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米安》,一本只有200页的书,我曾以为是个很轻松的少年故事,看着不可思议的豆瓣经典图书前250的排名,以及高达9.0的评分,加上作者是大名鼎鼎的黑塞,我花了一个下午读完,读的过程几度人神分离,除了震撼还是震撼,以下:
每个生命都是通向自我的征程
“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人要诞于世上,就得摧毁这个世界。鸟飞向神。神的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阅读黑塞的作品,《德米安》是一个很好的起点,虽然我绕了个大圈,从《玻璃球游戏》到《荒原狼》,再到《悉达多》,然后才是《德米安》。不同时期的黑塞在我眼前展现出不同的面貌,很难说什么是开端,什么是终点,同样也很难用进化论的观点去归纳。于是留在我印象中的他,始终是个赤足的流浪者,从鲜花盛开的荒原走向人迹罕至的沙漠,走向自己的内心。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通向自我的征途,是对一条路道的尝试,是一条小径的悄然召唤。”然而,“我所渴求的,无非是将心中脱颖欲出的本性付诸生活,为什么竟如此艰难?”
黑塞所有作品追寻的,都是“自我”。有人说,自我就是地狱,是痛苦的深渊,人固执于我,才无法看到世界。宗教的方式,更是要放弃自我,达到与神、与道的统一,才会得到圆融的喜悦。又有人说,自我根本不存在,只是人欺骗自己的概念,当人看到终极的虚无,哪里还有什么自我?可黑塞却说,自我是人追求的终点。也许还可以这么说,一个人如果真正获得自我,与世界同在,他与神就没有多大区别了。
黑塞是一个深受东方思想影响的作家,也许正因此,这位浪漫派最后的骑士才能离经背道走得那么远。西方一丝不苟的终极理想,与东方圆融的追求相结合,对于这个时代在东西方文化交融冲击洗礼之下的我们来说,似乎格外有共鸣。从本质而言,他所追寻的自我,不是基督教式的救赎,也不是东方宗教玄而又玄的悟道,而是更人本主义的东西,甚至不能用理想这个词代替。真正的自我比理想更强大,应是每个人用一生的宿命在追寻的东西。
“呼唤新的神灵是谬误,意图给予这个世界什么,更是完全的谬误!觉醒的人只有一项义务:找到自我,固守自我,沿着自己的路向前走,不管它通向哪里。”
始终自认是理想主义者的我,在这些话面前也隐隐动摇。也许我所追求的理想,不过是自己赋予自己的虚荣心满足的借口。我不愿,甚至也不曾真正问自己,人为什么而生存。这个问题对我并不构成问题,因为我只是为了生活而生活。拥有一个值得骄傲的理想,并且知道自己切实为之努力,这样的人生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也许还是很可以满足和羡慕的了。
只是我想知道,这样的满足背后是否也是一种怯懦,一分虚伪?
爱因斯坦说,追究生活目的是没有意义的事,一定要说,那只能说人是为了他人而活。稻盛和夫则说,人是为了成为一个比降临人世之初更好的人而活的。我敬仰那些拥有自己生存信条,并且能将其贯彻一生的人。但是他们找到的是他们的答案,而不是我的答案。对于个人而言,听智者再多的箴言也不及迈出探索的最粗浅一步。每一条通往自我的道路都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路,除了自己以外没有任何人能替你找到。也许这是人生唯一有意义的征途。不管它通向哪里。
“我常常幻想未来的景象,梦想自己可能会成为的角色,或许是诗人、预言家、画家等等。然而这些都不算什么。我存在的意义并不是为了写诗,预言或作画,任何人生存的意义都不应当是这个。这些只是旁枝末节。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无论他的归宿是诗人还是疯子,是先知还是罪犯——这些其实与他无关,毫不重要。他的职责只是找到自己的命运——而不是他人的命运——然后在心中坚守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
我曾经认为,一个人诞生在这个世上所履行的天职,是以上天赋予他的才华去做只有他能做到的事,所以每个人都会有天赋的角色,将它付诸于职业、事业这些内容,挑战生命潜能的实现。我也向往着用那些终极共通的理想对这样的人生赋予意义,知识与文化的传承,对未来的希望,对进步的信仰,对人类有朝一日能够创造出一个充分实现自我的社会的理想……止步于此,已经可以构筑一个令人安心的理想主义的图景,甚至可以称为信仰。和所有的信仰一样,只要相信,放弃一己之念,将自我等同于群体,就可以解脱个体的苦恼。理想,也许是逃避孤独最冠冕堂皇的借口。只是这幅令人安心的图景中,总有那么一点不稳的地方,那就是你会发现,找不到自己了。
如果人并不是手段,而是目的,又如何?
