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文涛曾经分3次,借给一个朋友16万。出于友情,没打欠条。可是还钱的时候,朋友只还了15万,窦文涛心想:“还差一万呢?”
窦文涛问朋友要,结果朋友直接把他拉黑了!
马未都说你真错了,讨债不是这么讨的!
窦文涛是知名主持人,主持过《锵锵三人行》、《文涛拍案》等节目,擅长将娱乐元素注入时事,开辟了另类的新闻漫话节目。
窦文涛的演出费用有20万一场,朋友圈最有钱的就是他,所以大家有需要,都会来找他帮忙。
要知道1998年的20万可是一笔巨款了,那时候普通人的工资也才200元左右,当时的房价也才2000元一平。
有一次,窦文涛一个特别好的朋友对窦文涛说:”文涛,我最近遇到点事儿,你能借我五万块钱吗?“
窦文涛一听好朋友需要帮忙,二话不说,直接就转了5万块钱过去,连欠条都没让朋友打。
过了两天,那位朋友又找窦文涛借了5万,窦文涛还是二话不说就转了。
之后那位朋友又找窦文涛借了六万,窦文涛又借了。
在窦文涛的帮助下,朋友度过了难关,不仅生意红火了,还开上了豪车,买了新房子。
窦文涛也是替朋友开心,但朋友就是不提还钱的事儿,窦文涛也没催,毕竟他也不缺钱。
可是有一天,窦文涛的母亲突发脑梗进了ICU,一天就要6000块钱。
这可急坏了窦文涛,他虽然很能赚钱,但他也很会花钱,是那种赚了100万就会花去98万的那种性格,就连买一份盒饭都要300块钱,是个典型的月光族。
所以,母亲昂贵的治疗费,让口袋“所剩无几”的窦文涛突然之间乱了阵脚。
不遇到事,就不知道存钱的重要性,窦文涛只能给朋友打电话,让他还钱。
朋友听说窦文涛的事情后,立马把钱还给了窦文涛,但他只还了15万。
这让窦文涛有点纳闷,还专门看了下转账记录,是借给了他16万啊,为什么只还了15万呢?
窦文涛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决定再给朋友打个电话问一下。
窦文涛就问朋友:“钱我收到了,但是我好像借给你16万吧?你是不是少还了一万啊?”
朋友:“没有吧?我记得是15万啊,我借了三次,每次五万,不是15万吗?”
窦文涛一听急了:“不对,前两次是五万,最后一次是六万,你要是不信,我把转账记录发给你看。”
朋友一听这话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别发了,可能是我记错了,我一会儿就把那一万转给你!”
没一会儿,一万块钱到账了,但是自从转完这一万块钱后,这个朋友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窦文涛。
后来,窦文涛也发现那个朋友好久没联系自己了,就想请他吃个饭,看看是怎么回事儿,结果一打电话,发现自己被拉黑了。
窦文涛有点后悔了,竟然因为一万块钱把两人多年的友情弄没了。
后来在节目上,窦文涛把这件事讲给了马未都听。
马未都却说:“这事儿是你做得不对,催别人还钱也是有技巧的。
他不是少还你一万吗,你就跟他说他多还了两万,这样他自己就会去查账,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现是他少还了。
这样远比你直接找他要好,他也不会觉得丢了面子,你们的友情也能维持下去。
不然他会觉得你在占他的便宜,故意问他索要利息,才说是16万的。”
不得不说,马未都真的是人精。
当年,巩汉林和范伟去大连出差时,巩汉林看中了一条裙子,想给媳妇儿捎回去,但是一看价钱要500块。
巩汉林身上带的钱不够,就问范伟借了300块钱,说好回北京就还的。
但回到北京后,巩汉林竟迟迟不还。
范伟心里十分不得劲儿,毕竟当时他一个月的工资也只有60块,300块快赶上他半年的工资了。
范伟是一个十分腼腆的人,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就花了十多块钱,买了些孩子的玩具和水果,去了巩汉林家。
到了巩汉林家之后,范伟先是客套了一番,然后有意无意提起裙子的事:“汉林,咱俩上次去大连,你给金珠买了条连衣裙是吧?”
