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单前、持单中和平单后,要注意什么事项?爆仓的三点原因:1、短单变成长单,长单变成锁单,锁单变成爆仓单;2、从不认赔,逆势加仓,最后爆仓;3、明知错了,心存侥幸、期盼奇迹,最后爆仓。根据多年对周围人的观察,往往是随意性的做单亏掉了他们所有的利润,因此杜绝随意性做单,理性处理每一张单,将是大家以后的操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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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信公众平台:趋势投资人(原公众号是京城操盘手);
微博:期货_操作手;
微信或QQ,账号都是:46286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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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银根据多年的经验,总结出导致爆仓的三点原因:
1、短单变成长单,长单变成锁单,锁单变成爆仓单;
2、从不认赔,逆势加仓,最后爆仓;
3、明知错了,心存侥幸、期盼奇迹,最后爆仓。
我们做单时也有一个防御的过程,在你做单前,做单中,以及平仓后的每一步都有很多注意点,根据多年对周围人的观察,往往是随意性的做单亏掉了他们所有的利润,因此杜绝随意性做单,理性处理每一张单,将是大家以后的操作原则。
由于行情变数很大,过份强调纪律将会导致死板,我不排斥灵感做单,但灵感操作仅仅限于偶尔的短线交易,因为短线的止损会比较小,离场比较快,即使几次的止损,也无伤大雅。但如要做中线及长级交易,不遵守交易纪律是不行的,因为一定程度上讲,他们的止损会相对大,一次的大亏损,就足以伤你的元气,不易东山再起。
下面是一些交易纪律原则,下单前、持单中和平单后要注意的:
一、在下单前需要一一核查,下单前的注意事项:
1、该品种当前是处于趋势之中,还是震荡之中。如果行情一直在一个显著的区间内,上下震荡,那就是震荡的行情,震荡的行情,直接回避,因为震荡的行情,价格走势比较随机,毛刺多,容易触发你的止损,成功率低,而且空间小,即使赚,肉不多,比较累,性价比不高;
2、看大周期的方向,就是趋势方向,你下单的方向是否和大周期方向一致,即是否顺势。很多人不知道大周期的方向是什么,那就看看过去的半年中,行情是否整体性处于上涨之中,如果是,只做多,同时配合止损;如果过去的半年内,行情整体性是处于下跌之中,那只做空,同时配合止损。
3、严格根据技术分析理论,行情是否出现了明显的转势信号,如果没有出现有效性高的转信号,则遵循原来的大方向。趋势的中间很容易出现自己吓自己的情况,绝大部分信号根本不是转势的信号,只是行情的正常反弹或调整,但大部分人就当成了转势信号。毕竟大趋势的拐点只有一个,中间的许多拐点只是调整或反弹。
4、选择你的入仓时机,精细化的入仓时机,一定要背靠有效的支撑或压力,去入场,或出现有效性高的信号,入场。因为现实中,我们总是做对了方向,但赚不到钱,都是因为入仓时机不好,行情打掉了我们的止损后,然后逍遥按原方向走,造成判断对、但赚不到钱。要提高入仓时机的有效性。
5、你下单的量是否过大,晚上是否能睡着觉,下单时,如果吃饭、睡觉时都不用担心账户的情况,那说明这个下单量,比较适合你。如果你下单时,下的大,吃饭、睡觉时老担心账户,老担心行情,患得患失,那肯定你下的单大了,下单大的结果不仅亏损大,关键很容易导致你疑神疑鬼,在判断对的情况下,行情稍微有一个回撤,你马上就被洗下车。
6、是否设置了止损的价位,你的止损位是否是客观合理的,而不是主观的,一旦设置,就不能轻易改变。很多人下单时,的确设置了止损,但是在行情的变动中,总是有意无意地为自己寻找改变止损点位的理由,例如上涨中,入了多,设置了止损, 但当行情下跌时,要触碰止损的时候,此时,总会想“再等等,可能是主力洗盘”,“再等等吧,万一是假跌破呢”、、、等等,有意无意中让自己撤销了止损点位,结果浮亏不断扩大,超过了预期,开始后悔,浮亏越大,越不忍心止损,结果可能成为了鸵鸟,或者亏损太大了,实在无法忍受了,砍掉,砍了行情,行情大转。
