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日喀则市发布疫情期间人员通行通告】
日喀则市关于疫情期间人员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疫情期间人员通行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通行条件
限于全市中、高风险区域外人员。
(一)基本条件:
必须持“三天两检”(即连续3日内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藏易通绿码、抗原检测(指通行的起点和终点抗原检测各一次)阴性证明。
(二)通行分类:
1.离藏返程人员(含区外游客、区外经商务工人员、外来探亲人员、区外探亲学生及其他人员等)。
2.离市返回人员(含区内其它地市滞留我市群众、经商务工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3.区内跨地返市人员(含区内跨地返市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外出就医或生育返回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4.市内跨县返乡人员(含市内跨县返乡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二、车辆通行证办理分工
桑珠孜区城区范围内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单位、企事业单位人员通行车辆通行证由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负责办理。各县区(含桑珠孜区其它范围)按照人员通行起点负责制原则,人员通行车辆通行证由人员转运起点所在县(区)疫情防控办负责办理。
三、人员通行规定
(一)离藏返程人员(含区外游客、区外经商务工人员、外来探亲人员、区外探亲学生及其他人员等)
1.集中转运至机场和火车站。离藏人员需凭核酸报告和离藏交通工具购票信息。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航班、火车及汽车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航班、火车及汽车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通行证办理工作。
2.自驾返回。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所在地村居(社区)或相关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
属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监管的区外高校、初高中西藏班学生返校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离藏返程。非西藏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监管的赴我市探亲滞留高校、小初高中学生,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开具证明和通行证,采取集中转运或自驾返校。
(二)离市返回人员(含区内其它地市滞留我市群众、经商务工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集中转运。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征得返回目的地政府同意后,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核酸查验,将离市人员转运至指定地方。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相关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乡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再将返程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征得返回目的地政府同意后,衔接县(区)疫情防控办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通行证办理,县(区)疫情防控办将离市人员转运至指定地方。
2.自驾返回。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
(三)区内跨地返市人员(含区内跨地返市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外出就医或生育返回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跨地市返乡务农人员,根据《致全市在外务工人员的一封信》,坚持“非必要不返乡”原则,暂缓返乡,确需返乡的,必须经返回地人民政府同意。
2.解除隔离返乡和出舱出院人员,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按照自治区解除隔离返乡工作办公室安排计划,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对接涉及县(区)制定解除隔离人员返乡分流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解除隔离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出舱出院返市人员,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对接涉及县(区)制定出舱出院人员分流方案,出舱出院人员在返乡途中,一律凭出舱出院证明通行,各检查卡点不再开展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不查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做好7天居家健康检测,监测期间不外出、不串门。
(四)市内跨县返乡人员(含市内跨县返乡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跨县返乡人员,返回人员提前3天向返回地村居(居委会)或单位报备,由其滞留地疫情防控办核查其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并出具返乡证明,返回地疫情防控办制定跨县返乡人员接收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返乡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
2.解除隔离返乡人员,滞留人员隔离期满后,有滞留地疫情防控办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并通知返回地疫情防控办,返回地疫情防控办制定解除隔离人员接收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解除隔离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
3.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因急重症、孕妇分娩需要市级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和住院分娩的,由所在地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经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开具证明(含陪同人员相关信息),统一安排救护车或陪同人员自驾车前往市级医疗机构。如遇其他特殊人员通行的,参照本规定相似情况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有关小组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将统一标准传达至检查站、防控卡点、乡镇、村居(社区),严禁层层加码,确保人员转运高效、便捷和道路交通安全。
2.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有关小组要做好点对点服务,做好转运人员闭环管理,转运期间做好人员防护、车辆消杀,规范保障人员消毒,避免转运人员二次感染。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为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共同加油!
