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丨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二)
近年来,许多不法分子假借“关爱老人”“帮助老人”“服务老人”的名义,利用老年人关注健康养生、养老服务、投资理财等领域的心理,通过各种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后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下面请通过养老诈骗典型案例,进一步了解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案 情
被告人杜某某伙同其他犯罪分子,以养老服务公司为名,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知名人士参与活动、在全国多地养老机构挂牌等方式,对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谎称公司具有庞大的规模和强大的社会背景,在当地领导的支持下发展国际性养老服务,并在全国各地都建有养老基地。后又通过组织旅游、参观等活动的方式获取老年人信任,诱骗老年人办理用于养老养生和旅游养老的会员卡,承诺若一年内不参加旅游或者不进行消费可返还一定额度的利息,并与老人签订承诺书承诺到期还本付息。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杜某某及其犯罪团伙共诈骗196名老年人,骗取资金共计104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及其诈骗团伙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所有诈骗钱款。
【来源:全国中老年网】
提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入住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服务已成为老年人重要的养老方式之一。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也看到了其中的“商机”,通过吹嘘养老服务公司的实力和服务水平,以办理会员卡、预付床位费等名义诱骗老年人预缴高额费用,骗取老年人钱财。老年群体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当注意甄别养老机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要时可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求证、确认,谨慎支付高额的预付费用,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近年来,许多不法分子假借“关爱老人”“帮助老人”“服务老人”的名义,利用老年人关注健康养生、养老服务、投资理财等领域的心理,通过各种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后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下面请通过养老诈骗典型案例,进一步了解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案 情
被告人杜某某伙同其他犯罪分子,以养老服务公司为名,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知名人士参与活动、在全国多地养老机构挂牌等方式,对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谎称公司具有庞大的规模和强大的社会背景,在当地领导的支持下发展国际性养老服务,并在全国各地都建有养老基地。后又通过组织旅游、参观等活动的方式获取老年人信任,诱骗老年人办理用于养老养生和旅游养老的会员卡,承诺若一年内不参加旅游或者不进行消费可返还一定额度的利息,并与老人签订承诺书承诺到期还本付息。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杜某某及其犯罪团伙共诈骗196名老年人,骗取资金共计104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及其诈骗团伙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所有诈骗钱款。
【来源:全国中老年网】
提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入住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服务已成为老年人重要的养老方式之一。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也看到了其中的“商机”,通过吹嘘养老服务公司的实力和服务水平,以办理会员卡、预付床位费等名义诱骗老年人预缴高额费用,骗取老年人钱财。老年群体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当注意甄别养老机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要时可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求证、确认,谨慎支付高额的预付费用,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丨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三)
近年来,许多不法分子假借“关爱老人”“帮助老人”“服务老人”的名义,利用老年人关注健康养生、养老服务、投资理财等领域的心理,通过各种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后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下面请通过养老诈骗典型案例,进一步了解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案 情
被告人薛某协助他人成立了某金融有限公司。在参与管理期间,薛某明知该公司未正常开展业务,且公司对外宣传的“健康养老基地”等投资项目也没有经过市场监管许可,但仍以“投资养老”“理财”为幌子,向公众许诺高息回报,用虚假宣传的方式骗取多名集资参与人投入资金。其间,薛某为进一步骗取各集资参与人的信任,甚至组织集资参与人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然而当薛某等人在拿到集资参与人的财物后,集中销毁证据并集体逃匿。多名集资参与人发现该公司办公场所人去楼空之后才意识到被骗,遂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协助他人假借创办企业的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诈骗金额达28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责令薛某继续退赔各投资参与人的涉案资金。
【来源:潇湘晨报官方百家号】
提示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老年群体要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切勿相信所谓“稳赚不赔”“0风险、高收益”“新领域投资项目”等诈骗话术,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要谨记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正规投资渠道,购买理财投资产品应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建议老年人在投资理财产品前,多咨询专业人员,切实防范不法分子的侵害。
文章出处:上海第三中院
近年来,许多不法分子假借“关爱老人”“帮助老人”“服务老人”的名义,利用老年人关注健康养生、养老服务、投资理财等领域的心理,通过各种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后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下面请通过养老诈骗典型案例,进一步了解养老诈骗的套路手法,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案 情
被告人薛某协助他人成立了某金融有限公司。在参与管理期间,薛某明知该公司未正常开展业务,且公司对外宣传的“健康养老基地”等投资项目也没有经过市场监管许可,但仍以“投资养老”“理财”为幌子,向公众许诺高息回报,用虚假宣传的方式骗取多名集资参与人投入资金。其间,薛某为进一步骗取各集资参与人的信任,甚至组织集资参与人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然而当薛某等人在拿到集资参与人的财物后,集中销毁证据并集体逃匿。多名集资参与人发现该公司办公场所人去楼空之后才意识到被骗,遂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协助他人假借创办企业的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诈骗金额达28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责令薛某继续退赔各投资参与人的涉案资金。
【来源:潇湘晨报官方百家号】
提示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老年群体要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切勿相信所谓“稳赚不赔”“0风险、高收益”“新领域投资项目”等诈骗话术,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要谨记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正规投资渠道,购买理财投资产品应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建议老年人在投资理财产品前,多咨询专业人员,切实防范不法分子的侵害。
文章出处:上海第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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