“所有其他的路都是不完整的,是人的逃避方式,是对大众理想的懦弱回归,是随波逐流,是对内心的恐惧。……我是自然的尝试,是自然向未知世界迈进的一次尝试,或许它会打开新境界,或许会一无所成。然而,让这一尝试从远古的深渊中诞生,让我的心感受到它的意志,并将它转换为我的意志,这就是我的天职。”
爱因斯坦不是为了相对论而诞生,他所诞生只为了他成为爱因斯坦。同样,创作者也不是为了他的任何一部作品诞生,他本身就是目的,所有的成就,也只不过是成就创作者这个存在的点缀,即使不遇于世,没有功成名就,也无损于他为人的价值。人独一无二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宝贵的东西。
写到这里,忍不住想笑,即使我们可以用逻辑推导到这个结论,感性上却远远无法达到同等认知度。一个人只有认识到自己存在本身就是最重要的价值,才能在同等程度上尊重别人。更多的人是既无法尊重自己,也无法尊重他人。无法爱自己,同样也无法爱别人。贫匮于自我的人,却越发要表现自我;缺少爱的人,却更加努力要表现出爱的行为。
我所意愿的只是真实的生活。这首先应该是凌驾于一切道德、价值观之上的信条。为此,应有神挡灭神,佛挡灭佛的决断。如果阻碍你的是整个世界,那么就要连世界一起破坏(笑)。也唯有如此,人才能真正地诞生。
这条路真的那么艰难吗?只是艰难吗?难道它不美好吗?你知道有什么更美好,更轻松的路吗?
#德米安#
每个生命都是通向自我的征程
“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人要诞于世上,就得摧毁这个世界。鸟飞向神。神的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阅读黑塞的作品,《德米安》是一个很好的起点,虽然我绕了个大圈,从《玻璃球游戏》到《荒原狼》,再到《悉达多》,然后才是《德米安》。不同时期的黑塞在我眼前展现出不同的面貌,很难说什么是开端,什么是终点,同样也很难用进化论的观点去归纳。于是留在我印象中的他,始终是个赤足的流浪者,从鲜花盛开的荒原走向人迹罕至的沙漠,走向自己的内心。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通向自我的征途,是对一条路道的尝试,是一条小径的悄然召唤。”然而,“我所渴求的,无非是将心中脱颖欲出的本性付诸生活,为什么竟如此艰难?”
黑塞所有作品追寻的,都是“自我”。有人说,自我就是地狱,是痛苦的深渊,人固执于我,才无法看到世界。宗教的方式,更是要放弃自我,达到与神、与道的统一,才会得到圆融的喜悦。又有人说,自我根本不存在,只是人欺骗自己的概念,当人看到终极的虚无,哪里还有什么自我?可黑塞却说,自我是人追求的终点。也许还可以这么说,一个人如果真正获得自我,与世界同在,他与神就没有多大区别了。
黑塞是一个深受东方思想影响的作家,也许正因此,这位浪漫派最后的骑士才能离经背道走得那么远。西方一丝不苟的终极理想,与东方圆融的追求相结合,对于这个时代在东西方文化交融冲击洗礼之下的我们来说,似乎格外有共鸣。从本质而言,他所追寻的自我,不是基督教式的救赎,也不是东方宗教玄而又玄的悟道,而是更人本主义的东西,甚至不能用理想这个词代替。真正的自我比理想更强大,应是每个人用一生的宿命在追寻的东西。
“呼唤新的神灵是谬误,意图给予这个世界什么,更是完全的谬误!觉醒的人只有一项义务:找到自我,固守自我,沿着自己的路向前走,不管它通向哪里。”
始终自认是理想主义者的我,在这些话面前也隐隐动摇。也许我所追求的理想,不过是自己赋予自己的虚荣心满足的借口。我不愿,甚至也不曾真正问自己,人为什么而生存。这个问题对我并不构成问题,因为我只是为了生活而生活。拥有一个值得骄傲的理想,并且知道自己切实为之努力,这样的人生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也许还是很可以满足和羡慕的了。
只是我想知道,这样的满足背后是否也是一种怯懦,一分虚伪?
