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0年无锡市区中招政策出台】
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文化科目考试定于7月12日、13日进行
刚刚,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必须按照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关键词:热门高中招生计划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6所热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自主招生计划、指标分配计划和统招计划等。
热门普通高中继续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实施自主招生。
统招计划的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关键词:指标分配
继续实行热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做法。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除自主招生和统招计划外,其余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不含锡山区、惠山区),指标分配数按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参考各校规范办学、素质教育情况和办学水平并兼顾地域因素确定,在中考后适时予以公布。
天一中学、锡山高中继续在本区范围内实行除自主招生和统招计划外的招生指标全分配,指标分配办法分别由锡山区、惠山区教育局确定。
关键词:特色班、特长生
鼓励支持四星级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举办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班或招收科技、艺术、体育等特长生,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择录标准,承诺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开,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关键词:完中直升
市一女中、大桥实验学校、湖滨中学、外国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完中直升工作方案,按确定的规模、标准和办法实施2020届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高中工作。
直升学生不参加全市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毕业考试由所在学校自行组织。
上述四所学校的初三毕业生要求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不受限制,报考其他高中学校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
国际课程实验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太湖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市一女中可面向全市招生。
除热门普通高中外,其他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统招计划的招生范围均为整个市区。
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关键词: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各类学校招生均须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
学业水平评价分为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凡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考生,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第。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B等及以上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四星级职业学校。学业考试成绩为各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实行自主招生和直升的学校,按批准的方案和本意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按《无锡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稿)》(锡教基〔2008〕24号)、《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0〕26号)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其中评价得A等第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各区和市属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结果,统一于6月30日前随同考生电子档案一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按《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0〕26 号)、《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方案》(锡教发〔2020〕27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锡教发〔2020〕28号)执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学校可于指定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核查。除个别报名考生外,其他考生单独要求核查不予受理。核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核查仅限试题有无漏批和结分有无差错。
报考旅游、服装表演、文化艺术、学前教育、体育运动、乘务类等学校(专业、工种)的考生需根据招生学校相关要求进行面试。报考科技、艺术、体育类特色班和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加试。面试、加试工作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完成,面试、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上述相关学校及相关专业。面试、加试合格名单于7月19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关键词: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报考幼师、烹饪、餐厅旅馆服务、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药学、制药技术等专业的考生体检时须检查肝功能。
关键词: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共分四个批次。
提前录取批次:
录取学校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的“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
志愿填报:提前录取批次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的“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
第一批次分二个阶段:
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学校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市一女中。
志愿填报: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分为“分配”和“统招”二类,分配类设一个志愿,统招类设二个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报考范围内选填分配类招生学校一所和统招类招生学校一至二所。
分配类志愿与统招类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填报本批次(阶段)四星级高中的国际课程、艺术、体育等特色班和市一女中,须填报在统招类志愿栏内。
第一批次第二阶段:
录取学校为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第六中学、锡东高中、怀仁中学、洛社高中、玉祁高中、堰桥高中。
志愿填报:第一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阶段)四星级高中。报考本批次(阶段)普通高中特长生的,A志愿必须填报该普通高中。
第二批次:
录取学校为其余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有关学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
志愿填报: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及 “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学校,其中,每所职业类学校可填报三个专业。
第三批次:
录取学校为中等职业类学校(含部省属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志愿填报: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中等职业类学校,其中,每所学校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
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文化科目考试定于7月12日、13日进行
刚刚,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无锡市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必须按照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关键词:热门高中招生计划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6所热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自主招生计划、指标分配计划和统招计划等。
热门普通高中继续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实施自主招生。
统招计划的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关键词:指标分配
继续实行热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做法。
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和太湖高中除自主招生和统招计划外,其余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不含锡山区、惠山区),指标分配数按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参考各校规范办学、素质教育情况和办学水平并兼顾地域因素确定,在中考后适时予以公布。
天一中学、锡山高中继续在本区范围内实行除自主招生和统招计划外的招生指标全分配,指标分配办法分别由锡山区、惠山区教育局确定。
关键词:特色班、特长生
鼓励支持四星级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举办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班或招收科技、艺术、体育等特长生,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择录标准,承诺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开,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关键词:完中直升
