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开展2022年第二批工业企业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
为持续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进技术创新,推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市工信局下发《关于开展 2022年第二批烟台市工业企业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开展第二批烟台市工2022年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
注意事项:
申报工作按照《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烟工信技〔2020〕14号)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进行,各区市组织发动企业进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
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管理,根据《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以及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中小型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定位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是企业在所处行业和领域内着力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的创新平台;主要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对创新能力强、体制机制好、引领作用大、符合条件的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予以认定,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研发创新能力。
第五条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培育、认定。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审核推荐事项,以及审核推荐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第二章 认定流程及标准
第六条 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要求审核、报送申报材料。
第七条 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产品在生产、制造、加工、质量等环节前沿技术研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能力;
(二)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研发场所,技术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有较高的研发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用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研发中心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研发体系健全,创新效益明显。
(三)在所处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2年取得授权专利5项(含)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2年取得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主持、参与制订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生产技术在省内同行业具有独创性,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转化运用于实际生产的申报企业优先推荐。
(四)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有以下情况:
(一)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二)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第八条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中央驻烟及市属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当年通知要求,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并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九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接收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之内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第三章运行评价
第十一条 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
各企业根据评价通知要求编写自评材料,主要包括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企业对自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签订真实性承诺书。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中央驻烟及市属企业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开展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二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自评材料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 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第十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受理自评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通报评价结果。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中央驻烟及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将省级、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六条 企业对其报送材料和数据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中央驻烟及市属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标准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一)运行评价不合格;
(二)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
(三)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四)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六)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企业被依法终止。
第十八条 因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至(六)项所列原因被撤销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支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承担国家、省、市级相关研发任务,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可制定政策,鼓励支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第二十条对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奖励支持按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有效期自2020年8月5日起,到2025年8月5日止。原烟台市中小企业局印发的《烟台市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烟中小企[2017]27号)同时废止。
为持续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进技术创新,推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市工信局下发《关于开展 2022年第二批烟台市工业企业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开展第二批烟台市工2022年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
注意事项:
申报工作按照《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烟工信技〔2020〕14号)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进行,各区市组织发动企业进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
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管理,根据《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以及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中小型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定位是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机构,是企业在所处行业和领域内着力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的创新平台;主要负责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对创新能力强、体制机制好、引领作用大、符合条件的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予以认定,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研发创新能力。
第五条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培育、认定。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审核推荐事项,以及审核推荐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第二章 认定流程及标准
第六条 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要求审核、报送申报材料。
第七条 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产品在生产、制造、加工、质量等环节前沿技术研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能力;
(二)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研发场所,技术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有较高的研发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用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研发中心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研发体系健全,创新效益明显。
(三)在所处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2年取得授权专利5项(含)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2年取得软件著作权5项以上;主持、参与制订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生产技术在省内同行业具有独创性,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转化运用于实际生产的申报企业优先推荐。