爱因斯坦说,追究生活目的是没有意义的事,一定要说,那只能说人是为了他人而活。稻盛和夫则说,人是为了成为一个比降临人世之初更好的人而活的。我敬仰那些拥有自己生存信条,并且能将其贯彻一生的人。但是他们找到的是他们的答案,而不是我的答案。对于个人而言,听智者再多的箴言也不及迈出探索的最粗浅一步。每一条通往自我的道路都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路,除了自己以外没有任何人能替你找到。也许这是人生唯一有意义的征途。不管它通向哪里。
“我常常幻想未来的景象,梦想自己可能会成为的角色,或许是诗人、预言家、画家等等。然而这些都不算什么。我存在的意义并不是为了写诗,预言或作画,任何人生存的意义都不应当是这个。这些只是旁枝末节。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无论他的归宿是诗人还是疯子,是先知还是罪犯——这些其实与他无关,毫不重要。他的职责只是找到自己的命运——而不是他人的命运——然后在心中坚守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
我曾经认为,一个人诞生在这个世上所履行的天职,是以上天赋予他的才华去做只有他能做到的事,所以每个人都会有天赋的角色,将它付诸于职业、事业这些内容,挑战生命潜能的实现。我也向往着用那些终极共通的理想对这样的人生赋予意义,知识与文化的传承,对未来的希望,对进步的信仰,对人类有朝一日能够创造出一个充分实现自我的社会的理想……止步于此,已经可以构筑一个令人安心的理想主义的图景,甚至可以称为信仰。和所有的信仰一样,只要相信,放弃一己之念,将自我等同于群体,就可以解脱个体的苦恼。理想,也许是逃避孤独最冠冕堂皇的借口。只是这幅令人安心的图景中,总有那么一点不稳的地方,那就是你会发现,找不到自己了。
如果人并不是手段,而是目的,又如何?
“所有其他的路都是不完整的,是人的逃避方式,是对大众理想的懦弱回归,是随波逐流,是对内心的恐惧。……我是自然的尝试,是自然向未知世界迈进的一次尝试,或许它会打开新境界,或许会一无所成。然而,让这一尝试从远古的深渊中诞生,让我的心感受到它的意志,并将它转换为我的意志,这就是我的天职。”
爱因斯坦不是为了相对论而诞生,他所诞生只为了他成为爱因斯坦。同样,创作者也不是为了他的任何一部作品诞生,他本身就是目的,所有的成就,也只不过是成就创作者这个存在的点缀,即使不遇于世,没有功成名就,也无损于他为人的价值。人独一无二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宝贵的东西。
写到这里,忍不住想笑,即使我们可以用逻辑推导到这个结论,感性上却远远无法达到同等认知度。一个人只有认识到自己存在本身就是最重要的价值,才能在同等程度上尊重别人。更多的人是既无法尊重自己,也无法尊重他人。无法爱自己,同样也无法爱别人。贫匮于自我的人,却越发要表现自我;缺少爱的人,却更加努力要表现出爱的行为。
我所意愿的只是真实的生活。这首先应该是凌驾于一切道德、价值观之上的信条。为此,应有神挡灭神,佛挡灭佛的决断。如果阻碍你的是整个世界,那么就要连世界一起破坏(笑)。也唯有如此,人才能真正地诞生。
这条路真的那么艰难吗?只是艰难吗?难道它不美好吗?你知道有什么更美好,更轻松的路吗?
