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白云车站有序恢复部分公共交通运力 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自9月9日00:00时起,白云区(除麦架镇外的区域)解除临时静态管理,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白云车站有序恢复部分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白云车站严把车辆消杀、人员防护等多道关口。运营车辆除早晚清洁消杀外,还在公交始发站和终点站增加消杀频次,争取做到“一趟一通风,一趟一消杀”,全力保障市民乘车安全。每位乘坐白云公交的乘客必须同时持“健康码绿码、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乘车。
白云车站现暂时上线运营白云1路、2路、4路、6路、7路、8路、10路、15路、16路、19路、20路和23路公交,并于2022年9月9日起施行,具体运营情况如下:
白云1路
运营线路:大山洞(环行)
投放车辆:4辆
运营时间:7:00-21:00
高 峰 期:早7:00-9:00、晚17:00-19:00,10分钟一班
其他时间:15分钟一班
白云2路
运营线路:同心东路口(环行)
投放车辆:4辆
运营时间:7:00-21:00
高 峰 期:早7:00-9:00、晚17:00-19:00,10分钟一班
其他时间:15分钟一班
白云4路
运营线路:7:00-21:00,20分钟一班
白云6路
运营线路:贵阳共享农创城(环行)
投放车辆:1辆
运营时间:7:00-21:00,20分钟一班
白云7路
运营线路:白云车站-车辆厂(往返)
投放车辆:1辆
运营时间:7:00-18:00,正常时间发班
白云8路
运营线路:白云车站-瓦窑村(往返)
投放车辆:1辆
运营时间:7:00-18:00,正常时间发班
白云10路
运营线路:新园路-绿地花都(往返)
投放车辆:3辆
运营时间:7:00-18:00,25分钟一班
白云15路
运营线路:白云车站(环行)
投放车辆:3辆
运营时间:7:00-21:00
高 峰 期:早7:00-9:00、晚17:00-19:00,15分钟一班
其他时间:25分钟一班
白云16路
运营线路:白云车站(环行)
投放车辆:3辆
运营时间:7:00-21:00
高 峰 期:早7:00-9:00、晚17:00-19:00,15分钟一班
其他时间:25分钟一班
白云19路
运营线路:白云北站(环行)
投放车辆:2辆
运营时间:7:00-21:00,正常时间发班
白云20路
运营线路:白云北站(环行)
投放车辆:2辆
运营时间:7:00-21:00,正常时间发班
白云23路
运营线路:白云车站-贵阳共享农创城(往返)
运营时间:7:00-18:00,正常时间发班
自9月9日00:00时起,白云区(除麦架镇外的区域)解除临时静态管理,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白云车站有序恢复部分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白云车站严把车辆消杀、人员防护等多道关口。运营车辆除早晚清洁消杀外,还在公交始发站和终点站增加消杀频次,争取做到“一趟一通风,一趟一消杀”,全力保障市民乘车安全。每位乘坐白云公交的乘客必须同时持“健康码绿码、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乘车。
白云车站现暂时上线运营白云1路、2路、4路、6路、7路、8路、10路、15路、16路、19路、20路和23路公交,并于2022年9月9日起施行,具体运营情况如下:
白云1路
运营线路:大山洞(环行)
投放车辆:4辆
运营时间:7:00-21:00
高 峰 期:早7:00-9:00、晚17:00-19:00,10分钟一班
其他时间:15分钟一班
白云2路
运营线路:同心东路口(环行)
投放车辆:4辆
运营时间:7:00-21:00
高 峰 期:早7:00-9:00、晚17:00-19:00,10分钟一班
其他时间:15分钟一班
白云4路
运营线路:7:00-21:00,20分钟一班
白云6路
运营线路:贵阳共享农创城(环行)
投放车辆:1辆
运营时间:7:00-21:00,20分钟一班
白云7路
运营线路:白云车站-车辆厂(往返)
投放车辆:1辆
运营时间:7:00-18:00,正常时间发班
白云8路
运营线路:白云车站-瓦窑村(往返)
投放车辆:1辆
运营时间:7:00-18:00,正常时间发班
白云10路
运营线路:新园路-绿地花都(往返)
投放车辆:3辆
运营时间:7:00-18:00,25分钟一班
白云15路
运营线路:白云车站(环行)
投放车辆:3辆
运营时间:7:00-21:00
高 峰 期:早7:00-9:00、晚17:00-19:00,15分钟一班
其他时间:25分钟一班
白云16路
运营线路:白云车站(环行)
投放车辆:3辆
运营时间:7:00-21:00
高 峰 期:早7:00-9:00、晚17:00-19:00,15分钟一班
其他时间:25分钟一班
白云19路
运营线路:白云北站(环行)
投放车辆:2辆
运营时间:7:00-21:00,正常时间发班
白云20路
运营线路:白云北站(环行)
投放车辆:2辆
运营时间:7:00-21:00,正常时间发班
白云23路
运营线路:白云车站-贵阳共享农创城(往返)
运营时间:7:00-18:00,正常时间发班
【本溪市有序恢复公共交通运营】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满足广大市民公共出行需要,经本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序恢复本溪市公共交通运营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按照安全防控到位、稳步有序推进、渐进式恢复运营的原则,自2022年9月9日零时起,恢复运营11条公交线路,具体如下:
1.平山区恢复公交线路:7路(兴安—文化广场)、12路(西泊子—站前)、38路(站前—酒歌城)、51路(泉涌社区—站前)、52路(站前—桥北工业园)。
2.南芬区恢复公交线路:39路(南山—铁山)。
3.高新区恢复公交线路:61路(创新园—拥军站),62路(本溪新城高铁站—本溪新城高铁站),63路(榆林华苑—歪头山派出所),65路(榆林华苑—蓝远名城),67路(成大生物产业园—本溪新城高铁站)。
二、自2022年9月9日零时开始恢复除溪湖区、明山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县(区)及高新区的出租车运营。
三、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除溪湖地区暂不恢复运营外,继续恢复全市其他各县(区)及高新区的24条公交线路,具体如下:
1路、4路、4路支线、5路、8路、16路复线、17路、18路、18路区间、20路、25路、26路、27路、28路、30路、31路、32路、33路、35路、37路、50路、55路、60路、环路。(其中1路、16路复线到东芬终点,50路绕行太子城、小堡经峪明路)。定制公交、通勤公交将根据定制通勤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迅速恢复各合作企业职工通勤。
待溪湖区解除静态管理后恢复剩余9条线路运营,分别为3路、3路区间、9路、11路、16路、22路、36路、53路、56路。
四、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其他各县(区)及高新区出租车运营,所有出租车不得跨市营运,营运期间车辆保持全程开窗通风。
