被狠狠挠了一爪子,以及长大后也不招猫喜欢,多少对猫有些偏见。

直到去年接回豆包,豆包按头怼着我把所有对猫猫的无感和偏见通通擦掉,发自心底跟诵:圣火昭昭,圣火妙妙,凡我弟子,喵喵喵喵.jpg

但我也仍喜欢狗,如果说豆包让我诚心诚意加入喵喵教,长毛便是我对狗最初的印象和所有爱的来源,并由姥姥家小白尤其大黄顺延,在元宝这“变现”达至巅峰。

长毛是乡下老爷子家的狗,老爷子那时候脾气豪爽身体硬朗,一家族的大家长,但是印象中他不喜欢猫狗,也谈不上善待。
所以也不知晓为什么会突然多了长毛,可能是当时乡下的土狗太廉价,谁家狗生了直接送,老爷子家有个院子,也不差一口剩饭,顺手接回来看家吧。

乡下是不分狗的品种的,小时候在小城的宠物市场几十块的狗也没有闲钱买,当然父母上也绝对不许买。而几百块的宠物狗崽已经是当时认知中的天价,对老爷子那辈老人大概更像个不能理解的笑话。

我至今也不知道长毛是什么品种的狗,白色的毛很长,小型犬,小时候以为它是地包天狗或是天包地,或是小京巴,因为当时能见到的狗有腊肠有松狮还有西施犬,只有小京巴跟它有些像但又不完全像,长毛看来更瘦更灵动些。

春夏秋冬,长毛都住在院子中间放煤的小棚子里,那里有一个小小的窝,因为跟黑煤块挨一起,寒暑假回去时长毛身上总是灰扑扑黑漆漆的,至今不记得它干干净净纯白色的样子。

它的待遇也远不如姥姥家的大黄和小白,虽然当时老一辈养狗没听说过狗粮更不提生骨肉之类讲究营养搭配,但至少专属两个海碗狗盆,不管是拌饭还是剩菜,咕噜咕噜吃得也香也够,直到姥姥走了,姥爷转住舅舅家,无人有心再养,大黄小白也被天各一方送走前,记忆中它俩的毛一直是干干净净光溜水滑的。

长毛则始终是消瘦、脏兮兮的,冬天回去时在煤棚里跟煤块和东北呼啸的寒风为伴。

我喜欢狗,更喜欢长毛,所以仗着家里比较受宠的最小的孩子的身份,偷偷开门,把长毛放进有暖气的屋里蹭蹭暖风,它会欢快地冲进来,在老爷子和几个伯伯呵斥前,将爪子贴近中央的暖气片,母上帮着打圆场夸夸长毛是一只多么有灵性的狗,大家也就让它在屋里多呆一会。

过年时,冰箱会有塞得满满的各类肉,橱柜里是各种熟食,女人们忙着做饭炒菜切肉,我偷偷顺几片肘子肉,拿出去喂长毛。

我跟长毛的友谊大概在那时候建立,又在我离开后被遗忘,在第二年假期时重塑,而我乐此不疲。

至今想想,我没能为长毛多做些什么,不过是喂些肉,跟它在院子中玩上半天,偷偷放进屋蹭会暖风,不过如此,但是那么丁点的时候,真的英雄情节自以为是觉得对它已经在尽力好了。

母上虽然也很喜欢狗,但对我的做法不太赞同,她对我说,你现在这么做这么喂它,等你走了之后呢,它落差会更大。

但是每次回去还是偷偷放偷偷喂,而母上也会帮我打掩护,切肉给我拿出去喂。

母上一直觉得长毛不认识我,也不喜欢我,正如后来她打击我说元宝不喜欢我。

但我总记得,长毛摇着尾巴,在院里跟着屁大点的我跑来跑去,从前屋耍到后屋。因为当时没有明令科学养狗必须栓绳,乡下只有很凶的看家护院的大狼狗会栓着铁链,也有被挣脱的风险,而在堆砌垃圾流有臭水沟的土路旁,常见到毛脏得分不清颜色,长到遮住眼睛,四处捡食吃垃圾的流浪狗。

狂犬病的恐怖流传至今,更根植在老一辈和父母一代心里。因此,父母上坚决不许我摸长毛,更不准被长毛舔手。

于是,我小心地偷偷地摸两把长毛背上的毛毛,那些毛毛并不顺滑,但我依旧很开心。长毛也很乖,不咬也不舔。

长毛是小型犬,也不见多凶狠,但某一次我从后院过窄道回老爷子家时,途遇一只跟长毛差不多身形的灰扑扑的流浪狗,没对视也不敢招惹,但它汪了几声直直冲向我,紧急弯腰作势捡石头的土法子也没能生效,吓得我撒丫子逃命跑回院子,而那只流浪狗也叫了一路穷追不舍跟我进了院子。

运动渣渣没能跑出生命极限,但万幸成功进了卧房门。然后就见长毛从煤棚出来,寸步不让跟流浪狗对吼。

至今仍觉英勇。

再便是每次跟着父母上,被老爷子一行人送上回城的大巴。
长毛会跟着我们走,我们走出多远,它便要跟多远,直到被老爷子或是伯伯丢石子,大声呵斥赶回去,它还会偷偷再跟一程。

于是我不止一次问母上,可不可以把长毛带走,也每一次得到一样失望的答案。

往乡下打电话或是老爷子难得过来住几天时,我也会问上两句,长毛怎么样。
得到的答案是,一切都好。

直到忘记什么时候,我再回去时,煤棚是空荡荡的。
我找不到我见过的最聪明最可爱又乖又可怜巴巴的,世上我最喜欢的小狗长毛。
我再没见过它。

大概率是病死了,但我没有问,或是记忆抹去了我问后的答案。
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也幻想着,它不喜欢那个小煤棚,因而某一天它终于决定冲出院子,也像见过的三三两两的流浪狗那样,去浪迹天涯。

这样,它一直在我心里流浪,成长在我的世界。在我想它的时候,就把那些不多的片段翻出来看看说说。

想想如果能穿回过去,也很好,我能再见见它,毕竟没有手机的那时候,我因为没有一张它的照片,现在已经不记得它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也要把它带走,因为有养元宝的一些经验,我想也可以把长毛养得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

我知道没有如果,所以就在此时咀嚼些过去。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这些年我们丢弃的10种珍贵东西,看到第一种就哭了
  • 关于成为一个有目标感的人的清单
  • 对生命而言,接纳才是最好的温柔……
  • 我无法原谅你,也提不起一丝勇气恨你。
  • 把孩子的玩具随手送给别人,你知道后果有多严重吗?!
  • 今天和你玩这个游戏的人,都是真的爱你
  • 比起五美的爱情观,《欢乐颂》的男性角色更奇葩
  • 最新电影搜索
  • 【夜读】聪明的人,从不纠缠
  • 我们爱过就好
  • 每天,给自己一个开心的理由
  • 关于如何点出一桌好菜的清单
  • 十二星座护内排行榜
  • 你的自律里,藏着你的运气
  • 经典微小说:《 迷 失 》
  • 最适合一块生活的三对星座CP!
  • 【夜读】努力是最不值得炫耀的东西
  • 请找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人结婚
  • 台湾美女作家因“诱奸”患抑郁症,26岁的她选择了……
  • 做微商,如何让别人主动来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