(四)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内,不得有以下情况:
(一)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二)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第八条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中央驻烟及市属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当年通知要求,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并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九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接收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之内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第三章运行评价
第十一条 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运行评价。
各企业根据评价通知要求编写自评材料,主要包括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企业对自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签订真实性承诺书。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中央驻烟及市属企业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开展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二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自评材料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 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第十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受理自评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通报评价结果。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中央驻烟及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将省级、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六条 企业对其报送材料和数据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中央驻烟及市属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标准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一)运行评价不合格;
(二)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
(三)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四)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六)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七)企业被依法终止。
第十八条 因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至(六)项所列原因被撤销烟台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支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承担国家、省、市级相关研发任务,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可制定政策,鼓励支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第二十条对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奖励支持按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有效期自2020年8月5日起,到2025年8月5日止。原烟台市中小企业局印发的《烟台市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烟中小企[2017]27号)同时废止。
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实录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二十二场新闻发布会,我是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今天,我们继续通报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詹联科先生,儋州市卫健委党委专职副书记林著先生,儋州市那大镇人大主席林西西女士。首先,请詹联科先生介绍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儋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詹联科: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向大家作通报。
一、病例情况
8月23日0时-8月23日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19例,均在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
8月1日0时-8月23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62例(含无症状转确诊3例、补录既往方舱管控4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867例(其中18例为补录的既往方舱管控无症状感染者)。
二、当前我市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继续强化“四应四尽”“日清日结”。8月23日0时-24时,第十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共采样699469人次,已完成检测521466人次,检测进度74.55%;推送单管阳性感染者51例,已全部转运收治;接受“追阳”混管任务1管10人,已完成追踪管控;排查密接者151人,已转运101人、待转运50人;新增集中隔离56人,解除隔离1334人,累计解除隔离4623人;全市应收治单管阳性感染者51例,已全部收治。截至8月23日24时,累计出院1110人。
二是以党建为引领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下沉到结对共建社区,全面参与核酸检测和社区服务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安排下沉干部6125名,908名中高风险区党员干部就地转化为志愿者,投身疫情防控前线。“两委”干部、公安干警、医护人员、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网格员、志愿者,共同织牢织密联防联控体系,在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攻坚行动中当先锋、作表率、创先争优,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三是持续做好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工作。我市成立滞留旅客服务和离儋工作专班,启用4个健康监测管理驿站,协调卫健、公安、旅文、交港、宣传等部门,做好滞留旅客返程信息统计、旅客点对点转运、健康信息查验、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帮助滞留旅客返程。截至8月23日,已有序组织儋州4051名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其中搭乘飞机返程3677人,经港口离岛374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落实“5+5”解除隔离政策,科学有序对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压实各镇属地责任,落实闭环交接,实行点对点转运,村、居委会做好相关交接准备,并加强后续健康管理,落实落细社区管理各项措施。
二是稳步推进中高风险区“降级”工作,组织专家及时开展风险区评估,对满足条件的中高风险区第一时间“降级”。
以上是我通报的内容。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答记者问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据了解,有的新冠康复患者核酸可能会出现复阳的情况,复阳人员有无传染性?新冠康复患者7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注意什么?
儋州市卫健委党委专职副书记林著: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首先,围绕核酸复阳、是否为新冠复发、是否为再感染、复阳者是否有传染性等议题,国内外进行大量深入研究。文献资料显示,国内外的新冠核酸检测有不同程度的复阳率。对于这个现象,容易引起一定的担忧。然而事实上,这些冠以复阳或复发的新冠康复者,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群的感染或传染。科技工作者对这些复阳的人群进行研究,一是采集鼻咽、咽喉和肛门拭子等标本进行病毒培养,结果均未培养到病毒;二是对复阳的样本进行基因测序,没测到完整的病毒序列,提示这些核酸复阳的标本,其实是病毒的核酸片段。换言之,是死病毒,没有传染性。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证明核酸复阳者没有传染性。
其次,无症状和轻症患者出院回家,需要怎么做好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的要求,对于符合出院标准的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也就是说,曾经的感染者出院后可以在自己家中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第一,邻居们不要担心。这些出院患者体内的病毒已经转阴,即使有部分“复阳”,体内也不存在活的病毒。“复阳”是因为检测到了病毒的“尸体”,并没有传染性。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未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家人和社区不必为此担忧,更不要歧视。
第二,出院前,医院会根据规定对相关物品和环境进行终末消毒,包括对出院患者的各种个人物品消毒;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生活垃圾和遗弃物会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所以不必担心随身物品“藏毒”。
第三,当然最重要的是居家管理者本人生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居家管理者有条件的话最好单独居住,如果与家庭成员合住,本人最好能单独住在一间通风良好、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日常生活尽量在房间内解决,饮食分餐,注意手卫生,尽量避免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且不要外出;若因为不可抗力必须外出时,需要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和安排。
第四,对于家庭成员来说,如果因必要原因与居家管理者共处一室时,要规范戴口罩并及时更换,并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直接接触或离开其房间后,要做好手卫生。同时需要保持房屋整体的通风和清洁。
病毒感染后可能会有些疲惫、乏力的症状,出院后仍然可能存在。居家管理者需要注意休息,规律作息,保持良好的营养和精神状态;可自行监测体温,关注有无新发症状,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社区管理人员汇报。
居家管理者用过的物品,如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在日常环境中的干燥物品表面,病毒无法长时间存活。因此,居家管理者的生活垃圾可以装入固定完好的塑料垃圾袋内,每日一袋,扎紧密封,2-3天后丢弃。谢谢!
