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幻的一天#疫情#
被封控第25天,连续做了25天核酸
就等着这几天疫情好转,走人
结果今天台风来袭,核酸全部取消
为了出发核酸不能断啊
费劲心思找到车子出去做
很多医院的核酸检测都停业了
终于找到专门给医务人员做的监测点
说明来意坐上了核酸
然后又坐上了大巴回到了小区…
故事没完
结果到晚上,台风停了,大白来了
我折腾了一天,瞬间
崩溃了[允悲][允悲][允悲]
被封控第25天,连续做了25天核酸
就等着这几天疫情好转,走人
结果今天台风来袭,核酸全部取消
为了出发核酸不能断啊
费劲心思找到车子出去做
很多医院的核酸检测都停业了
终于找到专门给医务人员做的监测点
说明来意坐上了核酸
然后又坐上了大巴回到了小区…
故事没完
结果到晚上,台风停了,大白来了
我折腾了一天,瞬间
崩溃了[允悲][允悲][允悲]
#鹤壁身边事# 【罚款、停业整顿!淇县通报3起涉疫典型案例】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我县成立督导督查组,对重点场所场所码申领及使用、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依规处理了一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场所。现将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2年8月10日,淇县公安局朝歌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淇县某祥时尚连锁酒店没有要求客人扫场所码。朝歌派出所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为依据,对该酒店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该酒店立即整改。
案例二:2022年8月17日,淇县卫健委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颜美容院经警告后仍存在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等现象。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有关规定,淇县卫健委责令该美容院停业整顿。
案例三:2022年8月18日,淇县卫健委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帝理发店经警告后仍存在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等现象。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有关规定,淇县卫健委责令该理发店停业整顿。
针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群众和商户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案例一:2022年8月10日,淇县公安局朝歌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淇县某祥时尚连锁酒店没有要求客人扫场所码。朝歌派出所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为依据,对该酒店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该酒店立即整改。
案例二:2022年8月17日,淇县卫健委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颜美容院经警告后仍存在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等现象。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有关规定,淇县卫健委责令该美容院停业整顿。
案例三:2022年8月18日,淇县卫健委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帝理发店经警告后仍存在未严格落实查验场所码、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等现象。依据《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措施的决定》有关规定,淇县卫健委责令该理发店停业整顿。
针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群众和商户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淇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鄂州这两家酒店停业10天并处罚500块钱# 】近日,我市商务、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两起酒店未落实实名制登记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并依法对涉事酒店进行行政处罚。
近日,鄂城区接到报告称:有一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在辖区内活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将该密接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
同时,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鄂城区商务局联合市公安局鄂城分局对该密接人员所入住的南悦公寓、天美乐酒店(百纺公司店)进行了核查。核查发现,该密接人员在入住过程中,酒店工作人员没有按旅馆业实名制登记要求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其做身份信息登记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严重影响日常社会秩序。
8月19日,经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对两家酒店未落实实名制登记处以罚款500元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10天。同时,对两家酒店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认真落实入住人员扫码登记、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酒店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再次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认真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此类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鄂州融媒) https://t.cn/R2Wx8LA
近日,鄂城区接到报告称:有一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在辖区内活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将该密接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
同时,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鄂城区商务局联合市公安局鄂城分局对该密接人员所入住的南悦公寓、天美乐酒店(百纺公司店)进行了核查。核查发现,该密接人员在入住过程中,酒店工作人员没有按旅馆业实名制登记要求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其做身份信息登记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严重影响日常社会秩序。
8月19日,经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对两家酒店未落实实名制登记处以罚款500元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10天。同时,对两家酒店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认真落实入住人员扫码登记、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酒店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再次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认真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此类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鄂州融媒) https://t.cn/R2Wx8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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