7、上面核查后,发现上面的内容都明确了,则最后一个步骤,下单。
二、持单中的注意事项
1、到了止损位,严格执行止损价位,不管以后看这张单是否平得错或对。即使
平错了,没关系,因为如果真的是大行情的话,行情还是会给你多次的上车机会,不用怕。另外,如果止损了,但行情确实回撤很大,避免了我们账户资金的显著回撤,虽然事后价格又按趋势方向运行了,甚至高于我们的止损价格,看起来我们的止损好像是错的,但是实际上这次的止损是对,因为规避了账户的大回撤,使曲线平滑,而且避免了万一的大回撤或转势。
正确的止损,不一定非得表明我们止损后行情转势了,那很难,因为大趋势很难改变,只要规避账户出现显著回撤的止损,都是正确的,要接受这种观念。
2、亏单平仓后,绝不反手,调整好心态后,再分析,等待时机入市。因为你止损了,并不表明行情转势,行情还很大程度上,步入震荡或者回撤中,并非“非黑即白”,还有大部分的中间地段,都不适合做单,所以不能“不做多就做空”。
3、浮赢加仓失败后,严格遵守“赚一万元不走,到赚最后一分时必走”的补救原则,即保本原则。保本的情况下,赖好你不亏,虽然有怨气,骂骂就行,无伤账户,心态还会平和,但一旦出现了亏损,账户缩水,反差较大,对你的打击会比较大,是质变。
三、平单后的心态调整
1、当平仓有了巨大利润后,杜绝马上入市做单,平息喜悦心态后,再作分析入市。因为常见的是,当赚了大钱后,心情异常兴奋,无意中会放松自己入单的条件,以及前期赚大钱而带来的盲目自信,导致仓位大、频繁操作、不止损等情况,我们经常如此:每次大赚后,好不容易赚的钱又很快吐回去。
2、出现亏损后,也不能马上入场,而是等行情走势清晰了,符合你的入仓信号,再次入场,要学会休息和观望。你止损了,行情的未来有两种情况:1,行情很快重新涨,价格高于离场价格,你有点懊恼、揪心,害怕错失原来的行情,赶紧补仓杀入,结果行情再次回头,再打止损;2,行情下跌,比你的止损价格低,你暗喜,多赚几点,赶紧买。结局是频繁交易、频繁止损。止损后又赶快进, 止损和不止损,有何区别?
全文点击:https://t.cn/A66Crm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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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不认赔,逆势加仓,最后爆仓;
3、明知错了,心存侥幸、期盼奇迹,最后爆仓。
我们做单时也有一个防御的过程,在你做单前,做单中,以及平仓后的每一步都有很多注意点,根据多年对周围人的观察,往往是随意性的做单亏掉了他们所有的利润,因此杜绝随意性做单,理性处理每一张单,将是大家以后的操作原则。
由于行情变数很大,过份强调纪律将会导致死板,我不排斥灵感做单,但灵感操作仅仅限于偶尔的短线交易,因为短线的止损会比较小,离场比较快,即使几次的止损,也无伤大雅。但如要做中线及长级交易,不遵守交易纪律是不行的,因为一定程度上讲,他们的止损会相对大,一次的大亏损,就足以伤你的元气,不易东山再起。
下面是一些交易纪律原则,下单前、持单中和平单后要注意的:
一、在下单前需要一一核查,下单前的注意事项:
1、该品种当前是处于趋势之中,还是震荡之中。如果行情一直在一个显著的区间内,上下震荡,那就是震荡的行情,震荡的行情,直接回避,因为震荡的行情,价格走势比较随机,毛刺多,容易触发你的止损,成功率低,而且空间小,即使赚,肉不多,比较累,性价比不高;
2、看大周期的方向,就是趋势方向,你下单的方向是否和大周期方向一致,即是否顺势。很多人不知道大周期的方向是什么,那就看看过去的半年中,行情是否整体性处于上涨之中,如果是,只做多,同时配合止损;如果过去的半年内,行情整体性是处于下跌之中,那只做空,同时配合止损。
3、严格根据技术分析理论,行情是否出现了明显的转势信号,如果没有出现有效性高的转信号,则遵循原来的大方向。趋势的中间很容易出现自己吓自己的情况,绝大部分信号根本不是转势的信号,只是行情的正常反弹或调整,但大部分人就当成了转势信号。毕竟大趋势的拐点只有一个,中间的许多拐点只是调整或反弹。