#德米安#
《我与地坛》——史铁生
最早知道这本书应该是在初中吧,也可能是小学,总之,不太记得了,就是很久很久之前。
今天,读完了这本书。没有太深的阅读体会,只是想记下些什么。
「好运设计」一章很是有趣,是多数人理想的平坦大道,一路绿灯畅通无阻。现实中有这样的人吗?或许是有的,又或许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人生。通途和坎坷,好运与不幸,顺境与逆境,都是相对的。
在书中,史老有不少童年回忆,自然而然也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第一次看的电视,是黑白《刘三姐》,后来看上了彩色;学龄前,我是放养在村里的,爸妈在镇上开有铺子,早出晚归,我也记不起吃过谁家的饭,倒是应该经常到饭点就去隔壁村舅舅舅妈家吃饭;还在村里住时,捏过泥巴;小学的几个暑假在舅舅家度过,跟着去挖过莲藕,淤泥没过我的小腿;后来,到镇上住了,偶有马戏团来演出,离家不远,妈妈给我买了票,送我去看,快散场了她会来接我;露天电影,也是看过的,夏天,在小学的球场上,一块幕布,下面是晚饭后赶来的观众,我注意到放电影的中年男人,觉得眼熟,原来是在街上住着的,以至于我后来长大了,在街上看见他都会想他最近有没有去什么地方放电影呢,不过,应该是没有了。
一些摘抄 :
◆ 第1章 我与地坛
>> 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 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
>> 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 但是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
◆ 第2章 我二十一岁那年
>> 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惟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不管我们信仰什么,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
◆ 第5章 墙下短记
>> 开不尽的门前是撞不尽的墙壁
◆ 第6章 黄土地情歌
>> 任何以自己的观念干涉别人爱情的行为,都只是一股逆流。
◆ 第7章 我的梦想
>> 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
>> 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
◆ 第8章 好运设计
>> 这不失为一剂良药——先可以安神,而后又可以振奋,就像输惯了的赌徒把屡屡的败绩置于脑后,输光了裤子也还是对下一局存着饱满的好奇和必赢的冲动。
>> 我想,倘有来世,我先要占住几项先天的优越:聪明、漂亮和一副好身体。
>> 命运从一开始就不公平,人一生下来就有走运的和不走运的
>> 罗曼·罗兰所说:“看清了这个世界,而后爱它。”
>> 你这个幸运的人,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偏偏是你被上帝选作了美的化身。
>> 劫难之后失而复得,现在你才真正是一个幸福的人了。苦尽甜来,对,这才是最为关键的好运道。
>> 一时没有了痛苦的衬照便一时没有了幸福感。
>>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
◆ 第9章 记忆与印象1
>>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 俘虏尚可表现忠勇,希望未来;叛徒则是彻底无望,忽然间大家都把你抛弃了。
>> 以往的描画如同一叠精心保存的旧钞,虽已无用,但一时还舍不得扔掉,独身主义大约就是在那时从无奈走向了坚定。
>> 一些人真实的困苦变成了另一些人编织的愉快,一个时代的绝望与祈告,变成了另一个时代的潇洒的文字调遣。
>> 所有的人都是一样,从老家久远的历史中抽取一个点,一条线索,作为开端。
>> 丑弱的人和圆满的神之间,是信者永远的路。
>> 此岸永远是残缺的,否则彼岸就要坍塌。
◆ 第10章 记忆与印象2
>>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展,都有无限的时间延伸。我们生来孤单,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间因破碎而成片断。互相埋没的心流,在孤单中祈祷,在破碎处眺望,或可指望在梦中团圆。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