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
2022年8月27日
日喀则市关于疫情期间人员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疫情期间人员通行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通行条件
限于全市中、高风险区域外人员。
(一)基本条件:
必须持“三天两检”(即连续3日内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藏易通绿码、抗原检测(指通行的起点和终点抗原检测各一次)阴性证明。
(二)通行分类:
1.离藏返程人员(含区外游客、区外经商务工人员、外来探亲人员、区外探亲学生及其他人员等)。
2.离市返回人员(含区内其它地市滞留我市群众、经商务工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3.区内跨地返市人员(含区内跨地返市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外出就医或生育返回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4.市内跨县返乡人员(含市内跨县返乡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二、车辆通行证办理分工
桑珠孜区城区范围内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单位、企事业单位人员通行车辆通行证由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负责办理。各县区(含桑珠孜区其它范围)按照人员通行起点负责制原则,人员通行车辆通行证由人员转运起点所在县(区)疫情防控办负责办理。
三、人员通行规定
(一)离藏返程人员(含区外游客、区外经商务工人员、外来探亲人员、区外探亲学生及其他人员等)
1.集中转运至机场和火车站。离藏人员需凭核酸报告和离藏交通工具购票信息。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航班、火车及汽车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航班、火车及汽车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通行证办理工作。
2.自驾返回。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所在地村居(社区)或相关单位申请离藏,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所在单位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
属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监管的区外高校、初高中西藏班学生返校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离藏返程。非西藏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监管的赴我市探亲滞留高校、小初高中学生,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核查离藏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开具证明和通行证,采取集中转运或自驾返校。
(二)离市返回人员(含区内其它地市滞留我市群众、经商务工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集中转运。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征得返回目的地政府同意后,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核酸查验,将离市人员转运至指定地方。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相关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乡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再将返程计划报送至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征得返回目的地政府同意后,衔接县(区)疫情防控办提前做好车辆安排、人员接送、通行证办理,县(区)疫情防控办将离市人员转运至指定地方。
2.自驾返回。滞留在桑珠孜区宾馆酒店、市(中、区)直和企事业单位的,由其向市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信息等),将返程计划报送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滞留在县(区)的,由其向当地旅发部门(滞留宾馆酒店)或所在地村居(社区)、所在单位申请离市,旅发部门或村居(社区)、所在单位核查离市人员的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将返程计划报送县(区)疫情防控办,县(区)疫情防控办及时办理通行证,各检查卡点予以放行。
(三)区内跨地返市人员(含区内跨地返市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外出就医或生育返回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跨地市返乡务农人员,根据《致全市在外务工人员的一封信》,坚持“非必要不返乡”原则,暂缓返乡,确需返乡的,必须经返回地人民政府同意。
2.解除隔离返乡和出舱出院人员,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按照自治区解除隔离返乡工作办公室安排计划,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对接涉及县(区)制定解除隔离人员返乡分流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解除隔离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出舱出院返市人员,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对接涉及县(区)制定出舱出院人员分流方案,出舱出院人员在返乡途中,一律凭出舱出院证明通行,各检查卡点不再开展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不查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做好7天居家健康检测,监测期间不外出、不串门。
(四)市内跨县返乡人员(含市内跨县返乡人员、经商务工人员、解除隔离返乡人员、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
1.跨县返乡人员,返回人员提前3天向返回地村居(居委会)或单位报备,由其滞留地疫情防控办核查其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核酸检测报告、藏易通绿码等信息),并出具返乡证明,返回地疫情防控办制定跨县返乡人员接收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返乡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
2.解除隔离返乡人员,滞留人员隔离期满后,有滞留地疫情防控办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并通知返回地疫情防控办,返回地疫情防控办制定解除隔离人员接收方案,在指定地方接收解除隔离人员,做好人员闭环管理。
3.赴市区就医或生育人员,因急重症、孕妇分娩需要市级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和住院分娩的,由所在地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经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开具证明(含陪同人员相关信息),统一安排救护车或陪同人员自驾车前往市级医疗机构。如遇其他特殊人员通行的,参照本规定相似情况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有关小组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将统一标准传达至检查站、防控卡点、乡镇、村居(社区),严禁层层加码,确保人员转运高效、便捷和道路交通安全。
2.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有关小组要做好点对点服务,做好转运人员闭环管理,转运期间做好人员防护、车辆消杀,规范保障人员消毒,避免转运人员二次感染。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为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共同加油!