4、选择你的入仓时机,精细化的入仓时机,一定要背靠有效的支撑或压力,去入场,或出现有效性高的信号,入场。因为现实中,我们总是做对了方向,但赚不到钱,都是因为入仓时机不好,行情打掉了我们的止损后,然后逍遥按原方向走,造成判断对、但赚不到钱。要提高入仓时机的有效性。
5、你下单的量是否过大,晚上是否能睡着觉,下单时,如果吃饭、睡觉时都不用担心账户的情况,那说明这个下单量,比较适合你。如果你下单时,下的大,吃饭、睡觉时老担心账户,老担心行情,患得患失,那肯定你下的单大了,下单大的结果不仅亏损大,关键很容易导致你疑神疑鬼,在判断对的情况下,行情稍微有一个回撤,你马上就被洗下车。
6、是否设置了止损的价位,你的止损位是否是客观合理的,而不是主观的,一旦设置,就不能轻易改变。很多人下单时,的确设置了止损,但是在行情的变动中,总是有意无意地为自己寻找改变止损点位的理由,例如上涨中,入了多,设置了止损, 但当行情下跌时,要触碰止损的时候,此时,总会想“再等等,可能是主力洗盘”,“再等等吧,万一是假跌破呢”、、、等等,有意无意中让自己撤销了止损点位,结果浮亏不断扩大,超过了预期,开始后悔,浮亏越大,越不忍心止损,结果可能成为了鸵鸟,或者亏损太大了,实在无法忍受了,砍掉,砍了行情,行情大转。
7、上面核查后,发现上面的内容都明确了,则最后一个步骤,下单。
二、持单中的注意事项
1、到了止损位,严格执行止损价位,不管以后看这张单是否平得错或对。即使
平错了,没关系,因为如果真的是大行情的话,行情还是会给你多次的上车机会,不用怕。另外,如果止损了,但行情确实回撤很大,避免了我们账户资金的显著回撤,虽然事后价格又按趋势方向运行了,甚至高于我们的止损价格,看起来我们的止损好像是错的,但是实际上这次的止损是对,因为规避了账户的大回撤,使曲线平滑,而且避免了万一的大回撤或转势。
正确的止损,不一定非得表明我们止损后行情转势了,那很难,因为大趋势很难改变,只要规避账户出现显著回撤的止损,都是正确的,要接受这种观念。
2、亏单平仓后,绝不反手,调整好心态后,再分析,等待时机入市。因为你止损了,并不表明行情转势,行情还很大程度上,步入震荡或者回撤中,并非“非黑即白”,还有大部分的中间地段,都不适合做单,所以不能“不做多就做空”。
3、浮赢加仓失败后,严格遵守“赚一万元不走,到赚最后一分时必走”的补救原则,即保本原则。保本的情况下,赖好你不亏,虽然有怨气,骂骂就行,无伤账户,心态还会平和,但一旦出现了亏损,账户缩水,反差较大,对你的打击会比较大,是质变。
三、平单后的心态调整
1、当平仓有了巨大利润后,杜绝马上入市做单,平息喜悦心态后,再作分析入市。因为常见的是,当赚了大钱后,心情异常兴奋,无意中会放松自己入单的条件,以及前期赚大钱而带来的盲目自信,导致仓位大、频繁操作、不止损等情况,我们经常如此:每次大赚后,好不容易赚的钱又很快吐回去。
2、出现亏损后,也不能马上入场,而是等行情走势清晰了,符合你的入仓信号,再次入场,要学会休息和观望。你止损了,行情的未来有两种情况:1,行情很快重新涨,价格高于离场价格,你有点懊恼、揪心,害怕错失原来的行情,赶紧补仓杀入,结果行情再次回头,再打止损;2,行情下跌,比你的止损价格低,你暗喜,多赚几点,赶紧买。结局是频繁交易、频繁止损。止损后又赶快进, 止损和不止损,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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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江歌遇害案#
今天,《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复盘江歌案事件的文章,随后,刘鑫的支持者群体集中转发了这篇文章。刘鑫支持者带的节奏基调,是“真相浮出水面”、“春天来了”等等。几乎所有转发的,都是顺着这个基调展开的。
我最后会简要总结《南方周末》这篇文章出炉的背景,先梳理了几个重点。
一、关于悲鸣声(图2、图3、图4)
1.《南方周末》文章开头,巧妙地抛出了“悲鸣”这个词,在日语中的翻译,也可以是“尖叫”。
2.日本刑事卷宗,之所以明确标注为“悲鸣声”,而不是“尖叫”,很显然,日本警方是有证据支撑的。法庭播放的消音版,有明确说明: 避免听众引起不适。尖叫声,是不存在引起强烈不适感的。
