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我的身体和脑子是一个打配合的关系(可以化成两个小人一个给点暗示另一个完美接收的那种),具体表现为今天出门做核酸,顺便解决午饭,然后我点了份生煎和一份小笼,先上了生煎,慢慢吃完(真的很想点个饮料喝喝,它家没有),后来上了小笼,吃到第三个就一点都不想吃了,因为我的脑子在我吃第一个的时候就告诉我不好吃,吃第二个的时候我的胃就告诉我:ohno我好撑,不行我要撑死了,于是乎我吃了三个以后放下筷子,结束战斗,但出了门这个路也真是的,门口朝前走正好和家里反方向,和古茗正对着(真的!我就是因为已经走了这几步觉得突然换个方向太傻了),于是脚它配合地走进了店里,点了杯西瓜椰椰,这时候胃又觉得它可以了,美美炫半杯[馋嘴]
事情就是这样。
事情就是这样。
#外卖吃出苍蝇要求店家索赔竟被拒##定小检 · 新闻播报# 【#外卖里吃出苍蝇商家该不该赔#?法院这样判的!】吉林省长春市的王某点了一份外卖却不想吃出苍蝇,向商家索要赔偿遭到拒绝,一气之下,王某将某盒饭馆告上法庭。近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就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21年8月,王某在外卖平台上的某盒饭馆订餐,行将吃完时却发现菜里有苍蝇。王某拍下照片后与商家在外卖平台进行沟通,但是商家阅读后却装作看不见。王某给商家打电话几次沟通,商家表示不愿承担,拒不负责。因此,王某将商家诉至绿园法院,要求对方赔偿1000元。
庭审中,被告某盒饭馆经营者辩称,自己并非拒绝赔偿,而是当时处于“饭口”期间,没有来得及看到王某的信息。接到王某电话后,自己立即对此事进行了核实。从王某的照片中来看,他在麻婆豆腐中发现苍蝇的“全尸”是不合常理的,因为麻婆豆腐这道菜需要“过油”,不可能保有苍蝇的整个尸体。而且自己在外卖平台有3000元保险,王某已经通过平台领取了赔付款,不应该再次对其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在平台的某盒饭馆订餐,并实际支付15.19元。因在用餐过程中发现菜品中有苍蝇,王某向外卖平台反映问题,并得到了平台250.9元的赔偿。
法院认为,王某订购的盒饭里边有一只苍蝇,倘若确实是盒饭馆因故意或者过失所为,盒饭馆应当向王某赔偿1000元。但王某对其该项诉讼主张,仅向法庭提供三张照片,在即将吃完的盒饭中确实有一只苍蝇,但因不是堂食,该证据无法让人确信该苍蝇是盒饭馆因故意或者过失所为装入盒中,不能排除该苍蝇是在王某吃饭过程中落入。
最后,原告王某因举证不充分,法院未支持其诉讼请求。(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2021年8月,王某在外卖平台上的某盒饭馆订餐,行将吃完时却发现菜里有苍蝇。王某拍下照片后与商家在外卖平台进行沟通,但是商家阅读后却装作看不见。王某给商家打电话几次沟通,商家表示不愿承担,拒不负责。因此,王某将商家诉至绿园法院,要求对方赔偿1000元。
庭审中,被告某盒饭馆经营者辩称,自己并非拒绝赔偿,而是当时处于“饭口”期间,没有来得及看到王某的信息。接到王某电话后,自己立即对此事进行了核实。从王某的照片中来看,他在麻婆豆腐中发现苍蝇的“全尸”是不合常理的,因为麻婆豆腐这道菜需要“过油”,不可能保有苍蝇的整个尸体。而且自己在外卖平台有3000元保险,王某已经通过平台领取了赔付款,不应该再次对其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在平台的某盒饭馆订餐,并实际支付15.19元。因在用餐过程中发现菜品中有苍蝇,王某向外卖平台反映问题,并得到了平台250.9元的赔偿。
法院认为,王某订购的盒饭里边有一只苍蝇,倘若确实是盒饭馆因故意或者过失所为,盒饭馆应当向王某赔偿1000元。但王某对其该项诉讼主张,仅向法庭提供三张照片,在即将吃完的盒饭中确实有一只苍蝇,但因不是堂食,该证据无法让人确信该苍蝇是盒饭馆因故意或者过失所为装入盒中,不能排除该苍蝇是在王某吃饭过程中落入。
最后,原告王某因举证不充分,法院未支持其诉讼请求。(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今天也是早早去做核酸
是在山坡上[笑cry]
可能我去的确实太早了,10多个志愿者,就我一个人
医生坐在车里[笑cry]
熟练极其认真的用棉签在我嘴里画了一条龙
我差点yue了,戴上了痛苦面具
不行下次我还是晚点去吧,这次捅太久了
接着去给芝麻买了一份薯条
谁让她对着我耳朵小小声「妈妈,我想吃垃圾食品」
[笑cry][笑cry][笑cry]
店里柜台上抓到一只小蚂蚱
是在山坡上[笑cry]
可能我去的确实太早了,10多个志愿者,就我一个人
医生坐在车里[笑cry]
熟练极其认真的用棉签在我嘴里画了一条龙
我差点yue了,戴上了痛苦面具
不行下次我还是晚点去吧,这次捅太久了
接着去给芝麻买了一份薯条
谁让她对着我耳朵小小声「妈妈,我想吃垃圾食品」
[笑cry][笑cry][笑cry]
店里柜台上抓到一只小蚂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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