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
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1921年(辛酉年)2月21日-2002年(壬午年)11月24日),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写过《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1971))、《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万民法》等名著,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20世纪70年代西方新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同时也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他培养的许多学生现今都成了道德和政治哲学的重要人物,如:纳格尔(Thomas Nagel)和科恩(Gerald Allan Cohen)等。
约翰·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1921年(辛酉年)2月21日-2002年(壬午年)11月24日),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写过《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1971))、《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万民法》等名著,是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
20世纪70年代西方新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同时也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他培养的许多学生现今都成了道德和政治哲学的重要人物,如:纳格尔(Thomas Nagel)和科恩(Gerald Allan Cohen)等。
雅克·马里旦#人权与自然法# 吴彦 译 2020年9月第1版 商务印书馆 世界人权宣言的权威人士是基督教圣公派的核心人物,在追求永恒善和共同善的宗旨下,认定自然法高于万民法和实在法,定义了独立人格的自然人、公民、社会人的权利内容。以基督教神秘主义自建兼于神学和理性间的自然哲学、政治哲学、道德哲学、法哲学和艺术哲学,认为存在先于意识,本质就是抛去存在后的残留。
【好书共品】面对复杂多样的“法”一词的使用,奥斯丁以为,正是基于我们考察的对象的某些类似(resemblance),正是基于语词的类比式修辞活动(analogy),人们从而设想了一种原来不属正宗“法律家族”的对象是一名“法律家族”的成员。事实上,如果仔细剥离“类似”的谱系,以及类比式修辞活动的谱系,并且,将其中的隐密予以揭发,那么,真正的“法”与并非准确意义的“法”,其间的界线也就自然凸现了,人们的“误读”,也就会自动消失了。于是,我们当然可以认为,因“类似”而产生的联想,以及类比修辞的使用,其轻度病症就是某种意义的语词误用,其严重疾患就是没有意义的语词比喻。它们是法理学内容混乱不堪的根源。这样,说明法理学范围的任务,从侧面来说,便是清理这门学科中语言修辞活动滋养的“病灶”。在奥斯丁的《法理学的范围》这一文本中,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便发现了“并非准确意义的”法的清单:自然法、万民法、国际法、礼仪法、尊严法、仅仅具有解释作用的法、没有规定责任的法、宪法……针对清单中的对象,奥斯丁希望使用的动词是“打扫”“剔除”。https://t.cn/A6XMs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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