市疫情防控交通物流组
2022年8月27日
【最新通知!事关开学疫情防控】8月26日,教育部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新版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方案要求各级学校做好开学前连续7天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等。
各地要及时关注学校和幼儿园所在地、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所在地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提高,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新版中小学防控方案要求,各校要严格落实属地对从中高风险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来访人员还需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新版高校防控方案规定,跨省区返校的低风险区高校师生员工开学前需持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并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到达后的核酸检测。师生员工返校后出发地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区的,应及时向学校及所在社区报备,根据师生员工出发地疫情等级及学校所在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防控方案特别要求,高校不得对来自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采取集中隔离等“层层加码”措施。
高校应加强校门管理,全面把控校园进出通道,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全面排查出入校漏洞,重点检查围栏损坏处、绿植围挡处、矮墙等人员可通过且无人看管的区域,及时修缮、堵上漏洞。
开学后,如学校所在地出现疫情,中小学和高校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可暂时停止线下教学。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师生员工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意见,应及时恢复线下教学。
如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2小时内向所在地疾控机构报告。中小学和高校在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加强校内活动与场所管控等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
新版防控方案还指出,高校出现1例及以上校园感染者后,应分别在第1、2、3、7天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有条件的高校,可及时指导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各级学校师生员工和幼儿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校和幼儿园要查验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湖北发布)
各地要及时关注学校和幼儿园所在地、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一旦所在地发生本土疫情或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提高,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新版中小学防控方案要求,各校要严格落实属地对从中高风险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来访人员还需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新版高校防控方案规定,跨省区返校的低风险区高校师生员工开学前需持48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并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到达后的核酸检测。师生员工返校后出发地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区的,应及时向学校及所在社区报备,根据师生员工出发地疫情等级及学校所在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防控方案特别要求,高校不得对来自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采取集中隔离等“层层加码”措施。
高校应加强校门管理,全面把控校园进出通道,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全面排查出入校漏洞,重点检查围栏损坏处、绿植围挡处、矮墙等人员可通过且无人看管的区域,及时修缮、堵上漏洞。
开学后,如学校所在地出现疫情,中小学和高校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可暂时停止线下教学。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师生员工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的前提下,根据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意见,应及时恢复线下教学。
如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2小时内向所在地疾控机构报告。中小学和高校在属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加强校内活动与场所管控等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
新版防控方案还指出,高校出现1例及以上校园感染者后,应分别在第1、2、3、7天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有条件的高校,可及时指导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抗原检测,若出现抗原检测阳性者,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的要求,由急救中心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各级学校师生员工和幼儿病愈或按期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返校时,学校和幼儿园要查验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湖北发布)
【从8月27日18时起,离蓉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8月26日下午,成都市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卫健委主任杨小广,成都市锦江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婉,成都市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范双凤出席发布会,通报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成都市卫健委主任杨小广通报,昨日我市锦江区出现一起新的聚集性疫情,截至26日12时,该起疫情已报告确诊病例17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目前所有病例均与健身房、游泳池有关。目前已追踪管控在蓉密接1097人、次密接785人。全市现有高风险区域5个(均在锦江区),中风险区域12个(高新区2个、锦江区5个、青羊区2个、成华区2个、简阳市1个),低风险区域5个(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简阳市各1个)。