儋州广播电视台记者:那大镇作为本轮疫情重点区域,在疫情防控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儋州市那大镇人大主席林西西:感谢记者的提问。本轮疫情发生以来,那大镇党委政府坚决保持高度重视态度,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从严从紧从快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全镇上下连续奋战二十余天,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核酸筛查、静态管理、物资保供等工作。
一是连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8月8日至23日,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那大镇在全镇范围内连续开展十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十六天以来,平均每日组织1000余名医务人员、出动2000余名志愿者、已完成480余万人次核酸采样检测。针对高风险区上门入户采样,中风险区增设采样点,便于群众就近采样,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优化“采送检报”流程,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采样及样本转运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社会静态管理。发布《那大镇关于不落实疫情防控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鼓励群众举报违反静态管控要求的行为,成立了举报监督处置工作组,截至目前,收到并核查相关线索90余条,已对核查属实的行为进行处理。各村、居、社区、小区严格封控,出入口设置卡点,实行24小时值守。各村(社区)以片区网格为单位成立片区静态管理巡逻组,在片区内进行24小时巡逻。
三是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镇村(社区)两级成立保供工作小组,负责高、中风险区群众日常生活物资保供,积极协调组织货源,加强物资储备,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高风险区居民可享受市乡投“菜篮子”公司等83家保供企业提供的“蔬菜包”服务,中低风险区域居民可在对点超市、企业线上下单购买物资,物资送达临时投放点后,由所在社区、小区、村居组织工作人员统一配送。
四是启动集中隔离管理工作。针对新冠病例密接者、中高风险人群和治愈出院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截至8月23日,那大镇现有隔离点33个,共接收隔离人员3591人,已解除隔离人员1294人,现有隔离人员2297人。各隔离点每日严格按照标准做好消杀、通风、消防、医废处理等保障和管理工作;建立隔离人员信息台账,便于人员管理及初步确定隔离对象解除观察时间;保障隔离人员生活需求,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及心理情绪监测,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完善解除隔离流程,建立隔离点与被隔离人员目的地对接机制,由对应村、社区做好解除隔离人员后续居家隔离管控工作。
五是开展创建“无疫小区”活动。以创建“无疫小区”为载体,充分发挥小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群力群策、群防群控,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早日实现“清零清底”和社会全面解封。那大镇主城区内各小区可按照“无疫小区”创建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由那大镇组织评定,评定达标后向社会公示并授牌,实行动态管理。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为关键的时刻,那大镇将继续保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有力有序有效快速推进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强化“四应四尽”,做到“日清日结”,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谢谢!
李敏清:感谢林西西女士的回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答记者问环节就到这里。目前,我市疫情形势总体向好,请市民朋友们继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早日战胜疫情。最后,感谢今天的发布人、媒体记者朋友、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收看的网民朋友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实录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二十二场新闻发布会,我是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今天,我们继续通报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詹联科先生,儋州市卫健委党委专职副书记林著先生,儋州市那大镇人大主席林西西女士。首先,请詹联科先生介绍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儋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詹联科: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向大家作通报。
一、病例情况
8月23日0时-8月23日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19例,均在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
8月1日0时-8月23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62例(含无症状转确诊3例、补录既往方舱管控4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867例(其中18例为补录的既往方舱管控无症状感染者)。
二、当前我市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继续强化“四应四尽”“日清日结”。8月23日0时-24时,第十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共采样699469人次,已完成检测521466人次,检测进度74.55%;推送单管阳性感染者51例,已全部转运收治;接受“追阳”混管任务1管10人,已完成追踪管控;排查密接者151人,已转运101人、待转运50人;新增集中隔离56人,解除隔离1334人,累计解除隔离4623人;全市应收治单管阳性感染者51例,已全部收治。截至8月23日24时,累计出院1110人。
二是以党建为引领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下沉到结对共建社区,全面参与核酸检测和社区服务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安排下沉干部6125名,908名中高风险区党员干部就地转化为志愿者,投身疫情防控前线。“两委”干部、公安干警、医护人员、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网格员、志愿者,共同织牢织密联防联控体系,在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攻坚行动中当先锋、作表率、创先争优,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三是持续做好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工作。我市成立滞留旅客服务和离儋工作专班,启用4个健康监测管理驿站,协调卫健、公安、旅文、交港、宣传等部门,做好滞留旅客返程信息统计、旅客点对点转运、健康信息查验、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帮助滞留旅客返程。截至8月23日,已有序组织儋州4051名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其中搭乘飞机返程3677人,经港口离岛374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落实“5+5”解除隔离政策,科学有序对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压实各镇属地责任,落实闭环交接,实行点对点转运,村、居委会做好相关交接准备,并加强后续健康管理,落实落细社区管理各项措施。
二是稳步推进中高风险区“降级”工作,组织专家及时开展风险区评估,对满足条件的中高风险区第一时间“降级”。
以上是我通报的内容。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答记者问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据了解,有的新冠康复患者核酸可能会出现复阳的情况,复阳人员有无传染性?新冠康复患者7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注意什么?
