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小黄鱼吃掉顾客4628元 调查:餐馆未明码标价】在餐馆吃饭,两条东海野生小黄鱼就卖4000多元,消费者称他事前并不知情,而餐馆方面称有提前告知价格。2月28日下午,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深圳市消委会开展监督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涉事餐馆没有菜牌,没有进行价格公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管理规定,责令餐馆立即整改。(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 (记者李瑶娜) 在餐馆吃饭,两条东海野生小黄鱼就卖4000多元,消费者称他事前并不知情,而餐馆方面称有提前告知价格。2月28日下午,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深圳 市消委会开展监督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涉事餐馆没有菜牌,没有进行价格公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管理规定,责令餐馆立即整改。从青岛的“天价虾”到深圳的“天价鱼”,还是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天”斗,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常言道“无商不奸”,虽说是老生常谈,但也不无道理。类似事件时有发生,不是“无法无天”,而往往是“有法无天”。
【两条小黄鱼吃掉顾客4628元 调查:餐馆未明码标价】在餐馆吃饭,两条东海野生小黄鱼就卖4000多元,消费者称他事前并不知情,而餐馆方面称有提前告知价格。2月28日下午,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深圳市消委会开展监督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涉事餐馆没有菜牌,没有进行价格公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管理规定,责令餐馆立即整改。(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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