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天空,然吾更爱自由,二者不得其一,生而无趣也。举国欢庆之际,众皆得五日假,或遣家,或娱乐。然以不明之由困吾于阴雨连绵之夜,众皆欢散,唯吾留此,念教学之重,欲潜心修学,却命吾弃假值日,吾愤慨不已,不欲从。吾已不得回家,难见父母姊妹,又有诸多重担,何以行此伤人之举。吾近来身体不适,欲休养待复学,实不愿劳累伤身,若迫吾,绝不从!卿可待之。(瞎写一通,唉,累!) https://t.cn/RJvIuo0
《社会契约论》
1.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2. 立法的力量就应该总是倾向于维持平等,因为事物的力量总是倾向于摧毁平等的。
3.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4. 政治学的大问题,是找到一种将法律置于人之上的政府形式,这个问题之难,可以与几何学中将圆变方的问题相媲美。
5.“根本就不存在没有法律的自由,也不存在任何人是高于法律之上的。无须问何以人们既是自由的而又要服从法律,因为法律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法律只不过是社会结合的条件。服从法律的人民就应当是法律的创作者;规定社会条件的,只能是那些组成社会的人们。
6. 人民永远是希望自己幸福的,但是人民自己却并不能永远都看得出什么是幸福。
7. 亚里士多德早在他们之前也曾说过,人根本不是天然平等的,而是有些人天生是作奴隶的,另一些人天生是来统治的。 亚里士多德是对的,然而他却倒果为因了。凡是生于奴隶制度之下的人,都是生来作奴隶的;这是再确凿不过的了。
8. “法律是政治体的唯一动力,政治体只能是由于法律而行动并为人所感到;没有法律,已经形成的国家就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它虽然存在但不能行动。因为每个人都顺从公意,这还不够;为了遵遁公意,就必须认识公意。于是就出现了法律的必要性。”
9. 社会秩序是一项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基础的神圣权利。但是这项权利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绝非出于自然。
10. 对强力的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选择,它顶多也不过是一种聪明的行为!
1.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2. 立法的力量就应该总是倾向于维持平等,因为事物的力量总是倾向于摧毁平等的。
3.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4. 政治学的大问题,是找到一种将法律置于人之上的政府形式,这个问题之难,可以与几何学中将圆变方的问题相媲美。
5.“根本就不存在没有法律的自由,也不存在任何人是高于法律之上的。无须问何以人们既是自由的而又要服从法律,因为法律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法律只不过是社会结合的条件。服从法律的人民就应当是法律的创作者;规定社会条件的,只能是那些组成社会的人们。
6. 人民永远是希望自己幸福的,但是人民自己却并不能永远都看得出什么是幸福。
7. 亚里士多德早在他们之前也曾说过,人根本不是天然平等的,而是有些人天生是作奴隶的,另一些人天生是来统治的。 亚里士多德是对的,然而他却倒果为因了。凡是生于奴隶制度之下的人,都是生来作奴隶的;这是再确凿不过的了。
8. “法律是政治体的唯一动力,政治体只能是由于法律而行动并为人所感到;没有法律,已经形成的国家就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它虽然存在但不能行动。因为每个人都顺从公意,这还不够;为了遵遁公意,就必须认识公意。于是就出现了法律的必要性。”
9. 社会秩序是一项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基础的神圣权利。但是这项权利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绝非出于自然。
10. 对强力的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选择,它顶多也不过是一种聪明的行为!
善知识,迷人口说,智者心行。又有迷人,空心静坐,百无所思, 自称为大。此一辈人,不可与语,为邪见故。
善知识,心量广大,遍周法界。用即了了分明,应用便知一切。一 切即一,一即一切,去来自由,心体无滞,即是般若。
善知识,一切般若智,皆从自性而生,不从外入,莫错用意,名为 真性自用。一真一切真。心量大事,不行小道。口莫终日说空,心中不 修此行。恰似凡人自称国王,终不可得,非吾弟子。
——#六祖坛经# 般若品第二
善知识,心量广大,遍周法界。用即了了分明,应用便知一切。一 切即一,一即一切,去来自由,心体无滞,即是般若。
善知识,一切般若智,皆从自性而生,不从外入,莫错用意,名为 真性自用。一真一切真。心量大事,不行小道。口莫终日说空,心中不 修此行。恰似凡人自称国王,终不可得,非吾弟子。
——#六祖坛经# 般若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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