巩汉林:”对呀,她这几天天天穿!看见的都夸好看,我的眼光真的绝了!”
范伟:“这条裙子多少钱买的来着?”
巩汉林:“500块钱啊!当时你也在场啊,你忘了吗?”
范伟:“……”
范伟没想到自己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巩汉林却好像还没想起来一样,只字不提还钱的事。
范伟也不好意思提,又闲扯了一会儿别的,巩汉林好像还没想起来,范伟只能起身回家。
回到家后,范伟越想越不对,以自己的了解巩汉林不是借钱不还的人啊,是不是自己之前欠他钱了,他拿这个钱抵了。
但范伟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自己借过巩汉林的钱。
范伟一晚上都没睡好,第二天又去了巩汉林家。
范伟也不兜圈子了,直接开门见山:“汉林,你给金珠买裙子的钱,有300块钱是跟我借的,对不对?”
巩汉林听后,脸瞬间涨得通红,连忙说道:“哎呀,哥们,我太对不起你了,我居然把这件事给忘了!”
说完,巩汉林立马跑到房间里拿出300块钱还给了范伟。
后来,范伟觉得这事儿挺逗,还把它改编成了小品。
窦文涛问朋友要,结果朋友直接把他拉黑了!
马未都说你真错了,讨债不是这么讨的!
窦文涛是知名主持人,主持过《锵锵三人行》、《文涛拍案》等节目,擅长将娱乐元素注入时事,开辟了另类的新闻漫话节目。
窦文涛的演出费用有20万一场,朋友圈最有钱的就是他,所以大家有需要,都会来找他帮忙。
要知道1998年的20万可是一笔巨款了,那时候普通人的工资也才200元左右,当时的房价也才2000元一平。
有一次,窦文涛一个特别好的朋友对窦文涛说:”文涛,我最近遇到点事儿,你能借我五万块钱吗?“
窦文涛一听好朋友需要帮忙,二话不说,直接就转了5万块钱过去,连欠条都没让朋友打。
过了两天,那位朋友又找窦文涛借了5万,窦文涛还是二话不说就转了。
之后那位朋友又找窦文涛借了六万,窦文涛又借了。
在窦文涛的帮助下,朋友度过了难关,不仅生意红火了,还开上了豪车,买了新房子。
窦文涛也是替朋友开心,但朋友就是不提还钱的事儿,窦文涛也没催,毕竟他也不缺钱。
可是有一天,窦文涛的母亲突发脑梗进了ICU,一天就要6000块钱。
这可急坏了窦文涛,他虽然很能赚钱,但他也很会花钱,是那种赚了100万就会花去98万的那种性格,就连买一份盒饭都要300块钱,是个典型的月光族。
所以,母亲昂贵的治疗费,让口袋“所剩无几”的窦文涛突然之间乱了阵脚。
不遇到事,就不知道存钱的重要性,窦文涛只能给朋友打电话,让他还钱。
朋友听说窦文涛的事情后,立马把钱还给了窦文涛,但他只还了15万。
这让窦文涛有点纳闷,还专门看了下转账记录,是借给了他16万啊,为什么只还了15万呢?
窦文涛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决定再给朋友打个电话问一下。
窦文涛就问朋友:“钱我收到了,但是我好像借给你16万吧?你是不是少还了一万啊?”
朋友:“没有吧?我记得是15万啊,我借了三次,每次五万,不是15万吗?”
窦文涛一听急了:“不对,前两次是五万,最后一次是六万,你要是不信,我把转账记录发给你看。”
朋友一听这话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别发了,可能是我记错了,我一会儿就把那一万转给你!”