>> 那个可怕的孩子已经长大,长大得到处都在。
>> 模仿电影里的行动,是一切童年必有的乐事。
>> 历史常就是这样被割断着、湮灭着。梅娘好像从不存在。一个人,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竟似消散得无影无踪。一个人丰饶的心魂,竟可以沉默到无声无息。
>> 阳光暗淡下去,鸽子瑟缩地蹲在灰暗的屋檐上,春天的风卷起尘土,卷起纸屑,卷起那不死不活的叫卖声在小巷里流窜。
>> “啥东西,值得这么贵?”他们不懂,春天是不能这样计算的。
>> 世上有一种东西,其价值远远超过它的价格。这儿的价值,并不止于“物化劳动”,还物化着春天整整一个季节的能量。
>> 能量要释放,呼喊期待着回应,故而春天的张扬务须选取一种形式。
>> 春天按时到来,保证这颗星球不会死去。春风肆意呼啸,鼓动起狂妄的情绪,传扬着甚至是极端的消息,似乎,否则,冬天就不解冻,生命便难以从中苏醒。
>> 想想春风若非强劲,夏天的暴雨可怎样来临?想想最初的生命之火若非猛烈,如何能走过未来秋风萧瑟的旷野(譬如一头极地的熊,或一匹荒原的狼)?因而想想吧,灵魂一到人间便被囚入有限的躯体,那灵魂原本就是多少梦想的埋藏,那躯体原本就是多少欲望的储备!
>> 因而年轻的歌手没日没夜地叫喊,求救般地呼号。灵魂尚在幼年,而春天,生命力已如洪水般暴涨;那是幼小的灵魂被强大的躯体所胁迫的时节,是简陋的灵魂被豪华的躯体所蒙蔽的时节,是喑哑的灵魂被喧腾的躯体所埋没的时节。
>> 不过你要记得,春天的美丽也正在于此。在于纯真和勇敢,在于未通世故。
>>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 第11章 想念地坛
>> 每当你立于生命固有的疑难,立于灵魂一向的祈盼,你就回到了零度。
>> 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最早知道这本书应该是在初中吧,也可能是小学,总之,不太记得了,就是很久很久之前。
今天,读完了这本书。没有太深的阅读体会,只是想记下些什么。
「好运设计」一章很是有趣,是多数人理想的平坦大道,一路绿灯畅通无阻。现实中有这样的人吗?或许是有的,又或许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人生。通途和坎坷,好运与不幸,顺境与逆境,都是相对的。
在书中,史老有不少童年回忆,自然而然也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第一次看的电视,是黑白《刘三姐》,后来看上了彩色;学龄前,我是放养在村里的,爸妈在镇上开有铺子,早出晚归,我也记不起吃过谁家的饭,倒是应该经常到饭点就去隔壁村舅舅舅妈家吃饭;还在村里住时,捏过泥巴;小学的几个暑假在舅舅家度过,跟着去挖过莲藕,淤泥没过我的小腿;后来,到镇上住了,偶有马戏团来演出,离家不远,妈妈给我买了票,送我去看,快散场了她会来接我;露天电影,也是看过的,夏天,在小学的球场上,一块幕布,下面是晚饭后赶来的观众,我注意到放电影的中年男人,觉得眼熟,原来是在街上住着的,以至于我后来长大了,在街上看见他都会想他最近有没有去什么地方放电影呢,不过,应该是没有了。
一些摘抄 :
◆ 第1章 我与地坛
>> 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 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
>> 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 但是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
◆ 第2章 我二十一岁那年
>> 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惟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不管我们信仰什么,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
◆ 第5章 墙下短记
>> 开不尽的门前是撞不尽的墙壁
◆ 第6章 黄土地情歌
>> 任何以自己的观念干涉别人爱情的行为,都只是一股逆流。
◆ 第7章 我的梦想
>> 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
