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衰] 2017 年12月19日,医生“秦东·谭”发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被司法机关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跨省抓进看守所沦为阶下囚,此案一经媒体报道、引发网上热议,司法机关立马变脸、又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迅速“放人”。由此可见、网络围观形成了舆论压力!网络围观改变了中国司法现状!!围观围观让枉法滥权的法官、检察官无路可逃!!!
[衰][衰] 为此当事人遭遇的司法不公、也期盼着通过网上围观,揭露出司法“衙门”从上到下枉法裁判、违法办案的冰山一角,从而迎来司法界打虎风暴的到来!
[衰][衰] 本人遭受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明显违法强拆且至今零补偿的不公,没有采取有违法治的过激行为,而是选择依法诉讼去坚持自已的合法权益,可是一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就能明断是非的错案、南京市中院不依法判,错案再审、江苏省高院仍违法判,可见 “南京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完全无视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这个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无视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区级"政府责成强拆。而且该“法条”是适用于全国的禁止性规范,江蘇省不是法外之地,所以 南京市区一级政府不可能有超越该“國条”的权限!从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两个角度都鲜明指出了南京市 秦淮区政府“关于责成强制拆除(本人)小船板巷29号房屋”违法。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的案件,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 竟然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完全有悖法律、有悖法理、有悖常理!
[衰][衰] 更恶劣的是、最高法 行政审判庭 把一例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明显违法的行政强拆行为、认定为仅存在“程序瑕疵”、是当事人不能接受的,更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司法人员不尊重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何来司法公正?
[衰][衰] 还有,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办案法官如此违法办案,亵渎的是法律尊严,毁灭的是社会公平,践踏的是百姓权利,失去的是人民信任!
[衰][衰] 同样中央也要求检察机关:“把监督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加强对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然而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如此专横、傲慢与不屑,简直就是无道、无德、无耻、无赖至极!
[衰][衰] 本人合法房屋自2006年10月29日 被强拆起至今,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平民百姓告状、如此艰难!一件被最高检认定为“全过程”违法的行政强拆案--(见高检民(行)复查《2019》10000000118号), 历时十六年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让人不禁要问;“公平和正义”离我们有多远?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六年? “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胡作非为”,这就是中国司法实实在在的现状,无法否认的事实!他们与影片“人民的民义”中祈同伟、陈清泉沒有二样,让其国民在表达自己的诉求时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难道 “中z南N海H”不知道?官方媒体不清楚??还是时候未到???
申诉人:马景工
[衰][衰] 为此当事人遭遇的司法不公、也期盼着通过网上围观,揭露出司法“衙门”从上到下枉法裁判、违法办案的冰山一角,从而迎来司法界打虎风暴的到来!
[衰][衰] 本人遭受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明显违法强拆且至今零补偿的不公,没有采取有违法治的过激行为,而是选择依法诉讼去坚持自已的合法权益,可是一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就能明断是非的错案、南京市中院不依法判,错案再审、江苏省高院仍违法判,可见 “南京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完全无视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这个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无视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区级"政府责成强拆。而且该“法条”是适用于全国的禁止性规范,江蘇省不是法外之地,所以 南京市区一级政府不可能有超越该“國条”的权限!从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两个角度都鲜明指出了南京市 秦淮区政府“关于责成强制拆除(本人)小船板巷29号房屋”违法。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的案件,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 竟然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完全有悖法律、有悖法理、有悖常理!
[衰][衰] 更恶劣的是、最高法 行政审判庭 把一例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明显违法的行政强拆行为、认定为仅存在“程序瑕疵”、是当事人不能接受的,更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司法人员不尊重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何来司法公正?
[衰][衰] 还有,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办案法官如此违法办案,亵渎的是法律尊严,毁灭的是社会公平,践踏的是百姓权利,失去的是人民信任!
[衰][衰] 同样中央也要求检察机关:“把监督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加强对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然而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如此专横、傲慢与不屑,简直就是无道、无德、无耻、无赖至极!
[衰][衰] 本人合法房屋自2006年10月29日 被强拆起至今,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平民百姓告状、如此艰难!一件被最高检认定为“全过程”违法的行政强拆案--(见高检民(行)复查《2019》10000000118号), 历时十六年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让人不禁要问;“公平和正义”离我们有多远?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六年? “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胡作非为”,这就是中国司法实实在在的现状,无法否认的事实!他们与影片“人民的民义”中祈同伟、陈清泉沒有二样,让其国民在表达自己的诉求时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难道 “中z南N海H”不知道?官方媒体不清楚??还是时候未到???
