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 | 郊区法院积极部署扎实推进二十大安保工作
2022年7月1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二十大”期间全省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会上对全省法院“二十大”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郊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的精神,对“二十大”期间郊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一、召开院党组会议 再次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会议结束后,我院立即召开院党组会议,再次研究部署院机关及三个派出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周哲作出重要部署安排,要求要充分发挥好院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 小组成员之间要做好信息共享互通,互相配合,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高度重视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二十大”期间,院机关及三个派出法庭“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总目标。按照省法院工作要求党组指派司法警察大队对院机关及三个派出法庭再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二、严格排查安全隐患 狠抓整改
院党组会议后,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岳强带队,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李佳庆带领司法警察对院机关及三个派出法庭再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登记造册,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确立相关责任人、确立整改时限,要求以最快的速度整改完毕。
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
安全隐患问题汇总:
1.院机关二楼审判区,审判法庭窗户外侧未加装护栏,二楼审判区走廊及卫生间窗户虽已将窗户把手拆卸,但窗户外未加装护栏;
2.院机关三楼审判区卫生间窗户虽已将窗户把手拆卸,但窗户外未加装护栏;
3.诉讼大厅院长接待室内,北侧窗户外未加装护栏;
4.审判区通道内行人楼梯护栏高度过低;
5.三个派出法庭的审判庭均设置在一楼,窗户外均已安装护栏,但三个法庭收发室室内窗户未安装护栏,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1.现三个派出法庭收发室窗户均已安装护栏;
2.对于审判区所有未安装护栏的窗户,现已将全部窗户把手拆卸,现所有窗户为不可开启状态,护栏厂家已对所有需加装护栏的窗户尺寸测量完毕,待护栏加工完毕后,立即进行安装;
3.参照押解通道内楼梯护栏样式及标准,对审判区通道内行人楼梯护栏进行加高,现厂家正在加工中,待加工完毕后,立即进行安装;
四、切实强化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确保实现“零进京、零聚焦、零事件、零炒作”信访工作总目标。
1.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找准信访工作与整体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注重发挥信访工作的特殊作用,根据我院实际,进一步强化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的落实,由院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处置涉诉信访工作。由立案庭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好登记、进行分类、建立台账,能及时化解的就及时化解,能及时帮扶的及时帮扶。对情绪激烈的信访人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力争解决初信初访,及时稳定当事人情绪,避免其闹访、越级访;
2.实施全员上阵,做好信访化解。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结合起来,再次开展全方位、地毯式、自上而下的信访隐患矛盾纠纷大清理、大排查。尤其是涉及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或久拖未执结的案件、多年缠访缠诉的案件、多年未访但未明确息访的案件,都要纳入视野掌控中,切实做到排查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安保力度,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坚决贯彻“管业务必须管信访,报业务必须包信访”工作原则,把稳控责任和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切实做法责任分明、问责有人。并主动与信访人所在的社区、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建立机构联动、人员联动、信息联动、处置联动、稳控联动工作格局;
3.要加强与驻京、驻沈工作组保持联系,及时将来访的当事人分流到指定接谈点,确保涉诉渉访人员无滞留和不发生集体访、异常访和突发性信访事件。做到随有随接、随接随返,确保分流劝返工作及时到位,对劝返困难、滞留闹事和集体访、异常访及突发性信访事件,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及时将信访人员带离现场,迅速劝返;
4.要强化报告制度,严守工作纪律。确保信访信息联络畅通,全院干警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各部门对发现重大信访案件和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准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主动稳妥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五、全力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建立舆情应对机构,与区网信办、公安网监部门建立快速问题反馈沟通机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提高舆情处置效率。每日密切关注和收集网络媒体有关本院的涉法涉诉信息,及时向法院领导班子汇报研判,全院干警参与舆情阅评工作对网络舆情进行投诉举报,经投诉举报消除舆情2件。另外,进一步加大两微一站的管理使用,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和当前工作重点做好正面宣传和负面管控,新媒体宣传效果持续向好;
目前,尚在监控舆情2件,成立案件处置工作专班,全面分析案件,案件承办部门全力化解案件。同时,舆情信息上报市网信办采取后台删帖措施处置。上述案件均按照“三同步”要求开展落实工作,舆情未产生发酵。
六、院党组再部署、再强调、再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召开部门会议,将院党组会议精神传达至本部门每一位干警,要切实增强部门干警的安全意识,对有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严格落实干警不得在办公区内接待当事人及来访人员制度。司法警察大队要承担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要睁大眼睛,敢抓敢管。对不听劝阻和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的干警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3.院机关办公区各楼层两侧的安全门、防火隔离门要始终处于启用状态,干警经过后要确认关闭方可离开,严禁图方便或通风擅自将安全门及防火隔离门敞开;
4.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来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后,需使用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安检人员要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体温超标(37.5℃)一律不得进入法院,外地来访人员需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综合办加大对饮食卫生管理力度,院食堂每日消毒两遍,食品外包装严格消毒,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实行日常管理,餐具高温消毒。疫情期间错峰用餐、餐桌加用隔板;
5.安全检查岗位要安排正式司法警察带班,对外来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核酸报告),对符合条件人员要做到“逢进必检、逢检必严”,要坚决杜绝外来人员将违禁管控物品带入诉讼服务中心,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果断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进行汇报;
