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day3
今天看了两个案例。
第一个:是讲职业选择,权衡自己的喜好和家庭的的选择。
进入两难境地时,选择当个中性人,只用启发当事人的想法。
“三圈游戏”:画三个圈,一个是我最喜欢的事情,我擅长做的事,我认为最有价值的事,去探索自己想要争取的职业。
即使跟家长沟通,也要学会尊重对方的想法,学会合适沟通的的方式。
第二个:关乎爱情里的完美主义和自我中心。
不做咨询者的上帝,助人自助,让他自己独立决策。
人的非理性信念主要有三个特征,即对他人要求绝对化,对生活时间过分概括以及对生活挫折反应过分强烈。
爱情三角形:激情,情绪的着迷。亲密,引起的温暖的体验,彼此认同与接纳。承诺,是维持关系的担保。#宝宝的少女心#
今天看了两个案例。
第一个:是讲职业选择,权衡自己的喜好和家庭的的选择。
进入两难境地时,选择当个中性人,只用启发当事人的想法。
“三圈游戏”:画三个圈,一个是我最喜欢的事情,我擅长做的事,我认为最有价值的事,去探索自己想要争取的职业。
即使跟家长沟通,也要学会尊重对方的想法,学会合适沟通的的方式。
第二个:关乎爱情里的完美主义和自我中心。
不做咨询者的上帝,助人自助,让他自己独立决策。
人的非理性信念主要有三个特征,即对他人要求绝对化,对生活时间过分概括以及对生活挫折反应过分强烈。
爱情三角形:激情,情绪的着迷。亲密,引起的温暖的体验,彼此认同与接纳。承诺,是维持关系的担保。#宝宝的少女心#
近期喜爱的文案✨
❶ 人都会腻,都会有烦你的时候,只是有人选择继续相伴,有人选择分道扬镳。
❷ 山河不足重,重在遇知己。
❸ 易拉罐打开的瞬间降温了整个夏天。
❹ 爱别人不一定有回报,爱自己肯定有。
❺ 胃口上的满足远不及精神上的顿悟。
❻ 我见君来,顿觉吾庐,溪山美哉。
❼ 好好爱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你自己。
❽ 森木万千,我是倒下的一棵。
❾ 我们成全遗憾,遗憾却没有尽头。
❶⓿ 山城再次拥有了奔跑的黑夜,是为了守护岁岁年年。
❶❶ 不是只有礼物和花才浪漫,愿意听我碎碎念也很浪漫。
❶❷ 我的故事,自然是听我的版本比较好。
❶❸ 距离不是问题,爱没学过地理。
❶❹ 你是一朵很特别的花,想怎么长就怎么长,不一定非要长成玫瑰,就算全世界都在盼着你长成玫瑰,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做自己。
❶❺ 造物主自玫瑰诞生后便策划了这场名为救赎的邂逅。
❶❻ 雾散处,玫瑰开花,天光大亮。
❶❼ 余晖消失之前都不算终点。
❶❽ 难留少年时,总有少年来。
❶❾ 爱意四溅的时候,别溅我身上。
❷⓿ 希望面包和玫瑰,和所有你本应该得到的一切,都被你理直气壮的收下。
❷❶ 一只流浪猫自己很自由很开心,你突然过来抱抱她摸摸她给她好吃的,之后你又走开了,可是本来她没觉得自己可怜。
❷❷ 和你去看珊瑚海,花海也行,回家就听蒲公英的约定吧,在学校旁的广场等你下课,昨晚雨下了整夜,希望明早会是晴天。
❷❸ 别人都在种麦子,我偏要种玫瑰,我饿死,但浪漫不死。
❷❹ 花即使不被欣赏也会成长。
❷❺ 野心我也有,但是想和你平淡过一生的念头胜过一切。
❷❻ 我希望自己能够有足够的运气和足够的勇气,去见到命运里更多的不同的风。也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被这些涌动的气流雕刻成不一样的山川与河流。
❷❼ 玫瑰花成灾就不浪漫了。
❷❽ 上帝创造夏天是想让你如愿以偿。
❷❾ 乐观和爱才是生活的解药。
❸⓿ 希望你不再纠结那些已经发生的、无法改变的陈旧破事上,更不要内耗。把时间精力专注于自己的目标上面。将军赶路,不追小兔。
❸❶ 虽然喜欢可能是限时赏味,但那一刻的味道绝对是值得永远珍藏的,既然都有遗憾,不如去做一个浪漫的遗憾吧。
❸❷ 我不为我自己难道等着别人喂我。
❸❸ 不要在黎明前被冻死了。
❸❹ 待春风拂过,我们再次相遇。
❸❺ 我应有万万人中走向你的天分。
❶ 人都会腻,都会有烦你的时候,只是有人选择继续相伴,有人选择分道扬镳。
❷ 山河不足重,重在遇知己。
❸ 易拉罐打开的瞬间降温了整个夏天。
❹ 爱别人不一定有回报,爱自己肯定有。
❺ 胃口上的满足远不及精神上的顿悟。
❻ 我见君来,顿觉吾庐,溪山美哉。
❼ 好好爱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你自己。
❽ 森木万千,我是倒下的一棵。
❾ 我们成全遗憾,遗憾却没有尽头。
❶⓿ 山城再次拥有了奔跑的黑夜,是为了守护岁岁年年。