没一会儿,一万块钱到账了,但是自从转完这一万块钱后,这个朋友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窦文涛。
后来,窦文涛也发现那个朋友好久没联系自己了,就想请他吃个饭,看看是怎么回事儿,结果一打电话,发现自己被拉黑了。
窦文涛有点后悔了,竟然因为一万块钱把两人多年的友情弄没了。
后来在节目上,窦文涛把这件事讲给了马未都听。
马未都却说:“这事儿是你做得不对,催别人还钱也是有技巧的。
他不是少还你一万吗,你就跟他说他多还了两万,这样他自己就会去查账,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现是他少还了。
这样远比你直接找他要好,他也不会觉得丢了面子,你们的友情也能维持下去。
不然他会觉得你在占他的便宜,故意问他索要利息,才说是16万的。”
不得不说,马未都真的是人精。
当年,巩汉林和范伟去大连出差时,巩汉林看中了一条裙子,想给媳妇儿捎回去,但是一看价钱要500块。
巩汉林身上带的钱不够,就问范伟借了300块钱,说好回北京就还的。
但回到北京后,巩汉林竟迟迟不还。
范伟心里十分不得劲儿,毕竟当时他一个月的工资也只有60块,300块快赶上他半年的工资了。
范伟是一个十分腼腆的人,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就花了十多块钱,买了些孩子的玩具和水果,去了巩汉林家。
到了巩汉林家之后,范伟先是客套了一番,然后有意无意提起裙子的事:“汉林,咱俩上次去大连,你给金珠买了条连衣裙是吧?”
巩汉林:”对呀,她这几天天天穿!看见的都夸好看,我的眼光真的绝了!”
范伟:“这条裙子多少钱买的来着?”
巩汉林:“500块钱啊!当时你也在场啊,你忘了吗?”
范伟:“……”
范伟没想到自己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巩汉林却好像还没想起来一样,只字不提还钱的事。
范伟也不好意思提,又闲扯了一会儿别的,巩汉林好像还没想起来,范伟只能起身回家。
回到家后,范伟越想越不对,以自己的了解巩汉林不是借钱不还的人啊,是不是自己之前欠他钱了,他拿这个钱抵了。
但范伟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自己借过巩汉林的钱。
范伟一晚上都没睡好,第二天又去了巩汉林家。
范伟也不兜圈子了,直接开门见山:“汉林,你给金珠买裙子的钱,有300块钱是跟我借的,对不对?”
巩汉林听后,脸瞬间涨得通红,连忙说道:“哎呀,哥们,我太对不起你了,我居然把这件事给忘了!”
说完,巩汉林立马跑到房间里拿出300块钱还给了范伟。
后来,范伟觉得这事儿挺逗,还把它改编成了小品。
农历八月十二,死熬不睡觉,上半年平均睡觉不超过5个半小时。今天发现小猫咪很讨厌烟的味道,我一抽烟他们就跑开,递过去跟见鬼了一样。白天一个00后同志跟我抱怨被渣男绿了,被小三了,我说绿了挺好,丰富的人生阅历,她说你去死吧,然后一堆不相信爱了。我说会的一定会遇到真命天子的,我很多单身同志们都是在某一个时间段遇到了那个人。她说她要去撕那个渣男玩弄下,我说到时候要被人打了可以打110。大人们的感情世界很搞笑,感情的事情,往上面套各种枷锁,经济学、心理学、世俗balabla一堆,然后最后还要冠名为“大家都是成年人”。[招财嗅嗅]哎呀真的听到头就疼,真别拿成年人当幌子,工作上也是、生活里也是。哪有那么多成年人…这话下头力堪比“他还是个孩子”。五个小时后又要起床做包装,尼玛[绿马]。
《夜谈杂记·胡三娘》
宋时有个叫做郑鑫的读书人,是个耕读传家的殷食人家。
某次他访友回来的路上,恰好遇到了一个自称胡三娘的落难小姐。
