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7日家住大通县长宁镇鲍东村的受害人邵某某被无证驾驶的吴某某开车撞伤,后在医院治疗了近半年,期间吴某某仅支付了三万余元的医疗费后再无力支付任何费用,邵某某因此不但拖欠了巨额医疗费,而且后期治疗更是难上加难。 大通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受理此案后,如果简单就案办案,依据事实,依法判决,把被告人收监,判赔被告人赔偿受害人邵某某多少损失费,尽快结案也不是不可以。但如果这样,看似受害人邵某某赢了官司,但是她的实际困难仍得不到解决,巨额医疗费仍在拖欠中。法官接手此案后,痛在心头,急在心里,让此案如何有一个最大圆满的解决,大通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也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情,决定先不急于结案,把办案的重心转移到最大可能解决受害人的赔付问题上来,召集被告人吴某某和被害人邵某某做充分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将肇事车辆作价过户给受害人,由受害人变卖作为医疗费用。
#十九大#【心存侥幸被查获】10月17日23时许,市公安局大通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原来,王某某虽然会开车,但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17日晚,王某某在汊涧镇跟朋友吃过饭后回家,车辆本来由轿车车主李某某驾驶的,李某某由于近期没休息不好,就跟王某某说,反正你会开车,开慢点,而且这么晚了,警察肯定也下班了。没想到,途中遇到了巡逻的民警。
在排除两人酒驾和吸毒的可能性后,大通所分别对王某某的无证驾驶行为和车主李某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原来,王某某虽然会开车,但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17日晚,王某某在汊涧镇跟朋友吃过饭后回家,车辆本来由轿车车主李某某驾驶的,李某某由于近期没休息不好,就跟王某某说,反正你会开车,开慢点,而且这么晚了,警察肯定也下班了。没想到,途中遇到了巡逻的民警。
在排除两人酒驾和吸毒的可能性后,大通所分别对王某某的无证驾驶行为和车主李某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毛桂文,男,今年40岁,身高1.7米左右,大通镇冯安村人,智力障碍。于2017年6月28日上午驾驶一辆无牌无证黑色小湾梁摩托车从大通到新炳辉中学附近参加酒席后走失,至今未归。家里人十分担心和牵挂,请合单位及相邻警方注意发现,如有线索请速与大通派出所民警周正源联系,号码18705509240。此号码24小时等,谢谢! https://t.cn/R2dLg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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