3.报警录音中的悲鸣声,事后刘鑫作了认领,她说是她发出的。但是,2017年12月日本法庭庭审,刘鑫作证时,检方询问刘鑫:报警记录里有门铃声、惨叫声,您都没听到吗?刘鑫答:没听到。
这一点,非常重要。
4.203邻居的证词显示,悲鸣声类似猫被捂住发出的声音,很显然,不是尖叫声。而这个悲鸣声,再结合刘鑫庭审回答检方的法庭询问记录,也不可能出自刘鑫。
二、关于骂还是闹(图5)
1.案发后,刘鑫最初始的笔录,是“你不要骂了”。2016年12月7日,刘鑫在东京检方作了订正,改为了“你不要闹了”。
但是,请大家注意,直到这个时候,刘鑫并没有“把门锁了,你不要闹(骂)”之前的“怎么”两个字的明确描述。
2.“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的前面有“怎么”两个字,是刘鑫在2017年12月日本庭审作证的时候,才作的改动描述。刘鑫的这次说法,并没有得到日本法庭的认可。从证据学上来说,刘鑫的这个改动,并没有任何证据性和有效性。
3.2017年12月日本庭审,多家参与庭审旁听的国内媒体记者,都公开表示,听到的是“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4.城阳区法院一审作了认定,认定为“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请注意,城阳区法院的这个认定,与生命权纠纷案本身的被告方责任认定,是不冲突的。简而言之,“不要骂了”或“不要闹了”,对生命权纠纷案本身,都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三、关于黄乐平律师的13分钟视频剪辑(图6、图7)
1.这段视频,本来就是原告方代理人从大量证据材料中剪辑组成的。这一点,黄乐平律师明确表示过。
2.原告方提供给法庭的13分钟视频,其中引用了刘鑫和冷眼萌叔电话采访录音版本。黄乐平的代理词,说明刘鑫在打过第一次报警电话后,这时候不是想着怎样对江歌施救,而是询问同事有没有犯法,黄乐平律师这个论点并不能说是错的。
3.刘鑫认为,黄乐平律师对原电话采访录音作了剪切,剪去了之前的一段话,即刘鑫因不知道外面情况,怕是不是报假警。需要说明的是,无论刘鑫和冷眼萌叔对话如何说,报假警本身就是犯法的事。原告方代理人的立场观点,并没有错,刘鑫在第一次打过报警电话后,不是对江歌进行施救,或是想方设法了解外面的异常情况,本身就不是正常的。
4.众所周知,刘鑫的第一次报警电话,其实已经具有强有力的说服力,刘鑫对门外的突发异常情况,是知情或感知的。
5.需要着重强调的一点,城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并没有认定黄乐平律师提出的“江歌被刘鑫推出门外”和“打电话询问同事有没有犯法”这两点,而只是认定案发时刘鑫先行进屋,锁闭了房门。这就够了。
四、关于韩女士和上海李先生的证词(图8)
1.首先,刘鑫的证人韩女士的证词,并没有任何有效证据支撑,为韩女士单方描述。
2.上海李先生出具的证词,在法律上称为“第三方传来证据”。第三方传来证据,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通常,法庭也不会采纳。
3.岔个题。
我曾经因为拆迁纠纷,约25年前打过一场民事诉讼,我是被告。
庭审中,原告方拆迁办出具了一份拆迁办的证明,还盖了拆迁办的公章,大致意思是,证明在商谈拆迁的时候,我说过什么什么话,当时还有在场的其他人证明。
接着,原告方代理人又出具了一份证人书面证言,据说是一个当天参与商谈的社区工作人员,证明我当时说过什么什么话。
我的代理人当即予以了驳斥,向法庭阐明,第三方传来证据,因没有其他任何有限证据支撑,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最后,法庭没有采纳原告方代理人出具的证明和第三方书面证词,那场官司,最后我是胜诉的。
4.我讲我自己的事,就是着重说明,刘鑫的证人韩女士,以及所谓上海李先生出具的证词,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没有任何证据性和有效性。
五、最后说一下《南方周末》这篇文章
1.首先,这篇文章是对刘鑫方的单方采访和梳理,缺乏另一方江歌妈妈的材料。
