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2〕90号)、《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相关规定,长春市二道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10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在二道区非农,且符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等有劳动收入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特殊说明:由于隐瞒相关就业、失业情况的经核实不予录用,已录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全部退回。
(四)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
四、工作职责
(一)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长、宣传员)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文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区就业服务局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区委宣传部和区就业服务局组织考试。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每天9:30-11:00,14:00-16:30。
(三)报名地点
二道区就业服务局一楼(二道区福安街2228号区就业服务局)。
(四)报名要求
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准备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镇)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提交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
4.《就业创业证》
5.《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六、招聘考试
(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按照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综合成绩依次统一调剂。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长春市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对不能胜任工作、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予以解聘。如期满或解除,对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八、相关待遇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的津贴原则上按每人每月不低于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与现有公益性岗位等同。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补贴按照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考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道区就业服务局
2022年8月1日
来源: 动燃二道微信
一、招聘岗位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10名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在二道区非农,且符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2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等有劳动收入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特殊说明:由于隐瞒相关就业、失业情况的经核实不予录用,已录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全部退回。
(四)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
四、工作职责
(一)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长、宣传员)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文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区就业服务局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区委宣传部和区就业服务局组织考试。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每天9:30-11:00,14:00-16:30。
(三)报名地点
二道区就业服务局一楼(二道区福安街2228号区就业服务局)。
(四)报名要求
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准备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镇)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提交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
4.《就业创业证》
5.《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六、招聘考试
(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按照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综合成绩依次统一调剂。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长春市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协议期满三年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对不能胜任工作、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予以解聘。如期满或解除,对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八、相关待遇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的津贴原则上按每人每月不低于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与现有公益性岗位等同。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限及相关补贴按照我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考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道区就业服务局
2022年8月1日
来源: 动燃二道微信
【337名!#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3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违法违纪曾受过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图1)
附件1:梁溪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无锡市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1.请考生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打印《无锡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本简章附件2,除本人签名外请用电脑填写,不要手写)。
附件2:《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图2)
2.请考生于8月3日至8月12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上述报名信息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以下任一地址办理报名手续:
(1)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东门(广瑞路6号)。
(2)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二楼公佳招聘业务部(市人力资源市场马路对面)。
(3)无锡市清扬路7号联通大厦2007室成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4)无锡市梁清路88号运河湾现代发展中心3号楼1408室蕴缔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3.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如期到现场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t.cn/hg4GE,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5.报名咨询电话:公佳劳务公司0510-85014677,成名劳务公司0510-85055623,蕴帝劳务公司18151521018,梁溪分局政治处0510-8221652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考试与聘用
1.体能测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男)、仰卧起坐(女)、男1000米/女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步招录程序。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护士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护士岗位技能测试合格者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体能测试合格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简章招录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12日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12日出生。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3.此次招聘由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政审、体检等招录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6.录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7.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应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苏康码”为绿码,测试当天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或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和面试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的,不得参加考试。
梁溪分局
2022年8月2日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3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违法违纪曾受过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图1)
附件1:梁溪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无锡市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1.请考生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打印《无锡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本简章附件2,除本人签名外请用电脑填写,不要手写)。
附件2:《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图2)
2.请考生于8月3日至8月12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上述报名信息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以下任一地址办理报名手续:
(1)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东门(广瑞路6号)。
(2)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二楼公佳招聘业务部(市人力资源市场马路对面)。
(3)无锡市清扬路7号联通大厦2007室成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4)无锡市梁清路88号运河湾现代发展中心3号楼1408室蕴缔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3.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如期到现场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t.cn/hg4GE,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5.报名咨询电话:公佳劳务公司0510-85014677,成名劳务公司0510-85055623,蕴帝劳务公司18151521018,梁溪分局政治处0510-8221652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考试与聘用
1.体能测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男)、仰卧起坐(女)、男1000米/女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步招录程序。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护士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护士岗位技能测试合格者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体能测试合格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简章招录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12日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12日出生。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3.此次招聘由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政审、体检等招录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6.录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7.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应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苏康码”为绿码,测试当天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或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和面试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的,不得参加考试。
梁溪分局
2022年8月2日
#上海增本土确诊3例无症状15例##上海核酸阳性记录查不到了#上海取消核酸记录查询,为了保护隐私,已经尽力,随申办历史核酸记录,有人只能查到7月初,之前的全没了!
实际上查看记录有利有弊,如果应聘者没有阳,对他来说完全有利于谈收入价格,比如在应聘月嫂,家政,装修,时薪明显可以高一些!
当然出了这个举措,理解支持! https://t.cn/RVJk9aF
实际上查看记录有利有弊,如果应聘者没有阳,对他来说完全有利于谈收入价格,比如在应聘月嫂,家政,装修,时薪明显可以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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