儋州市卫健委党委专职副书记林著: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首先,围绕核酸复阳、是否为新冠复发、是否为再感染、复阳者是否有传染性等议题,国内外进行大量深入研究。文献资料显示,国内外的新冠核酸检测有不同程度的复阳率。对于这个现象,容易引起一定的担忧。然而事实上,这些冠以复阳或复发的新冠康复者,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群的感染或传染。科技工作者对这些复阳的人群进行研究,一是采集鼻咽、咽喉和肛门拭子等标本进行病毒培养,结果均未培养到病毒;二是对复阳的样本进行基因测序,没测到完整的病毒序列,提示这些核酸复阳的标本,其实是病毒的核酸片段。换言之,是死病毒,没有传染性。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证明核酸复阳者没有传染性。
其次,无症状和轻症患者出院回家,需要怎么做好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的要求,对于符合出院标准的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也就是说,曾经的感染者出院后可以在自己家中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第一,邻居们不要担心。这些出院患者体内的病毒已经转阴,即使有部分“复阳”,体内也不存在活的病毒。“复阳”是因为检测到了病毒的“尸体”,并没有传染性。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未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家人和社区不必为此担忧,更不要歧视。
第二,出院前,医院会根据规定对相关物品和环境进行终末消毒,包括对出院患者的各种个人物品消毒;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生活垃圾和遗弃物会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所以不必担心随身物品“藏毒”。
第三,当然最重要的是居家管理者本人生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居家管理者有条件的话最好单独居住,如果与家庭成员合住,本人最好能单独住在一间通风良好、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日常生活尽量在房间内解决,饮食分餐,注意手卫生,尽量避免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且不要外出;若因为不可抗力必须外出时,需要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和安排。
第四,对于家庭成员来说,如果因必要原因与居家管理者共处一室时,要规范戴口罩并及时更换,并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直接接触或离开其房间后,要做好手卫生。同时需要保持房屋整体的通风和清洁。
病毒感染后可能会有些疲惫、乏力的症状,出院后仍然可能存在。居家管理者需要注意休息,规律作息,保持良好的营养和精神状态;可自行监测体温,关注有无新发症状,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社区管理人员汇报。
居家管理者用过的物品,如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在日常环境中的干燥物品表面,病毒无法长时间存活。因此,居家管理者的生活垃圾可以装入固定完好的塑料垃圾袋内,每日一袋,扎紧密封,2-3天后丢弃。谢谢!