2.其次,《南方周末》这篇单方采访和梳理的文章出炉的时机有玄妙,赶在二审判决前。发表的动机,我不作无谓猜测分析。但从今天产生的实际效果看,是有利刘鑫方的。
3.再次,结合之前刘鑫的证人韩女士放言,说“蹲一个小孩”,韩女士的支持者马上心领神会解读,有大媒体要报道了。从这一点看,《南方周末》这篇文章的出炉,就更引人遐想了。
4.坦率说,《南方周末》这篇文章,我没有看到任何江歌案或生命权纠纷案的所谓真相。媒体也给不了真相。这篇文章只是单方作了采访,和对案件一些问题进行了梳理,无论有没有引导性,都不能称为真相。
5.生命权纠纷案,二审还没有判决,法律还没有给出最终的终审认定评判,这时候,刘鑫的支持者群体配合这篇文章,集中大量转发,带出“真相浮出水面”、“春天来了”这类节奏,动机和目的,还是为了引导舆论。
再一个,就是通过大量转发,给@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施加“舆论压力”。
如果,刘鑫的支持者群体认为,《南方周末》这篇文章就是真相,那就太早了。
#江歌妈妈起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
今天,《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复盘江歌案事件的文章,随后,刘鑫的支持者群体集中转发了这篇文章。刘鑫支持者带的节奏基调,是“真相浮出水面”、“春天来了”等等。几乎所有转发的,都是顺着这个基调展开的。
我最后会简要总结《南方周末》这篇文章出炉的背景,先梳理了几个重点。
一、关于悲鸣声(图2、图3、图4)
1.《南方周末》文章开头,巧妙地抛出了“悲鸣”这个词,在日语中的翻译,也可以是“尖叫”。
2.日本刑事卷宗,之所以明确标注为“悲鸣声”,而不是“尖叫”,很显然,日本警方是有证据支撑的。法庭播放的消音版,有明确说明: 避免听众引起不适。尖叫声,是不存在引起强烈不适感的。
3.报警录音中的悲鸣声,事后刘鑫作了认领,她说是她发出的。但是,2017年12月日本法庭庭审,刘鑫作证时,检方询问刘鑫:报警记录里有门铃声、惨叫声,您都没听到吗?刘鑫答:没听到。
这一点,非常重要。
4.203邻居的证词显示,悲鸣声类似猫被捂住发出的声音,很显然,不是尖叫声。而这个悲鸣声,再结合刘鑫庭审回答检方的法庭询问记录,也不可能出自刘鑫。
二、关于骂还是闹(图5)
1.案发后,刘鑫最初始的笔录,是“你不要骂了”。2016年12月7日,刘鑫在东京检方作了订正,改为了“你不要闹了”。
但是,请大家注意,直到这个时候,刘鑫并没有“把门锁了,你不要闹(骂)”之前的“怎么”两个字的明确描述。
2.“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的前面有“怎么”两个字,是刘鑫在2017年12月日本庭审作证的时候,才作的改动描述。刘鑫的这次说法,并没有得到日本法庭的认可。从证据学上来说,刘鑫的这个改动,并没有任何证据性和有效性。
3.2017年12月日本庭审,多家参与庭审旁听的国内媒体记者,都公开表示,听到的是“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4.城阳区法院一审作了认定,认定为“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请注意,城阳区法院的这个认定,与生命权纠纷案本身的被告方责任认定,是不冲突的。简而言之,“不要骂了”或“不要闹了”,对生命权纠纷案本身,都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三、关于黄乐平律师的13分钟视频剪辑(图6、图7)
1.这段视频,本来就是原告方代理人从大量证据材料中剪辑组成的。这一点,黄乐平律师明确表示过。
2.原告方提供给法庭的13分钟视频,其中引用了刘鑫和冷眼萌叔电话采访录音版本。黄乐平的代理词,说明刘鑫在打过第一次报警电话后,这时候不是想着怎样对江歌施救,而是询问同事有没有犯法,黄乐平律师这个论点并不能说是错的。
3.刘鑫认为,黄乐平律师对原电话采访录音作了剪切,剪去了之前的一段话,即刘鑫因不知道外面情况,怕是不是报假警。需要说明的是,无论刘鑫和冷眼萌叔对话如何说,报假警本身就是犯法的事。原告方代理人的立场观点,并没有错,刘鑫在第一次打过报警电话后,不是对江歌进行施救,或是想方设法了解外面的异常情况,本身就不是正常的。