五、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的31条近郊短途客运线路和市内客运线路运营,共计306班次,实际运营班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六、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县(区)及高新区的部分市际线路和省内包车客运。除通往沈阳(桃仙机场除外)、大连、鞍山、营口及铁岭市共计17条客运班线外,其余16条客运班线将与目的地城市沟通同意后恢复运营,共计35班次。实际运营班次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周边城市运力需求动态调整。严格审批省内包车运营。
七、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隔就坐等措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车辆运营过程中保持全程开窗通风。
八、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各项规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九、公交车、出租车、班车司机每日检测体温,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周两检,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检测频次,运营期间必须科学佩戴口罩。
十、乘客须持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规范佩戴口罩方可乘坐交通工具,对不符合规定和不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
十一、行业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监管工作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本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
2022年9月8日
一、按照安全防控到位、稳步有序推进、渐进式恢复运营的原则,自2022年9月9日零时起,恢复运营11条公交线路,具体如下:
1.平山区恢复公交线路:7路(兴安—文化广场)、12路(西泊子—站前)、38路(站前—酒歌城)、51路(泉涌社区—站前)、52路(站前—桥北工业园)。
2.南芬区恢复公交线路:39路(南山—铁山)。
3.高新区恢复公交线路:61路(创新园—拥军站),62路(本溪新城高铁站—本溪新城高铁站),63路(榆林华苑—歪头山派出所),65路(榆林华苑—蓝远名城),67路(成大生物产业园—本溪新城高铁站)。
二、自2022年9月9日零时开始恢复除溪湖区、明山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县(区)及高新区的出租车运营。
三、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除溪湖地区暂不恢复运营外,继续恢复全市其他各县(区)及高新区的24条公交线路,具体如下:
1路、4路、4路支线、5路、8路、16路复线、17路、18路、18路区间、20路、25路、26路、27路、28路、30路、31路、32路、33路、35路、37路、50路、55路、60路、环路。(其中1路、16路复线到东芬终点,50路绕行太子城、小堡经峪明路)。定制公交、通勤公交将根据定制通勤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迅速恢复各合作企业职工通勤。
待溪湖区解除静态管理后恢复剩余9条线路运营,分别为3路、3路区间、9路、11路、16路、22路、36路、53路、56路。
四、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其他各县(区)及高新区出租车运营,所有出租车不得跨市营运,营运期间车辆保持全程开窗通风。
五、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的31条近郊短途客运线路和市内客运线路运营,共计306班次,实际运营班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六、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县(区)及高新区的部分市际线路和省内包车客运。除通往沈阳(桃仙机场除外)、大连、鞍山、营口及铁岭市共计17条客运班线外,其余16条客运班线将与目的地城市沟通同意后恢复运营,共计35班次。实际运营班次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周边城市运力需求动态调整。严格审批省内包车运营。
七、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隔就坐等措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车辆运营过程中保持全程开窗通风。
八、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各项规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九、公交车、出租车、班车司机每日检测体温,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周两检,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检测频次,运营期间必须科学佩戴口罩。
十、乘客须持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规范佩戴口罩方可乘坐交通工具,对不符合规定和不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
十一、行业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监管工作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本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
2022年9月8日
【#本溪市有序恢复公共交通运营#】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满足广大市民公共出行需要,经本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序恢复本溪市公共交通运营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按照安全防控到位、稳步有序推进、渐进式恢复运营的原则,自2022年9月9日零时起,恢复运营11条公交线路,具体如下:
1.平山区恢复公交线路:7路(兴安—文化广场)、12路(西泊子—站前)、38路(站前—酒歌城)、51路(泉涌社区—站前)、52路(站前—桥北工业园)。
2.南芬区恢复公交线路:39路(南山—铁山)。
3.高新区恢复公交线路:61路(创新园—拥军站),62路(本溪新城高铁站—本溪新城高铁站),63路(榆林华苑—歪头山派出所),65路(榆林华苑—蓝远名城),67路(成大生物产业园—本溪新城高铁站)。
二、自2022年9月9日零时开始恢复除溪湖区、明山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县(区)及高新区的出租车运营。