❶❶ 不是只有礼物和花才浪漫,愿意听我碎碎念也很浪漫。
❶❷ 我的故事,自然是听我的版本比较好。
❶❸ 距离不是问题,爱没学过地理。
❶❹ 你是一朵很特别的花,想怎么长就怎么长,不一定非要长成玫瑰,就算全世界都在盼着你长成玫瑰,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做自己。
❶❺ 造物主自玫瑰诞生后便策划了这场名为救赎的邂逅。
❶❻ 雾散处,玫瑰开花,天光大亮。
❶❼ 余晖消失之前都不算终点。
❶❽ 难留少年时,总有少年来。
❶❾ 爱意四溅的时候,别溅我身上。
❷⓿ 希望面包和玫瑰,和所有你本应该得到的一切,都被你理直气壮的收下。
❷❶ 一只流浪猫自己很自由很开心,你突然过来抱抱她摸摸她给她好吃的,之后你又走开了,可是本来她没觉得自己可怜。
❷❷ 和你去看珊瑚海,花海也行,回家就听蒲公英的约定吧,在学校旁的广场等你下课,昨晚雨下了整夜,希望明早会是晴天。
❷❸ 别人都在种麦子,我偏要种玫瑰,我饿死,但浪漫不死。
❷❹ 花即使不被欣赏也会成长。
❷❺ 野心我也有,但是想和你平淡过一生的念头胜过一切。
❷❻ 我希望自己能够有足够的运气和足够的勇气,去见到命运里更多的不同的风。也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被这些涌动的气流雕刻成不一样的山川与河流。
❷❼ 玫瑰花成灾就不浪漫了。
❷❽ 上帝创造夏天是想让你如愿以偿。
❷❾ 乐观和爱才是生活的解药。
❸⓿ 希望你不再纠结那些已经发生的、无法改变的陈旧破事上,更不要内耗。把时间精力专注于自己的目标上面。将军赶路,不追小兔。
❸❶ 虽然喜欢可能是限时赏味,但那一刻的味道绝对是值得永远珍藏的,既然都有遗憾,不如去做一个浪漫的遗憾吧。
❸❷ 我不为我自己难道等着别人喂我。
❸❸ 不要在黎明前被冻死了。
❸❹ 待春风拂过,我们再次相遇。
❸❺ 我应有万万人中走向你的天分。
河南濮阳,因卖4斤豆芽,获利8毛钱,小苏被市监局罚款10万元,小苏将市监局告到法院:进价2.8元,卖价3.56元,何故罚款10万元?
(案例来源:濮阳人民法院)
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小苏从事个体生意,在小区门口开了一家超市,除了日用百货外,小苏还会从菜市场批发蔬菜来卖,虽然赚不了几个钱,但好在能帮助小苏吸引顾客。
事发当天,小苏向往常一样,去菜市场以2.8元的价格批发了4斤豆芽,恰巧遇到市监局抽样检查,小苏也没有在意,市监局抽走样本后,4斤豆芽也很快被卖光,共计卖了3.56元。
原本小苏也没把市监局的处罚当回事,毕竟自己的菜品都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小区住户的反馈也一直很好,可没想到市监局的一张处罚决定书,彻底吓坏了小苏。
市监局认为,小苏卖的豆芽不合格,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遂对小苏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
小苏认为,自己卖的豆芽系到正规菜市场批发,如果真有问题,也应当追究源头方的责任,为何要对自己罚款?难不成自己每进一批货,都要去专门机构检测是否合格吗?
小苏虽然辩解得有声有色,但没有被市监局采纳,在辩解无望后,小苏拒绝签字,一纸诉状将市监局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市监局的行政处罚。
(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获利8毛钱,罚款10万元,这乍一看,还确实有点天价罚款的味道,不过在食品安全面前,10万元的罚款还真是情有可原。
根据《食品安全法》125条规定,违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食品的,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至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至10倍罚款。
本案中,小苏销售的豆芽货值金额2.8元,看似金额不大,但却属于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所以市监局依据此条例,对小苏罚款10万元,表面看来也并无不当,那么是否意味着小苏就该被罚款10万元呢?