6.各审执部门要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工作,如有重大风险案件,要及时报告院司法警察大队,提前制定庭审警务保障预案。特别是三个派出法庭,如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案件,应回院内审理,并提前向司法警察大队申请警力保障,如在庭审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启动与属地公安机关联防联动机制,同时报告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大队第一时间调配警力予以协助处理;
7.司法警察在押解人犯或被告人过程中,严禁亲友递送香烟、食品、饮料、纸条等,不得擅离职守,要防止脱逃、行凶、自杀、自残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押解法警应尽最大努力进行追捕或抢救,并及时报告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人,组织力量进行抓捕或抢救,并在30分钟内向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报告,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抓捕或抢救;
8.在审判、执行过程中,遇有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人员应积极配合庭审法官或执行干警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做好庭审或执行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遇到冲击法庭、冲击执行现场或故意无理取闹扰乱本院办公秩序的,经劝阻和做工作后仍不能制止的,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采取强制措施。原则上,先强制带离,情节严重的一律拘留。如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能制止的,应向院长、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报告,并请求公安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在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要注意执法方式、方法,以首先控制事态发展为宜;
9.对涉法涉诉上访、无理缠诉和闹访的当事人,门卫安保人员和相关业务庭承办案件法官应随时掌握当事人的动向,并将情况报告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便提前作好准备,掌握主动权,并及时派遣处置人员配合相关庭室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经说服教育仍继续闹访的,甚至发生更为严重后果的,如爆炸、行凶、自残、自杀、跳楼等情况时,需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处置人员报告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对已购票欲进京非访的信访人,要强制、果断、迅速带离候车场所,避免群众围观、舆论炒作;
10.做好本院机关内保工作,加强门卫和值班制度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情况,门卫或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11.监控管理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开启监控设施,以备随时了解查看办公及庭审现场情况;
12.全院干警下班后,手机不得关机、震动、静音,若有安全维稳、涉访涉诉及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发生,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干警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在十五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接到命令后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履行职责。如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影响事件处理的,进行严肃追责处理;
13.院安全维稳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及反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公出差,下班和节假日期间离开本市外出的,事先应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掌握情况。
郊区法院将坚决把抓好“二十大”期间维稳安保工作作为我院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其特殊的政治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到位,同时将以此次全省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思想认识,强化干警责任担当,压实压牢岗位职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2年7月15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二十大”期间全省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会上对全省法院“二十大”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郊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的精神,对“二十大”期间郊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一、召开院党组会议 再次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会议结束后,我院立即召开院党组会议,再次研究部署院机关及三个派出法庭安全保卫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周哲作出重要部署安排,要求要充分发挥好院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 小组成员之间要做好信息共享互通,互相配合,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高度重视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二十大”期间,院机关及三个派出法庭“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总目标。按照省法院工作要求党组指派司法警察大队对院机关及三个派出法庭再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二、严格排查安全隐患 狠抓整改
院党组会议后,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岳强带队,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李佳庆带领司法警察对院机关及三个派出法庭再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登记造册,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确立相关责任人、确立整改时限,要求以最快的速度整改完毕。
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
安全隐患问题汇总:
1.院机关二楼审判区,审判法庭窗户外侧未加装护栏,二楼审判区走廊及卫生间窗户虽已将窗户把手拆卸,但窗户外未加装护栏;
2.院机关三楼审判区卫生间窗户虽已将窗户把手拆卸,但窗户外未加装护栏;
3.诉讼大厅院长接待室内,北侧窗户外未加装护栏;
4.审判区通道内行人楼梯护栏高度过低;
5.三个派出法庭的审判庭均设置在一楼,窗户外均已安装护栏,但三个法庭收发室室内窗户未安装护栏,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1.现三个派出法庭收发室窗户均已安装护栏;
2.对于审判区所有未安装护栏的窗户,现已将全部窗户把手拆卸,现所有窗户为不可开启状态,护栏厂家已对所有需加装护栏的窗户尺寸测量完毕,待护栏加工完毕后,立即进行安装;
3.参照押解通道内楼梯护栏样式及标准,对审判区通道内行人楼梯护栏进行加高,现厂家正在加工中,待加工完毕后,立即进行安装;
四、切实强化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确保实现“零进京、零聚焦、零事件、零炒作”信访工作总目标。
