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大百科知识:
关于饮食卫生:
我国在哪个朝代,最先出现“食物中毒”概念了?
答案:晋朝时期。
据记载,我国隋代百姓已经知晓-蚊蝇接触饮食物之后,容易使人得病,并首次提出“饮食中毒”的概念;
隋代巢元方著《诸病源候论》记载了当时人们对饮食卫生的认识:
该书卷26,列“诸饮食中毒侯”等十五候,多次强调“因疫病死者”、“著疫死者”、“皆有毒,不可食之”。
该书卷34,所述蝇瘘候中认为饮食清洁、不被蚊蝇玷污是十分重要的。
东晋时期葛洪著《肘后方》中述有“治食中诸毒方”,明确提出“饮食中毒”概念。
该书卷26对“饮食中毒”定义作了如下的论述,指出:“凡人往往因饮食忽然困闷,少时致甚,乃致死者,名为饮食中毒”。
关于饮食卫生:
我国在哪个朝代,最先出现“食物中毒”概念了?
答案:晋朝时期。
据记载,我国隋代百姓已经知晓-蚊蝇接触饮食物之后,容易使人得病,并首次提出“饮食中毒”的概念;
隋代巢元方著《诸病源候论》记载了当时人们对饮食卫生的认识:
该书卷26,列“诸饮食中毒侯”等十五候,多次强调“因疫病死者”、“著疫死者”、“皆有毒,不可食之”。
该书卷34,所述蝇瘘候中认为饮食清洁、不被蚊蝇玷污是十分重要的。
东晋时期葛洪著《肘后方》中述有“治食中诸毒方”,明确提出“饮食中毒”概念。
该书卷26对“饮食中毒”定义作了如下的论述,指出:“凡人往往因饮食忽然困闷,少时致甚,乃致死者,名为饮食中毒”。
中医大百科知识:
我国隋唐时期,是如何对待狱中囚犯的饮食医疗卫生的?
据有关记载,隋唐时期国家规定与囚犯有关律令有10条之多:
囚犯有请给衣食医药的权利,与家人会面的权利,狱官不得克扣囚犯食粮,囚犯有病不得拷讯等,囚犯的这些权利由律令保障,也体现了隋唐时期社会的进步,末条徒囚病愈不计日令陪役者条,说明徒囚有病可以有病假而不服役,然后才会有病愈仍不服役而加刑事。
对孕妇犯罪的两条规定是保障婴儿生命和防止流产的措施,关于应议请减条则是对老幼、残疾人的照顾。
唐代对囚犯的医药卫主管理是由刑部负责的。
刑部有都官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掌配役隶,薄录俘囚,经给衣粮药疗,以理诉竞雪冤。”
此外,唐律中还有对在役丁匠、军人及官户奴婢等医事律令;
我国隋唐时期,是如何对待狱中囚犯的饮食医疗卫生的?
据有关记载,隋唐时期国家规定与囚犯有关律令有10条之多:
囚犯有请给衣食医药的权利,与家人会面的权利,狱官不得克扣囚犯食粮,囚犯有病不得拷讯等,囚犯的这些权利由律令保障,也体现了隋唐时期社会的进步,末条徒囚病愈不计日令陪役者条,说明徒囚有病可以有病假而不服役,然后才会有病愈仍不服役而加刑事。
对孕妇犯罪的两条规定是保障婴儿生命和防止流产的措施,关于应议请减条则是对老幼、残疾人的照顾。
唐代对囚犯的医药卫主管理是由刑部负责的。
刑部有都官郎中、员外郎各一员,“掌配役隶,薄录俘囚,经给衣粮药疗,以理诉竞雪冤。”
此外,唐律中还有对在役丁匠、军人及官户奴婢等医事律令;
中医大百科:
我国隋唐时期的饮食卫生法律,有多么严格?
据记载,隋唐时期有关饮食卫生的律令很多:
1、诸造御膳误犯食禁者,主食绞,若秽恶之物在食饮中,陡二年;
拣择不精及进御不时,减二等:
不品尝者仗一百。
2、诸监当官司及主食之人,误将杂药至御膳所者,绞。
3、诸外膳犯食禁者,供膳杖七十。若秽恶之物在食饮中及拣择不净者,答五十;误者,各减二等。
4、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欲焚之,违者仗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
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
上述有关卫生法令中,有两条是关于帝王的饮食的律令,误犯食禁、误将杂药带至用膳场所者亦都处以绞刑,同误医者一样,是量刑过重但此第4条则是对食物中毒之重视,这种处以重罪者可提醒人们对饮食卫生之重视,对保护健康是有利的措施。
此外《唐律》中尚有“如狂犬不杀者,答四十”亦是保障群众健康的有益措施。
我国隋唐时期的饮食卫生法律,有多么严格?
据记载,隋唐时期有关饮食卫生的律令很多:
1、诸造御膳误犯食禁者,主食绞,若秽恶之物在食饮中,陡二年;
拣择不精及进御不时,减二等:
不品尝者仗一百。
2、诸监当官司及主食之人,误将杂药至御膳所者,绞。
3、诸外膳犯食禁者,供膳杖七十。若秽恶之物在食饮中及拣择不净者,答五十;误者,各减二等。
4、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欲焚之,违者仗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
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
上述有关卫生法令中,有两条是关于帝王的饮食的律令,误犯食禁、误将杂药带至用膳场所者亦都处以绞刑,同误医者一样,是量刑过重但此第4条则是对食物中毒之重视,这种处以重罪者可提醒人们对饮食卫生之重视,对保护健康是有利的措施。
此外《唐律》中尚有“如狂犬不杀者,答四十”亦是保障群众健康的有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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