>> 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
◆ 第8章 好运设计
>> 这不失为一剂良药——先可以安神,而后又可以振奋,就像输惯了的赌徒把屡屡的败绩置于脑后,输光了裤子也还是对下一局存着饱满的好奇和必赢的冲动。
>> 我想,倘有来世,我先要占住几项先天的优越:聪明、漂亮和一副好身体。
>> 命运从一开始就不公平,人一生下来就有走运的和不走运的
>> 罗曼·罗兰所说:“看清了这个世界,而后爱它。”
>> 你这个幸运的人,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偏偏是你被上帝选作了美的化身。
>> 劫难之后失而复得,现在你才真正是一个幸福的人了。苦尽甜来,对,这才是最为关键的好运道。
>> 一时没有了痛苦的衬照便一时没有了幸福感。
>>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
◆ 第9章 记忆与印象1
>>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 俘虏尚可表现忠勇,希望未来;叛徒则是彻底无望,忽然间大家都把你抛弃了。
>> 以往的描画如同一叠精心保存的旧钞,虽已无用,但一时还舍不得扔掉,独身主义大约就是在那时从无奈走向了坚定。
>> 一些人真实的困苦变成了另一些人编织的愉快,一个时代的绝望与祈告,变成了另一个时代的潇洒的文字调遣。
>> 所有的人都是一样,从老家久远的历史中抽取一个点,一条线索,作为开端。
>> 丑弱的人和圆满的神之间,是信者永远的路。
>> 此岸永远是残缺的,否则彼岸就要坍塌。
◆ 第10章 记忆与印象2
>>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展,都有无限的时间延伸。我们生来孤单,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间因破碎而成片断。互相埋没的心流,在孤单中祈祷,在破碎处眺望,或可指望在梦中团圆。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
>> 那个可怕的孩子已经长大,长大得到处都在。
>> 模仿电影里的行动,是一切童年必有的乐事。
>> 历史常就是这样被割断着、湮灭着。梅娘好像从不存在。一个人,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竟似消散得无影无踪。一个人丰饶的心魂,竟可以沉默到无声无息。
>> 阳光暗淡下去,鸽子瑟缩地蹲在灰暗的屋檐上,春天的风卷起尘土,卷起纸屑,卷起那不死不活的叫卖声在小巷里流窜。
>> “啥东西,值得这么贵?”他们不懂,春天是不能这样计算的。
>> 世上有一种东西,其价值远远超过它的价格。这儿的价值,并不止于“物化劳动”,还物化着春天整整一个季节的能量。
>> 能量要释放,呼喊期待着回应,故而春天的张扬务须选取一种形式。
>> 春天按时到来,保证这颗星球不会死去。春风肆意呼啸,鼓动起狂妄的情绪,传扬着甚至是极端的消息,似乎,否则,冬天就不解冻,生命便难以从中苏醒。
>> 想想春风若非强劲,夏天的暴雨可怎样来临?想想最初的生命之火若非猛烈,如何能走过未来秋风萧瑟的旷野(譬如一头极地的熊,或一匹荒原的狼)?因而想想吧,灵魂一到人间便被囚入有限的躯体,那灵魂原本就是多少梦想的埋藏,那躯体原本就是多少欲望的储备!
>> 因而年轻的歌手没日没夜地叫喊,求救般地呼号。灵魂尚在幼年,而春天,生命力已如洪水般暴涨;那是幼小的灵魂被强大的躯体所胁迫的时节,是简陋的灵魂被豪华的躯体所蒙蔽的时节,是喑哑的灵魂被喧腾的躯体所埋没的时节。
>> 不过你要记得,春天的美丽也正在于此。在于纯真和勇敢,在于未通世故。
>>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 第11章 想念地坛
>> 每当你立于生命固有的疑难,立于灵魂一向的祈盼,你就回到了零度。
>> 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在微信读书里发现了择天记,准备重新拾起来再看一看了,当年剧播前沉迷过一段时间,里面的感情线都让我很上头(一个是果奶!简直爱死了…他们两在沙漠里患难见真情那段[泪] 一个是那个小狼和小师妹)后来剧情魔改真的有把我伤到,有一些我很期盼的 文中写的我激情澎湃的片段愣是一点没拍出来,择天记哪都好,就是太长了…真的有人能全看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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