1.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找准信访工作与整体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注重发挥信访工作的特殊作用,根据我院实际,进一步强化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的落实,由院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处置涉诉信访工作。由立案庭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好登记、进行分类、建立台账,能及时化解的就及时化解,能及时帮扶的及时帮扶。对情绪激烈的信访人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力争解决初信初访,及时稳定当事人情绪,避免其闹访、越级访;
2.实施全员上阵,做好信访化解。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结合起来,再次开展全方位、地毯式、自上而下的信访隐患矛盾纠纷大清理、大排查。尤其是涉及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或久拖未执结的案件、多年缠访缠诉的案件、多年未访但未明确息访的案件,都要纳入视野掌控中,切实做到排查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安保力度,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坚决贯彻“管业务必须管信访,报业务必须包信访”工作原则,把稳控责任和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切实做法责任分明、问责有人。并主动与信访人所在的社区、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建立机构联动、人员联动、信息联动、处置联动、稳控联动工作格局;
3.要加强与驻京、驻沈工作组保持联系,及时将来访的当事人分流到指定接谈点,确保涉诉渉访人员无滞留和不发生集体访、异常访和突发性信访事件。做到随有随接、随接随返,确保分流劝返工作及时到位,对劝返困难、滞留闹事和集体访、异常访及突发性信访事件,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及时将信访人员带离现场,迅速劝返;
4.要强化报告制度,严守工作纪律。确保信访信息联络畅通,全院干警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各部门对发现重大信访案件和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准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主动稳妥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五、全力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建立舆情应对机构,与区网信办、公安网监部门建立快速问题反馈沟通机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提高舆情处置效率。每日密切关注和收集网络媒体有关本院的涉法涉诉信息,及时向法院领导班子汇报研判,全院干警参与舆情阅评工作对网络舆情进行投诉举报,经投诉举报消除舆情2件。另外,进一步加大两微一站的管理使用,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和当前工作重点做好正面宣传和负面管控,新媒体宣传效果持续向好;
目前,尚在监控舆情2件,成立案件处置工作专班,全面分析案件,案件承办部门全力化解案件。同时,舆情信息上报市网信办采取后台删帖措施处置。上述案件均按照“三同步”要求开展落实工作,舆情未产生发酵。
六、院党组再部署、再强调、再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召开部门会议,将院党组会议精神传达至本部门每一位干警,要切实增强部门干警的安全意识,对有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严格落实干警不得在办公区内接待当事人及来访人员制度。司法警察大队要承担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要睁大眼睛,敢抓敢管。对不听劝阻和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的干警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3.院机关办公区各楼层两侧的安全门、防火隔离门要始终处于启用状态,干警经过后要确认关闭方可离开,严禁图方便或通风擅自将安全门及防火隔离门敞开;
4.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来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后,需使用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安检人员要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体温超标(37.5℃)一律不得进入法院,外地来访人员需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综合办加大对饮食卫生管理力度,院食堂每日消毒两遍,食品外包装严格消毒,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实行日常管理,餐具高温消毒。疫情期间错峰用餐、餐桌加用隔板;
5.安全检查岗位要安排正式司法警察带班,对外来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核酸报告),对符合条件人员要做到“逢进必检、逢检必严”,要坚决杜绝外来人员将违禁管控物品带入诉讼服务中心,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果断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进行汇报;
6.各审执部门要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工作,如有重大风险案件,要及时报告院司法警察大队,提前制定庭审警务保障预案。特别是三个派出法庭,如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案件,应回院内审理,并提前向司法警察大队申请警力保障,如在庭审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启动与属地公安机关联防联动机制,同时报告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大队第一时间调配警力予以协助处理;
7.司法警察在押解人犯或被告人过程中,严禁亲友递送香烟、食品、饮料、纸条等,不得擅离职守,要防止脱逃、行凶、自杀、自残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押解法警应尽最大努力进行追捕或抢救,并及时报告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人,组织力量进行抓捕或抢救,并在30分钟内向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报告,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抓捕或抢救;
8.在审判、执行过程中,遇有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人员应积极配合庭审法官或执行干警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做好庭审或执行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遇到冲击法庭、冲击执行现场或故意无理取闹扰乱本院办公秩序的,经劝阻和做工作后仍不能制止的,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采取强制措施。原则上,先强制带离,情节严重的一律拘留。如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能制止的,应向院长、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报告,并请求公安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在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要注意执法方式、方法,以首先控制事态发展为宜;
9.对涉法涉诉上访、无理缠诉和闹访的当事人,门卫安保人员和相关业务庭承办案件法官应随时掌握当事人的动向,并将情况报告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便提前作好准备,掌握主动权,并及时派遣处置人员配合相关庭室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经说服教育仍继续闹访的,甚至发生更为严重后果的,如爆炸、行凶、自残、自杀、跳楼等情况时,需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处置人员报告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对已购票欲进京非访的信访人,要强制、果断、迅速带离候车场所,避免群众围观、舆论炒作;
10.做好本院机关内保工作,加强门卫和值班制度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情况,门卫或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11.监控管理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开启监控设施,以备随时了解查看办公及庭审现场情况;