市一女中、大桥实验学校、湖滨中学、外国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批准的完中直升工作方案,按确定的规模、标准和办法实施2020届初三毕业生免试直升高中工作。
直升学生不参加全市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毕业考试由所在学校自行组织。
上述四所学校的初三毕业生要求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不受限制,报考其他高中学校必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
国际课程实验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太湖高中艺术班招生范围为整个市区。
市一女中可面向全市招生。
除热门普通高中外,其他普通高中、职业类学校统招计划的招生范围均为整个市区。
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关键词: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各类学校招生均须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
学业水平评价分为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凡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考生,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第。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B等及以上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和四星级职业学校。学业考试成绩为各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实行自主招生和直升的学校,按批准的方案和本意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按《无锡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稿)》(锡教基〔2008〕24号)、《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0〕26号)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其中评价得A等第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一周。各区和市属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查结果,统一于6月30日前随同考生电子档案一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按《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0〕26 号)、《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方案》(锡教发〔2020〕27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锡教发〔2020〕28号)执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学校可于指定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核查。除个别报名考生外,其他考生单独要求核查不予受理。核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核查仅限试题有无漏批和结分有无差错。
报考旅游、服装表演、文化艺术、学前教育、体育运动、乘务类等学校(专业、工种)的考生需根据招生学校相关要求进行面试。报考科技、艺术、体育类特色班和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加试。面试、加试工作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完成,面试、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上述相关学校及相关专业。面试、加试合格名单于7月19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关键词: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报考幼师、烹饪、餐厅旅馆服务、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药学、制药技术等专业的考生体检时须检查肝功能。
关键词: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共分四个批次。
提前录取批次:
录取学校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的“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
志愿填报:提前录取批次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专业)、无锡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无锡汽车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的“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项目,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
第一批次分二个阶段:
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学校为市一中、辅仁高中、梅村高中、天一中学、锡山高中、太湖高中、市一女中。
志愿填报: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学校志愿分为“分配”和“统招”二类,分配类设一个志愿,统招类设二个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报考范围内选填分配类招生学校一所和统招类招生学校一至二所。
分配类志愿与统招类志愿可以是不同学校。填报本批次(阶段)四星级高中的国际课程、艺术、体育等特色班和市一女中,须填报在统招类志愿栏内。
第一批次第二阶段:
录取学校为市三高中、市北高中、青山高中、第六中学、锡东高中、怀仁中学、洛社高中、玉祁高中、堰桥高中。
志愿填报:第一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阶段)四星级高中。报考本批次(阶段)普通高中特长生的,A志愿必须填报该普通高中。
第二批次:
录取学校为其余所有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有关学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
志愿填报: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及 “中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学校,其中,每所职业类学校可填报三个专业。
第三批次:
录取学校为中等职业类学校(含部省属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志愿填报: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三个志愿中相应选填一至三所本批次中等职业类学校,其中,每所学校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
【回应网友关注】襄阳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经信、行政审批部门是如何落实的?https://t.cn/A67jtXkg
有网友问:襄阳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经信、行政审批部门是如何落实的?
一、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3项工作,分别是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九条。具体工作安排及措施如下:
第二条:各县(市)及襄州区遵照执行《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襄办发电〔2019〕14号)(以下简称《办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襄阳市财政局、各县(市)及襄州区政府配合落实。
首先,要求各县(市)及襄州区1个月内制定《办法》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力争4月下旬正式实施。5月,襄阳市经信局将牵头组建由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并专报市委市政府。报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转发各县(市)及襄州区贯彻落实,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其次,修改完善市级已出台的操作指南,提高政策红利水平。一是及时调整帮扶企业名单,移除失信违约企业,增补符合条件但暂未纳入的企业。二是精准审慎使用电、气费垫付支持政策,如,采取查看企业一定周期内订单合同、主开户行银行流水及余额等措施,精准识别确需政策支持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大力开展产教联合培训。联合湖北文理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在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化工等专业举办多个2年期定向培训班,学员毕业后与用工单位签订5年期服务合同,以缓解企业技术工人瓶颈。四是推广“账款即收即付”支持政策。拟与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骆驼蓄电池、金鹰重工等大型龙头企业协商,推广复制东风股份公司“账款即收即付”的成功经验,扩大受益中小制造企业覆盖面。五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办法》中缓交税款、银行承兑汇票缴纳社保等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第三条: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请与拨付。按照中央和省疫情防控政策支持投向,突出医用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加大项目储备、申请、争取工作力度。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
襄阳市经信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认真梳理全市产业基础,做好重点项目策划、立项和推进工作,建立每日收集汇总机制,组织重点企业扩产、转产和新建重点防疫物资项目。
一是及时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向省经信厅推荐纳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已向省经信厅申报医用物资、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医废处置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130家。
二是积极指导协调企业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各银行累计支持29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单位优惠利率贷款6.44亿元。如工商银行老河口支行为维美生物科技公司发放1年期优惠贷款700万,年利率3.15%;农发行襄州支行为银河纺织公司发放优惠贷款3000万元,年利率3.7%;农业银行为老河口牧原公司发放1年期5000万元优惠贷款,年利率3.15%;中国银行为三杰公司发放1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1%;为回天新材公司发放5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915%等。