儋州广播电视台记者:那大镇作为本轮疫情重点区域,在疫情防控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儋州市那大镇人大主席林西西:感谢记者的提问。本轮疫情发生以来,那大镇党委政府坚决保持高度重视态度,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从严从紧从快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全镇上下连续奋战二十余天,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核酸筛查、静态管理、物资保供等工作。
一是连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8月8日至23日,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那大镇在全镇范围内连续开展十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十六天以来,平均每日组织1000余名医务人员、出动2000余名志愿者、已完成480余万人次核酸采样检测。针对高风险区上门入户采样,中风险区增设采样点,便于群众就近采样,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优化“采送检报”流程,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采样及样本转运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社会静态管理。发布《那大镇关于不落实疫情防控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鼓励群众举报违反静态管控要求的行为,成立了举报监督处置工作组,截至目前,收到并核查相关线索90余条,已对核查属实的行为进行处理。各村、居、社区、小区严格封控,出入口设置卡点,实行24小时值守。各村(社区)以片区网格为单位成立片区静态管理巡逻组,在片区内进行24小时巡逻。
三是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镇村(社区)两级成立保供工作小组,负责高、中风险区群众日常生活物资保供,积极协调组织货源,加强物资储备,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高风险区居民可享受市乡投“菜篮子”公司等83家保供企业提供的“蔬菜包”服务,中低风险区域居民可在对点超市、企业线上下单购买物资,物资送达临时投放点后,由所在社区、小区、村居组织工作人员统一配送。
四是启动集中隔离管理工作。针对新冠病例密接者、中高风险人群和治愈出院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截至8月23日,那大镇现有隔离点33个,共接收隔离人员3591人,已解除隔离人员1294人,现有隔离人员2297人。各隔离点每日严格按照标准做好消杀、通风、消防、医废处理等保障和管理工作;建立隔离人员信息台账,便于人员管理及初步确定隔离对象解除观察时间;保障隔离人员生活需求,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及心理情绪监测,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完善解除隔离流程,建立隔离点与被隔离人员目的地对接机制,由对应村、社区做好解除隔离人员后续居家隔离管控工作。
五是开展创建“无疫小区”活动。以创建“无疫小区”为载体,充分发挥小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群力群策、群防群控,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早日实现“清零清底”和社会全面解封。那大镇主城区内各小区可按照“无疫小区”创建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由那大镇组织评定,评定达标后向社会公示并授牌,实行动态管理。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为关键的时刻,那大镇将继续保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有力有序有效快速推进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强化“四应四尽”,做到“日清日结”,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谢谢!
李敏清:感谢林西西女士的回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答记者问环节就到这里。目前,我市疫情形势总体向好,请市民朋友们继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早日战胜疫情。最后,感谢今天的发布人、媒体记者朋友、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收看的网民朋友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海南疫情防控# #儋州广播电视台# 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实录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二十二场新闻发布会,我是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今天,我们继续通报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詹联科先生,儋州市卫健委党委专职副书记林著先生,儋州市那大镇人大主席林西西女士。首先,请詹联科先生介绍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儋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詹联科: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向大家作通报。
一、病例情况
8月23日0时-8月23日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19例,均在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
8月1日0时-8月23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62例(含无症状转确诊3例、补录既往方舱管控4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867例(其中18例为补录的既往方舱管控无症状感染者)。
二、当前我市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继续强化“四应四尽”“日清日结”。8月23日0时-24时,第十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共采样699469人次,已完成检测521466人次,检测进度74.55%;推送单管阳性感染者51例,已全部转运收治;接受“追阳”混管任务1管10人,已完成追踪管控;排查密接者151人,已转运101人、待转运50人;新增集中隔离56人,解除隔离1334人,累计解除隔离4623人;全市应收治单管阳性感染者51例,已全部收治。截至8月23日24时,累计出院1110人。
二是以党建为引领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下沉到结对共建社区,全面参与核酸检测和社区服务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安排下沉干部6125名,908名中高风险区党员干部就地转化为志愿者,投身疫情防控前线。“两委”干部、公安干警、医护人员、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网格员、志愿者,共同织牢织密联防联控体系,在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攻坚行动中当先锋、作表率、创先争优,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三是持续做好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工作。我市成立滞留旅客服务和离儋工作专班,启用4个健康监测管理驿站,协调卫健、公安、旅文、交港、宣传等部门,做好滞留旅客返程信息统计、旅客点对点转运、健康信息查验、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帮助滞留旅客返程。截至8月23日,已有序组织儋州4051名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其中搭乘飞机返程3677人,经港口离岛374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落实“5+5”解除隔离政策,科学有序对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压实各镇属地责任,落实闭环交接,实行点对点转运,村、居委会做好相关交接准备,并加强后续健康管理,落实落细社区管理各项措施。
二是稳步推进中高风险区“降级”工作,组织专家及时开展风险区评估,对满足条件的中高风险区第一时间“降级”。
以上是我通报的内容。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答记者问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据了解,有的新冠康复患者核酸可能会出现复阳的情况,复阳人员有无传染性?新冠康复患者7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注意什么?