申诉人:马景工
新冠抗原自测产品开售!济南已有药店开启预约
国家卫健委官网11日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一天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月12日发布通告,批准五款新冠抗原自测产品正式上市。社区居民有需求的,可通过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测试。新冠抗原自测产品与济南市民的距离还有多远?3月14日,新黄河记者采访的多家济南药店均表示还未有新冠抗原自测产品到货,不过已有药店开启预约通道。有检测需求的市民也可在各大电商平台进行预约,少数平台已可直接购买。
线下药店暂未到货,预约通道已开启
3月12日,国家药监局批准南京诺唯赞、北京金沃夫、深圳华大因源、广州万孚生物、北京华科泰生物的新冠抗原产品自测应用申请变更,五款新冠抗原自测产品正式上市;3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又批准5家新冠抗原产品的注册申请,分别为万泰生物、热景生物、天津博奥赛斯生物、重庆明道捷测生物和北京乐普诊断。目前,共有10款新冠抗原自测产品正式上市。
线下零售药店现在可以买到新冠抗原自测产品吗?3月14日上午,记者走访、咨询多家济南药店,并没有发现有药店正式开售。老百姓大药房山东区域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向总公司申请了销售相关产品,近期就会到货。“因为不清楚市场的需求量,所以这一批产品数量不算太多。”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计划在客户群当中了解需求,提前预约,根据需求来进货。”
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将于近日在漱玉平民大药房各连锁门店开售。“目前济南市民可以通过‘漱玉平民+’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该负责人说。记者登录“漱玉平民+”小程序,发现预约通道就在首页,点击进入,需要填写预约数量、姓名、手机号、收货人地址、预约门店等信息。记者注意到,试剂的规格是1人份,每人限购2份,并未披露价格信息。
图一、图二
线上平台先行上阵,各大平台均可预约
与线下门店的“低调”不同,各大电商平台已经先行“上阵”了。
在淘宝APP搜索“新冠抗原自测”可直接进入天猫健康频道的“新冠抗原试剂”的销售页面。记者注意到,平台上的诺唯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可以直接购买,这款产品规格为20人份,售价为486元,折合每份为24.3元,销量已经为3000+。
登录美团APP或美团外卖APP,在“美团买药”频道,也能找到相关产品,记者在购买页面看到,其中一款名为北京金沃夫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预售产品,预计15天左右发货,1人份售价为32.8元。美团买药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13日起,用户即可通过美团买药频道中全国发货的药店预约购买相关产品,商家将于20日起使用快递为用户发货;同时美团买药也已经联合老百姓大药房、国大药房、高济医疗、海王星辰、大参林药房、泉源堂药房等多家连锁药店,预计将在一周内与线下药店同步上架新冠抗原自测产品,共同为用户提供30分钟送药上门的服务。
图三
在京东平台,首批新冠自测试剂盒产品也已开放预约,还分为5人份、10人份、20人份和25人份。5人份售价为124元,10人份268元,20人份为486元。
除此之外,苏宁、饿了么买药等电商平台都上线了预约产品。
图四、图五
公开报道显示,随着越来越多的新冠抗原自测产品获批,生产企业或电商平台也相继表示将开售相关产品。例如,华大基因将与多家医药电商或流通平台签约,上药云健康旗下DTP品牌益药药房宣布全国药房及线上商城开通全国线上线下预约通道,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宣布首批新冠抗原自测试剂盒即将上线,老百姓大药房、益丰药房、一心堂等连锁药店也于日前发布消息称将于近日上架销售相关产品。
打击违法违规,注册、生产、经营环节均加强监管
目前,核酸检测仍然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抗原自测试剂盒只是作为一个补充,其并不能代替核酸检测。但是将分子水平的核酸检测和免疫水平的抗原检测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可以有效地缩短检测窗口期,提高阳性检出率,为各种可能的风险人群提供双重保障。
为了加强新冠自测产品的监管,3月12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注册、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提出监管要求,根据这份通知,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研发注册环节指导,做好申报注册产品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确保企业研发过程规范,注册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通知还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指导企业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证产品运输、储存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重点关注企业经营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等。对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还要督促其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信息。
来源:新黄河、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国家卫健委官网11日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一天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月12日发布通告,批准五款新冠抗原自测产品正式上市。社区居民有需求的,可通过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测试。新冠抗原自测产品与济南市民的距离还有多远?3月14日,新黄河记者采访的多家济南药店均表示还未有新冠抗原自测产品到货,不过已有药店开启预约通道。有检测需求的市民也可在各大电商平台进行预约,少数平台已可直接购买。
线下药店暂未到货,预约通道已开启
3月12日,国家药监局批准南京诺唯赞、北京金沃夫、深圳华大因源、广州万孚生物、北京华科泰生物的新冠抗原产品自测应用申请变更,五款新冠抗原自测产品正式上市;3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又批准5家新冠抗原产品的注册申请,分别为万泰生物、热景生物、天津博奥赛斯生物、重庆明道捷测生物和北京乐普诊断。目前,共有10款新冠抗原自测产品正式上市。
线下零售药店现在可以买到新冠抗原自测产品吗?3月14日上午,记者走访、咨询多家济南药店,并没有发现有药店正式开售。老百姓大药房山东区域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向总公司申请了销售相关产品,近期就会到货。“因为不清楚市场的需求量,所以这一批产品数量不算太多。”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计划在客户群当中了解需求,提前预约,根据需求来进货。”
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将于近日在漱玉平民大药房各连锁门店开售。“目前济南市民可以通过‘漱玉平民+’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该负责人说。记者登录“漱玉平民+”小程序,发现预约通道就在首页,点击进入,需要填写预约数量、姓名、手机号、收货人地址、预约门店等信息。记者注意到,试剂的规格是1人份,每人限购2份,并未披露价格信息。
图一、图二
线上平台先行上阵,各大平台均可预约
与线下门店的“低调”不同,各大电商平台已经先行“上阵”了。
在淘宝APP搜索“新冠抗原自测”可直接进入天猫健康频道的“新冠抗原试剂”的销售页面。记者注意到,平台上的诺唯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可以直接购买,这款产品规格为20人份,售价为486元,折合每份为24.3元,销量已经为3000+。
登录美团APP或美团外卖APP,在“美团买药”频道,也能找到相关产品,记者在购买页面看到,其中一款名为北京金沃夫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的预售产品,预计15天左右发货,1人份售价为32.8元。美团买药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13日起,用户即可通过美团买药频道中全国发货的药店预约购买相关产品,商家将于20日起使用快递为用户发货;同时美团买药也已经联合老百姓大药房、国大药房、高济医疗、海王星辰、大参林药房、泉源堂药房等多家连锁药店,预计将在一周内与线下药店同步上架新冠抗原自测产品,共同为用户提供30分钟送药上门的服务。
图三
在京东平台,首批新冠自测试剂盒产品也已开放预约,还分为5人份、10人份、20人份和25人份。5人份售价为124元,10人份268元,20人份为486元。
除此之外,苏宁、饿了么买药等电商平台都上线了预约产品。
图四、图五
公开报道显示,随着越来越多的新冠抗原自测产品获批,生产企业或电商平台也相继表示将开售相关产品。例如,华大基因将与多家医药电商或流通平台签约,上药云健康旗下DTP品牌益药药房宣布全国药房及线上商城开通全国线上线下预约通道,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宣布首批新冠抗原自测试剂盒即将上线,老百姓大药房、益丰药房、一心堂等连锁药店也于日前发布消息称将于近日上架销售相关产品。
打击违法违规,注册、生产、经营环节均加强监管
目前,核酸检测仍然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抗原自测试剂盒只是作为一个补充,其并不能代替核酸检测。但是将分子水平的核酸检测和免疫水平的抗原检测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可以有效地缩短检测窗口期,提高阳性检出率,为各种可能的风险人群提供双重保障。