那胡三娘生的是花容月貌,凤眼朱唇,眼里波光潋滟,一身珠翠环绕,美的仿佛神仙妃子。
郑鑫遇到她的时候,她一个人正孤零零在野外,脚被一个捕野物的兽夹夹得血肉模糊,看到郑鑫时,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郑鑫一看,立刻上前解救。
“小女子被家里二伯所害,二伯为了吞没我父亲的财产,想是故意设计……”解救下来之后,郑鑫背着人去城里药馆敷药之后,胡三娘如此哭着说。
言下之意,她也是无处可去。
郑鑫见到没办法,最后咬咬牙,把人背了回去。
郑鑫父母本来大怒,但是听闻消息之后,再看这个胡三娘满头珠翠,就光是身上那身头面衣裳都不下百两的身价,觉得此女只怕真的是大家闺秀,于是干脆也默认了郑鑫所做之事,让胡三娘在家休养。
自己则暗中派人打听,看看胡三娘来历是否真实。
等仆人确认消息是真的时,已经是半年后,仆人说太原关中县是有个胡半城,富贵煊赫至极,可惜上个月去世,因只得一个女儿的关系,家产已经被二弟吞没了,据说那胡小姐也去世了。
那胡小姐乳名就是三娘,因是想借着名字糊弄天地,让神佛不知道序齿,免得带走三娘。
郑家父母顿时心中确信,看来这个胡三娘确实所言非虚,她确实是个大家闺秀。
虽如今胡三娘没有陪嫁,但是这样一个闺秀,落难了配自家儿子也是绰绰有余。
因此当胡三娘的脚伤终于好了,被儿子郑鑫牵着带到二老面前,说要与胡三娘成婚时,二老也一点没有阻挠,很爽快答应了二人的婚事。
胡三娘就典当了当初身上那套衣服,把一头首饰也典当了,从白玉换成了鎏金银钗,就这么嫁给了郑鑫。
婚后两人十分恩爱,但是婚姻之事,也不只是恩爱,成婚之后,胡三娘因腿脚彻底好了,她天性活泼,不免就想经常出去玩耍。
“三娘,这女人家,结婚了就该相夫教子,哪能总是出门去?”开始是婆婆的训诫,胡三娘虽然不太开心,但是也答应了,从此果然不再出门。
但是她耐不住性子做织布绣花的活计,婆母却每日要拉着她绣花织布。
“我嫁到郑家,做的就是绣花织布的活计,你也要学会,他日才能补贴家用呀!”婆母谆谆教诲。
“这里是十两!娘,这够咱们花很久了吧?!”第二日胡三娘就拿了一块银锭子出来,笑着对婆母说,“那我就不用学织布绣花了吧?我们可以用银子去买!”
婆母看她笑意盈盈的样子,面色有些不好看。
胡三娘却完全没注意到。
而后来,婆母还是未曾放弃,总要让胡三娘学会织布绣花,还有做衣衫纳鞋底。
“我还有一个元宝,不如我们买些下人,让下人替我做!”胡三娘出手豪阔,不以为意地拿着闲话本子看着,一边欢快地对婆母说。
“三娘,你父亲难道给你留了许多钱财?”婆母问。
“没有,就两个元宝。”胡三娘放下书,笑着对婆母说,“您别担心,实在不行,到时候我再去学嘛!”
婆母叹着气走了。
日子又安静了一阵子,等待胡三娘确定有孕的时候,家里不免紧张起来。
“三娘,可不要再看书了,小心眼睛。”才拿起话本子,旁边就有人提醒。
“三娘,可别喝茶了,喝些白水就好。”才端起今年的新茶,立刻被人抢走杯子。
“三娘,吐完了还是得吃啊,再难受也得为了孩子啊!”吐得天昏地暗,偏还被拉在桌子上,被逼着要吃不想吃的东西。
这就算了,当初那二十两银子交出去,买了两个小丫鬟回来,有一天却发现,那小丫鬟与郑鑫在书房里打滚。
“三娘,你有了身子,你夫婿身边也要有人伺候,总不能让他忍着伤了身体吧?”偏家里每个人都这么说。
“哪个女人不是这么过来的?”婆母说,“娘知道你心里难受,但是咱们做女人的,这都是咱们的命……”
“那我也去找别的男人!”胡三娘用那种天真的语调气哼哼地说,“反正我发现隔壁的陈大郎长得也壮实呢!”言语之中,竟然真的神色带着可爱的向往。
可这坦荡的向往却吓得婆母惊叫出声,连连呵斥:“胡说八道!你怎么能这么说!谁家的女人不是从一而终,你怎能说出这么不知羞耻的话?!”
