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故事|古道清廉——官箴碑的刻勒及传播
清正廉洁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素质;是一种高尚的个人品格,也是一种可贵的政治修养。其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寓意深邃,以廉耻意识和戒贪戒奢为核心。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中,清正廉洁的思想源远流长,古圣先贤都把廉洁奉公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用毕生追求甚至不惜用生命坚决捍卫清廉的价值。
为庆祝建党101周年,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历史文物馆藏助推济南廉洁文化建设,济南市纪委监委机关、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举办“泉城清风——济南市博物馆馆藏廉洁文化主题文物展”,通过修身以养德、托物以言志、廉贤以示今三大篇章十一个单元,邀您在文物与历史中感受清官廉吏的清廉品德,接受廉洁文化的浸润洗礼。
释文:“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后附跋文四则,分别有:明弘治十四年(1501)贞庵主人跋、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颜希深跋、嘉庆二十年(1815)颜检跋、道光四年(1824)颜伯焘跋、道光四年(1824)张聪贤铭文。
《官箴》碑的文字用楷书书写,庄重而平稳,运笔锐利雄浑,结体匀称和谐,可谓笔笔精到,字字珠玑。这三十六字的《官箴》,诠释了为官之本,最重要的莫过于两点:一是公,二是廉。其意为:下属敬畏我,不在于我严厉而在于我廉洁;百姓信服我,不在于我有才干而在于我办事公正。公正则百姓不敢轻慢,廉洁则下属不敢欺蒙。处事公正才能明辨是非,做人廉洁才能树立威信。可谓字字警策,句句药石。
据考证,《官箴》之言最早出自明初学者曹端之口,后山东巡抚年富对其词句稍作改动,增加了“公生明,廉生威”,并用恭楷书写,作为自己的为官座右铭。
曹端(1376-1434),字正夫,号月川,河南渑池人。明初著名学者、理学家。他提倡敦促他人为善,自己必先躬行的原则。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曹端的学生郭晟科考中举,授西安府同知。上任前专门去拜访恩师,讨教做官之道。曹端对郭晟说道:“其公廉乎!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
年富(1395-1464),字大有,号谦斋,明凤阳府怀远杨楼人。本姓严,为东汉名士严光之后。明洪武初,因年与严音相近,附户籍为年,从此便以年为姓。年富苦读经书,以科举进入仕途。《明史》说其:“年龄虽轻,老成持重,俨然如老儒”。年富历事明成祖至明宪宗数朝,先后在地方和中央部门任职。他无论到哪里,都能清廉刚正,从而成为一代名臣。
这则官箴的广泛传播,很大程度有赖于清代“一门三世四督抚,五部十省八花翎”的颜氏家族,特别是与泰安关系密切的颜希深、颜检、颜伯焘祖孙三人的弘扬。
颜希深(1729-1780),字若愚,号静心,又号浚溪,广东连平人,乾隆十八年(1753)任泰安知府,官至湖南、贵州、云南巡抚。在泰安知府任上,主持创建泰安试院(考棚),并作《创建试院碑记》,一意兴利除弊、教养斯民;主持纂修《泰安府志》并撰序。乾隆二十三年(1758),颜希深在泰安科房破壁中获见“贞庵主人”顾景祥所刻的官箴碑,认为这一官箴“言约意深,为居官之要领”,“心有所会,因移置署侧之西轩,以当座右铭。”希望“后之来者宁勿有感于斯箴”。
颜检(1757-1832),颜希深之子,字惺甫,号岱云,别号槎客,历任吉安知府、江西按察使、河南布政使、河南巡抚、浙江巡抚、直隶总督等。嘉庆十九年(1814)七月,颜检任山东盐运使时,泰安知府汪汝弼以其父所刻官箴拓片“数十本”相赠。颜检见此拓片并有其父亲的题跋,非常高兴。待嘉庆二十年(1815)升任浙江巡抚后,即将此官箴“重摹上石,嵌诸厅壁,俾有位者皆可以奉为官箴,且志先人明训于不忘云尔。”
颜伯焘(1788-1853),字鲁舆,号载枫,别号小岱,为颜检之子、颜希深之孙,嘉庆十九年进士,官至闽浙总督。道光二年(1822),颜伯焘授陕西延榆绥道,家大人教戒说:“尔今外补,吏事民事,胥尔之责,时玩箴词,勉之毋懈。”颜伯焘不辱父望,携箴词上任后即示戒同僚,并准备刊刻,但由于当地没有好的刻工,便将拓片寄给长安县令张聪贤,委托其代为刻石立碑,道光四年(1824)碑成,并附有颜伯焘和张聪贤跋语,这便是至今完好保存于西安碑林博物馆内的官箴碑。
言心声也,书心画也。欢迎广大观众光临济南市博物馆,让我们一起走进行云如流水、落笔如云烟的书法天地,品味笔走龙蛇的墨香魅力,领略古人清正廉洁的核心。
展览时间:2022年6月28日——10月底
展览地点:济南市博物馆一楼一展厅
清正廉洁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素质;是一种高尚的个人品格,也是一种可贵的政治修养。其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寓意深邃,以廉耻意识和戒贪戒奢为核心。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中,清正廉洁的思想源远流长,古圣先贤都把廉洁奉公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用毕生追求甚至不惜用生命坚决捍卫清廉的价值。
