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生日,本想着安安静静过就可以了,贴心的弟弟昨天就已经定好了蛋糕,由于今天安排的事情比较多,中午有接待,想着晚上一家人吃点便饭就可以了。谁知,闺蜜约好一起聚聚了,应到7人,实到7人,第一次聚这么齐我也不好意思扫兴,忙完工作匆匆赶过去以后,发现她们忙乎一上午为我准备了生日大餐,自认为表达能力还算凑合的我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直到下午要接孩子放学才分开,回家后每天忙碌的爸爸四点多已经回家准备晚饭,芋头也准备了生日气球……人到中年,有挚友相伴,有亲人爱护,足矣感恩一切际遇,感恩每一天
好蓝过
填了表 剪了指甲 吃了炸串 溜达一圈
晚上随口一句想喝奶茶 我弟和我姐说我有十个愿望 其中一个喝奶茶 然后我姐叫了外卖
我妈问我明天吃什么 我以为问早点 谁知是早上给我做中午饭炖肉炒菜之类的 我一下惊呆了 我说就吃个早点就行[泪][泪][泪]
大三了感觉九个月没去学校 一下子回到了大一报到时候的感觉
下午在底店待着网课一边放着 音响响着 不想说话 就看着外面的月亮发呆……那种感觉……唉
永远恋家永远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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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随口一句想喝奶茶 我弟和我姐说我有十个愿望 其中一个喝奶茶 然后我姐叫了外卖
我妈问我明天吃什么 我以为问早点 谁知是早上给我做中午饭炖肉炒菜之类的 我一下惊呆了 我说就吃个早点就行[泪][泪][泪]
大三了感觉九个月没去学校 一下子回到了大一报到时候的感觉
下午在底店待着网课一边放着 音响响着 不想说话 就看着外面的月亮发呆……那种感觉……唉
永远恋家永远是孩子。
河南,李先生和一位餐馆店主谈妥,花1000元买了对方5件设备。谁知李先生驱车一小时去取货,对方一句话让他傻眼了,卖了,有人出价更高!李先生非常气愤,“卖了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赔我跑空车的损失400元!”
李先生是在手机上谈的生意,当时看到一位郑州的店主在群里说餐馆倒闭了,要转让厨房设备,就挑了和面机、发酵箱等5样东西,约定好价格是1000元。
谈完价格,李先生就从中牟赶到郑州去取货,谁知开车一小时赶到店里,店主一句话让他傻眼了,卖了,有人出价更高!
李先生这才了解到,在自己刚才赶路的时候,有人以更高的价格把和面机和发酵箱买走了,现在他只能买剩下的3件,需要和店主重新商议价格。
李先生瞬间觉得自己白跑了一趟,因为这5件东西中他最想要的就是和面机和发酵箱。他气愤地质问店主为什么不早说,并且让店主赔偿他跑空车的损失400元。
没想到店主解释,人家来买的时候你已经在路上了,所以我才没说!至于赔偿损失问题,店主直接拒绝了,他理直气壮地说,你又没交定金,又没有书面协议,我肯定是谁出价高卖给谁,这不是应该的吗!
李先生对店主的态度很气愤,直接选择了报警。民警了解情况后进行调解,指出店主不讲诚信给李先生造成了损失。
店主承认了这一点,表示李先生是无辜的,自己愿意把剩下的3件东西以500元的价格卖给李先生。但李先生不同意,希望店主赔偿一百七八十元的油费。经过进一步调解,店主做出了让步,愿意把剩下的3样东西以350元的价格卖给李先生,李先生接受了这个结果。
看到视频,很多网友发表了看法,有的网友说,店主做法不厚道,嫌价格低就别答应人家,答应了就要遵守承诺,做生意要讲诚信。
有的网友说,答应好的事情,即使改变主意也要提前告知对方吧,这是最起码的尊重。
还有网友说,双方是通过手机聊天谈的生意,如果发生纠纷,聊天记录能算是合同吗?
按照《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这件事情中,李先生和店主虽然只是通过手机聊天谈了生意,但聊天记录视同为电子数据交换形式的书面合同,受法律保护。
按照《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照规定,店主不遵守约定,给李先生造成了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在这件事情中,店主为了利益不讲诚信,给自己带来了损失,不得不说,这是应该付出的代价。对于我们来说,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做人,都应该讲诚信,否则很可能会接受教训,大家觉得呢?
李先生是在手机上谈的生意,当时看到一位郑州的店主在群里说餐馆倒闭了,要转让厨房设备,就挑了和面机、发酵箱等5样东西,约定好价格是1000元。
谈完价格,李先生就从中牟赶到郑州去取货,谁知开车一小时赶到店里,店主一句话让他傻眼了,卖了,有人出价更高!
李先生这才了解到,在自己刚才赶路的时候,有人以更高的价格把和面机和发酵箱买走了,现在他只能买剩下的3件,需要和店主重新商议价格。
李先生瞬间觉得自己白跑了一趟,因为这5件东西中他最想要的就是和面机和发酵箱。他气愤地质问店主为什么不早说,并且让店主赔偿他跑空车的损失400元。
没想到店主解释,人家来买的时候你已经在路上了,所以我才没说!至于赔偿损失问题,店主直接拒绝了,他理直气壮地说,你又没交定金,又没有书面协议,我肯定是谁出价高卖给谁,这不是应该的吗!
李先生对店主的态度很气愤,直接选择了报警。民警了解情况后进行调解,指出店主不讲诚信给李先生造成了损失。
店主承认了这一点,表示李先生是无辜的,自己愿意把剩下的3件东西以500元的价格卖给李先生。但李先生不同意,希望店主赔偿一百七八十元的油费。经过进一步调解,店主做出了让步,愿意把剩下的3样东西以350元的价格卖给李先生,李先生接受了这个结果。
看到视频,很多网友发表了看法,有的网友说,店主做法不厚道,嫌价格低就别答应人家,答应了就要遵守承诺,做生意要讲诚信。
有的网友说,答应好的事情,即使改变主意也要提前告知对方吧,这是最起码的尊重。
还有网友说,双方是通过手机聊天谈的生意,如果发生纠纷,聊天记录能算是合同吗?
按照《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这件事情中,李先生和店主虽然只是通过手机聊天谈了生意,但聊天记录视同为电子数据交换形式的书面合同,受法律保护。
按照《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照规定,店主不遵守约定,给李先生造成了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在这件事情中,店主为了利益不讲诚信,给自己带来了损失,不得不说,这是应该付出的代价。对于我们来说,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做人,都应该讲诚信,否则很可能会接受教训,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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