“那我不做女人了。”胡三娘突然冷冷地说。
她一直是带着笑容的、没心没肺且天真快乐的脾气,等到这个时候,郑家老娘才发现,这个一直脾气很好的媳妇冷下脸来,竟然格外有威仪。
“你、你在瞎说什么呀,你怎么能不做女人?”郑家老娘当她在说赌气话,刚想安慰,却看到胡三娘突然站起来,推开门就往外走。
“三娘!你别生气!”门口偷听的郑鑫看她出来,立刻想赔笑,连声说,“那丫头不过是伺候我罢了,哪里值得你放在心上……”
“我不是生气这个。”胡三娘摇摇头,打断了郑鑫的话,她皱皱眉,突然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来,对郑鑫说,“我是真的觉得,做人类的女人,不好玩。”
郑鑫不明所以,就看到胡三娘继续往院子外走,她轻飘飘几步,人已经到了院子门边。
且暗夜影长,胡三娘身上衣衫随着她的动作慢慢地变幻颜色,那青翠的布料慢慢显现出火一样的光泽来。
“娘子?!”郑鑫隐约意识到了什么,顿时紧张地大喊,“娘子,你快回来!我再也不与丫头厮混了,我日后定然一辈子对你一心一意,娘子!”
郑鑫对这个美貌活泼的妻子当然是爱的,此刻发现胡三娘行走之间不似真人,立刻意识到了胡三娘只怕并不是什么胡家大小姐,生怕她真的离开,声音紧张的都变了调。
“我干什么要你的一心一意?当年嫁给你报恩时,我也未曾想过要和你过一辈子呀!”胡三娘看他一眼,露出了迷惑之色。看郑鑫呆愣,叹了口气,解释说,“我只是方才觉得,当人类的女子真的没有意思,要被逼着在家日日做活就算了,好容易拿钱买了清净,怀了孩子还不许我吃也不许我喝,你去找漂亮的女人玩,我却不能找漂亮男人玩……你们人类的女子,实在是憋屈,我还是去当我的母狐狸快活!”
说完,不顾郑鑫阻拦,胡三娘打开家门,纵身一跃。
落地的时候,她已经化为了一只皮毛火红的漂亮母狐狸。
“三娘!”郑鑫在后面追,可是胡三娘一眼也没回头,快活地抖了抖一身光亮的皮毛,一路飞快跑出去,很快消失在了巷弄里。
后来据说还有人在城郊见过一只火红的母狐狸,带着两个小狐狸幼崽,快活地在开满花朵的山坡上打滚,身边经常还跟着不同的、皮毛漂亮的公狐狸。
郑鑫也曾去山坡上寻她,可是每回都被胡三娘避而不见,去的久了,某天胡三娘带着情人与孩子悄悄搬家。
直到死,郑鑫都再没见过自己的妻子,更别提那两个没出世的混血孩子了。
这是宋时太原一代非常有名的事情,一代一代流传下来,中途还被书生特地改成了狐狸对书生郑鑫一心一意爱慕、最后为书生繁衍子嗣、甚至还给书生纳妾的故事来……
当年我就觉得十分奇怪,这母狐狸怎么比被自小教导三从四德的人类还要委屈自己。
直到后来认识太原的朋友,听她说起他们村中老人口口相传的原版,才知道原来胡三娘的故事竟被这样改写过。
听到原本的故事之后,我才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样肆意潇洒,保留兽性的纯真可爱,才像是真正的母狐狸啊!