4.众所周知,刘鑫的第一次报警电话,其实已经具有强有力的说服力,刘鑫对门外的突发异常情况,是知情或感知的。
5.需要着重强调的一点,城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并没有认定黄乐平律师提出的“江歌被刘鑫推出门外”和“打电话询问同事有没有犯法”这两点,而只是认定案发时刘鑫先行进屋,锁闭了房门。这就够了。
四、关于韩女士和上海李先生的证词(图8)
1.首先,刘鑫的证人韩女士的证词,并没有任何有效证据支撑,为韩女士单方描述。
2.上海李先生出具的证词,在法律上称为“第三方传来证据”。第三方传来证据,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通常,法庭也不会采纳。
3.岔个题。
我曾经因为拆迁纠纷,约25年前打过一场民事诉讼,我是被告。
庭审中,原告方拆迁办出具了一份拆迁办的证明,还盖了拆迁办的公章,大致意思是,证明在商谈拆迁的时候,我说过什么什么话,当时还有在场的其他人证明。
接着,原告方代理人又出具了一份证人书面证言,据说是一个当天参与商谈的社区工作人员,证明我当时说过什么什么话。
我的代理人当即予以了驳斥,向法庭阐明,第三方传来证据,因没有其他任何有限证据支撑,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最后,法庭没有采纳原告方代理人出具的证明和第三方书面证词,那场官司,最后我是胜诉的。
4.我讲我自己的事,就是着重说明,刘鑫的证人韩女士,以及所谓上海李先生出具的证词,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没有任何证据性和有效性。
五、最后说一下《南方周末》这篇文章
1.首先,这篇文章是对刘鑫方的单方采访和梳理,缺乏另一方江歌妈妈的材料。
2.其次,《南方周末》这篇单方采访和梳理的文章出炉的时机有玄妙,赶在二审判决前。发表的动机,我不作无谓猜测分析。但从今天产生的实际效果看,是有利刘鑫方的。
3.再次,结合之前刘鑫的证人韩女士放言,说“蹲一个小孩”,韩女士的支持者马上心领神会解读,有大媒体要报道了。从这一点看,《南方周末》这篇文章的出炉,就更引人遐想了。
4.坦率说,《南方周末》这篇文章,我没有看到任何江歌案或生命权纠纷案的所谓真相。媒体也给不了真相。这篇文章只是单方作了采访,和对案件一些问题进行了梳理,无论有没有引导性,都不能称为真相。
5.生命权纠纷案,二审还没有判决,法律还没有给出最终的终审认定评判,这时候,刘鑫的支持者群体配合这篇文章,集中大量转发,带出“真相浮出水面”、“春天来了”这类节奏,动机和目的,还是为了引导舆论。
再一个,就是通过大量转发,给@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施加“舆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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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一见钟情,日久生情需要时间积累,正向体验能加快积累速度;
我不需要浮于表面的嘘寒问暖,偶尔做点事情让我觉得你曾经也考虑过我,我就会很开心、很知足、很珍惜;
别自不量力在我爱你不够深的时候用各种无理取闹试探我的底线;
我天生反套路,最不喜欢被套路的感觉…… https://t.cn/RJq0nK3
我不信一见钟情,日久生情需要时间积累,正向体验能加快积累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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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自不量力在我爱你不够深的时候用各种无理取闹试探我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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