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开启的#与小凯相约纯悦纯净之旅#,纯悦以王俊凯个人影响力为基点,360度释放品牌热度,全线撬动饭圈、引爆了社交网络。然而话题度并不是品牌的最终目的,将社交媒体的热议沉淀为品牌价值、将粉丝的热情转化为推动品牌建设的正向力量,DCCC持续探索为品牌带来实质性口碑提升的方法。https://t.cn/AiEFb7uY
#sameday
#當年今日
20180807, 安省腎臟互助協會, Chinese Renal Association
https://t.cn/AiTVUUkh
20170807, Pickering, Ontario, Canada
https://t.cn/AiTVUUkL
Blue Mountain, Ontario, Canada, 20160807
https://t.cn/AiTVUUkS
Bulgogi Brothers Restaurant 20120807
https://t.cn/AiTVUUkI
DCCC Inauguration 20110807
https://t.cn/AiTVUUDs
Taste of Danforth 20110807
https://t.cn/AiTVUUkT
https://t.cn/R2WxFX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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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案9人罪成 官指行动无理
戴耀廷陈健民促勿判服务令 准保释今续求情
于2014年发生的占中事件,9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控罪,经过18天聆讯后,各人昨被裁定大部分控罪罪成,法官指行动均是无理而不受法律保障。
戴耀廷及陈健民求情时表明不要求判处社会服务令,9人续准保释,押后至今早续求情。
3名发起人的代表律师麦高义求情指,戴耀廷及陈健民均不打算要求被判社会服务令,并指是次行为本身已是社会服务,他们愿付上被定罪的代价,二人均不打算呈递任何求情信予法庭,只希望法庭能考虑朱耀明的健康问题,不要判朱实时监禁。
二人冀法庭 勿判朱耀明入狱
麦高义续指,3人的动机是和平及非暴力,出于爱香港及对和平的渴求犯案,是无私举动,形容此案是「特殊案件中有特殊动机」。3人在占领期间,协助开通通往政总的天桥,维持与政府官员的沟通渠道,令运动最终能落幕。
至于被告邵家臻的代表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望法庭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彭指占领行动是和平地进行,而有关邵的指控只涉及2天,法庭须考虑被告背后的动机,认为社会服务令为适合判刑。彭又透露邵患有糖尿病,曾接受注射治疗影响视力,本月将接受第2次注射。
就第1项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法官裁定3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早于2013年计划「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行动时,已是串谋2014年10月1日在遮打道作公众妨扰,同年9月28日3人仅将占中运动更改实行日期及地点,但他们仍是串谋以非法堵塞中环的公众地或道路,行动是无理因而不受法律保障,故法官裁定3人2013年至翌年12月2日向警方自首期间,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罪成。
就3名发起人、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邵家臻、学联前常委张秀贤及钟耀华被控的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法官指出,控罪只须证明煽惑者相信,或有意图令被煽惑者煽惑其他人犯案,并不须考虑被煽惑者的意图及行为,因而该控罪不会出现辩方所提出的寒蝉效应。
煽惑他人公众妨扰 3发起人脱罪
法官又指,警方已于2014年9月26日封锁了添美道,从控方的录像片段显示,同月27及28日被告煽惑其他人到该处占领阻塞马路交通,及煽惑在现场的人煽惑其他人到场占领,但当时3名占中发起人并不在场,故裁定罪名不成立,其余被告则被裁定罪成。
另外,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被控于2014年9月28日在分域码头街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两罪。法官指黄促请现场人士,及呼吁他们的朋友到场及占领行车路;同时黄说有关煽动字句时,是相信及意图煽动现场的人,有意再煽动朋友到场占领,因此裁定黄两罪罪成。
至于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被控的一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法官指李永达在2014年9月28日于夏悫道,呼吁他人占领及坐在夏悫道6条行车路,以及在行车路上举行公众集会,虽然集会属和平,但非法堵塞有关道路,因此裁定他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罪成。
法官今早续听取其余被告求情,各被告续准保释。法官:陈仲衡;案件编号:DCCC480/17;今续讯。
戴耀廷陈健民促勿判服务令 准保释今续求情
于2014年发生的占中事件,9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控罪,经过18天聆讯后,各人昨被裁定大部分控罪罪成,法官指行动均是无理而不受法律保障。
戴耀廷及陈健民求情时表明不要求判处社会服务令,9人续准保释,押后至今早续求情。
3名发起人的代表律师麦高义求情指,戴耀廷及陈健民均不打算要求被判社会服务令,并指是次行为本身已是社会服务,他们愿付上被定罪的代价,二人均不打算呈递任何求情信予法庭,只希望法庭能考虑朱耀明的健康问题,不要判朱实时监禁。
二人冀法庭 勿判朱耀明入狱
麦高义续指,3人的动机是和平及非暴力,出于爱香港及对和平的渴求犯案,是无私举动,形容此案是「特殊案件中有特殊动机」。3人在占领期间,协助开通通往政总的天桥,维持与政府官员的沟通渠道,令运动最终能落幕。
至于被告邵家臻的代表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望法庭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彭指占领行动是和平地进行,而有关邵的指控只涉及2天,法庭须考虑被告背后的动机,认为社会服务令为适合判刑。彭又透露邵患有糖尿病,曾接受注射治疗影响视力,本月将接受第2次注射。
就第1项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法官裁定3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早于2013年计划「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行动时,已是串谋2014年10月1日在遮打道作公众妨扰,同年9月28日3人仅将占中运动更改实行日期及地点,但他们仍是串谋以非法堵塞中环的公众地或道路,行动是无理因而不受法律保障,故法官裁定3人2013年至翌年12月2日向警方自首期间,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罪成。
就3名发起人、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邵家臻、学联前常委张秀贤及钟耀华被控的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法官指出,控罪只须证明煽惑者相信,或有意图令被煽惑者煽惑其他人犯案,并不须考虑被煽惑者的意图及行为,因而该控罪不会出现辩方所提出的寒蝉效应。
煽惑他人公众妨扰 3发起人脱罪
法官又指,警方已于2014年9月26日封锁了添美道,从控方的录像片段显示,同月27及28日被告煽惑其他人到该处占领阻塞马路交通,及煽惑在现场的人煽惑其他人到场占领,但当时3名占中发起人并不在场,故裁定罪名不成立,其余被告则被裁定罪成。
另外,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被控于2014年9月28日在分域码头街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两罪。法官指黄促请现场人士,及呼吁他们的朋友到场及占领行车路;同时黄说有关煽动字句时,是相信及意图煽动现场的人,有意再煽动朋友到场占领,因此裁定黄两罪罪成。
至于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被控的一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法官指李永达在2014年9月28日于夏悫道,呼吁他人占领及坐在夏悫道6条行车路,以及在行车路上举行公众集会,虽然集会属和平,但非法堵塞有关道路,因此裁定他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罪成。
法官今早续听取其余被告求情,各被告续准保释。法官:陈仲衡;案件编号:DCCC480/17;今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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