我亦不知真假,不过是原样记录下朋友口述的故事而已。
#夜谈杂记#
宋时有个叫做郑鑫的读书人,是个耕读传家的殷食人家。
某次他访友回来的路上,恰好遇到了一个自称胡三娘的落难小姐。
那胡三娘生的是花容月貌,凤眼朱唇,眼里波光潋滟,一身珠翠环绕,美的仿佛神仙妃子。
郑鑫遇到她的时候,她一个人正孤零零在野外,脚被一个捕野物的兽夹夹得血肉模糊,看到郑鑫时,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郑鑫一看,立刻上前解救。
“小女子被家里二伯所害,二伯为了吞没我父亲的财产,想是故意设计……”解救下来之后,郑鑫背着人去城里药馆敷药之后,胡三娘如此哭着说。
言下之意,她也是无处可去。
郑鑫见到没办法,最后咬咬牙,把人背了回去。
郑鑫父母本来大怒,但是听闻消息之后,再看这个胡三娘满头珠翠,就光是身上那身头面衣裳都不下百两的身价,觉得此女只怕真的是大家闺秀,于是干脆也默认了郑鑫所做之事,让胡三娘在家休养。
自己则暗中派人打听,看看胡三娘来历是否真实。
等仆人确认消息是真的时,已经是半年后,仆人说太原关中县是有个胡半城,富贵煊赫至极,可惜上个月去世,因只得一个女儿的关系,家产已经被二弟吞没了,据说那胡小姐也去世了。
那胡小姐乳名就是三娘,因是想借着名字糊弄天地,让神佛不知道序齿,免得带走三娘。
郑家父母顿时心中确信,看来这个胡三娘确实所言非虚,她确实是个大家闺秀。
虽如今胡三娘没有陪嫁,但是这样一个闺秀,落难了配自家儿子也是绰绰有余。
因此当胡三娘的脚伤终于好了,被儿子郑鑫牵着带到二老面前,说要与胡三娘成婚时,二老也一点没有阻挠,很爽快答应了二人的婚事。
胡三娘就典当了当初身上那套衣服,把一头首饰也典当了,从白玉换成了鎏金银钗,就这么嫁给了郑鑫。
婚后两人十分恩爱,但是婚姻之事,也不只是恩爱,成婚之后,胡三娘因腿脚彻底好了,她天性活泼,不免就想经常出去玩耍。
“三娘,这女人家,结婚了就该相夫教子,哪能总是出门去?”开始是婆婆的训诫,胡三娘虽然不太开心,但是也答应了,从此果然不再出门。
但是她耐不住性子做织布绣花的活计,婆母却每日要拉着她绣花织布。
“我嫁到郑家,做的就是绣花织布的活计,你也要学会,他日才能补贴家用呀!”婆母谆谆教诲。
“这里是十两!娘,这够咱们花很久了吧?!”第二日胡三娘就拿了一块银锭子出来,笑着对婆母说,“那我就不用学织布绣花了吧?我们可以用银子去买!”
婆母看她笑意盈盈的样子,面色有些不好看。
胡三娘却完全没注意到。
而后来,婆母还是未曾放弃,总要让胡三娘学会织布绣花,还有做衣衫纳鞋底。
“我还有一个元宝,不如我们买些下人,让下人替我做!”胡三娘出手豪阔,不以为意地拿着闲话本子看着,一边欢快地对婆母说。
“三娘,你父亲难道给你留了许多钱财?”婆母问。
“没有,就两个元宝。”胡三娘放下书,笑着对婆母说,“您别担心,实在不行,到时候我再去学嘛!”
婆母叹着气走了。
日子又安静了一阵子,等待胡三娘确定有孕的时候,家里不免紧张起来。
“三娘,可不要再看书了,小心眼睛。”才拿起话本子,旁边就有人提醒。
“三娘,可别喝茶了,喝些白水就好。”才端起今年的新茶,立刻被人抢走杯子。
“三娘,吐完了还是得吃啊,再难受也得为了孩子啊!”吐得天昏地暗,偏还被拉在桌子上,被逼着要吃不想吃的东西。
这就算了,当初那二十两银子交出去,买了两个小丫鬟回来,有一天却发现,那小丫鬟与郑鑫在书房里打滚。
“三娘,你有了身子,你夫婿身边也要有人伺候,总不能让他忍着伤了身体吧?”偏家里每个人都这么说。
“哪个女人不是这么过来的?”婆母说,“娘知道你心里难受,但是咱们做女人的,这都是咱们的命……”
“那我也去找别的男人!”胡三娘用那种天真的语调气哼哼地说,“反正我发现隔壁的陈大郎长得也壮实呢!”言语之中,竟然真的神色带着可爱的向往。
可这坦荡的向往却吓得婆母惊叫出声,连连呵斥:“胡说八道!你怎么能这么说!谁家的女人不是从一而终,你怎能说出这么不知羞耻的话?!”
