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以结果为导向,开始以过程为导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开始以结果为导向的生活,找寻做每一件事情的意义和目标,塞满日程,填充满生活的点点滴滴,然后在使自己变快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你可以就只做一件事情,做完就有所提升,此外的其他事情都无关紧要”
FOCUS→坚持× 选择✓
压力很大很大,身体已经给了我很多信号和暗示了 还有外界的声音 特别是自己的完美主义深渊
当自己需要完成100分内容时 欲望用努力200分得到满意的结果 我永远会记得理论力学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晚上的崩溃
焦虑 失眠都会蔓延 不会更好 只会更差
或许承认自己不行 允许自己不行 也是一种进步吧
挣扎了很久再三斟酌了很久我还是决定将自己慢慢从迈向深渊的路上拉上来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今天听到了三遍这句话
我才意识到 人不能事无巨细 不能事事都要 事事都想完成
现在正处于一个很关键的节点 需要用尽100%的力气去探寻内心真正的热爱
抛弃以前50%的自信 重新找准节奏
我听到了很多句提醒 比如 你的课表太恐怖了
一句话真的有太多的解读方式了 全凭主观意志
譬如 钦佩
譬如 震惊
譬如 心疼
譬如 质疑
譬如 信任
但是无论如何怎样的解读都没有办法解读出自己内心的想法 只有自己真正的向往和追求 真正的执着自己所欲望的 听从自己所真心的 才可以走得更稳健
我上大学时候曾经期待自己会变成
和以前一样 喜欢思考 喜欢反思 喜欢进步 喜欢内省 喜欢逻辑 喜欢阅读 喜欢独立 喜欢交换思维 喜欢沉浸 喜欢心流的人…
很喜欢的学姐大二上期末两天考四门 绩点全线大崩盘 花了很长时间才弥补过来 我不想自己也遇到这样的情况 我不能做到事事都很好 进步就进步一点吧 慢慢走也没关系
尽自己全力就好
允许自己花一个星期的时间
选择 自己最重要的方向
放弃 那些不重要的内容
!!一定要做到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开始以结果为导向的生活,找寻做每一件事情的意义和目标,塞满日程,填充满生活的点点滴滴,然后在使自己变快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你可以就只做一件事情,做完就有所提升,此外的其他事情都无关紧要”
FOCUS→坚持× 选择✓
压力很大很大,身体已经给了我很多信号和暗示了 还有外界的声音 特别是自己的完美主义深渊
当自己需要完成100分内容时 欲望用努力200分得到满意的结果 我永远会记得理论力学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晚上的崩溃
焦虑 失眠都会蔓延 不会更好 只会更差
或许承认自己不行 允许自己不行 也是一种进步吧
挣扎了很久再三斟酌了很久我还是决定将自己慢慢从迈向深渊的路上拉上来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今天听到了三遍这句话
我才意识到 人不能事无巨细 不能事事都要 事事都想完成
现在正处于一个很关键的节点 需要用尽100%的力气去探寻内心真正的热爱
抛弃以前50%的自信 重新找准节奏
我听到了很多句提醒 比如 你的课表太恐怖了
一句话真的有太多的解读方式了 全凭主观意志
譬如 钦佩
譬如 震惊
譬如 心疼
譬如 质疑
譬如 信任
但是无论如何怎样的解读都没有办法解读出自己内心的想法 只有自己真正的向往和追求 真正的执着自己所欲望的 听从自己所真心的 才可以走得更稳健
我上大学时候曾经期待自己会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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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的学姐大二上期末两天考四门 绩点全线大崩盘 花了很长时间才弥补过来 我不想自己也遇到这样的情况 我不能做到事事都很好 进步就进步一点吧 慢慢走也没关系
尽自己全力就好
允许自己花一个星期的时间
选择 自己最重要的方向
放弃 那些不重要的内容
!!一定要做到啊!!!