8月以来,全国疫情仍处高位,形势复杂严峻,我市作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中心城市,人员交往频繁,疫情防控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全市正加强对从西藏、海南、新疆、青海、重庆、南充等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排查,8月12日以来已累计排查40余万人次。各项防控工作正在有力、有序开展。
随着暑期结束,外地旅游人员及学生大量返回,国内其他城市本土疫情输入我市的风险持续增大,全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旧较大。
针对当前我市面临的疫情防控多重风险叠加态势,我们将继续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阻断病毒传播链条。
一是快速做好新发病例处置“防扩散”。争分夺秒快查、快排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针对重点区域实施“先封后筛”和核酸扩面筛查,强化风险人员闭环转运和隔离管控,确保风险不扩散。
二是严格落实重点地区来蓉管控“防输入”。严格执行“入川即检”各项措施,强化社区排查,坚决把牢输入关口。
三是全力保障管控区域服务“稳民心”。从细从实做好管控区域各类服务保障。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加大肉类、蔬菜直采和调运力度,确保“菜篮子”“米袋子”充足。在开辟绿色就医通道基础上,安排“巡回医疗队”和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队伍在管控区域内送医上门、送药上门,为居民提供身心健康保障。
昨日锦江区、龙泉驿区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发布后,得到了全市市民的理解,更得到了有关区域居民的全力支持与配合,我们对大家的理解与支持深表感谢。12345市长公开热线也随时为市民开通,尽全力为市民排忧解难,如果对我们工作有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指出,我们将全力改进。
为尽快排查疫情风险,特别提醒如果在8月18日—25日期间,有成龙路街道、三圣街道(喜树路社区、栀子街社区、海棠路社区)旅居史人员,请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社区管理。从今日18时起,全市核酸检测点为市民提供免费混检服务,请市民朋友通过查询高德地图,就近选择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检测。
战疫不容迟缓,当须全力以赴。恳请市民朋友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请省外来(返)蓉人员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来(返)蓉必扫“入川码”,主动落实我市防疫政策,规范落实隔离、监测等管理措施,抵蓉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结果未出具前不外出、不聚集。建议从省内其他城市来(返)蓉人员坚持做好健康监测,主动在3天内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如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一定要及时向社区、单位报备。从8月27日18时起,离蓉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会上,成都市卫健委主任杨小广通报,昨日我市锦江区出现一起新的聚集性疫情,截至26日12时,该起疫情已报告确诊病例17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目前所有病例均与健身房、游泳池有关。目前已追踪管控在蓉密接1097人、次密接785人。全市现有高风险区域5个(均在锦江区),中风险区域12个(高新区2个、锦江区5个、青羊区2个、成华区2个、简阳市1个),低风险区域5个(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简阳市各1个)。
8月以来,全国疫情仍处高位,形势复杂严峻,我市作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中心城市,人员交往频繁,疫情防控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全市正加强对从西藏、海南、新疆、青海、重庆、南充等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排查,8月12日以来已累计排查40余万人次。各项防控工作正在有力、有序开展。
随着暑期结束,外地旅游人员及学生大量返回,国内其他城市本土疫情输入我市的风险持续增大,全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旧较大。
针对当前我市面临的疫情防控多重风险叠加态势,我们将继续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阻断病毒传播链条。
一是快速做好新发病例处置“防扩散”。争分夺秒快查、快排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针对重点区域实施“先封后筛”和核酸扩面筛查,强化风险人员闭环转运和隔离管控,确保风险不扩散。
二是严格落实重点地区来蓉管控“防输入”。严格执行“入川即检”各项措施,强化社区排查,坚决把牢输入关口。
三是全力保障管控区域服务“稳民心”。从细从实做好管控区域各类服务保障。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加大肉类、蔬菜直采和调运力度,确保“菜篮子”“米袋子”充足。在开辟绿色就医通道基础上,安排“巡回医疗队”和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队伍在管控区域内送医上门、送药上门,为居民提供身心健康保障。
昨日锦江区、龙泉驿区加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发布后,得到了全市市民的理解,更得到了有关区域居民的全力支持与配合,我们对大家的理解与支持深表感谢。12345市长公开热线也随时为市民开通,尽全力为市民排忧解难,如果对我们工作有不满意的地方,请及时指出,我们将全力改进。
为尽快排查疫情风险,特别提醒如果在8月18日—25日期间,有成龙路街道、三圣街道(喜树路社区、栀子街社区、海棠路社区)旅居史人员,请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社区管理。从今日18时起,全市核酸检测点为市民提供免费混检服务,请市民朋友通过查询高德地图,就近选择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检测。
战疫不容迟缓,当须全力以赴。恳请市民朋友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请省外来(返)蓉人员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来(返)蓉必扫“入川码”,主动落实我市防疫政策,规范落实隔离、监测等管理措施,抵蓉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结果未出具前不外出、不聚集。建议从省内其他城市来(返)蓉人员坚持做好健康监测,主动在3天内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如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一定要及时向社区、单位报备。从8月27日18时起,离蓉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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