12.全院干警下班后,手机不得关机、震动、静音,若有安全维稳、涉访涉诉及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发生,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干警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在十五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接到命令后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履行职责。如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影响事件处理的,进行严肃追责处理;
13.院安全维稳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及反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公出差,下班和节假日期间离开本市外出的,事先应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掌握情况。
郊区法院将坚决把抓好“二十大”期间维稳安保工作作为我院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其特殊的政治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到位,同时将以此次全省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思想认识,强化干警责任担当,压实压牢岗位职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将陆续启动5万元以上客户垫付工作#【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银保监会就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接受采访#7月17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接受了《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银保监会再谈5家村镇银行事件#
7月17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接受了《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
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该负责人表示,在疫情扩散导致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增长的背景下,银保监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银行贷款、债券投资等社会融资合理增长,释放更多金融资源,今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新增约14万亿元。持续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深化对制造业、基础设施、消费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主动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南方洪涝灾害等提供风险保障。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同时,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6月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同比增速超过25%。发布绿色金融指引,助力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
二、关于依法依规处置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公安机关已初步查明案件主要事实,还原了事件真相。河南新财富集团操纵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方式非法吸收并占有公众资金,篡改原始业务数据,掩盖非法行为。根据目前所掌握证据,绝大多数账外业务普通客户对新财富集团涉嫌犯罪行为不知情、不了解,而且也未获得额外的高息或补贴。因此处置方案确定对这些客户的本金分批垫付。由于原来的后台数据被犯罪团伙隐瞒或删改过,为确保信息真实性,两省新搭建了客户信息登记系统,并与后台数据进行交叉核验。人数较多,工作量大,采取分批垫付方式,首先垫付普通小额客户。下一步将陆续启动5万元以上客户垫付工作,请大家耐心等待后续公告。
近日,网络上有人散布言论说,7月11日垫付公告发布是因为7月10日河南郑州发生了聚集性群访事件。该负责人表示,垫付公告发布与7月10日群访事件没有任何关系。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事件爆发后,银保监会从4月30日以来多次公开表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凡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过去近3个月里,公安机关经过严格调查取证,搜集了大量证据,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加班加点、紧张有序地推进风险处置工作。我们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定账外业务客户资金性质认定和分类分批处理政策,并同步开展资金垫付准备工作。央地金融管理部门6月18日已发出通告,请相关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及时登记账户资金情况。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按计划于7月11日发布公告,自7月15日启动首批账外业务客户资金垫付。另外,据了解,对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系统6月26日短暂开放一事,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相信会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该负责人指出,6月30日,江西景德镇某楼盘业主因项目延期交付发布停止还贷声明,引发舆论关注。银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加强与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地方更加有力地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一是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机制,配合压实企业、股东等相关各方责任,银行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既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又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二是指导银行在地方党委政府“保交楼”工作安排的总体框架下,坚持摸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分类、精准施策,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协助推进项目快复工、早复工、早交付。三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加强与客户沟通,个性化地满足居民客户的不同需求,信守合同,践行承诺,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支持项目并购重组,以新市民和城镇年轻人为重点,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型客户住房需求,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处理好当前面临的问题,也是实现房地产模式新旧转换的重要契机。我们相信,在党委政府指导下,在相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这些困难和问题都能得到合理解决。
四、关于辽宁金融风险处置进展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过去一段时期,辽宁区域金融风险有所积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辽宁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全力追赃挽损,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惩治腐败,加快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存量风险有序释放,增量风险受到有效遏制。