#eventually it ends# 真是难忘的一天,买了电影票,本来想笑到饱,结果做餐饱[招财嗅嗅][招财嗅嗅][招财嗅嗅]
#从15到22# 最后的倔强是生日不吃盒饭[魔法信件][魔法信件][魔法信件]
今年的礼物恰巧都是紫色系,以梦为马,隐藏版的幸福,还有星星与月亮~[布朗熊][布朗熊][布朗熊]花竟然也是相同色系,绝了~[开学][开学][开学]
还有两位人妻化身厨娘,不用出去人挤人,好好吃了顿,还不用我洗碗[收到][收到][收到]
#愿望是# 要幸福要快乐要如意[大眼仔][大眼仔][大眼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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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位人妻化身厨娘,不用出去人挤人,好好吃了顿,还不用我洗碗[收到][收到][收到]
#愿望是# 要幸福要快乐要如意[大眼仔][大眼仔][大眼仔]
上海,老人因为限购原因不能买房,所以他就把价值1200万的房子,写在了儿子名下,后来,儿子和儿媳妇离婚,儿媳妇要求将这套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却遭到了老人的强烈反对。
而因为双方分歧较大,于是,老人朱建明将儿子朱晶辰和儿媳妇夏欣欣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房产归朱建明所有。
如果法院驳回朱建明的诉求,那么,夏欣欣就可以在离婚后,单单这套房子,除去房贷,她仍然能分到三四百万的折价款。
当然,如果法院支持了朱建明的诉求,那么,夏欣欣就分不到一毛钱。
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这套房子是朱建明赠与给儿子的,还是让儿子代为持有?
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房子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房子。如果有人主张这套房子归他所有,那么,他就需要拿出有力的证据,来推翻不动产登记。
而父亲出钱买房,放在儿子名下的这种行为,很大可能都会被认定为父亲给儿子的赠与。
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朱建明说,他和儿子朱晶辰在2017年的12月6日,签订了一份代持协议,大致意思是说,朱建明因为限购原因,无法继续购买房子,所以就让儿子朱晶辰代为持有,而购房款都是朱建明在支付,房子的所有权也归朱建明所有,朱晶辰有义务将房子还给朱建明。
而根据朱建明提交的转账记录,可以证实,所有的买房经过,都是朱建明在处理,购房款和后续还的房贷,都是由朱建明在支付,儿子朱晶辰并没有参与其中。
这两个证据对朱建明来说,还是很重要的,不过,夏欣欣认为,那份“代持协议”是朱建明和朱晶辰后期伪造的。
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那么,夏欣欣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份代持协议是伪造的,于是,夏欣欣就这张代持协议,要求鉴定签名的具体形成时间。
而鉴定的结果为,载明检材第1和第2页(代持协议)、第3和第4页(附件1)、第5和第6页(附件2),三者打印体字迹不是同一机具一次印制形成,但无法判断检材《房产代持协议书》上打印体字迹的具体形成时间;检材第2页落款签名是静电印刷复制形成,无法判断检材《房产代持协议书》第2页及第4页落款处签名的形成时间。
也就是说,朱建明提交的代持协议,是复印件,不是原件,所以无法鉴定签名的时间,后来,朱建明向法院提交了原件,可这时,夏欣欣却不再申请鉴定了。
而夏欣欣始终坚持认为,代持协议就是后来书写的。
另外,朱建明为了证实,这套房子并不是要送给儿子的,他还提供了夏欣欣与朱晶辰的聊天记录,夏欣欣问朱晶辰父母买房一事,朱晶辰说是父母买的房子,等以后房子涨价了再卖,夏欣欣说,“这根本不算共同财产,跟我没关系的。”
因此,从夏欣欣的聊天记录中可以证实,夏欣欣知道朱建明买房是为了以后卖钱,她也知道并承认这套房子跟她和朱晶辰是没有关系的。
所以,综上,法院就会认定,朱建明提供的证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完全可以证明,这套房子并不是朱建明赠与给儿子的,而是他自己买的,只是儿子代持而已。
最后,法院判决房子归朱建明所有,而夏欣欣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上诉。
2022年7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简单点说,既然房子归朱建明所有,那么,夏欣欣在和朱晶辰离婚后,就无法就这套房产进行分割。
其实,那份代持协议的真假,并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夏欣欣在聊天记录中,自己亲口承认了房子是朱建明自己买的,所以,法院认定房子归朱建明所有,并没有错。
大家觉得呢?