儋州市卫健委党委专职副书记林著: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首先,围绕核酸复阳、是否为新冠复发、是否为再感染、复阳者是否有传染性等议题,国内外进行大量深入研究。文献资料显示,国内外的新冠核酸检测有不同程度的复阳率。对于这个现象,容易引起一定的担忧。然而事实上,这些冠以复阳或复发的新冠康复者,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群的感染或传染。科技工作者对这些复阳的人群进行研究,一是采集鼻咽、咽喉和肛门拭子等标本进行病毒培养,结果均未培养到病毒;二是对复阳的样本进行基因测序,没测到完整的病毒序列,提示这些核酸复阳的标本,其实是病毒的核酸片段。换言之,是死病毒,没有传染性。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证明核酸复阳者没有传染性。
其次,无症状和轻症患者出院回家,需要怎么做好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的要求,对于符合出院标准的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也就是说,曾经的感染者出院后可以在自己家中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第一,邻居们不要担心。这些出院患者体内的病毒已经转阴,即使有部分“复阳”,体内也不存在活的病毒。“复阳”是因为检测到了病毒的“尸体”,并没有传染性。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未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家人和社区不必为此担忧,更不要歧视。
第二,出院前,医院会根据规定对相关物品和环境进行终末消毒,包括对出院患者的各种个人物品消毒;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生活垃圾和遗弃物会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所以不必担心随身物品“藏毒”。
第三,当然最重要的是居家管理者本人生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居家管理者有条件的话最好单独居住,如果与家庭成员合住,本人最好能单独住在一间通风良好、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日常生活尽量在房间内解决,饮食分餐,注意手卫生,尽量避免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且不要外出;若因为不可抗力必须外出时,需要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和安排。
第四,对于家庭成员来说,如果因必要原因与居家管理者共处一室时,要规范戴口罩并及时更换,并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直接接触或离开其房间后,要做好手卫生。同时需要保持房屋整体的通风和清洁。
病毒感染后可能会有些疲惫、乏力的症状,出院后仍然可能存在。居家管理者需要注意休息,规律作息,保持良好的营养和精神状态;可自行监测体温,关注有无新发症状,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社区管理人员汇报。
居家管理者用过的物品,如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在日常环境中的干燥物品表面,病毒无法长时间存活。因此,居家管理者的生活垃圾可以装入固定完好的塑料垃圾袋内,每日一袋,扎紧密封,2-3天后丢弃。谢谢!
儋州广播电视台记者:那大镇作为本轮疫情重点区域,在疫情防控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儋州市那大镇人大主席林西西:感谢记者的提问。本轮疫情发生以来,那大镇党委政府坚决保持高度重视态度,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从严从紧从快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全镇上下连续奋战二十余天,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核酸筛查、静态管理、物资保供等工作。
一是连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8月8日至23日,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那大镇在全镇范围内连续开展十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十六天以来,平均每日组织1000余名医务人员、出动2000余名志愿者、已完成480余万人次核酸采样检测。针对高风险区上门入户采样,中风险区增设采样点,便于群众就近采样,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优化“采送检报”流程,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采样及样本转运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社会静态管理。发布《那大镇关于不落实疫情防控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鼓励群众举报违反静态管控要求的行为,成立了举报监督处置工作组,截至目前,收到并核查相关线索90余条,已对核查属实的行为进行处理。各村、居、社区、小区严格封控,出入口设置卡点,实行24小时值守。各村(社区)以片区网格为单位成立片区静态管理巡逻组,在片区内进行24小时巡逻。
三是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镇村(社区)两级成立保供工作小组,负责高、中风险区群众日常生活物资保供,积极协调组织货源,加强物资储备,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高风险区居民可享受市乡投“菜篮子”公司等83家保供企业提供的“蔬菜包”服务,中低风险区域居民可在对点超市、企业线上下单购买物资,物资送达临时投放点后,由所在社区、小区、村居组织工作人员统一配送。
四是启动集中隔离管理工作。针对新冠病例密接者、中高风险人群和治愈出院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截至8月23日,那大镇现有隔离点33个,共接收隔离人员3591人,已解除隔离人员1294人,现有隔离人员2297人。各隔离点每日严格按照标准做好消杀、通风、消防、医废处理等保障和管理工作;建立隔离人员信息台账,便于人员管理及初步确定隔离对象解除观察时间;保障隔离人员生活需求,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及心理情绪监测,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完善解除隔离流程,建立隔离点与被隔离人员目的地对接机制,由对应村、社区做好解除隔离人员后续居家隔离管控工作。
五是开展创建“无疫小区”活动。以创建“无疫小区”为载体,充分发挥小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群力群策、群防群控,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早日实现“清零清底”和社会全面解封。那大镇主城区内各小区可按照“无疫小区”创建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由那大镇组织评定,评定达标后向社会公示并授牌,实行动态管理。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为关键的时刻,那大镇将继续保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有力有序有效快速推进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强化“四应四尽”,做到“日清日结”,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谢谢!