为了加强新冠自测产品的监管,3月12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在注册、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提出监管要求,根据这份通知,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研发注册环节指导,做好申报注册产品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确保企业研发过程规范,注册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通知还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指导企业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证产品运输、储存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重点关注企业经营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等。对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还要督促其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信息。
来源:新黄河、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教育# 助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南京玄武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为了实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助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玄武区落地落实,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共同发起,玄武区建立全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
2月25日下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十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玄武区全域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此次签订《玄武区全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玄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的突破,希望能借此契机切实发挥好协同聚合效应,做好深度融合文章,形成强大合力,织密玄武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区民政局局长陈静发布《玄武区全域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主要内容有:一是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势互补,合力解决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的问题,从而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线索移送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强制报告义务,一旦发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接收移送的问题线索后,依法分类处置,必要时进行强制性家庭教育。三是联席会商机制。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视需要开展个案会商,建立典型案例库,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等,实现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有序贯通、高效衔接。四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建设机制。为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常态化展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建设,工作站应充分利用各自的区位优势和专业力量,结合社工站、未保站、儿童关爱之家、心理援助中心等阵地和资源,引导辖区未成年人家长就近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五是专家服务团队机制。整合专家资源,形成全区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涵盖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婚姻家庭治疗、精准帮教、社工服务等主要专业领域。六是培训机制。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单独或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培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以达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潘溪对玄武区家庭教育工作站的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认为全域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在区域范围内形成合力,更有利于对于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多角度保护,玄武法院作为成员单位的一员,也将充分利用好“紫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这一阵地,加大保护力度、深入开展合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研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汪泽)
为了实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助推《家庭教育促进法》在玄武区落地落实,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共同发起,玄武区建立全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
2月25日下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十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玄武区全域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此次签订《玄武区全域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玄武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的突破,希望能借此契机切实发挥好协同聚合效应,做好深度融合文章,形成强大合力,织密玄武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区民政局局长陈静发布《玄武区全域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主要内容有:一是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势互补,合力解决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的问题,从而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线索移送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强制报告义务,一旦发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接收移送的问题线索后,依法分类处置,必要时进行强制性家庭教育。三是联席会商机制。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视需要开展个案会商,建立典型案例库,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等,实现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有序贯通、高效衔接。四是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建设机制。为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常态化展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建设,工作站应充分利用各自的区位优势和专业力量,结合社工站、未保站、儿童关爱之家、心理援助中心等阵地和资源,引导辖区未成年人家长就近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五是专家服务团队机制。整合专家资源,形成全区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涵盖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婚姻家庭治疗、精准帮教、社工服务等主要专业领域。六是培训机制。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单独或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培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以达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潘溪对玄武区家庭教育工作站的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认为全域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在区域范围内形成合力,更有利于对于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多角度保护,玄武法院作为成员单位的一员,也将充分利用好“紫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这一阵地,加大保护力度、深入开展合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研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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