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已率先取得新的突破。7月2日,沈阳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该行顺利承接辽阳农商行人员、网点和存款,实现了客户平稳过渡、业务正常进行的预定目标。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期间,辽宁全省地方中小银行资金充足、业务正常、运行平稳。目前,辽宁省正在持续推动地方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化解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企业党的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选优配强地方法人银行领导班子。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种方式补充地方法人银行资本金,改造股权架构,强化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持续稳步实施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计划,推进地方法人银行重组整合,提升发展动能,增强御险能力,使城商行和农信社为东北振兴和辽宁发展发挥出重要作用。
五、关于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银行风险防范,多措并举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今年以来,银保监会积极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加快推动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已向辽宁、甘肃、河南、大连四省(市)分配了1030亿元专项债额度。近期,还要批准一些地方的专项债发行方案,预计到8月底,将完成全部3200亿元额度的分配工作。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按照“省里有方案、能快则快、分批发行”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尽快上报方案,加快审批进度,及早完成专项债发行工作,发挥其防风险保稳定促增长作用。同时,做实做准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分类,丰富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积极开展剥离不良贷款分省试点工作。今年1-5月,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394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处置1072亿元。
六、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
该负责人强调,银保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推动金融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绝大部分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已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印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第五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推动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出台意见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引导各地修改完善农信社改革方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农村中小银行加快重组整合。推动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研究启动养老储蓄试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推动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入市。
全面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法治建设,针对银行业保险业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重点风险,不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监管规则体系。严格监管执法,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上半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45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2399人次,罚没合计9.91亿元。
持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批准施罗德交银理财公司、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银行上海分行开业,贝莱德建信理财公司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中国银行保险报)
7月17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接受了《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
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该负责人表示,在疫情扩散导致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增长的背景下,银保监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银行贷款、债券投资等社会融资合理增长,释放更多金融资源,今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新增约14万亿元。持续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深化对制造业、基础设施、消费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主动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南方洪涝灾害等提供风险保障。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同时,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6月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同比增速超过25%。发布绿色金融指引,助力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
二、关于依法依规处置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公安机关已初步查明案件主要事实,还原了事件真相。河南新财富集团操纵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方式非法吸收并占有公众资金,篡改原始业务数据,掩盖非法行为。根据目前所掌握证据,绝大多数账外业务普通客户对新财富集团涉嫌犯罪行为不知情、不了解,而且也未获得额外的高息或补贴。因此处置方案确定对这些客户的本金分批垫付。由于原来的后台数据被犯罪团伙隐瞒或删改过,为确保信息真实性,两省新搭建了客户信息登记系统,并与后台数据进行交叉核验。人数较多,工作量大,采取分批垫付方式,首先垫付普通小额客户。下一步将陆续启动5万元以上客户垫付工作,请大家耐心等待后续公告。