其实也不尽然!
《食品安全法》虽然确实有此条例规定,但也不是随意适用的,而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于生产者而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4条规定,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问题负责,所以只要发现不合格的食品,市监局完全可以根据上述条例进行处罚。
但本案引人争议的地方在于,小苏并非豆芽的生产者,而是经营者。
对于经营者而言,法律并非是一律罚款,而是有一定的规定,即要看经营者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是否存在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销售的行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合理注意义务,应当以社会一般人的正常视角来看,而非上帝视角查看,以本案为例,小苏作为小商小贩,在判断豆芽是否合格时,只能通过肉眼观察,而不能强人所难,要求小苏买2块钱的豆芽,还去专业机构鉴定。
而由小区居民的反馈情况来看,小苏卖的豆芽确实是新鲜的、完整的,因此足以证明小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
另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原则,小苏主观恶意不大,罚款10万元确实有失妥当。
最终,法院经过认真审查,撤销了市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市监局重新作出处罚。
当然,撤销了对小苏的处罚,并不意味着小苏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消费者而言,还是从小苏这里买到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 对于消费者提出赔偿的,实行的是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所以,消费者从小苏这里买到劣质豆芽后,可以直接向小苏索赔,至于赔偿的标准,法律也做了明确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本案中,尚无法得知小苏将豆芽卖了几人,但无论是几人,购买的消费者都有权索赔1000元。
最后,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重,任何时候,保障食品安全都是国之大事。
(案例来源:濮阳人民法院)
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小苏从事个体生意,在小区门口开了一家超市,除了日用百货外,小苏还会从菜市场批发蔬菜来卖,虽然赚不了几个钱,但好在能帮助小苏吸引顾客。
事发当天,小苏向往常一样,去菜市场以2.8元的价格批发了4斤豆芽,恰巧遇到市监局抽样检查,小苏也没有在意,市监局抽走样本后,4斤豆芽也很快被卖光,共计卖了3.56元。
原本小苏也没把市监局的处罚当回事,毕竟自己的菜品都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小区住户的反馈也一直很好,可没想到市监局的一张处罚决定书,彻底吓坏了小苏。
市监局认为,小苏卖的豆芽不合格,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遂对小苏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
小苏认为,自己卖的豆芽系到正规菜市场批发,如果真有问题,也应当追究源头方的责任,为何要对自己罚款?难不成自己每进一批货,都要去专门机构检测是否合格吗?
小苏虽然辩解得有声有色,但没有被市监局采纳,在辩解无望后,小苏拒绝签字,一纸诉状将市监局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市监局的行政处罚。
(备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获利8毛钱,罚款10万元,这乍一看,还确实有点天价罚款的味道,不过在食品安全面前,10万元的罚款还真是情有可原。
根据《食品安全法》125条规定,违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食品的,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至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至10倍罚款。
本案中,小苏销售的豆芽货值金额2.8元,看似金额不大,但却属于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所以市监局依据此条例,对小苏罚款10万元,表面看来也并无不当,那么是否意味着小苏就该被罚款10万元呢?
其实也不尽然!
《食品安全法》虽然确实有此条例规定,但也不是随意适用的,而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于生产者而言,按照《食品安全法》第4条规定,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问题负责,所以只要发现不合格的食品,市监局完全可以根据上述条例进行处罚。
但本案引人争议的地方在于,小苏并非豆芽的生产者,而是经营者。
对于经营者而言,法律并非是一律罚款,而是有一定的规定,即要看经营者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是否存在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销售的行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合理注意义务,应当以社会一般人的正常视角来看,而非上帝视角查看,以本案为例,小苏作为小商小贩,在判断豆芽是否合格时,只能通过肉眼观察,而不能强人所难,要求小苏买2块钱的豆芽,还去专业机构鉴定。
而由小区居民的反馈情况来看,小苏卖的豆芽确实是新鲜的、完整的,因此足以证明小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
另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原则,小苏主观恶意不大,罚款10万元确实有失妥当。
最终,法院经过认真审查,撤销了市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市监局重新作出处罚。
当然,撤销了对小苏的处罚,并不意味着小苏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消费者而言,还是从小苏这里买到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 对于消费者提出赔偿的,实行的是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所以,消费者从小苏这里买到劣质豆芽后,可以直接向小苏索赔,至于赔偿的标准,法律也做了明确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本案中,尚无法得知小苏将豆芽卖了几人,但无论是几人,购买的消费者都有权索赔1000元。
最后,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重,任何时候,保障食品安全都是国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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