三、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除溪湖地区暂不恢复运营外,继续恢复全市其他各县(区)及高新区的24条公交线路,具体如下:
1路、4路、4路支线、5路、8路、16路复线、17路、18路、18路区间、20路、25路、26路、27路、28路、30路、31路、32路、33路、35路、37路、50路、55路、60路、环路。(其中1路、16路复线到东芬终点,50路绕行太子城、小堡经峪明路)。定制公交、通勤公交将根据定制通勤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迅速恢复各合作企业职工通勤。
待溪湖区解除静态管理后恢复剩余9条线路运营,分别为3路、3路区间、9路、11路、16路、22路、36路、53路、56路。
四、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其他各县(区)及高新区出租车运营,所有出租车不得跨市营运,营运期间车辆保持全程开窗通风。
五、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的31条近郊短途客运线路和市内客运线路运营,共计306班次,实际运营班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六、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县(区)及高新区的部分市际线路和省内包车客运。除通往沈阳(桃仙机场除外)、大连、鞍山、营口及铁岭市共计17条客运班线外,其余16条客运班线将与目的地城市沟通同意后恢复运营,共计35班次。实际运营班次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周边城市运力需求动态调整。严格审批省内包车运营。
七、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隔就坐等措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车辆运营过程中保持全程开窗通风。
八、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各项规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九、公交车、出租车、班车司机每日检测体温,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周两检,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检测频次,运营期间必须科学佩戴口罩。
十、乘客须持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规范佩戴口罩方可乘坐交通工具,对不符合规定和不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
十一、行业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监管工作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本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
2022年9月8日
一、按照安全防控到位、稳步有序推进、渐进式恢复运营的原则,自2022年9月9日零时起,恢复运营11条公交线路,具体如下:
1.平山区恢复公交线路:7路(兴安—文化广场)、12路(西泊子—站前)、38路(站前—酒歌城)、51路(泉涌社区—站前)、52路(站前—桥北工业园)。
2.南芬区恢复公交线路:39路(南山—铁山)。
3.高新区恢复公交线路:61路(创新园—拥军站),62路(本溪新城高铁站—本溪新城高铁站),63路(榆林华苑—歪头山派出所),65路(榆林华苑—蓝远名城),67路(成大生物产业园—本溪新城高铁站)。
二、自2022年9月9日零时开始恢复除溪湖区、明山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县(区)及高新区的出租车运营。
三、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除溪湖地区暂不恢复运营外,继续恢复全市其他各县(区)及高新区的24条公交线路,具体如下:
1路、4路、4路支线、5路、8路、16路复线、17路、18路、18路区间、20路、25路、26路、27路、28路、30路、31路、32路、33路、35路、37路、50路、55路、60路、环路。(其中1路、16路复线到东芬终点,50路绕行太子城、小堡经峪明路)。定制公交、通勤公交将根据定制通勤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迅速恢复各合作企业职工通勤。
待溪湖区解除静态管理后恢复剩余9条线路运营,分别为3路、3路区间、9路、11路、16路、22路、36路、53路、56路。
四、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其他各县(区)及高新区出租车运营,所有出租车不得跨市营运,营运期间车辆保持全程开窗通风。
五、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的31条近郊短途客运线路和市内客运线路运营,共计306班次,实际运营班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六、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开始恢复除溪湖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县(区)及高新区的部分市际线路和省内包车客运。除通往沈阳(桃仙机场除外)、大连、鞍山、营口及铁岭市共计17条客运班线外,其余16条客运班线将与目的地城市沟通同意后恢复运营,共计35班次。实际运营班次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周边城市运力需求动态调整。严格审批省内包车运营。
七、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隔就坐等措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车辆运营过程中保持全程开窗通风。
八、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各项规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九、公交车、出租车、班车司机每日检测体温,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周两检,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检测频次,运营期间必须科学佩戴口罩。
十、乘客须持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规范佩戴口罩方可乘坐交通工具,对不符合规定和不规范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
十一、行业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监管工作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本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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