三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熔喷布等“三个一批”重点企业25家,其中,天天户外、优迪欧、粤宜高科纳入全省“三个一批”首批支持项目。
四是积极指导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银河纺织口罩项目申报的国家第二批口罩扩能专项已获批复,国铁机电等6家企业正申报国家技改专项支持。
同时,襄阳市经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力度,继续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和国家、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同时加大已申报项目跟踪服务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第九条:收储防疫物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各类防护用品,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收储。
目前,国家和省、市尚未出台防疫物资收储具体政策,下一步,襄阳市经信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有关防护用品的收储工作。
二、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市行政审批局的内容有一项:
第十条: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早期介入、贴近服务、网上办理、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性指标。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可能生产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容缺审批,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襄阳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了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一对一服务,所有审批事项全链条并行推进,全程跟踪服务。首先是简化审批流程。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县)属地原则进行审批,急需建设的应急医疗救治、隔离设施等项目可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先行建设,后期完善审批手续,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仅需据实际建设情况审批项目投资概算。其次是简化招标程序。对已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可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工程招标工作;对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疫情防控必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2.凡符合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条件的项目(工业园区以内、负面清单以外、生产性项目),一律适用“先建后验”政策。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3.加快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应用。全市各地新招商、新签约、新落地项目,凡在全市区域性统一评价地理范围内、符合当地区域性统一评价适用条件的,一律免费使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
4.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省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属于临时性新、改、扩建或转产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豁免环评手续;属于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应急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5.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帮代办”。广大企业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请通过电脑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者通过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注册账号、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审批部门会及时对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和审批,办理结果通过邮寄送达,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降低企业和群众时间成本。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开通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使我市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政策易于知晓,各项服务能够一站办理。
有网友问:襄阳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经信、行政审批部门是如何落实的?
一、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3项工作,分别是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九条。具体工作安排及措施如下:
第二条:各县(市)及襄州区遵照执行《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襄办发电〔2019〕14号)(以下简称《办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襄阳市财政局、各县(市)及襄州区政府配合落实。
首先,要求各县(市)及襄州区1个月内制定《办法》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力争4月下旬正式实施。5月,襄阳市经信局将牵头组建由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并专报市委市政府。报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转发各县(市)及襄州区贯彻落实,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其次,修改完善市级已出台的操作指南,提高政策红利水平。一是及时调整帮扶企业名单,移除失信违约企业,增补符合条件但暂未纳入的企业。二是精准审慎使用电、气费垫付支持政策,如,采取查看企业一定周期内订单合同、主开户行银行流水及余额等措施,精准识别确需政策支持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大力开展产教联合培训。联合湖北文理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在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化工等专业举办多个2年期定向培训班,学员毕业后与用工单位签订5年期服务合同,以缓解企业技术工人瓶颈。四是推广“账款即收即付”支持政策。拟与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骆驼蓄电池、金鹰重工等大型龙头企业协商,推广复制东风股份公司“账款即收即付”的成功经验,扩大受益中小制造企业覆盖面。五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办法》中缓交税款、银行承兑汇票缴纳社保等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第三条: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请与拨付。按照中央和省疫情防控政策支持投向,突出医用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加大项目储备、申请、争取工作力度。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
襄阳市经信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认真梳理全市产业基础,做好重点项目策划、立项和推进工作,建立每日收集汇总机制,组织重点企业扩产、转产和新建重点防疫物资项目。
一是及时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向省经信厅推荐纳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已向省经信厅申报医用物资、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医废处置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130家。
二是积极指导协调企业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各银行累计支持29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单位优惠利率贷款6.44亿元。如工商银行老河口支行为维美生物科技公司发放1年期优惠贷款700万,年利率3.15%;农发行襄州支行为银河纺织公司发放优惠贷款3000万元,年利率3.7%;农业银行为老河口牧原公司发放1年期5000万元优惠贷款,年利率3.15%;中国银行为三杰公司发放1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1%;为回天新材公司发放5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915%等。
三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熔喷布等“三个一批”重点企业25家,其中,天天户外、优迪欧、粤宜高科纳入全省“三个一批”首批支持项目。
四是积极指导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银河纺织口罩项目申报的国家第二批口罩扩能专项已获批复,国铁机电等6家企业正申报国家技改专项支持。
同时,襄阳市经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力度,继续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和国家、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同时加大已申报项目跟踪服务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第九条:收储防疫物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各类防护用品,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收储。
目前,国家和省、市尚未出台防疫物资收储具体政策,下一步,襄阳市经信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有关防护用品的收储工作。
二、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市行政审批局的内容有一项:
第十条: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早期介入、贴近服务、网上办理、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性指标。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可能生产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容缺审批,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襄阳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了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一对一服务,所有审批事项全链条并行推进,全程跟踪服务。首先是简化审批流程。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县)属地原则进行审批,急需建设的应急医疗救治、隔离设施等项目可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先行建设,后期完善审批手续,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仅需据实际建设情况审批项目投资概算。其次是简化招标程序。对已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可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工程招标工作;对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疫情防控必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2.凡符合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条件的项目(工业园区以内、负面清单以外、生产性项目),一律适用“先建后验”政策。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3.加快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应用。全市各地新招商、新签约、新落地项目,凡在全市区域性统一评价地理范围内、符合当地区域性统一评价适用条件的,一律免费使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
4.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省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属于临时性新、改、扩建或转产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豁免环评手续;属于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应急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5.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帮代办”。广大企业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请通过电脑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者通过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注册账号、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审批部门会及时对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和审批,办理结果通过邮寄送达,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降低企业和群众时间成本。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开通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使我市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政策易于知晓,各项服务能够一站办理。
#众志成城,齐心协力##襄阳战疫# 【回应网友关注】襄阳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经信、行政审批部门是如何落实的?
一、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3项工作,分别是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九条。具体工作安排及措施如下:
第二条:各县(市)及襄州区遵照执行《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襄办发电〔2019〕14号)(以下简称《办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襄阳市财政局、各县(市)及襄州区政府配合落实。
首先,要求各县(市)及襄州区1个月内制定《办法》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力争4月下旬正式实施。5月,襄阳市经信局将牵头组建由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并专报市委市政府。报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转发各县(市)及襄州区贯彻落实,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其次,修改完善市级已出台的操作指南,提高政策红利水平。一是及时调整帮扶企业名单,移除失信违约企业,增补符合条件但暂未纳入的企业。二是精准审慎使用电、气费垫付支持政策,如,采取查看企业一定周期内订单合同、主开户行银行流水及余额等措施,精准识别确需政策支持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大力开展产教联合培训。联合湖北文理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在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化工等专业举办多个2年期定向培训班,学员毕业后与用工单位签订5年期服务合同,以缓解企业技术工人瓶颈。四是推广“账款即收即付”支持政策。拟与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骆驼蓄电池、金鹰重工等大型龙头企业协商,推广复制东风股份公司“账款即收即付”的成功经验,扩大受益中小制造企业覆盖面。五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办法》中缓交税款、银行承兑汇票缴纳社保等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第三条: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请与拨付。按照中央和省疫情防控政策支持投向,突出医用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加大项目储备、申请、争取工作力度。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
襄阳市经信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认真梳理全市产业基础,做好重点项目策划、立项和推进工作,建立每日收集汇总机制,组织重点企业扩产、转产和新建重点防疫物资项目。
一是及时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向省经信厅推荐纳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已向省经信厅申报医用物资、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医废处置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130家。
二是积极指导协调企业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各银行累计支持29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单位优惠利率贷款6.44亿元。如工商银行老河口支行为维美生物科技公司发放1年期优惠贷款700万,年利率3.15%;农发行襄州支行为银河纺织公司发放优惠贷款3000万元,年利率3.7%;农业银行为老河口牧原公司发放1年期5000万元优惠贷款,年利率3.15%;中国银行为三杰公司发放1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1%;为回天新材公司发放5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915%等。
三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熔喷布等“三个一批”重点企业25家,其中,天天户外、优迪欧、粤宜高科纳入全省“三个一批”首批支持项目。
四是积极指导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银河纺织口罩项目申报的国家第二批口罩扩能专项已获批复,国铁机电等6家企业正申报国家技改专项支持。
同时,襄阳市经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力度,继续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和国家、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同时加大已申报项目跟踪服务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第九条:收储防疫物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各类防护用品,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收储。
目前,国家和省、市尚未出台防疫物资收储具体政策,下一步,襄阳市经信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有关防护用品的收储工作。
二、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市行政审批局的内容有一项:
第十条: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早期介入、贴近服务、网上办理、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性指标。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可能生产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容缺审批,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襄阳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了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一对一服务,所有审批事项全链条并行推进,全程跟踪服务。首先是简化审批流程。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县)属地原则进行审批,急需建设的应急医疗救治、隔离设施等项目可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先行建设,后期完善审批手续,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仅需据实际建设情况审批项目投资概算。其次是简化招标程序。对已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可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工程招标工作;对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疫情防控必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2.凡符合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条件的项目(工业园区以内、负面清单以外、生产性项目),一律适用“先建后验”政策。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3.加快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应用。全市各地新招商、新签约、新落地项目,凡在全市区域性统一评价地理范围内、符合当地区域性统一评价适用条件的,一律免费使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