近日,网络上有人散布言论说,7月11日垫付公告发布是因为7月10日河南郑州发生了聚集性群访事件。该负责人表示,垫付公告发布与7月10日群访事件没有任何关系。河南、安徽5家村镇银行风险事件爆发后,银保监会从4月30日以来多次公开表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凡依法合规办理的业务均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过去近3个月里,公安机关经过严格调查取证,搜集了大量证据,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央相关部门加班加点、紧张有序地推进风险处置工作。我们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定账外业务客户资金性质认定和分类分批处理政策,并同步开展资金垫付准备工作。央地金融管理部门6月18日已发出通告,请相关村镇银行账外业务客户及时登记账户资金情况。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按计划于7月11日发布公告,自7月15日启动首批账外业务客户资金垫付。另外,据了解,对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账外业务系统6月26日短暂开放一事,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相信会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该负责人指出,6月30日,江西景德镇某楼盘业主因项目延期交付发布停止还贷声明,引发舆论关注。银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加强与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地方更加有力地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一是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机制,配合压实企业、股东等相关各方责任,银行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既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又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二是指导银行在地方党委政府“保交楼”工作安排的总体框架下,坚持摸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分类、精准施策,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协助推进项目快复工、早复工、早交付。三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加强与客户沟通,个性化地满足居民客户的不同需求,信守合同,践行承诺,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支持项目并购重组,以新市民和城镇年轻人为重点,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型客户住房需求,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处理好当前面临的问题,也是实现房地产模式新旧转换的重要契机。我们相信,在党委政府指导下,在相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这些困难和问题都能得到合理解决。
四、关于辽宁金融风险处置进展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受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过去一段时期,辽宁区域金融风险有所积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辽宁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全力追赃挽损,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惩治腐败,加快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存量风险有序释放,增量风险受到有效遏制。
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已率先取得新的突破。7月2日,沈阳农商行发布公告称,该行顺利承接辽阳农商行人员、网点和存款,实现了客户平稳过渡、业务正常进行的预定目标。辽阳农商行风险处置期间,辽宁全省地方中小银行资金充足、业务正常、运行平稳。目前,辽宁省正在持续推动地方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化解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企业党的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选优配强地方法人银行领导班子。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种方式补充地方法人银行资本金,改造股权架构,强化公司治理,转换经营机制。持续稳步实施中小金融机构并购重组计划,推进地方法人银行重组整合,提升发展动能,增强御险能力,使城商行和农信社为东北振兴和辽宁发展发挥出重要作用。
五、关于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银行风险防范,多措并举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今年以来,银保监会积极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加快推动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已向辽宁、甘肃、河南、大连四省(市)分配了1030亿元专项债额度。近期,还要批准一些地方的专项债发行方案,预计到8月底,将完成全部3200亿元额度的分配工作。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按照“省里有方案、能快则快、分批发行”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尽快上报方案,加快审批进度,及早完成专项债发行工作,发挥其防风险保稳定促增长作用。同时,做实做准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分类,丰富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积极开展剥离不良贷款分省试点工作。今年1-5月,中小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3943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处置1072亿元。
六、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
该负责人强调,银保监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推动金融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绝大部分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已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印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第五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推动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出台意见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引导各地修改完善农信社改革方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农村中小银行加快重组整合。推动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批准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开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展至“十地十机构”,研究启动养老储蓄试点。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推动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产品入市。
全面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法治建设,针对银行业保险业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重点风险,不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监管规则体系。严格监管执法,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上半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45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2399人次,罚没合计9.91亿元。
持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批准施罗德交银理财公司、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银行上海分行开业,贝莱德建信理财公司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中国银行保险报)
#南非发生中国公民遭绑架后罹难案件#【#南非发生中国公民遭绑架后罹难案件#】#在南非中国公民求助电话#中国驻开普敦总领馆:近日,我馆领区西开普省开普敦市发生一起中国公民遭绑架后不幸罹难案件。总领馆向死者家属表示沉痛哀悼和深切慰问。总领馆郑重提醒,旅居领区的中国公民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如不幸遇险,首先确保人身安全,避免激怒匪徒。家属要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案,并向总领馆及警民中心求助。全力配合警方,听取警方谈判专家建议。求助电话↓↓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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