而因为双方分歧较大,于是,老人朱建明将儿子朱晶辰和儿媳妇夏欣欣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房产归朱建明所有。
如果法院驳回朱建明的诉求,那么,夏欣欣就可以在离婚后,单单这套房子,除去房贷,她仍然能分到三四百万的折价款。
当然,如果法院支持了朱建明的诉求,那么,夏欣欣就分不到一毛钱。
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这套房子是朱建明赠与给儿子的,还是让儿子代为持有?
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房子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房子。如果有人主张这套房子归他所有,那么,他就需要拿出有力的证据,来推翻不动产登记。
而父亲出钱买房,放在儿子名下的这种行为,很大可能都会被认定为父亲给儿子的赠与。
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朱建明说,他和儿子朱晶辰在2017年的12月6日,签订了一份代持协议,大致意思是说,朱建明因为限购原因,无法继续购买房子,所以就让儿子朱晶辰代为持有,而购房款都是朱建明在支付,房子的所有权也归朱建明所有,朱晶辰有义务将房子还给朱建明。
而根据朱建明提交的转账记录,可以证实,所有的买房经过,都是朱建明在处理,购房款和后续还的房贷,都是由朱建明在支付,儿子朱晶辰并没有参与其中。
这两个证据对朱建明来说,还是很重要的,不过,夏欣欣认为,那份“代持协议”是朱建明和朱晶辰后期伪造的。
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那么,夏欣欣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份代持协议是伪造的,于是,夏欣欣就这张代持协议,要求鉴定签名的具体形成时间。
而鉴定的结果为,载明检材第1和第2页(代持协议)、第3和第4页(附件1)、第5和第6页(附件2),三者打印体字迹不是同一机具一次印制形成,但无法判断检材《房产代持协议书》上打印体字迹的具体形成时间;检材第2页落款签名是静电印刷复制形成,无法判断检材《房产代持协议书》第2页及第4页落款处签名的形成时间。
也就是说,朱建明提交的代持协议,是复印件,不是原件,所以无法鉴定签名的时间,后来,朱建明向法院提交了原件,可这时,夏欣欣却不再申请鉴定了。
而夏欣欣始终坚持认为,代持协议就是后来书写的。
另外,朱建明为了证实,这套房子并不是要送给儿子的,他还提供了夏欣欣与朱晶辰的聊天记录,夏欣欣问朱晶辰父母买房一事,朱晶辰说是父母买的房子,等以后房子涨价了再卖,夏欣欣说,“这根本不算共同财产,跟我没关系的。”
因此,从夏欣欣的聊天记录中可以证实,夏欣欣知道朱建明买房是为了以后卖钱,她也知道并承认这套房子跟她和朱晶辰是没有关系的。
所以,综上,法院就会认定,朱建明提供的证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完全可以证明,这套房子并不是朱建明赠与给儿子的,而是他自己买的,只是儿子代持而已。
最后,法院判决房子归朱建明所有,而夏欣欣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上诉。
2022年7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简单点说,既然房子归朱建明所有,那么,夏欣欣在和朱晶辰离婚后,就无法就这套房产进行分割。
其实,那份代持协议的真假,并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夏欣欣在聊天记录中,自己亲口承认了房子是朱建明自己买的,所以,法院认定房子归朱建明所有,并没有错。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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