李敏清:感谢林西西女士的回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答记者问环节就到这里。目前,我市疫情形势总体向好,请市民朋友们继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早日战胜疫情。最后,感谢今天的发布人、媒体记者朋友、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收看的网民朋友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二十二场新闻发布会,我是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今天,我们继续通报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詹联科先生,儋州市卫健委党委专职副书记林著先生,儋州市那大镇人大主席林西西女士。首先,请詹联科先生介绍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儋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詹联科: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向大家作通报。
一、病例情况
8月23日0时-8月23日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19例,均在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
8月1日0时-8月23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62例(含无症状转确诊3例、补录既往方舱管控4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867例(其中18例为补录的既往方舱管控无症状感染者)。
二、当前我市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继续强化“四应四尽”“日清日结”。8月23日0时-24时,第十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共采样699469人次,已完成检测521466人次,检测进度74.55%;推送单管阳性感染者51例,已全部转运收治;接受“追阳”混管任务1管10人,已完成追踪管控;排查密接者151人,已转运101人、待转运50人;新增集中隔离56人,解除隔离1334人,累计解除隔离4623人;全市应收治单管阳性感染者51例,已全部收治。截至8月23日24时,累计出院1110人。
二是以党建为引领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下沉到结对共建社区,全面参与核酸检测和社区服务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安排下沉干部6125名,908名中高风险区党员干部就地转化为志愿者,投身疫情防控前线。“两委”干部、公安干警、医护人员、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网格员、志愿者,共同织牢织密联防联控体系,在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攻坚行动中当先锋、作表率、创先争优,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三是持续做好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工作。我市成立滞留旅客服务和离儋工作专班,启用4个健康监测管理驿站,协调卫健、公安、旅文、交港、宣传等部门,做好滞留旅客返程信息统计、旅客点对点转运、健康信息查验、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帮助滞留旅客返程。截至8月23日,已有序组织儋州4051名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其中搭乘飞机返程3677人,经港口离岛374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落实“5+5”解除隔离政策,科学有序对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压实各镇属地责任,落实闭环交接,实行点对点转运,村、居委会做好相关交接准备,并加强后续健康管理,落实落细社区管理各项措施。
二是稳步推进中高风险区“降级”工作,组织专家及时开展风险区评估,对满足条件的中高风险区第一时间“降级”。
以上是我通报的内容。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答记者问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据了解,有的新冠康复患者核酸可能会出现复阳的情况,复阳人员有无传染性?新冠康复患者7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注意什么?