4.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省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属于临时性新、改、扩建或转产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豁免环评手续;属于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应急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5.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帮代办”。广大企业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请通过电脑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者通过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注册账号、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审批部门会及时对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和审批,办理结果通过邮寄送达,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降低企业和群众时间成本。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开通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使我市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政策易于知晓,各项服务能够一站办理。
一、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3项工作,分别是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九条。具体工作安排及措施如下:
第二条:各县(市)及襄州区遵照执行《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襄办发电〔2019〕14号)(以下简称《办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襄阳市财政局、各县(市)及襄州区政府配合落实。
首先,要求各县(市)及襄州区1个月内制定《办法》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力争4月下旬正式实施。5月,襄阳市经信局将牵头组建由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并专报市委市政府。报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转发各县(市)及襄州区贯彻落实,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其次,修改完善市级已出台的操作指南,提高政策红利水平。一是及时调整帮扶企业名单,移除失信违约企业,增补符合条件但暂未纳入的企业。二是精准审慎使用电、气费垫付支持政策,如,采取查看企业一定周期内订单合同、主开户行银行流水及余额等措施,精准识别确需政策支持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大力开展产教联合培训。联合湖北文理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在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化工等专业举办多个2年期定向培训班,学员毕业后与用工单位签订5年期服务合同,以缓解企业技术工人瓶颈。四是推广“账款即收即付”支持政策。拟与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骆驼蓄电池、金鹰重工等大型龙头企业协商,推广复制东风股份公司“账款即收即付”的成功经验,扩大受益中小制造企业覆盖面。五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办法》中缓交税款、银行承兑汇票缴纳社保等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第三条: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请与拨付。按照中央和省疫情防控政策支持投向,突出医用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加大项目储备、申请、争取工作力度。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
襄阳市经信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认真梳理全市产业基础,做好重点项目策划、立项和推进工作,建立每日收集汇总机制,组织重点企业扩产、转产和新建重点防疫物资项目。
一是及时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向省经信厅推荐纳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已向省经信厅申报医用物资、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医废处置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130家。
二是积极指导协调企业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各银行累计支持29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单位优惠利率贷款6.44亿元。如工商银行老河口支行为维美生物科技公司发放1年期优惠贷款700万,年利率3.15%;农发行襄州支行为银河纺织公司发放优惠贷款3000万元,年利率3.7%;农业银行为老河口牧原公司发放1年期5000万元优惠贷款,年利率3.15%;中国银行为三杰公司发放1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1%;为回天新材公司发放5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915%等。
三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熔喷布等“三个一批”重点企业25家,其中,天天户外、优迪欧、粤宜高科纳入全省“三个一批”首批支持项目。
四是积极指导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银河纺织口罩项目申报的国家第二批口罩扩能专项已获批复,国铁机电等6家企业正申报国家技改专项支持。
同时,襄阳市经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力度,继续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和国家、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同时加大已申报项目跟踪服务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第九条:收储防疫物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各类防护用品,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收储。
目前,国家和省、市尚未出台防疫物资收储具体政策,下一步,襄阳市经信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有关防护用品的收储工作。
二、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市行政审批局的内容有一项:
第十条: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早期介入、贴近服务、网上办理、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性指标。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可能生产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容缺审批,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襄阳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了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一对一服务,所有审批事项全链条并行推进,全程跟踪服务。首先是简化审批流程。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县)属地原则进行审批,急需建设的应急医疗救治、隔离设施等项目可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先行建设,后期完善审批手续,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仅需据实际建设情况审批项目投资概算。其次是简化招标程序。对已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可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工程招标工作;对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疫情防控必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2.凡符合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条件的项目(工业园区以内、负面清单以外、生产性项目),一律适用“先建后验”政策。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3.加快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应用。全市各地新招商、新签约、新落地项目,凡在全市区域性统一评价地理范围内、符合当地区域性统一评价适用条件的,一律免费使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
4.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省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属于临时性新、改、扩建或转产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豁免环评手续;属于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应急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5.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帮代办”。广大企业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请通过电脑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者通过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注册账号、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审批部门会及时对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和审批,办理结果通过邮寄送达,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降低企业和群众时间成本。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开通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使我市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政策易于知晓,各项服务能够一站办理。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