为庆祝建党101周年,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历史文物馆藏助推济南廉洁文化建设,济南市纪委监委机关、济南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举办“泉城清风——济南市博物馆馆藏廉洁文化主题文物展”,通过修身以养德、托物以言志、廉贤以示今三大篇章十一个单元,邀您在文物与历史中感受清官廉吏的清廉品德,接受廉洁文化的浸润洗礼。
释文:“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后附跋文四则,分别有:明弘治十四年(1501)贞庵主人跋、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颜希深跋、嘉庆二十年(1815)颜检跋、道光四年(1824)颜伯焘跋、道光四年(1824)张聪贤铭文。
《官箴》碑的文字用楷书书写,庄重而平稳,运笔锐利雄浑,结体匀称和谐,可谓笔笔精到,字字珠玑。这三十六字的《官箴》,诠释了为官之本,最重要的莫过于两点:一是公,二是廉。其意为:下属敬畏我,不在于我严厉而在于我廉洁;百姓信服我,不在于我有才干而在于我办事公正。公正则百姓不敢轻慢,廉洁则下属不敢欺蒙。处事公正才能明辨是非,做人廉洁才能树立威信。可谓字字警策,句句药石。
据考证,《官箴》之言最早出自明初学者曹端之口,后山东巡抚年富对其词句稍作改动,增加了“公生明,廉生威”,并用恭楷书写,作为自己的为官座右铭。
曹端(1376-1434),字正夫,号月川,河南渑池人。明初著名学者、理学家。他提倡敦促他人为善,自己必先躬行的原则。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曹端的学生郭晟科考中举,授西安府同知。上任前专门去拜访恩师,讨教做官之道。曹端对郭晟说道:“其公廉乎!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
年富(1395-1464),字大有,号谦斋,明凤阳府怀远杨楼人。本姓严,为东汉名士严光之后。明洪武初,因年与严音相近,附户籍为年,从此便以年为姓。年富苦读经书,以科举进入仕途。《明史》说其:“年龄虽轻,老成持重,俨然如老儒”。年富历事明成祖至明宪宗数朝,先后在地方和中央部门任职。他无论到哪里,都能清廉刚正,从而成为一代名臣。
这则官箴的广泛传播,很大程度有赖于清代“一门三世四督抚,五部十省八花翎”的颜氏家族,特别是与泰安关系密切的颜希深、颜检、颜伯焘祖孙三人的弘扬。
颜希深(1729-1780),字若愚,号静心,又号浚溪,广东连平人,乾隆十八年(1753)任泰安知府,官至湖南、贵州、云南巡抚。在泰安知府任上,主持创建泰安试院(考棚),并作《创建试院碑记》,一意兴利除弊、教养斯民;主持纂修《泰安府志》并撰序。乾隆二十三年(1758),颜希深在泰安科房破壁中获见“贞庵主人”顾景祥所刻的官箴碑,认为这一官箴“言约意深,为居官之要领”,“心有所会,因移置署侧之西轩,以当座右铭。”希望“后之来者宁勿有感于斯箴”。
颜检(1757-1832),颜希深之子,字惺甫,号岱云,别号槎客,历任吉安知府、江西按察使、河南布政使、河南巡抚、浙江巡抚、直隶总督等。嘉庆十九年(1814)七月,颜检任山东盐运使时,泰安知府汪汝弼以其父所刻官箴拓片“数十本”相赠。颜检见此拓片并有其父亲的题跋,非常高兴。待嘉庆二十年(1815)升任浙江巡抚后,即将此官箴“重摹上石,嵌诸厅壁,俾有位者皆可以奉为官箴,且志先人明训于不忘云尔。”
颜伯焘(1788-1853),字鲁舆,号载枫,别号小岱,为颜检之子、颜希深之孙,嘉庆十九年进士,官至闽浙总督。道光二年(1822),颜伯焘授陕西延榆绥道,家大人教戒说:“尔今外补,吏事民事,胥尔之责,时玩箴词,勉之毋懈。”颜伯焘不辱父望,携箴词上任后即示戒同僚,并准备刊刻,但由于当地没有好的刻工,便将拓片寄给长安县令张聪贤,委托其代为刻石立碑,道光四年(1824)碑成,并附有颜伯焘和张聪贤跋语,这便是至今完好保存于西安碑林博物馆内的官箴碑。
言心声也,书心画也。欢迎广大观众光临济南市博物馆,让我们一起走进行云如流水、落笔如云烟的书法天地,品味笔走龙蛇的墨香魅力,领略古人清正廉洁的核心。
展览时间:2022年6月28日——10月底
展览地点:济南市博物馆一楼一展厅
【让“有感”化“好感” 使“不满”变“圆满”】合肥蜀山公安“鲁胜之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二三事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记者李光明、通讯员 徐文太)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记者李光明、通讯员 徐文太)
【让“有感”化“好感” 使“不满”变“圆满”】合肥蜀山公安“鲁胜之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二三事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 徐文太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 徐文太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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