儋州市卫健委党委专职副书记林著: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首先,围绕核酸复阳、是否为新冠复发、是否为再感染、复阳者是否有传染性等议题,国内外进行大量深入研究。文献资料显示,国内外的新冠核酸检测有不同程度的复阳率。对于这个现象,容易引起一定的担忧。然而事实上,这些冠以复阳或复发的新冠康复者,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群的感染或传染。科技工作者对这些复阳的人群进行研究,一是采集鼻咽、咽喉和肛门拭子等标本进行病毒培养,结果均未培养到病毒;二是对复阳的样本进行基因测序,没测到完整的病毒序列,提示这些核酸复阳的标本,其实是病毒的核酸片段。换言之,是死病毒,没有传染性。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证明核酸复阳者没有传染性。
其次,无症状和轻症患者出院回家,需要怎么做好健康管理?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的要求,对于符合出院标准的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也就是说,曾经的感染者出院后可以在自己家中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第一,邻居们不要担心。这些出院患者体内的病毒已经转阴,即使有部分“复阳”,体内也不存在活的病毒。“复阳”是因为检测到了病毒的“尸体”,并没有传染性。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未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家人和社区不必为此担忧,更不要歧视。
第二,出院前,医院会根据规定对相关物品和环境进行终末消毒,包括对出院患者的各种个人物品消毒;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生活垃圾和遗弃物会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所以不必担心随身物品“藏毒”。
第三,当然最重要的是居家管理者本人生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居家管理者有条件的话最好单独居住,如果与家庭成员合住,本人最好能单独住在一间通风良好、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日常生活尽量在房间内解决,饮食分餐,注意手卫生,尽量避免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且不要外出;若因为不可抗力必须外出时,需要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和安排。
第四,对于家庭成员来说,如果因必要原因与居家管理者共处一室时,要规范戴口罩并及时更换,并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直接接触或离开其房间后,要做好手卫生。同时需要保持房屋整体的通风和清洁。
病毒感染后可能会有些疲惫、乏力的症状,出院后仍然可能存在。居家管理者需要注意休息,规律作息,保持良好的营养和精神状态;可自行监测体温,关注有无新发症状,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社区管理人员汇报。
居家管理者用过的物品,如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在日常环境中的干燥物品表面,病毒无法长时间存活。因此,居家管理者的生活垃圾可以装入固定完好的塑料垃圾袋内,每日一袋,扎紧密封,2-3天后丢弃。谢谢!
儋州广播电视台记者:那大镇作为本轮疫情重点区域,在疫情防控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儋州市那大镇人大主席林西西:感谢记者的提问。本轮疫情发生以来,那大镇党委政府坚决保持高度重视态度,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从严从紧从快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全镇上下连续奋战二十余天,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核酸筛查、静态管理、物资保供等工作。
一是连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8月8日至23日,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那大镇在全镇范围内连续开展十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十六天以来,平均每日组织1000余名医务人员、出动2000余名志愿者、已完成480余万人次核酸采样检测。针对高风险区上门入户采样,中风险区增设采样点,便于群众就近采样,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优化“采送检报”流程,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采样及样本转运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社会静态管理。发布《那大镇关于不落实疫情防控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鼓励群众举报违反静态管控要求的行为,成立了举报监督处置工作组,截至目前,收到并核查相关线索90余条,已对核查属实的行为进行处理。各村、居、社区、小区严格封控,出入口设置卡点,实行24小时值守。各村(社区)以片区网格为单位成立片区静态管理巡逻组,在片区内进行24小时巡逻。
三是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镇村(社区)两级成立保供工作小组,负责高、中风险区群众日常生活物资保供,积极协调组织货源,加强物资储备,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同时,高风险区居民可享受市乡投“菜篮子”公司等83家保供企业提供的“蔬菜包”服务,中低风险区域居民可在对点超市、企业线上下单购买物资,物资送达临时投放点后,由所在社区、小区、村居组织工作人员统一配送。
四是启动集中隔离管理工作。针对新冠病例密接者、中高风险人群和治愈出院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截至8月23日,那大镇现有隔离点33个,共接收隔离人员3591人,已解除隔离人员1294人,现有隔离人员2297人。各隔离点每日严格按照标准做好消杀、通风、消防、医废处理等保障和管理工作;建立隔离人员信息台账,便于人员管理及初步确定隔离对象解除观察时间;保障隔离人员生活需求,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及心理情绪监测,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完善解除隔离流程,建立隔离点与被隔离人员目的地对接机制,由对应村、社区做好解除隔离人员后续居家隔离管控工作。
五是开展创建“无疫小区”活动。以创建“无疫小区”为载体,充分发挥小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群力群策、群防群控,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早日实现“清零清底”和社会全面解封。那大镇主城区内各小区可按照“无疫小区”创建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申请,由那大镇组织评定,评定达标后向社会公示并授牌,实行动态管理。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为关键的时刻,那大镇将继续保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有力有序有效快速推进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强化“四应四尽”,做到“日清日结”,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谢谢!
李敏清:感谢林西西女士的回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答记者问环节就到这里。目前,我市疫情形势总体向好,请市民朋友们继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早日战胜疫情。最后,感谢今天的发布人、媒体记者朋友、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收看的网民朋友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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