“那我不做女人了。”胡三娘突然冷冷地说。
她一直是带着笑容的、没心没肺且天真快乐的脾气,等到这个时候,郑家老娘才发现,这个一直脾气很好的媳妇冷下脸来,竟然格外有威仪。
“你、你在瞎说什么呀,你怎么能不做女人?”郑家老娘当她在说赌气话,刚想安慰,却看到胡三娘突然站起来,推开门就往外走。
“三娘!你别生气!”门口偷听的郑鑫看她出来,立刻想赔笑,连声说,“那丫头不过是伺候我罢了,哪里值得你放在心上……”
“我不是生气这个。”胡三娘摇摇头,打断了郑鑫的话,她皱皱眉,突然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来,对郑鑫说,“我是真的觉得,做人类的女人,不好玩。”
郑鑫不明所以,就看到胡三娘继续往院子外走,她轻飘飘几步,人已经到了院子门边。
且暗夜影长,胡三娘身上衣衫随着她的动作慢慢地变幻颜色,那青翠的布料慢慢显现出火一样的光泽来。
“娘子?!”郑鑫隐约意识到了什么,顿时紧张地大喊,“娘子,你快回来!我再也不与丫头厮混了,我日后定然一辈子对你一心一意,娘子!”
郑鑫对这个美貌活泼的妻子当然是爱的,此刻发现胡三娘行走之间不似真人,立刻意识到了胡三娘只怕并不是什么胡家大小姐,生怕她真的离开,声音紧张的都变了调。
“我干什么要你的一心一意?当年嫁给你报恩时,我也未曾想过要和你过一辈子呀!”胡三娘看他一眼,露出了迷惑之色。看郑鑫呆愣,叹了口气,解释说,“我只是方才觉得,当人类的女子真的没有意思,要被逼着在家日日做活就算了,好容易拿钱买了清净,怀了孩子还不许我吃也不许我喝,你去找漂亮的女人玩,我却不能找漂亮男人玩……你们人类的女子,实在是憋屈,我还是去当我的母狐狸快活!”
说完,不顾郑鑫阻拦,胡三娘打开家门,纵身一跃。
落地的时候,她已经化为了一只皮毛火红的漂亮母狐狸。
“三娘!”郑鑫在后面追,可是胡三娘一眼也没回头,快活地抖了抖一身光亮的皮毛,一路飞快跑出去,很快消失在了巷弄里。
后来据说还有人在城郊见过一只火红的母狐狸,带着两个小狐狸幼崽,快活地在开满花朵的山坡上打滚,身边经常还跟着不同的、皮毛漂亮的公狐狸。
郑鑫也曾去山坡上寻她,可是每回都被胡三娘避而不见,去的久了,某天胡三娘带着情人与孩子悄悄搬家。
直到死,郑鑫都再没见过自己的妻子,更别提那两个没出世的混血孩子了。
这是宋时太原一代非常有名的事情,一代一代流传下来,中途还被书生特地改成了狐狸对书生郑鑫一心一意爱慕、最后为书生繁衍子嗣、甚至还给书生纳妾的故事来……
当年我就觉得十分奇怪,这母狐狸怎么比被自小教导三从四德的人类还要委屈自己。
直到后来认识太原的朋友,听她说起他们村中老人口口相传的原版,才知道原来胡三娘的故事竟被这样改写过。
听到原本的故事之后,我才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样肆意潇洒,保留兽性的纯真可爱,才像是真正的母狐狸啊!
我亦不知真假,不过是原样记录下朋友口述的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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